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话实说“法轮功”
(江苏)郭少坤
胡平先生给我寄来两本他的大作《法轮功现象》。我接到后先是自己认真的读了一遍,然后把另一本书送给了我所在地徐州市公安局国保处的领导人,凭着我那“明人不做暗事”的个性和“公开化”的民主理念,我在和送书时不无调侃的对他们说:“这就是我勾结国外反动势力的罪证,但是,我可是主动坦白和自觉交代啊,希望你们在认定我的此罪后对我从宽处理。”说得他们哈哈大笑。
停止对法轮功学员的人身伤害和道义摧残
我之所以把此书送给国保负责人,首先是我肯定了胡平先生的观点;其次我想通过这些观点去影响中国政府的有关责任者,请他们从不同的声音中看到“法轮功”的真相及其政府在处理“法轮功”的错误,包括某些地方政府严重违反国家法律、侵犯人权的违法乱纪现象,从而依法纠正错误,停止对“法轮功”修炼者的人权迫害,在中国现行体制下的民主法治轨道上解决问题,以达到真正的全民团结和社会和谐。
尽管我不知道此举能否达到应有的目的,使中共当局的有关责任者在自己的职权范围内依法处理“法轮功”问题,最大程度的减少社会矛盾和避免给中国政府造成不良的影响,但是我还是希望他们能够认真对待不同的观点,不要把不同观点和政见视为“敌对势力”,也许这不仅仅是在对“法轮功”的问题处理上,包括社会上所有本应是人民内部矛盾的问题,都会得到很好的解决,而不需要他们在历史上留下不光彩的纪录,于国、于民、于己都是有百利而无一害矣!
关于“法轮功”问题,我本人一直坚持这样的观点,即:我不完全同意和赞成它的教义,但是我没有任何权利去批评和阻止信仰者去修炼它;我更加不能同意任何组织和个人违法宪法和国家相关法律去加害它,特别是对修炼者的人身伤害和道义摧残。正是在此观点的指使下,我才在为高智晟律师被捕后的签名活动中义无反顾的签名予以支持,同意参加为“法轮功”的受害者辩护而入狱的法律后援团,希望看到高智晟律师以及他为其辩护的“法轮功”问题在共和国的法治轨道上得到合情合理的解决。
我所知道的“法轮功”的修炼者
对于“法轮功”的学说教义,我没有读过,祇不过是有所耳濡目染,对于“法轮功”的修炼者,也不甚了解,我能够知道些有关“法轮功”的一些事情,这还得亏于我的冤狱生活。为了佐证胡平先生的某些观点,在此,我想就自己所知道的“法轮功”叙述如下,供所有关心“法轮功”的人们在参考中作出符合情理的判断。
“昨夜十一点钟,我所在的残疾号进来一名法轮功修炼者,徐州市贾汪区人,名字叫孙经富,38岁,助理工程师。今天,他向我介绍了法轮功的宗旨、组织以及李洪志本人的一些情况。据孙讲,法轮功的主旨是要求修炼者做到‘真、善、忍’,通过修炼完善自己,使灵魂升入天国,该法无组织、无纲领,想练则练,不想练则罢,而且规定不介入政治,祇是练功。现在对师傅李洪志的宣传是贬低他,也不客观。他并讲,现在该功的修炼者已经有一亿多人。”(摘自1999年12月13日《狱中日记》)
“二天来,在与法轮功修炼者孙经富的聊天中,发现修炼者及其思想、行为并不像当局所宣传的那样恶劣,相反,却有着积极向善的一面,如:同室的一名犯人没有牙具,孙就主动的把自己新送来的牙具拿出来给它他,充分体现了法轮功所倡导的真、善、忍精神,如果所有法轮功修炼者都像他这样,我看,当局大可不必如此兴师动众问罪他们,究竟是谁处于不可告人的政治目的使国家和修炼法轮功的人对立起来,将来,总会有个明了。
孙还向我介绍说,当地派出所的警察还殴打了法轮功修炼者及其家属,好坏善恶由此更见分明。“(摘自1999年12月15日《狱中日记》)
