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之罪》的异国情仇和司法正义
张耀杰(北京)
《爱之罪》是2005年度刚刚上市的一本小说,封底的两句广告语“一个因异族情爱而亲历美国监狱的中国女人的故事,一部以纪实文学形式解读美国司法制度的绝好教材”,于第一时间吸引了笔者的注意。应该说,正是通过这部半纪实半虚构的文学作品,不久前曾经游历美国的笔者,更加真切生动地感触到了美国社会颇为严谨又颇多漏洞的司法制度和司法程式。
一、文学作品的虚构与真实
《爱之罪》是以第一人称写作的。书中的“我”名叫杨眉,母亲是一名记者,外出采访时不小心把她生在喜马拉雅山北坡的四川大山里。父亲是中国大陆当过右派的一名高级官员,每次乘坐飞机都要头等舱。杨眉的姨妈从事物理研究工作,曾经把喜爱物理的杨眉介绍给物理学家符明,于是便有了17岁的杨眉对于大她15岁的已婚男子符明的初恋。18岁那年,杨眉有过和符明一起赤身跳入大运河的浪漫经历。几年后的暑假,正在某大学历史系二年级读书的杨眉,在杭州同学家认识了在广州某大学读书的前《我们》杂志主编安小鲁。安小鲁与杨眉结婚后不到两年,在云南出差时掉进澜沧江。再后来,杨眉飞越太平洋来到洛杉矶,6年之后遇到45岁的德国裔美国人彼得。施林柏:“彼得走上来,右手搂住我的右肩,轻轻地说,‘挺宁静的,对吗?’我一下触电了,我知道自己开始喜欢他了。他碰到了我的心。……一个是身材矫健、明明亮亮的美国男士;一个是身材纤细、清清秀秀的中国女性。他在公司工作,我完成电影和历史两个专业后,在一家电影公司研究室工作,两个成熟的、举止穿戴得体的男女牵着手,怎么不会走到一起呢?”
按照该书扉页的简介,作者上雪,是南开大学文学学士,美国加州州立大学经济学硕士。旅居美国从事信贷工作。除学术论文外,在美国还发表过报告文学英译本和散文数篇。应该说,作者上雪与小说中的杨眉之间,是不可以简单划等号的,书中的许多人名地点、故事情节和时空转换,都是经不起考证的虚构加工。这其实是现实生活与文学创作之间最为根本的区别所在。文学作品的主要价值,就在于用虚构想像的故事情节来表达美好真挚的情感和理性善良的智慧。
二、中国女人的异国情仇
被杨眉奉为“彼得大帝”的彼得。施林柏,是被生母抛弃的一名弃儿,他长大后离开养父母,靠个人奋斗积累了一定的财富。按照书中的解释:“彼得唤起我的爱,我的给予,也发掘了我的爱的潜能。他让我能够再次接受爱,爱又萌发了[我]的个性。然而,彼得深入了我的爱,却没能深入我的个性。”
与此同时,书中另有这样的说明:“人或许就是这样一类动物,可以解剖自己,却不允许被解剖。”而在事实上,《爱之罪》中更多的是对于美国男人彼得连同整个美国社会的单向解剖,却少有对于女主人公杨眉以及她所离开的祖国的逆向解剖。无论对于彼得个人还是对于美国社会,杨眉的认识都是相当狭隘和浅薄的。就这样,经过两年多的碰撞磨合,杨眉单方面提出分手,招来彼得的病态仇恨和疯狂报复。
彼得是一名相貌堂堂且性格很强的富裕男人,他不能容忍被比自己钱少的中国女人所拒绝。他曾经告诫过杨眉,美国一半的警察都腐败,他认识警察局里边的人。在杨眉通过电话提出分手的当天晚上,彼得在电话中恐吓说:“你等着瞧,我会扎你的车胎,毁你的家,把汽油浇到你脸上,再点着火,烧你的脸,让你出不了门,让世界上所有的男人都再也看不到你的脸,连医生也治不好!”随后,彼得又找来一直想效忠于他的亚洲女人米娜,两个人轮番用电话恐吓和骚扰杨眉。彼得的愤怒令杨眉感到恐惧,她只好躲进卧室里远离电话。好在家中的录音电话,记录了彼得和米娜的电话留言,为此后的法律诉讼保存了最具说服力的第一手证据。
