活着的传统——“全民流氓化”的潜规则原理
蒋泥(南京)
王学泰先生在《游民文化与中国社会》一书里认为,“游民文化”是中国主流儒道文化以外的另一个相辅相成的传统文化,支配着半个中国,半部历史,时时冒出来“一统天下”,组成了历数千年而不衰的“隐性社会”、潜规则原理。这个世界里的行为标准、思想意识,许多时候与正统的儒家完全对立,因此,它和主流传统一起,构成了真实而真正的中国。一段时期以来它却被忽略不计了,连较好的历史学家、历史著作也不例外。例如钱穆的《国史大纲》、柏杨的《中国人史纲》以及那套著名的“康桥中国史”等。
1949年以后,它更似乎隐没于社会生活的底层,一度“消失”,从而遮蔽了只有从这个角度去审视,才能解释清楚的诸多社会、文化、历史现象。
游民,来自农民,但在中国传统社会中,它是被抛出士农工商诸固定职业之外而形成的社会“边缘”群体。无数知识份子也可归于门下,称做“游民知识份子”,像刘邦、朱元璋、毛泽东等。
早年,这些人朝不保夕,轻生忘死,追求“大秤分金银,大碗吃酒肉”,直至有朝一日能够“发迹变泰”的逍遥生活。因此,“有奶便是娘”成为他们生活的原则,无法无天的自由,使他们心往神醉。一旦真的被组织起来,“忠义堂上的交椅却不容有丝毫差池”——这就解释了为什么我们的起义、战火虽然连连不断,但社会性质基本上一直不变的深层缘故。
不难理解,他们信奉的“出门靠朋友”的价值观,是极其功利的,口头上讲的是“义气”,实际上“崇拜”的也是“义气千秋”的关羽。
中国民间,可以无孔子,却不能少掉关羽。即使移居海外的人,带向世界的,也多关羽,而非孔子。《三国》《水浒》以及当代作家金庸的每一部武侠小说,无一不说的是这种意义上的“义气”的“江湖”生活。
明眼人都能注意到,这里的“义”与正统儒家所说的“义”不同。
在儒家那里“义”和“利”相互对立,是一种价值理性;游民(侠客)的“义”“利”则紧紧相系,“义”的本质就是要对“我”有用,崇拜的对象也许不是“资本”,却少不了“权势”。
中国的官本位传统,就这样得到了延续与强固,至今还是一个“活着的传统”。
至于代表“主流”的儒家传统,也不像士大夫们宣称的那样“美妙”“仁义”,因为,政治上我们于秦时建立中央集权,君主官僚专制自此历两千余年而不坏,其特色是无阶级,它的官僚政治,非为政治操作的技术方面存在,而是一种社会体制,政府权力全都握于官僚手中,官僚有权侵夺普通公民的自由。
这样,官僚就把政府措施看作是自己图谋利益的勾当,做官就是发财,“做大官发大财,做小官发小财,甚至没有取得官阶官衔,而在乡村似官非官的身份,利用任何一个机会发混财”。因此,皇权和官僚是压迫阶层,一部二十四史,“实是一部贪污史”。所谓“官逼民反”的“官”,就不应理解为某个或某些特别的官吏,而是整个官僚统治。“单是某些官,甚至单是整个官僚阶层依贪污或其他方式剥削农民,农民尚不至逼到求生不得的程度。若官僚除了自己直接借政治权势侵占渔民农外,更连同与其有缘属关系的地方爪牙,从事敲诈,再益以商业、高利贷乃至地权活动的凌夺,那才真是农民走投无路、铤而走险的时候了。”
其实典型的中国农民,是最怕事的,即使再屈辱,也多忍辱偷生,难得“铤而走险”。“官逼民反”的“民”,依据“游民社会学”理论,其社会渊源一般只是痞气很重的“游民”(流氓),而不是“朴实”的“农民”。中国革命的主体本来是“农民”战争,但是许多“农民起义”,实际上是游民的反社会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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