“放风时,我和孙经富又谈到了法轮功问题,他对我讲起了”宇宙爆炸论“,并说他们能推算出来宇宙爆炸的时间,我感到不解,他说有他们的道理。他还对我谈起修炼法轮功的好处,说如果修炼到一定程度,就可以防止病魔的侵入,即使有了病,通过修炼也可以不需要吃药和打针,用功法就可以治病,对此,我不以为然,但是,我发现自己又没有办法说服他,谈话祇有陷入僵局。”(摘自1999年12月17日《狱中杂记》)
以上是我在狱中的三篇日记,在此摘录下来是为了更好的印证我对“法轮功”最原始的印象,通过这一直观记录,也可以为了更好的论证“法轮功”在我的心目中的位置并做出自己的判断,也正是从和“法轮功”修炼者孙经富那简单的接触中,我有了自己的看法。这看法也很简单,那就是“法轮功”祇不过是一种气功支流,人们通过气功锻炼可以达到健康身体、防病抑病的作用,它精神层面所倡导的“真、善、忍”也无可厚非,而且应该大力提倡,但是,对于它学说中的“宇宙爆炸论”和有些人“有病不吃药和治疗”我决不支持和赞成(其实法轮功并不反对打针吃药,《转法轮》里明确写道:"医院能不能治病呢?当然能。……祇不过它的治疗手段是常人那个层次的")。但是,我又无法认同中国政府对“法轮功”如此小题大做的做法,更不能同意某些地方政府对“法轮功”修炼者进行非法迫害和人身摧残的不道德行径,而且应该予以谴责。如果活摘器官事件一但经调查后属实,那么,中国政府为此而付出的代价将是更加惨重的,高智晟律师无疑将会成为民族英雄,而“法轮功”问题也会在法律的轨道上得到圆满解决。
法轮功不是政治组织
要说“法轮功”在搞政治,根据我的观察是无法成立的,因为,所有的政治目标和政治活动都离不开严密的组织,而“法轮功”在前期修炼时就是一个松散的群体,在“法轮功”刚刚兴起时,修炼者有各阶层人员,中国人信仰的缺失、经济的拮据、社会保障的危机感,应该是大多数修炼者们的初衷意愿,我有一个在工厂当司机的朋友马牧野也修炼“法轮功”,他就对我说:“修炼就是为了身体健康,否则,有病看不起。”我驻地公安派出所管辖区民警刘永也修炼“法轮功”,他还负责对我的“监控”,我在狱中时,我爱人说他经常到我家了解我的家庭情况,我爱人说他不但工作认真,而且为人很和善可亲,后来,由于他坚持修炼“法轮功”被公安局辞退,现在据说自己在做个体生意。
的确,从我直接接触和片面了解到的“法轮功”修炼者身上,我一点也看不出他们有什么不可告人的政治目的和组织,更看不出他们有任何旨在危害国家和人民的违法犯罪现象,倒是在当局对他们进行权利的剥夺和严厉的镇压后,才促使“法轮功”问题引起国际上的关注从而被政治化,也就是说,“法轮功”是因为自己的权利被剥夺和信仰自由甚至被迫害才走向抗争道路进入政治圈子里的,用胡平先生的话说就是:“维护人权,反对暴政,人人有责。一个现代人,你可以不关心政治,可以不参加政党,可以不出任公职,甚至也可以不去投票,但是,面对人权遭侵犯,你有责任起来维护,面对践踏人权的暴政,你有责任起来反对——无论你把他是否叫做介入政治。严格的说,这不叫政治。”(见《法轮功现象》第152,153页)我对这番话的理解极为深刻,而且有着刻骨铭心的切身体会,在我们中国,其实有很多事情都是被执政的共产党搞复杂化的,或者说是被搞成政治化的,老百姓的所有维权活动(包括法轮功)本来都没有任何政治色彩,有的是为了贯彻落实被基层破坏了的中共中央政策法令(如农村中的破坏民主选举、抢占土地、乱收费,城市的居民拆迁、下岗失业等问题)不得已上访;有的是因为自己的个人信仰(家庭教会、各种宗派气功等)遭到违宪和非法破坏而上访;总之,在中国还看不到无缘无故、特别是针对社会稳定和公共安全的政治活动,当然,也就更谈不上什么“危害国家安全和颠覆政府”的问题。