星期一早晨,杨眉发现自己那辆开起来像坐在房子里一样平稳的白色美国车,被扎坏了四个轮胎。她想继续隐忍下去,同时又觉得“孔老夫子小不忍则乱大谋的哲学行不通”。社区管理员大卫,给陷入心理矛盾和精神危机的杨眉,上了一堂生动形象的法律课:“如果他真认识警察,警察又帮助他,那你以后会发财的。”“阴谋早晚会被识破。到时候你可以控告警察。”
两名警察接到报警后前来察看现场,并取走了杨眉与彼得分手那天的电话录音。在此后的日子里,胆小怕事的杨眉一直沈沦在极度恐惧之中。为了逃避彼得的报复,她寄住在朋友梅小清的家里,同时又积极寻求警方的帮助,并且到洛杉矶地方最高法院帕萨蒂纳法院申请禁止令。
洛杉矶县警察局亚洲犯罪特别工作队女探警艾尔斯,很快调查出彼得的所有情况,其中有很多是杨眉不知道的。在杨眉的一再要求下,艾尔斯向她透露了彼得的部分犯罪记录:彼得的养父母在彼得上中学时就离婚了。事业有成的彼得帮助养母从事地产投资,通过欺骗养父和国税局而积累财富。在养父的证明下,国税务局指控彼得和养母偷税漏税,养母坐牢2个月,罚税金5万元。彼得坐牢3天,罚税金2万元。彼得的前任女友沙丽也是一名中国女人,她在离开彼得后,曾经被彼得雇用的私人侦探所跟踪。
经过这场情变,杨眉初步认识了美国社会的司法程式:禁止令属民事诉讼,原告请求地方最高法院颁发令文,要求法庭予以保护。在法庭规定的有效期内,被告不准再接近、接触或骚扰原告。由警方提交的刑事报告一旦在地方检察官办公室立案,受害者想否认或撤销案子也没有用。因为在刑事案件中,受害者并不是原告,而是主要证人,地方检察官代表人民起诉嫌疑犯。这是美国刑事案的规则。关于美国法律的基本精神,杨眉的认识是:“我知道了不管你是罪犯还是普通公民,权利是平等的,隐私权和私有权同样受法律保护。”然而,随之而来的事实,却让杨眉认识到美国法律的另一面:彼得被警察逮捕后,很快就被律师保释了出来:“美国的监狱实际上是穷人住的,有钱人可以花钱保释出来,坐在自家的沙发上,喝着马爹利,给自己的律师打电话,……”
三、正义与邪恶的法律较量
彼得出狱后,马上组织反击,他指使米娜出面诬陷杨眉。杨眉于第二天接到圣博谷市警察局的电话通报:“米娜向我们报告,你打电话恐吓她。”
6月8日,杨眉为申请3年期的正式禁止令,与彼得分别站在了法院的原告和被告席上。探警艾尔斯提交的电话录音,揭穿了彼得和律师在反诉状中编造的所有谎言。法官问彼得的律师:“我没有什么说的了,律师先生,你呢?”每个律师都知道,法官这句话的潜台词是:你们请走路吧,不要浪费我的时间了。
平生第一次走上法庭的杨眉,赢得了第一场民事诉讼:“我不仅得到了一个永久的禁止令,我还在彼得的反诉案中赢了。我,一个东方女子,赢了一个美国男子。两年多来,这个男人一直认为我就是一个不可以说‘不’的东方女子,直到今天,面对法庭,他才不得不低下头承认我就是可以说‘不’!”
事情到此并没有结束,彼得一方的诬陷还在继续。8月7日上午,杨眉被三名警察送进圣博谷市拘留所,探警福尔摩特判决的保释金是5万元。第二天,洛杉矶县安得生法院给予杨眉的判决是:“送县监狱,保释金减为4万元。”杨眉对于美国社会又有了新的认识和疑问:“当年老爸被打右派,关进秦城监狱,一体验就是十年。我可不要。这可不是什么遗产,要我这家里惟一的孩子来继承。……都说美国社会稳定,我怎么越看越感觉和老爸那个时代差不多?!”“福尔摩特定我罪,值5万;阿利妲和长头发律师赚纳税人的钱,法官判的是钱……人人都在谈钱,正义呢?”
