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上书到公开信
滕彪(北京)
一、皇权专制时代的上书
在中国的皇权专制时代,“上书”是一件危险的事儿。一代清官海瑞,见到明世宗沈溺于长生不老之术而不理朝政,心中焦虑。他在上书之前,准备好棺材,诀别了妻子。真正是“冒死上书”。不仅如此,不是所有臣民百姓都有直接上书的资格,比如按清代官制,六品以下小官都没有直接上奏之权,有事须由大官代奏。遇到皇帝特别开恩,才准许臣民直接上书言事。甲午海战之后,储秀宫里年仅20岁的小太监寇连材,因忧患国事而上书慈禧太后,就被加上“犯法干政”和“越分擅奏外事”等罪名,押赴菜市口斩首。因此上书者即使不备棺材,也莫不战战兢兢,如履薄冰。看看康有为《上清帝第二书》中的用语:“举人等栋折榱坏,同受倾压,故不避斧钺之诛,犯冒越之罪,统筹大局,为我皇上陈之。”“用敢竭尽其愚,惟皇上采择焉,不胜冒昧陨越之至。伏惟代奏皇上圣鉴,谨呈。”这就是“公车上书”,它可能是中国历史上最有名的一次上书了。
到了极权恐怖主义盛行的毛时代,封锁资讯、因言治罪,而且闹革命一直要闹到“灵魂深处”,弄得人人自危、道路以目。不过残酷的文字狱仍然不能阻止人们冒死上书独裁者。湖南人民出版社出了一本《位卑未敢忘忧国——文化大革命上书集》,记载了红色恐怖年代的一些“上书”以及上书者遭受到的残酷迫害。这些书信打上了时代的烙印,从思想内容上也参差不齐,有的是献国策,有的是谈思想,有的是向党交心,有的流于打小报告。有一封给毛泽东的上书中写到:“毛主席周总理二位老人家的衣食住行要成为全党全国人民关心的大事,二位老人家健在一天,我们的事情就要办好一天。我们要时时提防‘无毒不丈夫’,我们要时时注意这‘万一’”。另一封署名“心赤客”的给周恩来的上书中写到:“庆父不死,鲁难未已,敬爱的总理,为了国家的富强,为了民族的昌盛,切勿手软啊!”
但是也有人指陈弊端,表达抗议,发出了那个时代最勇敢的质问:1966年9月24日,19岁的女大学生王容芬给毛写了一封信,全文如下:
尊敬的毛泽东主席:请您以一个共产党员的名义想一想:您在干什么?
请您以党的名义想一想:眼前发生的一切意味着什么?
请您以一个中国人民的名义想一想:您将把中国引向何处去?
文化大革命不是一场群众运动,是一个人在用枪杆子运动群众。
我郑重声明:从即日起推出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
致礼!
北京外国语学院东欧语系德语专业四年级一班学生 王容芬
这是我所知的最早的一个退团声明;在文革刚开始的时候出现这种抗议的声音和决绝的态度,显得尤为珍贵。王容芬听了“八一八”接见时林彪的讲话,觉得“和希特勒没什么区别”。她心想“这个国家完了!这世界太脏,不能再活下去!”“不忍了,豁出去了,把想说的话说出来!”她写好信,贴好邮票,在棋盘街邮局发出,接着走到王府井药店,买了四瓶敌敌畏,一瓶一瓶地喝……接下来的事情是被送进医院,审讯,进监狱,受酷刑,十年之后被判无期徒刑,1979年出狱时,已经33岁。
毛时代的上书者都遭到了极其残酷的对待。时任国务院副总理兼国防部长的彭德怀元帅在庐山会议上给毛泽东上书提出批评意见,被安上“反党”、“反社会主义”的罪名;1962年又写了一封称为“八万言书”的上书,又因此被加上“翻案”的帽子并遭到长期的监禁、批斗和折磨。
在极端的年代、在极权主义的政治结构之下,绝大多数的上书并不是表达抗议,而是向皇帝提意见、献计献策。湖南新化一中的学生萧瑞怡在给毛泽东的上书中坦诚地道出了上书的心态与意义:我想,一个国家也像一个家庭一样,儿子可以向老子提意见,献主张,以便将家庭搞好;同样,作为个国家的公民,看到国家的弊病,也可以向自己的主席提意见,献主张,以便将国家治好,我的上书就是秉着这一愿望而出发的。
