2005年10月号-神州大地 刘晓波简介 刘晓波文章检索

 
在黑金吃人背后.........刘晓波(北京)
 
 

在黑金吃人背后——为矿难中的无辜死者而作

刘晓波(北京)


    在中国,“一支独秀”的经济背后是矿难的“一支独秀”。

    在黑金吃人的背后,是更黑的崇拜GDP和暴利的人心。

    在黑金和黑心的背后,是更黑的蔑视生命的制度。


一、黑金吃人

    8月7日,广东省梅州市兴宁黄槐镇大兴煤矿发生特大透水事故,井下有 123名工人被困,生还希望渺茫。

    8月29日,官方救援人员已经放弃搜救幸存者努力,被困井下123人全部遇难。历时23天的救援工作,只找到六具遇难矿工尸体,其他死者尸骨无存。

    每次大矿难发生,中共中央和国务院都再次高度关注、发出指示,特大矿难要派联合调查组;当地政府的各级领导再次组织抢救、看望受难矿工家属和追查相关责任人。这两年,又多了一道领导干部“道歉秀”的风景。

    同时,从上到下的官员都信誓旦旦,要整顿煤矿,关停无证煤矿和私人小煤窑,加大安全投入和技术改造,尽量杜绝煤矿事故;此次中央官员还发出狠话:要让黑心矿主“倾家荡产”。

    然而,无论高官们如何关注、如何三令五申、如何严惩责任人、如何愧疚和道歉,甚至每年几次全国性“安全生产大检查”,也无法减少中国的矿难,民间舆论把下井的矿工称为“预期死亡的人们”。

    据中共官方统计,从2001年至2004年十月底,全国煤矿平均每7.4天发生一宗死亡十人以上的事故。从2000年到2005年,每年死于矿难的人数几乎没有任何减少:2000年全国共发生煤矿事故2863起,死亡5798人。

    2001年全国共发生煤矿事故2384起,死亡6078人,其中一次死亡10人以上特大事故39起,死亡833人。11月是事故高峰,从11月14日到22日,短短9天时间内,居然连续发生6起一次死亡10人以上特大事故,共死亡113人。

    2002年全国共发生煤矿事故3112起,死亡6528人。

    2003年发生煤矿事故4143起,死亡6424人;2004年,全国煤矿发生死亡事故3853起,死亡6027人,其中有两起一次死亡百人以上的恶性事故。

    2005年上半年全国煤矿事故死亡2672人,同比增加3.3%;发生一次死亡10人以上特大事故59起,死亡1319人,同比增加164人,增长14.2%;发生一次死亡10人以上特大事故24起,死亡704人,分别上升33.3%和114.6%。就连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局长李毅中也感叹:“特别是煤矿特大事故死亡人数增幅超过一倍!这个数位是惊人的!”

    以煤产量和矿难死亡人数相较,中国的矿难死亡率是世界平均水平的100多倍;中国每产百万吨产煤的死亡率接近4%,美国是0.039%,只有中国的百分之一;其他国家分别是,印度0.42%,俄罗斯0.34,南非0.13%,中等发达国家一般为0.4%。反讽的是,中日两个死对头,中国矿难死亡率为日本的252.4倍。

    2003年,中共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局长王显政在全国煤矿安全工作会议上也不得不承认:2003年世界煤炭产量约50亿吨,约占全球的35%,但中国煤矿事故总量依然过高,中国矿难的死亡人数占全球矿难的死亡人数80%左右。

    官方公开的数位已经足够惊人,但是,中国特色的数位很难让外界完全相信。一是因为中共政权垄断传媒,恶性事故的报道都要统一口径,二是因为很多矿主隐瞒事故以避免罚款和被关闭。所以,民间人士都认为,实际的矿难及其死亡人数要远高于官方数据,在煤矿安全现状极为严峻的情况下,不仅矿难已经变成国人生命的第一大杀手,而且尘肺病也已经变成中国头号职业病。尘肺病是因长期吸入大量粉尘而导致肺组织不断纤维化的全身性疾病。该病症状为胸闷、胸痛、气短、咳嗽、全身无力,重者丧失劳动能力,连睡觉也无法平卧而采取跪姿,最后因肺功能衰竭、呼吸困难而跪死,其状之惨,令人目不忍睹!在中国目前的医疗水平下无法根治,得了尘肺病的人将一辈子与呼吸困难搏斗,平均寿命不超过48岁。据官方统计,目前全国因下井采煤而患尘肺病患者为120万人,每年新增尘肺病患者超过7万人。(见《百万中国人跪着惨死 正视职业病严重现状》,载于人民网04-06-22)

