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文革”疑案之一:1969年尼木、边坝事件
(藏族)唯 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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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边坝事件
那么,“边坝事件”呢?据“文革”期间在昌都地委工作,1973年作为调查边坝“再叛”情况的工作组成员普卜(化名),在2001年10月向我讲述的:“实际上起因还是派性武斗.边坝县也跟西藏其他地方一样,分的有两大派系,从县机关发展到整个农牧区.边坝县虽然牧业不多,但也是农牧业并存,它有24个乡,乡里凡是乡长、书记和文书都是造反派的司令、政委、副司令、副政委什么的。一般都是这样,乡长是司令的话,书记就是政委。当时没有一个领主、代理人或者戴有‘帽子’的这类那类分子参加两派,也绝对不会允许他们参加的。‘造总’没有,‘大联指’更没有,因为‘大联指’还更讲究成份。总而言之,乡乡都是这么发展起来的,都有造反组织。
“刚开始不是到处都在夺权嘛,拉萨夺权,昌都夺权,县里面也有小型的夺权活动。这一夺权就有争斗,先是文斗,然后是武斗,连县里面也有很小的武斗.边坝县也是如此。那时候边坝县有一个群众代表,‘造总’的一个小头头,还是一个喇嘛,在拉萨参加自治区革委会成立时,被曾雍雅(时任西藏军区副司令员兼西藏自治区革委会主任,被认为支持‘造总’)说成是‘红色喇嘛’,回去以后他大肆宣传,到处说曾司令、曾主任接见我啦,这是对我们‘造总’的肯定等等,这就为边坝县‘造总’的进一步发展起了推波助澜的作用。不久,县里的‘造总’通知下面的各个造反司令部,说是某月某日到加日来参加群众大会,要批斗当时的县委书记叫王什么来着,这样那些乡里的司令、政委都来了,在大会上把那个王书记斗了几下,然后就打起来了。”
至于是不是“再叛”,普卜说:“究竟有没有这回事情,其实我到现在也没搞清楚。……反正说是这么演变过来的,要成立什么‘护教志愿军’之类。说是有这么一个口号:”赶走共产党,消灭红汉人“,可是到底有没有我不清楚。还有一个口号,‘吃糌粑的团结起来,打倒吃大米的’。这个口号是有的。但是我去的都乡没有这样的事,连反动文字的任何东西都没有看见,尽管都乡是”暴乱“的重点乡.不过这里面,我想过激的言论和行为是有的,比如说要杀”甲突日嘎嘎“。这个”突日嘎嘎“什么意思呢?那是一个扬青稞的工具,分叉的,两个叉叉,被比喻成汉人,穿裤子的汉人。有的区也确实杀了汉族,像俄朱卡区的文书逼他承认什么东西他不承认,就被摔到怒江里去了,他是汉族人。这样的人打死了那么几个,藏族好像没有。当然也把藏族的区长、书记等干部抓起来了,问他们:”你是要吃糌粑还是要吃大米?“说吃糌粑的话那可以,就不打了;说吃大米,好,那就打。还有一个区委书记,问他”你信不信教?“还说”你念这个“,他们指着山上用石头堆的”六字真言“,意思是,你念了就表示你信教,那就不打你;如果你不念,那就表示你不信教,那就打你。这个区委书记祇好念了一遍,他们就没打他,但是后来就为他念”六字真言“的事情,被认为是向”叛乱分子“投降,结果他被判了刑,判了7年还是8年。这是真事。实际上当初的确有过激的言论和行动,可能也借机混进去了个别的坏人,围攻了一些区,打死了一些人,抢了一些东西。”