这里出现了“公民”的概念,但是文字中反映出来的并不是公民意识,而主要是臣民意识。或者说反映了那个政治结构中并不存在民主制下的公务员-公民关系,而只有专制制度下的君-臣关系。
二、四五运动中的天安门广场
1976年四五运动中天安门广场的诗歌、挽联、文章、标语与文革中的大字报、小字报一样,是在不正常的言论体制下人们表达思想感情和政治意见的形式。于1978年9月复刊的《中国青年》第一期复刊号因触怒了当时主管宣传的汪东兴,而被禁止发售,有人把这一期杂志一页一页地张贴在西单的一排矮墙上,轰动了北京城;人们纷纷在墙上贴出大小字报,这直接引发了西单民主墙的出现。魏京生于1978年12月5日在西单民主墙贴出的大字报《第五个现代化——民主及其他》,反映了人们要求民主的心声,成为那个时期一个标志性的文本。
在1970年代末开始的校园民主运动中,伴随罢课游行的仍然主要是大字报、请愿书、传单以及民间刊物。中国人民大学1979年10月的校舍风波在罢课宣言、请愿书中很快变成了公开的抗议行动。《探索》、《四五论坛》、《沃土》、《北京之春》、《这一代》等自发刊物也达到了相当的思想高度。1980年复旦、北大、北师大、清华等高校的校园竞选活动中出现了众多的“竞选宣言”、“竞选纲领”和“竞选声明”。1980年代中期的校园民主运动中出现了更多的公开声明、公开信。比如1986年12月1日中国科技大学出现了《致科大选民的一封信》,号召人们“为真正的民主进行斗争”,开启了新一波高校民主浪潮。1986年12月27日,北大国政系四名研究生贴出《告北大同胞书》,反对北京市关于游行示威的暂行规定。1988年4月6日,北大十名研究生在三角地贴出《致七届人大和七届政协的公开信》,并附有签名榜,很快即被200多人签满。4月8日和9日,北大人大部分教师分别贴出《致两会代表的公开信》和《致七届人大新任国家领导人的公开信》,要求提高教师待遇。
1989年以大学生为主体的民主运动中,在天安门出现了令人震颤、也令人痛心地一幕:4月22日中午,三名学生手举请愿书跪在人民大会堂东门的台阶上,要求向李鹏递交请愿书并要求对话。这似乎反映了这次民主运动的思想局限,说明了在当时的政治权力挤压下,公民观念的萎缩与公民社会的衰弱。民众意识和心理结构还没有完全从君臣时代中脱离出来,公民社会还需要较长的培育时期,这也是中国民主事业的艰巨性所在。
但是从1970年代末到1980年代末,“上书”和“大字报”渐渐地过渡到了政治意识更成熟和政治诉求更明确的“公开信”;这在1989年达到了一个高潮。
按照官方的《十年学潮纪实》(北京出版社,1990)的说法,“在1989年,资产阶级自由化比1986年更为严重地泛滥开来。方励之已不再躲躲闪闪,用隐晦的语言表达他的主张。”1989年1月6日,方励之发出《致中央军委主席邓小平的公开信》,要求在建国40周年的五四运动70周年到来的时候,“在全国实行大赦,特别是释放魏京生及所有类似的政治犯”。(韩文甫在《六四民运》一书中评论说:“方励之的信完全摒弃封建社会下级向上级、平民向帝王‘上书’那一套格式,以公民的身份平等的身份给邓写信,语气不卑不亢。”)2月13日北岛、邵燕祥、吴祖光、冰心、汤一介、萧干、王若水、苏绍智等33名知名知识份子联合签名发出《致人大常委和中共中央的公开信》,支持方励之,要求实行大赦,释放政治犯。2月26日,许良英、王淦昌、钱临照等42位知名科学家发表公开信,要求“防止由于发表不同政治见解的言论和文字而治罪的历史悲剧重新出现,请责成有关部门释放一切因思想问题而被判刑或劳动教养的青年。”