    如此频繁的矿难、如此高发的死亡率和患病率,久而久之就会变成家常便饭,甚至造成了官方和民间的双重“矿难疲劳”,几十人、上百人的矿难能够惊动中央和引发舆论,而十几人、几人的矿难仅仅是一个新闻标题而已,社会对矿难死亡的神经已经麻木。


二、黑心矿主

    广东梅州市兴宁矿难发生后,该矿矿主的发迹史随之曝光,让世人看到了一个自私而冷酷的黑心矿主。

    在大陆,煤老板很少为矿工培训投资,据接受采访的大兴煤矿矿工们说:他们来到煤矿后,基本没有了解采煤常识的时间,也从来没有经过井下作业安全的培训,因而,他们缺少最基本的安全常识。该矿矿主曾云高只知道“省钱”和“扣钱”:非但不为矿工出安全保障金,反而要矿工们自己出钱购买下井用的矿灯、矿帽及雷管、炸药等材料,“安全金”也要从矿工们每天收入中扣除(5%),但矿主并没有用扣除的钱为矿工们添置任何安全设备。更为“心黑”的是,曾云高知道他们在挖水底下的煤,还逼着矿工以最原始的挖掘方式“拼命”挖煤。

    社会舆论对黑心煤老板的愤怒,也牵连出对煤老板们如何比阔的曝光。

    进入2002年以来,中国经济遭遇能源短缺的危机,特别是石油和煤炭两种支柱性能源的短缺尤为严重。石油价格节节攀升,尚有国际市场油价连创新高的外部原因,而中国作为世界上最大的产煤国,煤炭价格暴涨的主要原因则在国内。

    整个中国的电力短缺和大炼钢铁,致使煤炭价格连年暴涨。比如,2001年,4号主焦煤的价格只有60元/吨,谁也想不到,2004年的价格却涨到600-700元/吨。煤炭价格的暴涨催生出一批“一夜暴富”的矿主。近两年,产煤大省山西的煤老板成为最醒目的新贵群体。很多煤矿老板的资产过亿,资产最多的煤老板拥有15家煤矿,每个煤矿一天收入就是20多万,个人资产高达40亿。在山西高平市,占全市人口万分之三的煤老板们,其人均年收入在500万元左右,他们的存款总额占全市总额的30%,而当地低收入人群的人均年收入仅区区500元。

    广东省梅州市兴宁上百人矿难发生后,大陆各媒体纷纷转载一篇矿主摆阔的报道:《山西煤老板显阔购20辆悍马 家族中人满15岁都有轿车》。

    这篇轰动一时的报道说:山西的煤老板们一次集体买进了20辆悍马H2SUV,市场单价105万人民币,20辆总价为2100万;在太原,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煤老板私下透露,他一人拥有3辆不同颜色的劳斯莱斯。

    据山西省交警总队人员介绍:根据不完全统计,在只有3300万人口、人均GDP排名在全国倒数第五的山西省,目前整个山西私人拥有宾利、悍马、劳斯莱斯等顶级豪华车的数量已经突破100辆。豪华车在山西的具体区域分布情况,太原以宾士、宝马居多,还有天价的劳斯莱斯;大同以宝马、凯迪拉克为多;吕梁、孝义以悍马为多;灵石与临汾一带也有宾利。

    如此穷的省份,私人却有如此多的豪华轿车,确实罕见。

    很多私营煤矿家族里年满十五岁的成员就人手一辆车,比如,太原王老板的老婆开本田,弟弟开奥地A4,16岁的儿子开沃尔沃,还拥有别克、丰田霸道共十几辆豪华车。

    一辆顶级配置的金宾利,在中国的售价是888万元,一个中国农民要不吃不喝地干上3000年,才能买得起。而在山西,只要有人买,只要能买得到,就会出现媒老板们蜂拥而上的景象。