但是,无论这里面有没有民族主义的因素,当时边坝县24个乡,乡乡有“造总”,尤其是那个“红色喇嘛”的宣传使“造总”的力量更加壮大。不过老百姓听他的话跟他是不是喇嘛应该没有多少关系,而是因为他是自治区“革委会”领导高度表扬的“造总”小头头.据说整个边坝县都成了“造总”的天下,“造总”让干什么就干什么。被认为当众宣布“反革命宣言”的那个大会在日后成了一个分水岭,当天参加那个大会的23个乡后来均被划为“再叛”,祇有一个在怒江边上的乡,乡长和书记没等大会结束就早早回去了,因此无恙。但大多数被叫来开会的老百姓很听话,其实是糊里糊涂的,对那个大会究竟意味着什么并不明白,结果连怎么进的监狱也不清楚,可就因为参加过那么一个大会便有了“叛乱分子”的嫌疑。
于是,中央下令“平叛”,军队也就杀气腾腾地来了。昌都军分区下属的部队、独立团和从内地调来的一些部队开进了边坝。既然是来“平叛”的,那么杀的藏人就特别地多。普卜说,“解放军倒是死的不多,老百姓死的就太多了。反正解放军又不知道谁是‘叛乱分子’,祇要看见藏族就打。而且,去的那些人气得很,部队的,工作组的,都是‘大联指’的,这之前被‘造总’这么整,一气之下,再加上添油加醋的,肯定要报派性的仇。”据说当时奉命去“平叛”的昌都某独立营,全是“铁杆”的“大联指”,营长的外号叫“歪嘴巴”,他公开宣称:“这下到了我报仇的时候”,所以他简直杀红了眼。部队里除了翻译其他人基本是汉人,而阻挡部队的又全是藏人,打着打着,用普卜的话来说:“最后就成了两个民族在打。”(而《中共西藏党史大事记》中所说的打死打伤多少“干部、战士”,据说其实大多是在“平叛”过程中发生的)
普卜还讲述了一件在“平叛”时,四个年轻的藏族女子勒死解放军士兵的事情:“边坝县有一个那孜区是‘暴乱’的中心区,那里地形险要,一条简易公路经过一个叫那孜岗的悬崖峭壁,中间一条小河,另一边也是山,当时就在那里打得最厉害。几个女人勒死一个解放军的事情也就是在那里发生的。那真的是确有其事。那时候是冬天,十一、二月份,当时部队在那儿被堵住了,那些村民在空空的汽油桶里面装上炸药、石头什么的,部队一走近,就把点燃了的桶从山崖上滚下来,这一炸把部队炸死炸伤好些人,有些解放军还被打散了,有的兵稀里糊涂到处乱走,天亮了被村里的人看见了,是四个女人,因为男的都上山参加战斗去了。她们装着对他很友好,给他吃的、喝的,还让他洗脚。就在那个士兵洗脚的时候,突然用绳子套住他的脖子把他勒死了。这是其中两个女人干的这事。
后来她们都被抓了,那两个女人一个被枪毙,一个因为怀孕判了缓刑,最后好像没杀成。那个被枪毙的女人其实才十八九岁.是在那孜区上由解放军枪毙的。那些解放军都是被勒死的士兵的战友,特别气愤,说老乡居然杀我们,觉得非常想不通。那时候枪毙人都很简单,部队‘哒哒哒’的,有杀人的权力,是上面同意了的。我后来听老百姓讲,那个女的被捆得五花大绑,解放军在枪毙她之前,先用刺刀朝她狠狠地捅了一下,那刀尖都从她的胸口冒出一截,据说那女的叫都不叫一声,还转过头来狠狠地瞪了解放军一眼,最后挨了好几枪。当天那次由解放军公开枪毙的就有30多人。“
1973年,普卜去边坝县都乡“落实政策”:“我们去时看见那乡里全是女的,男的除了老头子和小孩子,青壮年几乎没几个,其实整个边坝到处都是这样。为什么是这样呢?一部分打死了,一部分抓起来了,就没什么男人剩下的,每个乡都这样。一开会的时候全是穿黑衣服的女人,男的很少。”
不过跟“尼木事件”一样,当地没有一个出身成份不好的人参加“再叛”,所以乡村里剩下的男人都戴有各种“帽子”。据说他们还有点幸灾乐祸,因为被解放军打死的很多人都是在“民主改革”中斗争过他们的积极分子。后来工作组去落实政策的时候,另一个重要任务是发展党员、建立党支部,因为原来乡里的书记和乡长都成了“叛乱”的政委和司令,党员和积极分子都成了“叛乱分子”,结果杀的杀,关的关,一个党员也没有了,整个班子全完蛋了。可是要重新发展党员非常困难,因为当时入党的条件是,凡亲属中有“管关杀叛代”(指被管制的、被关押的、被处决的人,以及“叛乱分子”和“领主、代理人”)这五类分子都不能入党,但实际情况却是整个乡里几乎找不到符合条件的人。