2月27日发表了由方励之、杜维明、李欧梵、陈鼓应等63人联署的《敦促中国大陆民主改革宣言》。4月25日王若望发出《致邓小平公开信》,信中写道“现在你老是走在历史的十字路口,功臣乎?暴君乎?望乞三思而行,不可一误再误了。”4月27日戴晴、苏炜、严家其、远志明等43人发出公开信,呼吁大赦。此外还有《我们再也不能沈默了》、《我们对时局的紧急呼吁》、《5.16声明》、《5.17宣言》、三会一所《关于时局的六点声明》、《告全国人民书》等声明和公开信。1989年“知识份子广泛参与的公开信运动令人记忆犹新,称之为达到百年以来知识份子群体介入公共领域的最高潮,也不为过。”(王怡:《知识份子的行动抉择——2002年的网路公开信与签名浪潮》)
从上书到公开信,从臣民到公民,从跪着进谏,到站着呼吁,其间有本质的不同。但是不少人仍把上书和公开信混为一谈,反映了语言对思维的统治和某种集体无意识。比如在孙志刚事件中人们频频使用“三博士上书”、“五学者上书”,也人用“上书”来表述蒋彦永医生的两次公开信,直到2005年8月7日《法制早报》仍用《五公民上书人大质疑强制婚检制度》来报道有关的违宪审查建议书。用“上书”来指称这些事件不仅仅是用词不当;它反映的制度结构、时代背景和思想立场有着根本差别。
三、1989屠城之后
1989屠城之后经历了数年的政治严酷,民间政治进入一个短暂的低谷;神州大地,谎言密布;恐怖之下,万马齐喑。但是经过了全国性民主运动的洗礼,后八九的民间政治通过公开信这个渠道显示了自己的存在和自己的力量,犹如地下的河流,运行,奔突,终而形成波涛浩淼的大川。而自由民主人士视坐牢如回家,前仆后继,谱写了壮丽的诗篇。
1994年3月,许良英、王来棣、丁子霖、蒋培坤等人公开呼吁停止迫害人权、释放因言获罪者。3月23日,杨周、鲍戈等54人联名向中共人大常委会提出了《中国国家和社会民主化九四年政纲》,要求修改宪法、废除“刑法”中的反革命罪条款、取消“劳动教养”、开放党禁、报禁,建议军队国家化、警察中立化,推进经济私有化,废除户籍制等等,完整提出了当前民运的诉求。“十九条政纲”成为中国民主运动中的一个重要的历史性文献。
1995年为联合国宽容年,王淦昌、楼适夷、杨宪益、吴祖光、许良英、王富仁、王若水等45人呼吁宽容、结束文字狱、重新评价六四;但参加签名活动的王丹等二十余人先后遭到拘禁,林牧、张鉴康、王有才、郑旭光、马少华等又联名致信全国人大常委会,呼吁宽容与和解;而参加签名者又有部分人被逮捕、判刑。同年,包遵信、王若水、陈子明、徐文立、刘晓波、陈小平等12人致书八届人大三次全会,要求遏制腐败,并要求废除收容审查制度,刘念春、黄翔、王丹、王东海等22人要求废除劳动教养制度。这一年的公开信还有,王丹、林牧、江棋生等26人《关于保障基本人权维护社会公正的建议》,刘晓波、陈小平等14人发起、共56人联署“六四”六周年呼吁书《汲取血的教训、推进民主与法治进程》,周国强、秦永敏、宋书元、李海等24人的《和平宪章》,陈子明的《绝食宣言》,陈仕强等21人的《呼吁立即释放陈子明的公开信》、王之虹《致联合国大会的公开信》;刘刚的父亲刘贵春的退党声明;王东海、傅国涌等12人呼吁立即释放魏京生、王丹、刘念春及一切政治犯;等等。
1990年代中期以后,公开信不绝如缕。举起要者:王东海、王有才等人:《无条件释放魏京生、推进民主和法制建设》(1996);王希哲、刘晓波:《致国共两党的双十宣言》(1996);王明:《公民言论自由宣言》(1996);江棋生:《致联合国人权工作小组的公开信》(1997);徐文立:《就中国加入两个国际人权公约事宜致全国人大的公开信》(1997);林牧:致中共十五大公开信(1998);鞍山律师王文江发表《退党声明》(1998);大陆179名异议人士联名致函江泽民和朱熔基,抗议当局拘捕异议人士唐元隽(1998);全国120名异议人士发表公开信,要求尽快制订《政党法》,并修改《社会团体管理条例》(1998);蒋培坤、江棋生、丁子霖等发表《自由与公民权利宣言》和《社会公正与公民权利宣言》(1998);丁子霖、蒋培坤:《致柯林顿总统的公开信》(1998)