    除了在购买高档轿车上比富摆阔致外,煤矿老板们还喜欢大陆富豪的所有比富摆阔方式。到中心城市和发达地区购豪宅,已成为媒老板的另一时尚。他们购置的豪宅多在北京、上海、天津、广州、深圳、海南、大连、青岛等地。比如,在北京建国门外的SOHO现代城、世纪城、富丽城等高档楼盘,就经常看到山西煤炭富翁们的豪车出入。

    煤老板们还喜欢旅游,他们先是游玩遍了国内的名山大川和名胜古迹,接着去东南亚、欧美等开洋荤;媒老板在子女身上的投资也决不吝惜。除了让孩子们开名车、用名牌之外,在国内读书要送到贵族学校,出国留学镀金要去欧美国家。

    媒老板也喜欢投钱修庙,一为了投当地政府所好,二为了“积德”。比如,许多山西陈区镇的煤老板们都投资改造当地的开化寺;米山镇煤老板投资修建廉颇庙;高平镇煤老板支援当地政府修建七佛寺等。

    然而,与修庙这类积德行为形成巨大反差的是,媒老板还从事卖淫嫖娼和买卖毒品的勾当。比如,在河池地区,有钱的矿主吸毒,一年吸掉几十万、上百万并不是新闻。在大厂、车河、南丹等矿区的公路沿线边,随时可见禁止贩毒、吸毒的警示牌。南丹矿难发生后,社会上流传的一句话,说南丹矿区“白天像社会,晚上像魔鬼窿。”

    同时,媒老板们出于自身安全和争行霸市的考虑,也肯花大钱雇佣打手、贴身保镖、甚至购买枪支。矿主们之间的恶性竞争在地下和地上同时展开,无论是矿主与矿工的冲突,还是媒老板之间的争夺,只要花钱摆不平的事或不愿意付高价摆平的事,煤老板大都采取黑道的打、砸、抢,矿工们也常常在群殴时充当煤老板的打手。按照煤老板圈内的通行说法是:打手与金钱的结合才能为富裕带来安全。在媒老板们心中,被社会愤怒谴责的黑社会现象,不过是另一种方式的买卖:“有人和我过意不去,我出钱找人除掉他。”如此而已!

    如此暴利的煤炭行业让煤老板们获得钜额收入,但矿工的工资之低却令人难以置信:据中国煤炭工业协会透露,2000年以来,煤矿职工年平均工资为6761元(月平均工资才500多元),在岗职工7683元(低于全国职工年平均工资9371元),在49个行业中排倒数第二。比如,按2000年的工资水平,国有重点煤炭企业在岗职工平均工资远远低于其他相关行业在岗职工的同期平均工资:石油行业15787元,高出煤炭行业93%;黑色冶金行业12744元,高出56%;有色金属行业11710元,高出43%;电力行业12951元,高出58%.可以说,强度最大、也最危险的矿工职业,居然也是收入最低的职业之一。长期拖欠矿工工资的现象也相当普遍。据抽样调查,到2001年底,仅全国国有重点煤矿70个单位就拖欠在岗工人工资63.33亿元。同时,煤炭行业的下岗失业率远远高出其他加工制造行业,拖欠离退休金和其他社会保障的资金,更是家常便饭。

    矿工甚至是在欠债中死去的。《了望东方周刊》2005年2月21日刊出《中国矿工用生命换工资 大批工人在无声中死亡》的长篇报道,其中写道:“38岁的聂清文是湖南涟源市七一煤矿的一名安监员。2003年他遭遇矿难身亡。他的遗言是用粉笔写在安全帽上的:”骨肉亲情难分舍,欠我娘200元,我欠邓曙华100元……“

    一边是最低廉的劳力从事最危险的职业,几乎每天都有黑暗中的矿难,矿难中的矿工死伤、亲人嚎哭和受难者家庭的绝望;一边是最有钱的煤老板经营最赚钱的行业,他们个个都是一夜暴富,买豪车,住豪宅,吃豪宴,雇保镖、买枪支,一脸阔气,一身狠气,……同一种黑金却划分出截然相反的两个世界。


三、比黑心更黑的制度

    面对矿难,面对煤老板和矿工之间的巨大贫富差异,人们谴责金钱是万恶之源,谴责 “人性之恶”,谴责资本家血腥等,进而批评“GDP重于人命”的发展观,谴责“利润高于生命”之价值观。

    据新华网报道,8月8日下午,在兴宁大兴煤矿召开的事故分析会上,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广东省委书记张德江痛斥安全生产监管不力,连问了七个为什么?然而,就在不到一个月前的7月14日,兴宁市福胜煤矿就发生透水事故,十六名矿工被困井下。在不到一个月的时间里,同一小城市就发生两起恶性事故,作为广东最高官员的张德江,还有什么脸面在主席台上振振有辞!