自1973年之后,一共派去了四批工作组,最后才确定,“被杀的里面基本上都杀错了”。普卜感叹道:“可这有什么用,杀都杀完了,包括那个‘红色喇嘛’。除了杀错的,还有太多的关错了的,像边坝县县长就被关在监狱里,是巴塘藏族,叫向于华(音),后来当昌都地委秘书长,党校校长,现在退休了。我一听就说他妈的,怎么会连县长都成了‘叛乱分子’!他当时被说成是‘叛乱’政委,其实他祇是边坝‘造总’的政委。更好笑的是,被说成是‘叛乱’司令的竟然还是一个汉族,叫什么名字我忘记了,是邮电局的一个一般干部,边坝县‘造总’的第一把手,他好像是被杀了。哈!一个汉族搞什么‘叛乱’! ……总之边坝县就因为所谓的”叛乱“杀得一塌糊涂,但实质上是严重地扩大化,实际上那些被枪毙的人当中祇有个别的算是杀对了,像那个勒死解放军的女子,她可能算是杀对了,其他的好像没有杀对的,可以说几乎都杀错了。”
五,人民公社
就1969年的系列暴力事件,新华社记者巴尚提出值得关注的因素——人民公社:“日喀则的谢通门县是在派性斗争中撤消了人民公社。公社是‘极左’路线的产物,在西藏并不适合,不应该在西藏建立公社,连合作社都不该搞,而应该是把互助组搞起来,让群众富裕起来以后再说怎么走的问题.都是一阵风,内地搞公社了,西藏这边也跟着推行,却不顾西藏的实际情况,老百姓经济基础和思想准备都没有,吃了很多苦头.”
是的,对于西藏的农牧民来说,“人民公社”是整个文化大革命跟他们的日常生活发生最直接,也是最密切的关系的象征。“人民公社”恶化了他们的物质生活,正如“破四旧”粉碎了他们的精神生活。
1959年之后,对西藏农村和牧区实行的“民主改革”是对西藏传统经济的一次革命,使“百万翻身农奴”的说法在一定程度上得以成立。然而,“人民公社化”却颠覆了这一“翻身”成果。党的干部们急欲使西藏跟上全中国的步伐,开始了公社化的尝试。早在1960年,西藏农村已经建立起8千多个农业生产互助组,并且试办了七、八十个合作社,但鉴于西藏彼时“平叛”不久、局势不稳的实际情况而暂停。1965年,西藏开始试办人民公社。到1966年初,已经办起了130个人民公社。1968年革委会成立之后更是快马加鞭地大办人民公社,到1975年,西藏99%的乡完成公社化,共建立人民公社1925个(《中共西藏党史大事记》),这无疑是革委会的胜利成果。
在中国实行人民公社化的成果,是出现了以战天斗地的精神来改造自然、把穷山恶水变成人间良田的一个名叫大寨的人民公社。从1970代初期开始,毛泽东一声号召——“农业学大寨”,使得全中国所有农村投入到与大自然作斗争的劳动高潮中。西藏也和中国内地的所有农村一样,要把每一个人民公社都建成大寨式的人民公社。因此,西藏当年的农牧民们恐怕一生中最记得中国的两个地方,一个是北京,一个就是大寨。
如何学大寨呢?除了大搞“农田基本建设”,即搞水利、修梯田,一些并不符合当地情况的政策出笼,如盲目开垦草场、牧场搞粮食种植,把种植青稞改为种植冬小麦等等,这在以后被认为“既是一种社会灾难,也是一种生态灾难”。青稞是青藏高原最主要的农作物,也是最适宜在高海拔地带生长的农作物,由青稞而加工成的糌粑,是使西藏民族在这块绝对高地上繁衍生存下去的主要因素。实际上,西藏人并不喜欢吃小麦,而且在西藏种植出来的小麦品质之差简直无法食用。
尤其是,公社化没收了农牧民的土地和牲畜;而在集体化的劳动中,工分收入极其微薄,包括公粮在内的税收虽不算多却也并不轻松,农村和牧区之间以物易物的传统方式(如用青稞交换酥油和肉类)被取消,改由政府统一配给口粮等等,加上雪灾、雹灾等各种天灾,使得民不聊生,甚至有整村、整村的人在外行乞。“根据中共自己的评估和统计,公社化后期,全西藏有50万人的生活比不上公社化以前,其中有近20万人生活相当困难.这个数字在当时西藏180万的人口总数中,所占比例是相当高的。连西藏的中共首脑都承认,西藏老百姓‘没有尝到公社化的甜头,或者吃了苦头.’”(王力雄,《天葬:西藏的命运》,明镜出版社)
