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2月号-杂感 蔡萱简介 蔡萱文章检索

 
关于[疆独]....................蔡萱
 
 

关於“疆独”

蔡萱


    “疆独”关乎两种主义之间的矛盾,人道主义和民族主义。

    我曾经说:“如果我是个民族主义者,我一定不愿意看到中国的版图上少去那么大的一片;如果我是个人道主义者,我理所当然的认为维族人有选择独立的权利。”

    我首先是个人道主义者,其次,才是民族主义者。

    然后我又开始迷惑了。

    从维族人的角度来说,选择独立,似乎才符合他们民族的利益。因此,在这个问题上,他们选择独立,只因为他们是民族主义者。然而独立后,是否人道,完全取决於他们的政策,或者内外的形势等等。也许是人道主义,也许完全背离。但是归根结底一句话,“独立”这一行为,并不直接产生“人道主义”。 “独立”只是民族主义思想指导下的行为。而“尊重独立”才属於人道主义的意识范畴。

    反过来,维族的独立,这种属於维族人的民族主义行为,对於汉族和其他目前属於中国的民族来讲,一定是有所伤害的。至少,从直观上来讲,伤害了其他民族的感情;从利益上来讲其损失更是毋庸置疑的,不需要在细节上说明。因为一个显而易见的逻辑,分裂某个整体,一定会对整体有害。分裂破坏了现时的完整,无法在未来弥补,因为未来中现在的整体作为概念已经不复存在。所以有理由认为,这种破坏是非人道的。因为,于彼方是民族主义的行为,于此方却属於非人道主义的―维持政治现状,从某种意义上来讲是尽量不损伤人性的真谛,即不以政治行为强加於个体的人性表达。然而在此维持下的政治行为,本身恰恰又未必是人道的。在此我深深同情维族人,也许中国的历代政治就从来未对他们给予过公正的待遇。可是这个世界上,即使一报还一报都不是现实中可以满足的公正,更何况要诉诸古老的过去和不可预知的将来呢。而更加使人悲观的是,即使我们,在新疆独立的问题上,所有的中国人,做出了人道主义的牺牲,情感和利益上的。我们成全了维族的民族主义,但是他们却未必能由此享受真正的人道,因为不但是对於维族,在世界其他地区的民族解放运动也是如此,总是存在着无限的继续分裂下去的趋势。民族主义的表达何时能够止於人道,这个问题只怕很难回答。就民族主义而言,人道只是个次要的考虑因素。而缺乏人道基础的民族主义究竟又有何存在的意义呢?“受大於施”还是“施大於受”,实际上是永远无法比较的,因为“施”与“受”是作用于两个完全不同的个体,在不同本体之间不具有可比性。

    类似的还有西藏独立的问题,不支援西藏独立,是不符合人道主义的。支援西藏独立,对非西藏人来说,是人道主义行为。然而,西藏的独立本身,对西藏人而言,也不一定完全符合人道主义。

    现实给予我们的悲观的感觉,还在於不允许模棱两可。那么我就仍然坚持,我首先是一个人道主义者,其次才是一个民族主义者。因为个体是最弱小的生存单位,理应获得最大程度的同情。

    从本质上来说,“民族主义”和“人道主义”是极难调和的一对矛盾。 “民族主义”的产生,缘於人类的社会性,民族是社会这个大集合的一种分类方式,其出发点是脆弱的个体希望在集体中寻求保护和对抗侵害的意愿。而“人道主义”则关注个体的安危和幸福,它的产生在於人类对个体意志的尊重,其出发点则是作为广义和抽象个体的人类整体。所以“民族主义”和“人道主义”的矛盾是社会性和个性之间的矛盾。它将伴随着人类社会与人性的存在而存在下去。现实的社会无法实现大同,处於现实世界的单个个体也就没有资格去悲悯什么。神赋予我们激情,这激情会燃烧於每一个值得怀念的青春;每一个终将熄灭的生命也会因为曾经不灭的激情而体会到刹那间永恒的感受。这激情以一种不朽的完全人类的力量使理性成就为主义,却并非理性的去验证这种主义的成就是否合乎理性。而关於“民族主义”和“人道主义”之间的不可调和的矛盾,提醒我们去思索“激情”在对人类历史上所有的善恶冲突最终导致的激化中究竟扮演什么角色。无法去责备天赋的性格,既然所有的绽放都是由情感所产生,那么只能真心地祝愿所有的花朵都是向善而开的。

    11/28/2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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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 者 :蔡萱
出 处 :北京之春
整 理 :2005年1月31日20: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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