在洛杉矶县监狱里,杨眉认识了来自中国长春的崔娥。崔娥靠着开办带有色情服务的酒楼发了财,到美国后以法轮功的名义拿到政治避难的绿卡,在华人聚集区小台北的出租室里从事色情服务时被逮捕。杨眉在狱中主动向不会说英语的崔娥提供帮助:“崔娥的生活方式我并不喜欢,要是在外面,我绝不会与她交往,……应该说,这里的就寝条件还不错,两人一个房间,我和崔娥被分在了一起。上下铺,一个抽水马桶,马桶边放着卷雪白的手纸,地、墙、床都干干净净。”
杨眉第二天被梅小清以房子为抵押保释了出来。在打给律师瑞恩的电话中,杨眉说出了一个中国特色的推理判断:“我简直不相信!圣博谷的警察一定受贿了!!美国不是世界上最守法的国家吗?”
在瑞恩的提示下,杨眉发现警方指控她用电话恐吓米娜时所填写的家庭电话626-208-4023,竟然是斯巴达克咖啡店前的公共电话。瑞恩告诉杨眉,她可以在刑事案件审理结束后,到民事法庭上对圣博谷警察局、彼得和米娜进行指控,以讨回自己所遭受的精神伤害和经济损失。
在安得生法院审理米娜案的法庭上,瑞恩用充分的证据揭穿了彼得与米娜陷害杨眉的阴谋。法庭取消了米娜的禁止令。这是杨眉赢得的第二场民事诉讼。12月15日,在安得生法院的正式审判中,地方检察官苏姗娜撤销了对于杨眉的刑事指控。在此之前,彼得已经在帕萨蒂纳法院的刑事审判中低头认罪。杨眉至此在法律上赢得全面的胜利,从而彻底走出了与彼得分手带来的恐怖阴影:“我,杨眉,一个普普通通的中国女子,在一个陌生的国度里,仅半年时间,四次进出四个不同的法庭——彼得的禁止令、彼得的刑事案、米娜的禁止令、自己的刑事案——全都胜诉,全都赢了!难言的爱,难言的恨,难言的痛,一切都在这里结束。”
四、不得不说的一些话
回过头来看一看,美国的法律制度虽然存在着各种各样的缺点和漏洞,美国的警方虽然会犯下各种各样的错误和过失,杨眉所怀疑的“圣博谷的警察一定受贿了”,却并不成立。杨眉的老爸“被打右派,关进秦城监狱,一体验就是十年”的政治冤案,与杨眉自己只关了一天拘留所和一天监狱就得到保释,也是完全不同的两件事情。杨眉的胜诉,既归功于她自己敢于对美国男人和美国法律说“不”的勇气和决心,也归功于社区管理员大卫、探警艾尔斯、律师瑞恩、朋友梅小清等人基于社会正义的支援和帮助,更归功于美国社会可以自我完善和自我纠错的制度安排和司法程式。借用大卫的话说:“阴谋早晚会被识破。到时候你可以控告警察。”至少在这些方面,当下的中国社会是根本做不到的。
2004年12月2日,中国社会科学院著名学者于建嵘,在北京大学发表的学术演讲《中国信访制度批判》中,公开披露了一张问卷调查图表中,其中有这样的统计:参加问卷的632名进京上访农民中,被政府罚款的有38.8%;房子被拆或被破坏的有34.9%;被抄家、被没收财物、东西被抢走的有55.4%;自己被办学习班的有12.3%;自己被干部殴打的有50.2%;被游街挂牌示众的有6.9%;被关押拘留的有50.4%;自己被劳教或判刑的有19.2%;被干部诬陷的有72.5%;连累家里人被干部殴打的有40.2%;干部指使黑社会的人打击的报复的有53.6%.于建嵘等人调查过的上访农民,迄今为止依然在首都北京的上访村里睡桥洞、捡垃圾、受迫害、遭毒打。与他们相比,杨眉在异国他乡的种种遭遇,不是不人道反而是太人道了。杨眉似乎从来没有意识到这一点。
《爱之罪》中最值得玩味的一句话是这样的:“有人说中国特别好,有人说中国特别不好。我说中国是我妈。”
这是杨眉第一次与彼得约会时,对于“哪儿好?美国还是中国?”的绝妙回答。然而,人类社会中的“妈”,并不是可以凌驾于价值判断之上的特殊材料。杨眉的妈在首都北京享受着由国家财政全面包办的人上之人的福利待遇,笔者的妈却是在河南农村靠着一点点血汗钱维持生存的下等贱民。在河南省洛阳市嵩县纸房乡石坡村,另外还有一位割下亲生儿子的头颅进京告状却有冤难申的上访“妈”王次妞。
与自己的亲生母亲连同被形容为“我妈”的中国分开之后加入美国国籍的杨眉,从来没有表现出过对于中国大陆受苦受难的弱势公民的人道关怀,反倒时时处处以抹黑压倒美国社会的司法制度和现代文明为能事。她与彼得的分手,与其说是由于彼得对于她的不够尊重和不够理解,不如说是由于她总想压倒美国男人乃至美国社会的女权情怀:“美国人找东方女性,先入为主,认为东方女性顺从,容易被西方的绅士风度吸引或诱惑(容易上床),其实他们错了,很多大陆到美国的女性大都来自城市,受过高等教育,她们可不是没有头脑的瞎子,她们在新中国长大,生来具有妇女平等的意识,因为她们的母亲工作呀,她们怎么会轻易顺从?”