与此同时,在公社化的进程中,还对西藏农村和牧区的传统文化造成巨大的破坏。精通藏语的美国藏学家M.C.戈德斯坦,在1980年代对西藏西部牧区为期16个月的田野调查中发现(《国外藏学研究译文集(十)》,西藏人民出版社):“个人的宗教活动被禁止,寺院和祈祷墻等都被拆除了,牧民们被强迫抛弃他们头脑中深深印有的一些价值观念和风俗。例如,男人必须剪去他们那有特色的刘海和辫子,妇女也要求打破女人不能宰杀动物的戒规。这是一个可怕的时期,因为牧民们的价值标准和道德准则都被故意地颠倒过来,更糟的是缺乏食物。西藏的干部操纵的阶级斗争大会以及大量倾泻的歪曲一切事物的宣传造成了认识上的混乱和不和谐.在某种意义上,政府仅仅想从语言上减少西藏人对传统论理的认同。”
为此,他的总结是:“这一时期中国的政策是想保持牧场的经济,但破坏掉牧场的传统的社会和文化结构”。
其实,人民公社化在西藏的很多农村和牧区激起强烈的反响。当年在昌都一个区里当区干部的霍康。强巴旦达说,当时农区已经完成了公社化,接着在牧区办公社。他所在区里的文书在大会上表示异议,说牧民们不愿意办公社,因为他们对自己放牧的牲畜很有感情,可现在要把牲畜都交给生产队,他们的心里很难受。就因为这句话,县公安局的警察连夜抓人,这位文书被关了整整3年。
戈德斯坦所考察的日喀则地区昂仁县帕拉乡在1969年年底,因为反抗把牧区变成公社,“大多数的牧民在传统领袖领导下发动起义,控制了该地区,杀死了几个亲中国的西藏官员.他们建立了一个所谓的政府,宣称提倡宗教和经济自由。很快,‘叛乱’就被南部开来的中国军队平息。中国政府逮捕或处死了一批领导人,对其他人进行监禁或再教育,然后建立了公社和革命委员会……”(同上)。也就是说,在1969年的一系列混杂着各种目的的反抗事件中,有些正是出于对公社化的反抗。正如当时流传在西藏底层的一句话:“解放就如同给人们戴上了一顶湿皮帽。皮帽干得越快,就箍得越紧.”于是,曾经获得解放的“翻身农奴”表示不愿意要这样的“解放”,喊出了“吃糌粑的赶走吃大米的”口号。也有例外的,比如“尼木事件”并不是因为反对公社化而激起的反抗。当时,尼木县正在酝酿办人民公社而尚未开始,事实上,反而是“尼木事件”被平息之后办起来的人民公社多少救助了当地的农民,正如介绍过“尼木事件”的尼木农民德朗所说:“……记得造反派成立的那年(1968年),我们大都没有缴税(交公粮)。但第二年,也就是反抗的那年,尼木受灾,可是在镇压之后,县里逼着我们把两年的税(公粮)一起缴.这么一来,家家没有糌粑吃,生活非常困难.1970年开始在尼木大搞人民公社化。西藏很多地方的人说,人民公社建起来之后生活很困难,但是在尼木,如果没有人民公社的话,可能很多人都饿死了。人民公社其实救了我们,至少公社建起来之后大家还可以分到一点点粮食。”
因此,很多事情的来龙去脉并非可以简单化地一言以蔽之,而是有着各种各样的可能性。如此之多的可能性,实际上都缘于一个前提:革命。一位伴随着发生在西藏的所有革命度过了大半生的藏人知识分子说:“1959年以后的‘民主改革’是对西藏经济的革命;1966年的‘文革’是对西藏文化的革命。两次革命,使得西藏彻底变了样。”
而人民公社化,是夹杂在对西藏文化的革命之中对西藏经济的又一次革命。也就是说,如此具有颠覆性的一次次革命,等于是要连根挖去一个民族深扎在雪域大地上的根,所触及的不但是藏人的皮肉,使他们贫困交加;所触及的更是藏人的灵魂,使他们在丧失传统和信仰的时候,内心分裂,魂无所系。所以,从某种意义上来说,所谓的“再叛”之名是成立的,至少在这一系列的事件中涌现了许许多多决意赴死的民族主义者。