从当年(1999年)我仅仅为家乡父老兄弟们的维护共产党的政策上访而进行呼吁就被视为“敌对势力”受到残酷的迫害,到今天的高智晟律师为了自己仅仅是修炼‘法轮功“的同胞依法辩护被捕,在这里,人们不能不清楚的看到这样一个问题,那就是你尽管不是搞政治,甚至是在帮助共产党维护他们的政治形象,他们也会把你送到政治的对立面,这就是共产党的政治斗争哲学所决定的,也是这个各级政府权力不受制约的政治体制所无法避免的问题。
那么,共产党树敌太多好吗?答案是否定的。一个原本属于人民内部矛盾的“法轮功”问题,结果被搞成势不两立的敌我矛盾,由于“法轮功”人多势众,而且大量流亡国外,也就自然成了“被海外敌对势力”可以利用的攻击共产党的力量,被抄得沸沸扬扬的“九评共产党”和“退党”已经成了共产党的心腹之患,我想,如果共产党不是那样用政治手段处理“法轮功”,而是用讲科学、讲道理的办法来处理“法轮功”问题,很可能会相得益彰,而不是今天的两败俱伤。
关注非“法轮功”的受害群体和个人
“法轮功”有它的极端一面,也有着个人崇拜和迷信的一面,我所接触到的一些“法轮功”修炼者口口声声的“大师(即李洪志)”及其表现出来的对其毕恭毕敬和神圣不可侵犯之态也令人难以苟同,作为一个追求自由民主的人士,除去对公正平等和自由的神圣充满敬畏,显然,对于其他都不在话下,因为任何盲目的个人崇拜和迷信不但会毁掉自己,也会给这个别社会带来灾难,中国的历史教训已经很多,毛泽东统治时期的“文化大革命”相去不远,无论是共产党还是老百姓都应该从个人崇拜和迷信的梦中醒来,这才是中国人走向自由民主的良好开端。
“法轮功”问题很多也很复杂,让我感到困惑的是,在中国好像祇有解决了“法轮功”问题才能使中国进步,中国的民主法治才能有所进展;所以,从大量的舆论工具上祇有“法轮功”的受害和为他们鸣不平,殊不知,在中国又有多少同“法轮功”一样受害的群体和个人得不到舆论的关注哪?!尤其是令人痛心的是那些生活在基层的老百姓拿着国家法律在拼命的维护着中共中央的各项政策法令却求告无门,那些积极为老百姓维权和追求自由民主政治制度的志士仁人受到打压和关押而鲜为人知。“退出共产党”,难道是仅仅因为共产党迫害了“法轮功”才劝人退党吗?难道那些已经背叛共产主义教义信仰的共产党人不应该退党吗?包括那些在组织上入党而在思想上根本没有入党、尤其是在行为上背叛共产主义的共产党员也应该主动退出共产党,否则,嘴里喊着“为人民服务”,满脑子私欲并不择手段捞权、捞钱、腐败堕落的共产党人还呆在共产党队伍里,岂不是对共产党“伟大、光荣、正确”形象的亵渎吗?我想如果搞不清这些问题的关键,看不到问题的实质,很可能使一些人从一个极端走向另一个极端,说真的,这才是我重点思考并不无忧虑的问题。
当然,我还是希望执政的中国共产党能够严格依法办事,依宪依法治国,给人民充分的信仰自由,保障公民的所有基本权利,不但是要正确处理“法轮功”问题,更要处理好各种人民内部矛盾,祇有这样,才能延续自己的政治生命,否则,动不动就把任何人都当做自己的“敌对势力”,无限政治化,那么,将来一但“敌对势力”多了,岂不是难以抗拒矣!
(2006年9月10日星期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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