吴祖光、金尧如、方励之、刘宾雁等9人:《为政治和解及民主改革致国人书》(1999);鲍彤:《赶快主动平反六四——致中国国家主席、国务院总理及中共政治局党委信》(1999);江棋生等16人:《点燃万千烛光 共祭六四英魂——告全国同胞书》(1999);许良英等:《强烈抗议中国政府非法审判江棋生》(2000);林牧、王天成、廖亦武、樊百华等119人:《就释放所有政治犯致中国公民暨政府的公开信》(2000)刘凤钢等6名基督教信徒致江泽民的一封公开信(2000);徐永海:《希望制定<宗教法> 使基督徒的家庭聚会受到法律保护致全国人大的一封信》(2001);万延海:《关于调查并追究河南省卫生厅长刘全喜刑事罪责的呼吁》(2001);王怡等:《推动中文论坛“城邦制”互动的公开信》(2001);王力雄:《退出中国作家协会的声明》(2001);包遵信、刘晓波等11人:《致北京市人民法院、检察院和国安局的公开信》(杨子立案,2001);湖北省基督教会“华南家庭教会”受害者家属呼吁书(2002);王力雄等汉藏同胞149人要求公开审理甘孜爆炸案(2002);任不寐、王怡、余杰、杨小凯、茅于轼等:网路公民权利宣言(2002);邓焕武、欧阳懿等170人:《释放杨建利废除黑名单——致中共当局的公开信》(2002);2003年围绕刘荻案、孙志刚事件、孙大午案、李思怡事件、黄静案、郑恩宠案、杜导斌案等事件,涌现出为数众多的公开信和签名运动,形成了维权运动的一个高潮。孙志刚事件中出现了对收容遣送办法进行违宪审查的公开的立法建议书,公众的参与热情与舆论的强大压力使收容遣送制度被废除,此后形成了一个民间提出违宪审查建议的浪潮,比如胡星斗提出对劳动教养的有关规定进行违宪审查的建议书;1611位公民要求维护乙肝病毒携带者平等权益的违宪审查建议书;武汉、杭州、北京、长沙等地公民要求对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房屋拆迁评估管理办法等进行审查,等等。法学公共知识份子的兴起,是这一年签名和公开信的一个突出特点。
2003年后,公开信的规模继续扩大、次数更多, 而诉求的法理性明显增强。如范亚峰、贺卫方、季卫东、刘军宁、茅于轼、秦晖、滕彪、王怡、许志永、张祖桦等30学者提出《完善我国宪法人权保护条款的建议》;103名学者作家公开呼吁要求对“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作出法律解释,最后共1170人签名;三博士公开信抗议当局关闭北京大学bbs“一塌糊涂”,附有详细的法律意见,有260人联署;这三份公开信的起草人或发起人均以法律学者为主体,可以看作孙志刚事件后法学公共知识份子的力量展示。此外还有关于矿难的签名,中国青年报卢跃刚致赵勇的公开信,李大同致李而亮编辑的公开信,关于赵紫阳人身自由的呼吁书;两千多名记者关于南方都市报喻华峰案的呼吁书,焦国标的《讨伐中宣部》和致北大校长书、贺卫方停招硕士生的公开声明、关于蔡卓华案件的公开呼吁、卢雪松的公开信等等。值得特别提出的、影响极大的是:蒋彦永关于萨斯和六四真相的两次公开信,引起了全世界的震动,他因此获得2004年度被称作亚洲诺贝尔奖的瑞蒙?马格赛赛(Ramon Magsaysay)奖;高智晟律师关于法轮功问题的公开呼吁,引起了巨大的社会反响,他成为知识份子在法轮功问题上的集体失语中仗义执言的代表;余杰、王光泽等人呼吁迁移毛泽东遗体的开放式签名信;以丁子霖为代表的“天安门母亲”每年都有关于六四的公开信,持之以恒地呼吁保障人权、要求重新评价六四。
四、从1989年到今天
从1989年到今天,以公开信为重要表达方式的民间政治运动表现出了一些新的特点,我将其归纳为以下一些趋势:
1、从宏观的政治诉求到具体的法律诉求和制度建设。在轰轰烈烈的民主运动中、不同政见受到严厉打压的政治形势下,公开呼吁的主要内容是开放党禁报禁、重新评价六四等宏观的政治诉求,而2001年以来,越来越多的公开信出现了具体的制度建设要求、严密的法律推理;越来越多的公开信呼吁个案的公正处理,并围绕个案引申出具体的体制问题。因为具有了更多的可操作性,有的公开呼吁促使当局做出了让步,比如杜导斌案、孙大午案,有些则直接推动了制度的良性变迁,典型的是孙志刚案件与收容遣送制度的废除。从宏大的政治话语到专业化的法制话语,法律公共知识份子的出现成为引人注目的风景。2005年律师群体对朱久虎案的公开呼吁,也是“政法系”有意识地参与公共事务、发出集体声音的一个标志。
2、参与主体的多层次化与诉求的多元化。八九十年代,公开信的签名者主要是持不同政见者:包括著名学者、科学家、作家、学生领袖等等;签名或明或暗总有某种资格的要求:这也无可厚非,因为考虑到参加者的安全、呼吁书的影响、签名者的相互协调,以及更重要的技术原因。而近些年来,越来越多的公开信容纳了不同行业、不同层次的人们,有知识份子、农民、工人、上访者、环保人士、基督徒、艾滋病群体和乙肝携带者等等。比如在声援刘荻、杜导斌的签名维权活动中,参与签名者不仅有教授、作家、编辑、记者、大中学生,也有公务员、企业家、律师、技术人员、医务人员、退休离休干部,还有家庭主妇、失业者、民工等普通民众。普通网民和著名学者同在一份签名中,已不稀奇。与此相关的是诉求的多元化,从政治、法律、经济到宗教、环境,从根本制度的改革到个案的公正处理,从抽象的理念宣扬到单纯的抗议姿态,不一而足。而公开信的对象以前主要是最高国家机关和领导人,现在则包括了部长、校长、院长、市委、政协、国际人权组织、国外领导人、普通选民、普通网民等。形式则有公开信、呼吁书、退党(退团、退出作协)声明、竞选宣言、违宪审查建议书、立法建议书、罢免动议书等(为简化起见,本文均称之为公开信)。
3、体制内外界限的模糊化。在1990年代末之前,体制内人士和持不同政见者似乎有明显的界限;甚至与异见人士的交往都是危险的。而近几年出现的一个趋势是,越来越多的人们不再理会这种界限,刘晓波、包遵信、江棋生、余杰与贺卫方、秦晖、崔卫平等出现在同一份公开信中,没有人觉得奇怪。甚至不能确切地把某些人说成是体制内的或者是体制外的,比如刘军宁、茅于轼、王怡、一些律师、记者和作家等等。同样,越来越多的人也不再理会是否有“海外反动势力”的介入。即使有胡平、王有才、魏京生、王丹和外国教授的签名,国内的、体制内的学者甚至普通公民在加入联署时也毫无畏惧。或者说,随着中国的后极权体制在经济、社会与意识形态诸领域的变迁,原来高度政治化的异议人士已经社会化,在各个领域、各个角落都有为数不少的、或潜在或公开的异议人士;很多对政治不感兴趣的人、甚至体制内的官员也可能公开地表达异议。
4、借助网路媒介,公开信的效率更高、规模更大、影响更广泛。1989年由北岛发起的33人联名信,是用“开着车子挨家挨户跑”的方式完成的。而1990年代似乎没有超过200人的联名信(1998年大陆179名异议人士抗议当局拘捕异议人士唐元隽),原因主要还是组织成本太高。而互联网的出现大大降低了联络成本,展示了巨大的动员能力:有的在事件出来几个小时就发出数人或数十人联名的公开信(比如2004年三君子被传唤事件);有的公开信签名者可以达到上千或上万(比如乙肝患者的公开信、声援杜导斌的签名、南都案的记者联名呼吁书、对“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作出法律解释的公开信、支持蒋彦永的大签名、11283位公民要求罢免唐山市委书记张和人大代表资格的动议书,等等。)更进一步,与以往的呼吁书无处发表不同,近年的公开信可以通过网站、bbs论坛、电子邮件、海内外电子刊物、博客等网路媒介,得到广泛传播,影响更多的群体(有些技术化的、不太敏感的话题则可以登上门户网站甚至纸质媒体)。