六,大开杀戒
的确如巴尚所说,“实际上这些事件很复杂”。而且,参与者“应该分开来看,具体分析”,而不是一概以“叛乱分子”来处理。但在这一点上,巴尚的结论显然有误.他说:“后来对‘尼木事件’的处理并没有触及到一般群众的,无论公审、枪毙和判刑,处理的都是尼姑和尼姑手下的骨干分子。”事实上,军队在“平息再叛”或者说“平息反革命暴乱”时,采取的是以一儆百、大开杀戒的手段。如“造总”总司令陶长松所说:“像69年的事情,任荣(时任西藏军区副政委兼西藏自治区革委会第一副主任,被认为支持‘大联指’)最近写了一本书《戎马征程》,其中强调什么所谓的‘叛乱分子’、‘反革命分子’杀害军宣队、基层干部、群众等等,我给他算了一下,大概有180多个人。这是他说的。我就想问他,而你后来这个‘平叛’又打死了多少人呢?这里面有大量很生动的材料。当时军队要来了,有的书记也好,县长也好,都是汉族,其中县委书记居多,下台了,没有权了,但是看到解放军来,群众说要跑,县委书记就大声疾呼,你们不能跑啊,你们要跑的话,解放军真的会把你们统统都当成‘叛匪’来杀的。可老百姓也不懂啊,怎么可能相信你一个靠边站的领导干部?根本不会听他的话,所以就跑,结果究竟打死多少人,现在这个数字都很难说,很难统计。”
所谓平息“再叛”的军事行动结束之后,便是大规模的逮捕、关押和公开处决。“尼木阿尼”赤列曲珍成为西藏人人皆知的“反动分子”。她是因为“再叛”而被第一批公审处决的18人中最著名的一个。大概是1970年2月,当天拉萨人几乎倾城而出,被带往公审大会的现场——“拉萨人民体育场”和位于南郊一带的流沙河刑场,去接受触目惊心的“阶级教育”。身穿暗红色氆氇藏袍的赤列曲珍,身体瘦弱,被公审批斗.一位曾在西藏当兵、工作三十多年的汉人老先生,在2005年1月的北京告诉我,当时他就站在赤列曲珍的跟前,非常清晰地看见了赤列曲珍在被枪毙之前的样子,“那简直比张志新还惨”,这是他的原话。我就问:“她的喉管也被割了吗?”他说:“是的,怕她喊口号,扰乱人心,不但把她的喉管割了,还用几根铁丝穿透了她的腮帮,从这边穿到那边,再紧紧地拴在脑后,结果满嘴、满脸都流着血,胸前也是血,惨不忍睹。”我又问:“那么,她当时还活着吗?”他说:“还活着,可是就跟死了差不多。”
被枪毙的人中没有“尼木事件”的另一个首领热群,他在军队“剿匪”时与几个“叛乱分子”逃掉了。据说军队一直在追捕他们,还勒令热群的妻子背着孩子,满山遍野地边走边喊热群的名字,解放军则在暗地里跟着,但始终没有寻见他们的踪影。人们都以为他们逃到了印度,可是流亡政府那边也祇是闻其名而不知其下落。或许,热群几人早在逃亡的路上丢了性命。
此时,“清理阶级队伍运动”已经蔓延全中国,正如后来连中共自己也不得不承认的结论,实际上是搞残酷斗争,制造了许多冤假错案,可谓是“文革”时期所有运动中最为残酷的运动。与中国各地的情况相仿,西藏也同样以“清理阶级队伍”为名,其打击面之大,不但两派中的“造总”土崩瓦解,更导致许许多多的西藏人家破人亡。不久,又一场新的运动“一打三反”(即“打击反革命分子、反对贪污盗窃、反对投机倒把、反对铺张浪费”)开始了,其残酷程度同样有过之而无不及。