    8月10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局长李毅中还为中央政府打抱不平说:“矿主发财,矿工遇难,政府埋单,我们不能再这样干下去了;我们一定要用铁的手腕,防止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他还发誓诅咒般地说:“对非法开采小煤矿的人,要让他们倾家荡产,并严肃追究刑事责任。”

    如此说来,中央反倒成了冤大头,似乎中央的政策和法规从来都是好的,只是中央的“好经”让黑心煤老板和某些缺德的地方官给念歪了。这种聚焦于黑心煤老板和缺德地方官的谴责,固然有一定的道理,但如果仅仅停留于此,就把矿难频发的真正原因掩盖了。

    逐利是所有资本家的本性,不能说逐利就是“黑心”,中国的资本家(包括煤老板)之人性也不见得就比其他资本家更坏,关键在于制度是否对人性之恶给予有效的制约?市场环境是否得到有效的法治规范?市场竞争是否公平透明和不受权力操控?老板们的牟利是否遵纪守法和取之有道?

    在当下的独裁中国,权力基本得不到有效制约,经济活动又由权力主导,不可能有健全的法治环境来规范市场,竞争的混乱和牟利的不择手段,也就无法避免。而且,越是具有暴利的行业,竞争就越恶劣越厚黑。所以,中国矿难的主要原因,是比黑心老板更黑的官员及其保护他们的制度。


四、矿难频发的政策原因

    1,矿难频发是安全投入欠帐过多的必然结果。煤矿生产是个整体,运输、提升、采掘和通风、供电、排水等主要生产环节协调安排,只要超负荷运转使一个环节出现问题,就将导致整个生产系统的紊乱,引发伤亡事故甚至重特大事故。然而,国家对煤矿安全和技术更新的投入太少,几乎每一环节都可能出现问题。据官方权威部门统计,全国煤矿安全投入欠帐高达518亿,多数煤矿无力更新改造,设备陈旧,生产和安全技术落后,没有矿工培训,整体素质难以提高,加之利益驱动下的长期超负荷经营和粗放型开发,生产效率低下不算,30%的煤产量无安全保障。

    对煤矿的投入欠帐如此之多,政府尽到了该尽的责任吗?

    2,矿难频发是高能耗、粗放型增长模式的必然反应。中国经济持续25年的粗放型增长,虽然带来了平均9%左右高速度,也引发了能源需求的巨大缺口;能源短缺导致煤炭价格的暴涨,近于疯狂的超限开采和超负荷运转,既变成矿主们一夜暴富的主要手段,也成为官员超额完成财政指标、刷新GDP的首选。事实证明,凡是发生特大矿难的煤矿,都在进行严重的超设计能力生产,陕西铜川陈家山矿难发生后,当记者向相关领导提出“超产奖”的问题时,铜川市矿务局一个张姓副局长的回答是:“采煤量加大也是国家的需要”。

    放任高能耗、低效率的粗放型经济发展模式,把GDP增长率作为考核官员的主要政绩指标,中央政府难脱责任。

    3,对暴利的贪婪和对政绩的追逐导致对矿难的麻木心态。矿主要暴利,官员要政绩,矿工就必然变成矿主赚钱和官员出政绩的工具。为了保证煤炭生产的不停止,煤炭行业的上上下下,甚至煤矿安全监控机构,大都形成了“事故难免”的习惯心态;对事故责任的追究,也长时间处于走过场状态,安全生产的监管制度形同虚设,事前防范不严格,事后追究不严厉。比如,按照中国目前的相关制度,此次大兴矿难是典型的违法、违规、违章的特大安全事故。因为在事故出现之前,这个既无合法采矿证又无工商营业执照的“三违煤矿”,从未停止过采煤,还在2003年被梅州市评为先进民营企业。另据中共官方公布的最新资料,全国的无证煤矿竟然高达七千多家。

    央视的“焦点访谈”节目曾邀请大同煤业集团的一名救护队长作嘉宾,正如他的坦率之言:所有的事故都不是不可避免的,每个事故都有人为的、违章的因素,但又有多少领导为之真正承担过渎职的责任?