国际道义的支持同样增强了公开信的力量,比如2004年2月1日,要求释放要求杜导斌和要求全国人大、最高法院对“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进行解释的签名活动启动当天,美国《纽约时报》迅速予以报道,认为“这是互联网日渐成为中国大陆人民争取政治和法制改革管道的又一例子”。香港的《南华早报》、《苹果日报》、《明报》、《太阳报》、《东方日报》,台湾的《中央日报》以及新加坡《联合报》等媒体也都在第一时间进行了报道;之后,《华盛顿时报》、《金融时报》、《费加罗报》、《观点》周刊、《法兰克福时报》、《时报》、《澳大利亚人报》等外国报刊;法新社、法国国际广播电台、路透社、美联社、BBC、共同社、德国之声、美国之音、自由亚洲电台等广播媒体,对此都做了报道。呼吁书也得到了“大赦国际”、“记者无国界”等多个国际人权组织的声援。
5、与法律化、技术化、规模大、影响广泛相联系的是某种程度的风险降低。公开信的作者和签名者虽然不必像海瑞那样准备棺材了,但是危险仍然存在。(因为言论自由只能在一个言论不自由的制度下争取。)重庆公民王明1996年发表了《公民言论自由宣言》之后,很快就被逮捕,并被处以三年劳动教养;1998年,杨勤恒因向中国领导人发出公开信要求中国当局关注失业工人问题而被判劳教;1990年代,王丹、郑旭光等很多人也因发起或签名支持公开信而入狱。近些年虽然风险有所降低,但仍有学生因为参加签名而被处分或开除,有人因发起公开信而被监控、骚扰直至判刑。不过非政治化的行文技术、法律专业知识的运用、规模大和网路媒体、海外媒体的广泛关注,在某种程度上降低了风险。而后极权制度的反人性与反生活的本质,使得越来越多的人克服了内心的恐惧,勇敢地签上了自己的真实姓名。舆论的压力和维权力量的增长加大了惩罚签名者的成本。
五、公开信是民间政治表达的媒介
公开信作为后极权体制下民间政治表达的媒介,我认为它有多重意涵:
1、克服恐惧、表达真实。
暴力和暴力威胁是后极权制度的基础;弥散化的暴力造成了无所不在的恐惧。而公开信和签名运动的兴起,使越来越多的人克服了恐惧,他们决心“生活在真实之中”,真实地表达自己。“用不断的言说克服自己内心的恐惧”,而暴力在无畏的心灵面前往往会失去威力。后极权制度的另一个基础是谎言;但其意识形态已经逐步沦为皇帝的新衣,多数人选择沈默而不去捅破它。公开信的意思是:我反抗!而说出真相是在努力恢复生活、恢复道德感和尊严感,从而救赎自己,这对后极权体制也起到釜底抽薪的作用。(参见拙文《真相是如何可能的?》)
比如卢雪松在公开信中说,“出于良知与我做人的准则,在大多数人平庸地选择了苟且时,我选择了让灵魂自由地站起来”。她实际上决定从此不参与这个体制心照不宣的游戏,这种做法使她“不再处于后极权精心编织的文本之内”(崔卫平语)。退党、退团和退出作协的声明也表明了与谎言体制的决裂;而蒋彦永、卢跃刚、李大同的几封洋洋万言的公开信,揭露了极权体制的潜规则和斗争内幕,具有巨大的信息量和冲击力;这种来自体制内的公开信直接威胁了权力黑箱运作的基础,从而使极权体制的执行人感到惊慌失措。
从匿名的群众到有名字的公民;从沈默的大多数到自由言说的个体——在这个过程中,法治话语的兴起、自由主义理念的传播、哈维尔思想的引介,推进了公民意识和知识份子意识的觉醒。
2、表明立场、制造压力。
在没有言论自由的社会里,也没有司法独立。在政治类案件和其他涉及人权的案件里,充斥着权力干预司法、黑箱操作、野蛮司法。公开信呼吁外界的关注和民主的参与,有时候可以使肆意和暴力有所收敛。有些情况下,权力的暗中运作使人们找不出谁该为此直接负责,比如一塌糊涂等bbs被关闭,人们找不出直接的下令者、也找不出背后的指使者。而公开信就是要让某些人为此负道义责任,比如校长和教育部长,你在这个位置上,没有抵抗而是默许,就应该受到谴责。有些情况下,直指邪恶命令的执行人。比如李大同在给总编辑的信中写到:“我们还没有天真到认为这是你个人意志的产物。不言而喻,你是执行者,然而执行起来毫无心理障碍,屡有创造,积极主动,步步为营。”也就是他们不能以执行命令为藉口来掩饰自己的恶行。还有给最高国家机关和最高领导人的公开信,明确宣告他们在这个位置上必须承担的责任,使他们不能再以不知情为由拒绝表态、推讬道义责任。通过各种媒介制造压力、展示罪恶、传播理念、表达见解,使“独裁政权对人权的每一次公然践踏,皆遭遇到来自民间的道义性反抗。”