当时除了枪毙“叛乱分子”,还要枪毙“叛国分子”,这些都是各种各样的“现行反革命分子”。由于不少人因不堪恐怖与贫困而逃往印度等周边国家,有些人不幸被抓获便以“叛国分子”的罪名予以严惩。其中一个叫图登晋美的年轻人,是拉萨中学高66班的学生,他与他的女朋友华小青(半藏半汉)在逃亡时被捕。华小青在监狱里遭到管制人员强奸,当晚自杀。图登晋美被公审处决。他的一位同学至今忘记不了当时惨不忍睹的情景:“枪毙图登晋美那天,我们看见了。把他游街的时候,我们亲眼看见他五花大绑,背上插一块牌子,脖子上捆着绳子,人已经快被勒死了。其实人已经勒死了。到刑场的时候,他已经死了,脸肿得很大,惨白。那时候他可能才20岁的样子”。昔日的贵族官员、文革时的“牛鬼蛇神”桑颇.才旺仁增的小儿子也因企图越境而被枪毙。与其一起图谋逃亡的有三人,两人被枪毙,一个女孩被判二十年徒刑。曾因与中共合作而在1958年被任命为西藏军区副司令员的桑颇,竟然眼见儿子丧命于解放军的枪下却救不得,内心不知是何感受。
在所谓的“叛国分子”中,甚至祇因有外逃的打算也会招致杀身之祸。如在山南加查县与曲松县之间的波塘拉山修公路时,几个家庭出身成份属于“领主”或者“代理人”的年轻人,不堪生活艰难和精神压抑,言谈中流露出越境逃往印度的想法,却被一位名叫格桑强久的同伴告密,修路队的领导立即上报,从拉萨派来了数名解放军军人将这几个年轻人全部逮捕。不久,16岁的东觉和14岁的次多被公审枪毙;18岁的索朗勒扎在狱中被打死;1950年代期间,被中共盛赞的“爱国上层人士”擦珠活佛的外甥约16岁,被判刑20年,后来获释之后还是去了印度,从此不归.据说有这么三个被枪毙的人算得上很荒唐。一是河坝林居委会的一位疯了的尼姑,大概60多岁,其罪名是因为将毛泽东的画像倒贴在墻上;二是在五六十年代担任拉萨市参事委员会委员的群觉,因于1940年代期间,在当某个县里的秘书时,将当时担任摄政王的热振活佛手下的一个违法的商人施予重刑致死,而这本属历史事件,却也被翻腾出来,莫名成为判处死刑的理由;三是在1960年拉萨穆斯林要求划归外籍而举行的“拒粮事件”中,一位甚为活跃的回族穆斯林也被当作“叛乱分子”而遭处决。
为了起到“杀一儆百”的作用,当时盛行的作法,一是将宣判死刑的布告到处张贴,被处决者的照片或名字上画有一个醒目的红叉;二是举行群众性的公审大会,公审之后便由解放军士兵押上卡车全城游街,再驶往刑场予以枪毙,有些人未到刑场就已被铁丝或绳索活活勒死。无论公审还是处决,其亲属必须站在前排“接受教育”,而且既不准收尸,还要上交绳索费和子弹费,并须公开表态感谢党消灭了“阶级敌人”。很多人在狱中不堪折磨而自杀,也有人被虐待致死。
宽敞的拉萨人民体育场成为集合数万人的公审大会会场,而杀人的刑场则有好几处,如色拉寺天葬台附近、献多电厂旁边的天葬台附近、蔡公塘天葬台附近、古扎拘留所旁边的天葬台附近、流沙河一带。要说明的是,在天葬台附近实行死刑,并非可以将那些被处决者按照西藏传统葬俗就地天葬。天葬的习俗属于“四旧”,早已禁绝.在解放军军人的枪声中,一个个“现行反革命分子”一头栽倒在草草挖就的乱坑中,有的人甚至脚掌露在外面,被野狗撕咬。
1970年和1971年被枪毙的人之多,据陶长松说,其中祇是因1969年的所谓“再叛”被法院判决枪毙的就有295人。后来这295人中,有些人被认为杀错了,予以平反,并先后给其家人“安慰费”200元和800元,对此,陶长松讲了一句令人难过的话:“藏族人太老实了,枪毙他们的时候说‘突几切’(藏语,谢谢),给他们200元的时候也说‘突几切’,给他们800元的时候还是说‘突几切’,这些藏族人实在是可怜啊。”
但在采访中,有很多人认为远远不止这个数字,因为光是边坝和丁青两个县,一次就枪毙过一百多人。由此可见,军队的镇压到了何种地步。然而绝大多数被枪毙的人至今没有获得平反。一位历经当年“红色恐怖”的藏人感叹道:“这么多的血案啊,让我们藏人寒透了心。我们受到的伤害太大了,已经对共产党失去信任了。所以87年和89年的所谓‘骚乱’,其实是跟这些伤害有关的。”
七,存疑的结论