    对矿工生命的忽视和对能源的浪费性开采同步。生命不可再生,死一个就少一个;煤资源也不可再生,挖一点便少一点。中国矿工的死亡率之高为世界之最,中国煤资源回采率之低恐怕也是世界之最:官方提供的数位显示:中国煤矿平均回采率只有35%。某些简陋的乡镇煤矿甚至低于10%-15%。

    4,政策性的补偿规定导致死亡赔偿标准过低。尽管矿难不断、噩耗频传,然而,一方面,中国农村的廉价劳动力的大量过剩,使“预期死亡”的劳力前赴后继地从田间走向黑暗的井下;另一方面,没有有效的制度监管和独立工会的讨价还价,也使要政绩的官员和要暴利的矿主视矿工生命为廉价商品,事故死亡便成为“煤黑子”的宿命。以至于,在死亡赔偿这样的人命关天的大事上,矿主与矿工居然可以不按照法律签约,而是签订私下的“生死合同”,致使矿主们得以大幅度降低矿难成本和逃脱法律追究。

    事故死亡的私了赔偿,少则几千元,多则几万元。比如,2001年“7.17”广西南丹透水矿难瞒报事故发生后,《南方都市报》的记者在一位死者家里看到一份“生死协定”,主要内容是:“属于甲方的安全事故,造成死亡的,由甲方给予一次性补偿2万元。在处理事故中,甲方只承担上述费用,不再承担其他经济和法律责任。”在煤矿行业,2万元死亡赔偿算中等价格,但最高的私下协定也就是五万元或六万元。甚至,对于那些死者的家属来说,亲人的一条命如果能换来五、六万元的补偿,那就已经很值钱了!

    国内舆论要求提高矿难赔偿标准的呼声已经多年,千呼万唤之下,地方性的赔偿新标准才跚跚而来。煤炭大省山西规定:从2004年12月1日开始,因煤矿事故造成的人员死亡,赔偿金不得低于20万元。难道一条命就值20万?但这已经是目前国内的最高标准了。


五、矿难的制度原因

    在大陆经济体制向市场转型的过程中,权力的不受制约必然导致权力化的畸形市场,这样的市场又必然保护着纵容着权贵私有化的贪婪,不受制约的行政权力及其通向无阻的官商勾结,才是矿难难以抑止的真正原因。

    1,独立工会的缺位。

    在任何雇佣关系的经济体中,大都是老板强势而雇员弱势。为了防止强者更强而弱者更弱,以至于形成强者通吃的绝对不公正局面,所有的文明国家都有双关齐下的措施,一是政府加强对雇主们的法律监管,二是用法律来保障雇员们建立独立工会和举行罢工的权利,三是处于超越性中立仲裁地位的政府权威。当劳资双方发生利益冲突时,唯有独立工会和罢工权利的存在,处于弱势的劳工阶层才能有组织地合法地表达自身的利益诉求,才具有与强势雇主进行谈判、讨价还价的资本。可以说,这种受到法律保障的民间权利,几乎就是弱势群体对抗强势集团的唯一资本。甚至于,政府对雇主的法律监管是否有效,很大程度上取决于保障独立工会和罢工权利的制度是否健全和落到实处。

    如果中国有独立工会,矿工们有罢工权利,那么,政府也就必然是超越劳资双方的中立性的仲裁权威,当劳资双方因井下安全保障而出现冲突时,劳资双方的关系、政府和劳资双方的关系应该如此:1,矿工们就安全担忧诉诸于工会,工会组织者根据矿工们担忧进行井下调查,如果安全情况确实堪忧,工会就将要求矿主下令停产整顿;2,如果矿主不停产,工会组织就可以发动罢工来逼迫老板坐下来谈判,什么时候谈好,什么时候停止罢工;3,如果老板以开除或克扣工资来威胁罢工活动,工会组织就可以根据国家的劳动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来捍卫矿工们的合法权益;4,如果劳资纠纷闹到无法通过双方的内部谈判加以解决的程度,工会就可以诉诸中立而超然的仲裁者——政府权威,要求政府的相关机构对井下安全情况进行检测鉴定。5,政府调查的结果,如果确实存在危险,政府就会要求矿主必须限期整改,直到达到安全标准;如果矿主还不服从政府法令,政府就将依法强制执行。如果安全状态不像矿工及其工会说得那么糟,甚至没有太大的问题,政府就要拿出切实的证据来说服工会和矿工,如果工会中个别人还不服从政府的权威鉴定,那就以故意滋事加以处罚。