而且,签名对于被迫害的良心犯、对于在狱中受难的人,也是一种精神慰籍与道义支持。哈维尔用自己狱中的经历告诉人们:“外面的人对我表示支持的消息,能够帮助一个人在狱中生存下去。”“即使没有别的理由,这种情感本身就使那篇请愿书显得非常重要。”他还认为,尽管政府对请愿书、公开信往往无动于衷,“但对于这无限的要求最终所造成的局势却不得不作出反应。这些结果是间接的、不过分的和大范围的,但是它们是存在着的。”因此风起云涌的公开信和签名运动,使受难者不再孤独、使维权者不再恐惧、使告密者坐卧不宁、使作恶者千夫所指、使说谎者自取其辱、使当权者手忙脚乱;罪恶将逃不过道义和法律的审判。
3、实践民主、拓展自由。
中国大陆的法律运作实际上剥夺了游行示威的自由,但王光泽认为,“在2001年兴起的网路签名运动,实际上就是一种示威和抗议。”公开信在某种程度上拓展了言论的空间和个体的自由。一个有一千人签名的公开信虽然不能起到一千人的抗议集会那样的强烈效果,但是毕竟就同一问题表达出了共同的抗议立场。而且它基本上可以避免因为群体心理效应带来的广场政治的非理性和极端性。一个公开信要经过发起人的反复商量和协调一致,就需要民主和妥协;在网路上公开,就意味着要习惯批评和责骂;不仅要考虑意图伦理也要考虑责任伦理,既不失原则,又考虑现实;因此人们可以在实践中学习民主的技术、培养民主的意识、拓展自由的边界。
4、公民联合、积累共识。
汉娜。阿伦特认为:极权主义取消了各种自发的社会联结、斩断了人与人之间的联系,而“恐怖只有对那些互相隔离的人才能实施绝对统治。”人们缺乏资讯、缺少沟通、不能与他人分享经验,加上莫名的恐惧和弥散的谎言,从而变得愚昧、冷漠、偏执、丧失判断力、充满仇恨。而后极权社会并非密不透风,互联网更使表达的空间得以逐步扩展。在一封公开信签上自己的名字,不仅仅是表达了自己的意愿而已。这个行为告诉别人,我们当中有人公开表达了这样的诉求;因此对其他人来说是一种信号、一种激励,可以帮助旁观者克服恐惧,可以促使更多的人加入到积极的行动中来。通过bbs、msn、电子邮件、电话、面谈等方式来讨论一个事件或一个方案、来征求意见和征集签名,这本身是公民联合的重要实践;是在没有结社自由的制度下,“社会的自我组织”或结社的一种形式。在一份呼吁书上签名的人(比如是否废除劳动教养制度、户籍制或死刑、如何看待法轮功、如何评价刘六四等),必然对一个问题达成了共识,这种“互联互通”、这种共识在民主转型时期至关重要。“重叠共识”的积累,实际上是在为将来的民主社会提供思想基础。
从上书到公开信,反映了公民意识的艰难成长和社会结构的变迁。中国人传统的责任意识和忧患意识是沟通两者的精神桥梁。上书是臣民的服从,是战战兢兢的进谏;而来自后极权社会的公开信,则表明的是某种抗议、警告与决裂,是克服了恐惧的言说与行动,是公民不服从。公开信见证了一个言论不自由的体制,也见证了争取自由的可能性;它记取苦难、谴责邪恶、寻求真相、拓展自由。它是对伪历史的反抗,对后极权的突围;它尝试在网路上建设公民社会、并将公民社会逐步扩展。它表明:人们已经开始在遏制自由的体制下开始自由生活,在惩罚真相的体制下开始拒绝谎言,在缺乏民主的体制下开始实践民主——不管有多么艰难。
2005-8-18,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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