1980年7月4 日,胡耀邦考察西藏返回北京之后,西藏自治区党委下达《关于纠正一九六九年平息暴乱扩大化问题的指示》。其中说,1969年一些地方所发生的反革命武装暴乱,是极少数反动农牧主分子搞起来的。在发生暴乱的地区,真正死心塌地地参加武装暴乱并犯有严重罪行的,祇有极少数,绝大部分群众是被裹挟或上当受骗的。在暴乱严重的尼木、比如、边坝、丁青四县,也并非全县发生暴乱.因此,把暴乱的地方,划为“暴乱县”、“暴乱区”、“暴乱乡(社)”是错误的。特别是把群众组织的一些错误行动定为“暴乱”或“预谋暴乱”更是错误的。因此,要公开向这些地方的干部、群众讲明,凡是在文件或讲话中划某些地方为“暴乱”或“预谋暴乱”的地区,都一律予以推倒。(《中共西藏党史大事记》)
同年8月14日,西藏区党委否定1969年南木林等四县暴乱问题.认为冲击了人民公社和互助组的所谓四县暴乱,是在“文革”中派性斗争非常激烈的情况下发生的,不像当时说的有一套反革命政治纲领和反革命政治目的,不能把少数坏人的乘机破坏、阶级报复定为反革命暴乱,等等(同上)。
有意思的是,明明在这些事件中,正如巴尚所说,“确实没有发现有过去的领主或代理人出身的人,也没有发现有59年参加‘叛乱’的人,应该说都是‘翻身农奴’”,可是,在西藏区党委的“纠正”中,却认为“是极少数反动农牧主分子搞起来的”,这是一个耐人寻味的结论。把参与“暴乱”的“翻身农奴”都一概说成是“被裹挟或上当受骗”的,显然也太缺乏说服力了。按照中共说法,那些“反动农牧主分子”都是欺压他们的“三座大山”,他们何以会偏信偏从呢?“金珠玛米”既然是帮助他们获得解放的救命恩人,他们何以会恩将仇报呢?而这些疑点,又是不是应该值得我们认真去思索呢?事实上,就这一系列事件由“再叛”改为“反革命暴乱”,在西藏一直存有争议,甚至要求彻底平反的声音也不是没有,据说班禅大师生前就曾强烈呼吁平反,而西藏官方却从此放下不表。
2003年3月,在与当年的军宣队队员久尼交谈时,她坚决否认这是派性之间的斗争,严厉地说:“当时我站在‘大联指’一边,但我不是那种极端分子,看什么问题都一边倒,没有自己的是非。正因为‘尼木事件’是我亲眼看到的,我至今不认为那是武斗.自治区也从来没有反悔过这个事,它定了性的,就是反革命暴乱.……完全是阶级报复。它不是两派之间的过节。如果是这样,那就两派之间斗嘛,它完全是冲着解放军来的,把整个部队全给杀了。这里面带有民族主义的色彩。过去‘平叛’时候没有消灭掉的东西,它一有机会就会兴风作浪。
“‘尼木事件’是一个很重要的事件,有的人到现在还把它说成是派性,那绝对不可能,这种角度就不对,倒不是一定说你有什么目的,至少不管你是哪一派,祇要看到那样一个真实的情况,都会有一个正确的结论,有一个公平的说法。这绝对不会是派性。不然的话,那些牺牲了的军人就成了冤魂。”
可是,祇因为解放军军人被杀,就是“反革命叛乱”或者“反革命暴乱”吗?就是“阶级报复”吗?1968年7月,在中国其他地方,同样发生了杀伤军人的事件,如广西柳州、桂林、南宁地区连续发生破坏交通、抢劫援越物资,杀伤解放军指战员等事件;陕西也发生了抢劫银行、仓库破坏交通,私设电台、冲击军事机关、抢夺武器、冲击监狱等事件,那么,这些事件又如何定性呢?也属于“反革命叛乱”或者“反革命暴乱”吗?也出于“阶级报复”吗?
当然,1969年发生的一系列事件的确暴力,若不是出于极大的“阶级仇”和“民族恨”甚至带有原始宗教性质的驱魔行为,似乎很难找到更为合理的解释,故而也似乎祇能以“叛乱”而不是“武斗”为此定性。可是,祇要调查两派武斗的真实情况,就会发现当时双方在武斗时,其暴烈与残酷都是彼此相当的。除了使用枪炮等武器致对方于死命,其他酷刑如挖耳、割鼻、断肢也频频发生,甚至在拉萨帕廓街头出现了被另一派用铁钉活活钉死的两个“造总”成员的尸体.再则,如果说平民杀死解放军军人是“叛乱”,那么,解放军军人杀死平民,又是什么性质呢?那些死在“金珠玛米”枪下的藏人,又是不是一个个游荡在雪域大地上的冤魂呢?