    然而,在今日之中国,独裁政权不允许独立工会的存在、更不允许工人们通过罢工来争取权益,政府也从来不是超然而中立的仲裁角色。中国的各级工会是党权的下属机构,不能代表工人的利益,而是帮助党权及其权贵来管理工人。在各级地方党政与老板、工人的关系中,一面是官员们操纵傀儡工会间接地与工人发生管制与被管制的关系,另一面却是官员们直接与老板们进行权钱之间的交换合作。官员们追求经济高增长率及个人利益最大化,老板追求高利润率及个人利益最大化,二者可谓一拍即合。

    在中国,工会代表政权的利益,政权代表资本的利益,资本通过权力牟取自身的最大增值,其结果是强势的权力和强势的资本组成强强勾结,共同压榨弱势的雇工们。一旦发生冲突,根本谈不上劳资双方的博弈。弱势的劳工阶层,既没有讨价还价的经济资本和组织资源,也没有诉诸于法律的合法渠道。所以,才会造成强度大、危险性高而工资低的煤炭行业,造成脆弱的安全保障和极低的事故补偿,矿难频繁和死亡率居高不下的状态也就难以改变。

    2,独立新闻监督的缺位。

    在任何文明国家,对于负有向公众提供真相的媒体来说,面对一次性死亡上百人的重大矿难,没有理由不作为头条新闻进行同步的追踪报道,更没有任何理由向社会隐瞒真相。因为,现代文明社会的经验反复证明:及时、准确、客观地提供公共资讯是政府和媒体的社会责任,不仅谣言和恐慌止于事实真相的公开,而且灾情的控制和减轻也受益于资讯的透明化。

    比如,如果类似广东省梅州市兴宁黄槐镇大兴煤矿的恶性透水事故发生在西方国家、甚至发生在港台地区,媒体起码都会有如下反应:1,矿难必然成为该国各大媒体的头条新闻;2,在井下仍然有被困矿工 123名的情况下,媒体的天然职责就是持续的跟踪现场直播报道,让公众随时可以了救援的进展情况;3,对受难矿工的家人的跟踪采访和持续报道;4,挖掘与矿难有相关的黑幕,特别是相关政府部门、官员、矿主之间的关系;5,请来受难者家属、专家和民众,在媒体上展开关于煤矿安全问题的持续的公共讨论。6,监督政府及矿主的救援工作,敦促相关机构进行有效的整改。

    然而,在一党独裁的黑箱体制中,凡是出现类似情况,中共当局首先想到的,绝非“人命关天”而是“党权第一”。所以,当局在伤亡惨重的认为灾难发生后,为了尽量减少对党权形象的负面影响,并尽量借助救灾来提升党权形象,首先想到的就是如何控制媒体和垄断资讯:1,不允许任何媒体上头条,而要放在新闻中的次要位置,往往是最后一条国内新闻。

    2,突出报道政府及其官员的亲民形象,最高领导人的重视和批示,党和政府的关怀以及救援工作多么卓有成效。

    3,对灾情的报道,要尽量删繁就简和避重就轻,不允许惨烈场面的出现,不允许同步的连续跟踪报道,甚至隐瞒真相。

    4,只发表经过高层审查的资讯,所有媒体务必根据新华社的统一口径;5,政府对受害者及其家人的安置多么到位,遭灾的百姓对党和政府多么满意和感激;6,政府对相关责任人的查处多么高效,处罚多么严厉,整改措施多么完善。

    7,对事故的调查取证完全是黑箱作业,有选择地或歪曲地公布调查结果,务必从重从速地处罚当局宣称的罪犯。同时,对有关官员的处分以及处分的力度,全视其与高层的亲疏关系而定。