书中对于美国社会和美国法律最为理直气壮的指责就是“人人都在谈钱,正义呢?”而在实际上,美国社会的司法制度所遵循的是程式正义优先的文明法则,而不是前文明时代凌驾于制度程式之上“存天理灭人欲”的野蛮法则。在美国社会中,即使有人为的循私枉法行为,也必须按照法律程式来进行,这样就为按照法律程式重新调查和纠正司法行为中的偏差和错误,提供了最为可靠的制度保障。在程式正义优先的前提下,“正义”不再是中国社会所常见的“存天理灭人欲”的专制天理和抽象道德,而是既可以供量化也可以供操作的具体条款。“当年老爸被打右派,关进秦城监狱,一体验就是十年”和“福尔摩特定我罪,值5万;法官判的是钱——4万美元”的根本性区别,恰恰是中国社会的野蛮邪恶和美国社会的文明正义的最好体现。
书中在谈到崔娥的绿卡时,另有这样的借题发挥:“法轮功!哇!原来是这时髦东西!以前,一些人到美国,为了身份,搞‘一胎’政治避难;后来,‘一胎’不管用了,又改‘六四’政治避难了;现在倒好,更上一层楼,变‘法轮功’了!……美国政府打中国牌,总要有些红桃Q、梅花K、黑桃A之类,所以,就总会放一些人充当这些角色。今天,真是开了眼,眼前这位Q,没给中国人丢了脸,倒给美国外交政策丢了脸:”法轮功‘避难者,原来是非法开妓院的!“
明明是中国政府公然侵犯了本国公民的合法人权,中国的非法移民公然欺骗了帮助中国公民维护人权的美国政府,到了杨眉或者说是上雪的眼里,反倒是“美国外交政策丢了脸”,笔者倒想问一问:杨眉或上雪的那张脸,究竟是留在了前文明的中国大陆还是带到了现代文明的美国社会?!
五、精彩纷呈的性爱描写
《爱之罪》中充满了精彩纷呈的性爱描写,贯穿于全书的,还有杨眉无论在精神上还是在性能上都要抢占制高点抹黑压倒别人的阿Q式的“精神上的胜利法”。为了强调自己比彼得以前所有的白人女伴更加富于性感功能,杨眉表白说:“彼得告诉我,我是惟一一个被允许在他上边做爱的女人,当我在他上边的时候,他有一种母亲回到他身边的感受。……我们做爱,我在他上边,可以高潮很多次。他很是震惊,爱玛和詹妮,身体都比我强壮,但却都没有我来得强烈。……我在下边,也使彼得震惊。”
移民美国的中国人,相当一部分都是在中国享受着人为设计的社会主义优越性的人上之人,移民美国之后,由于精神修养、话语能力、社会资源、生存本领、人际环境等方面的欠缺,再也找不到人上之人的优越感,于是便变得更加自欺自恋和价值混乱。《爱之罪》中的杨眉,就是这一类的典型人物。她在从精神上到性能上都要压倒贬低别人的同时,自然不可能表现出现代文明社会所常见的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宪政民主意识和以人为本博爱众生的普世情怀。这种民主意识和普世情怀,却恰恰是文学作品是不是具有普世价值和永恒和魅力的最为根本的生命线。从这个意义上说,《爱之罪》只是一本赏心悦目的通俗小说,而不是令人常读常新的文学精品。
《爱之罪》,上雪着,北京:中国工人出版社2005年出版,定价23.8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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