事过多年,就1969年发生的一系列事件而言,尽管以赤列曲珍、热群为首的众多“叛乱分子”并不符合中共所塑造的“翻身农奴”的形象,但是若要“翻案”,恐怕会因此涉及更为复杂的历史恩怨。毕竟这些事件的导火索不是别的,正是最具“文革”特色的派性斗争,说到底其实是对权力的争夺,而恰恰这一点是最为敏感的。因此,久尼的说法无疑代表了至今西藏官方堂而皇之的意见:“虽然作为革命群众,在当时参加哪一派都是响应毛主席的号召,都是积极参加文化大革命,但是作为自己来讲,最后这些事态的发展,朝着什么方向走,这就要取决于你的立场和态度。当事态的发展已经到了这样尖锐的地步,还认为是派性,还认为‘造总’因此被打击了,那立场就站错了,显然是还站在派性的立场上看待这个问题,而不是站在更高的角度去认识这个问题.整个国家,整个民族已经到了很危险的时刻,如果这样的事态发展下去的话,就不得了的事情啦。再说,解放军在西藏,究竟是办好事还是办坏事?我们究竟怎么样看待解放军的行为?这是一个是非问题,决不能说因此就导致了另一派的一蹶不振。即使是一蹶不振,那也是事物发展的规律。我记得,那个尼姑她当时就是打着‘造总’的旗号,可我们并没有说你‘造总’怎么啦,我们认为她利用‘造总’,利用两派斗争来达到自己阶级报复的目的,我们是这么认为的。可他们如果认为就因为这事我就起不来了,这种看法就不对了。你因为什么起不来嘛?真理是不怕同谬误作斗争的。如果真理在你这边,那么经过若干这么些年,又该怎么着呢?错误毕竟是错误.这是翻不了的!我觉得就是到现在来认识这个问题还是坚定不移的。我不认为当时是利用这个事件压了它或者给了什么不实之词,不是这样的。”
可是,事实的确是,自从以“尼木事件”、“边坝事件”为代表的这一系列事件发生之后,几年来“你方唱罢我登场”的局面结束了,“造总”从此一蹶不振,再无回天之力。用当年的“大联指”成员普卜的话来说,“这些事件以后,‘造总’完全臭了”。而另一派则一统天下,甚至“文革”结束之后也未被撼动,至今依旧稳坐台上,继续沿袭着当年“宁左勿右”的作风.颇有讽刺意义的是,曾经不共戴天的两派中的主要干将,而今却“相逢一笑泯恩仇”,在杯盏交错之时重新结盟,各取所需。
即使在今天的西藏,每每提及“尼木事件”、“边坝事件”,那些经历了“文革”风雨的人们无不沉默,或十分惊讶。有这么三位曾在西藏工作长达40余年、如今皆已退休返回北京的汉人,当我在2004年1月一个很偶然的场合与他们交谈,其中一人如此说,“不写也罢,自有历史去证明”。又有一人说,“不能写,因为当年从中获益的那些人现在还在台上”。又有一人说,“写什么写,不过是狗咬狗,当年军队内部一个团长和参谋长因为派别不同而反目,参谋长被说成是‘叛乱分子’遭到枪毙,后被说成是畏罪自杀。可笑,军队里竟然也会出‘叛乱分子’!”
可是,怎么能不写呢?如果现在还不写,已经说不清楚的事实就会被彻底湮没,而历史是不可能自动去证明的,因为历史往往是由胜利者书写的。怎么能不写呢?再不写,那些游荡在雪域大地上的一个个冤魂,就会永永远远是无法安宁的冤魂了。包括藏人。包括汉人。怎么能不写呢?除了写,我们还能做什么呢?
(2001年——2006年,拉萨、北京)
“注:1、文中所提到的西藏境内的藏人或在西藏工作过的汉人,感谢他们接受我的采访;2、感谢西藏学者才旦旺秋先生,为我提供并翻译“美国之音”对“尼木事件”的亲历者德朗的访谈;3、希望有更多的知情者,提供宝贵的记忆、记录或采访,修正文中的差错,深表感谢.”(续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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