    8、加大报喜力度,以冲淡报忧所引起的社会情绪。


六、矿难频发的背后

    从芳林村小学爆炸案、石家庄爆炸案、南京汤山镇集体食物中毒案、SARS危机、沙洋镇洪灾、一系列严重矿难……中的死者,不仅都是党权至上体制的牺牲品,而且每一次救灾都变成“恩人政治”的表演。

    同时,党的喉舌们,不但在其他新闻的报道中要收取收红包,而且贪婪到在矿难采访时也收红包。就在大兴矿难发生不到两周之后,《河南商报》在2005年08月19日发出了《官员给记者发矿难封口费 480人领走了20万》的报道:7月31日,河南汝州发生一起煤矿事故,共有100多家媒体的480人领走了20万元的“封口红包”,人均500元。这20万现金是乡政府从农村信用社贷款。报道还称:汝州市太穷,煤矿事故中给的封口红包是最少的,与登封、新密二市的煤矿事故的封口红包相比,简直就是小儿科。

    早在2003年9月16日,《中国青年报》就曾发出通讯《繁峙矿难水落石出》,其中揭出在采访事故过程中有十一名记者被当地干部及非法矿主的封口红包所收买,此违法违规、亵渎职业道德和蔑视生命的记者行为,并非个别新闻人的道德败坏,而是新闻体制本身的制度腐败造成的。在党营垄断体制下,党给媒体经费、给从业者乌纱帽和饭碗,媒体人就只能按照党的要求向社会提供资讯。新闻制度对从业者的要求,不是激励独立报导和诚实新闻,而是纵容奉命报导和作假新闻。大陆新闻界的造假式腐败不是从改革才开始的,难道毛泽东时代的“放卫星”不是新闻腐败!所以,中国新闻人作为党的雇员,已经养成了充当喉舌的习惯,既然在一切向权看的毛时代,可以为了碗饭和乌纱帽去作假,那么,在一切向钱看的后毛时代,为了一夜暴富作假也就顺理成章。

    权力腐败了,社会良心被权钱利诱吞噬了,媒体不是官权和资本权力的监督者,而是官权和资本权力的组成部份,新闻人变成既得利益阶层,官员、大款与媒体的合谋欺骗公众就是必然的。同时,新闻界为了自身的既得利益,充分利用垄断体制和职业之便,尽力掩盖自身腐败和进行自我吹嘘。比如,以揭露黑暗面为主的“焦点访谈”、“新闻调查”、“道德观察”等栏目,却从未见过揭露新闻界黑暗面的节目。换言之,在中国,最大新闻腐败不是“新闻腐败”本身,而是“新闻腐败无法成为新闻”的腐败。

    官商勾结的腐败使得每次矿难发生,从官员到舆论都会谈到“安全监管形同虚设”的问题,但大都把原因归结为个相关部门及其官员的不负责任,而很少有人敢于触及“形同虚设”的主要症结——官官相护和官商勾结的腐败。

    在没有独立工会和独立媒体的中国,让官员来监督官员和资本家,纯属痴人说梦。每一起特大矿难发生,背后都能挖出一个官官相护和官商勾结的腐败集团,广西南丹矿难,河南大平矿难、辽宁阜新孙家湾矿难……莫不如此,兴宁矿难当然也不例外。

    据新华社8月14日报导,国务院调查组和省纪委对当地一些政府官员和相关人员进行了迅速的周密调查,已经取得一系列的战果:

    A,关于矿主曾云高的发迹。当年,曾云高只以500万元买断价值上亿的国企“一矿”并成立大径里公司,近几年实施大兼并,即以金钱和权势相结合的力量,强行买断其他煤矿的经营权。现在,黄槐镇半数以上合法煤矿已经被他兼并或联营,他的身价已超过2亿元。

    B,曾云高在当地的官府里吃得开,光保险帽就有两顶,他是兴宁市和梅州市两级人大代表。而且,他公司的股东及家族中还有政协委员和当地税务官员。

    C,矿难发生后,曾云高首先想到不是救人和承担责任,而是企图拿出三亿元摆平。由此可见,他曾花钱摆平过许多麻烦。比如,大兴煤矿居然在既无合法采矿证又无工商营业执照的情况下,连续开采至今,已经有六年时间,还在2003年被梅州市评为先进民营企业。

    D,被矿难牵连出的官员和相关行政人员,在资金来源上问题多多,小小的煤矿居然涉案金额高达15个亿,显然与煤矿入股所得有关。调查发现,有一名每月只有数千元工资的警务人员,个人资金居然多达2900万元。

    冷酷的党权至上破坏了“人命关天”此一人类社会最基本的常识。对于必须重大灾难负责的政府来说,在其治下出现震惊全社会的人为灾难,没有任何理由不作为头等大事处理。但独裁制度从来都是冷血的,从不在乎普通人的生命。只有冷血的独裁制度培养出来的官员,才会视经济发展、招商引资和政权稳定高于人的生命,这才是矿难不断的最大原因。中共政权可以为某个领导人下半旗致哀,却从来没有为灾难中的死者下半旗致哀。而在当今世界上,为灾难中的死者下半旗致哀,已经变成国际通例,它标志着国家对生命的敬重和珍惜,也以此来彰显生命的宝贵、来提醒全社会对生命的珍视。其实,按照大陆国旗法规定,发生特别重大伤亡时,可以下半旗志哀。但自1990年10月1日国旗法实施以来,中国屡屡发生百人以上的特大矿难,却没有一次下过半旗志哀。甚至,1994年12月新疆克拉玛依大火夺走了288名中小学生和37个成人的生命,2005年6月黑龙江牡丹江市沙兰镇洪灾夺走105个小学生和4个成人的生命,这个冷酷的政权仍然没有下半旗致哀。

    再看官方对频发矿难的态度。有关官员及其御用专家曾一再强调:国情的特殊决定了中国矿难频发的难以避免。他们振振有辞地论证到:通过对国外一些国家安全生产发展趋势的分析,经济发展水平和安全生产水平具有高度相关。人均GDP在1000—3000美元之间,生产事故基本是呈上升趋势;人均GDP达到5000美元之后,事故率才开始逐渐下降。所以,中国经济要到2020年才能达到人均GDP5000美元,也就是接近世界中等发达国家的水平,只有到那时,中国安全生产的水平才能达到世界的平均水平。

    那么,同样是不发达国家的印度,现在的人均GDP只有500美元,远低于中国的1000美元。按照中国官员的推算,印度的人均GDP只有中国的一半,印度的煤矿百万吨死亡率应该比中国高出一倍以上,但事实上,印度的煤矿百万吨死亡率为0.42,仅为中国的十分之一。所以,中共官员用经济发展水平来为矿难高死亡率辩护,除了冷血,再无其他。

    同时,中共有关主管部门还公开宣布控制矿难的死亡率水平,比如有关官员在2004年年初说:2003年大陆煤矿企业事故死亡6702人,比上年减少293人,下降4.2%;2004年准备按照下降4.0%的幅度控制,即煤矿百万吨死亡率2003年为4.17,比上年下降16.6%;2004年百万吨死亡率准备控制在3.8左右,比2004年的4.17下降0.37.按照官方的国情逻辑,从矿工的角度讲,起码在2020年前的十五年里,矿工们只能忍受每年3000多起矿难和6000人以上的死亡。而从官方的角度讲,只要每年的矿难死亡率控制在逐年下降4%的水平上。换言之,2003年的矿难中死亡6400人,2004年的矿难中死亡6027人,减少了373人,已经是安全生产的政绩卓著了。再向前推算,1997年矿难死亡人数是7083人,2000年以来的死亡人数大都控制在6000人上下,相比之下已经减少了上千人,岂不是天大的政绩了吗!

    也就是说,只要还采煤,矿工就要继续每年数以几千计人数死下去。这是多么可怕的官权逻辑!

    太多的死于人为事故的无辜亡灵,本应该获得自己国家下半旗致哀的尊重,但在制度性的对生命的轻蔑中,亡灵们得不到起码的尊重;在制度性谎言的黑牢中,亡灵们见不到真实的阳光,只能默默地死去发霉腐烂。冷酷,剥夺了应有的敬畏和怜悯;谎言,掩盖着生命被无辜剥夺的真相。几千年瞒与骗的屠夫制度和冷血文化,究竟还要把生命当儿戏耍弄多久!我们中国人作为人,究竟还要忍受乃至纵容这种不把人当人的制度多久!

    2005年8月16日于北京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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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 者 :刘晓波
出 处 :北京之春
整 理 :2005年9月30日18: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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