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傲慢的[赦免论].......(江苏)樊百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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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维迎们傲慢的“赦免论”

(江苏)樊百华


    最近,张维迎的“新自由主义”同行和老朋友,颇受人们尊敬的茅於轼先生,特撰专文挺张维迎说:“清算富人的结果是大家一块儿受穷,社会上再也没有富人了。……市场经济一个最大的缺点就是不可能人人都是富人,社会上总有穷人。不论这个社会有多富,穷人还是难於避免。至少未来五十年里这种状况是很难改变的。”“张维迎是非常同情穷人的。他自己就是从陕北一个穷山沟里苦读出来的。……可惜的是群众往往不明白谁是真正维护他们利益的人,而社会的先知先觉往往成为历史的牺牲品。这才是真正可悲的啊!”

    这里不准备具体指出茅老混淆事实、似是而非的论证错误,也不准备一一罗列张维迎幷不同情穷人、更不维护穷人利益的怪论,祇特别再就张维迎们明目张胆为富人偷逃税辩护的怪论,来证明茅老挺张的不可信。

    在一些基本价值取向上,不仅马克思主义没有过时,比马克思的价值论早了一百年的斯密价值论,也没有过时.这两大经济学家的价值论,都是阶级社会出现后的学说,在很多方面是一致的——可以说马克思基本承继了斯密。但马歇尔时代就有经济学家,实实在在看到了马克思与斯密价值学说之间的危险联系,於是殚精竭虑发明了“效用论”,把“价值论”挤出了“主流经济学”。杨小凯先生曾惊叹“效用论”的妙用。我在思考揣摩中发现,经过“边际效用递减”的分析,很多情况下富人的幸福感反而不如穷人强烈——例如富人更可能食不知味,富人财富的社会效用远远超过穷人提供给穷人的财富效用——仅仅做效用供给量的比较,穷人真没有富人贡献大。有的论辩家进一步说到穷人比富人自私呢!张维迎说祇要财富还在中国,管它谁拥有的道理,在效用量的分析上面,是成立的。

    可见,没有思想来驾驭学术、知识,将会出现怎样的局面!

    局限在效用论中无疑难以看到偷盗、抢劫与自食其力的善恶分别.随着基尼系数攀上“0.5”,历史学家秦晖教授看到了等级结构社会逐渐向阶级结构社会“转型”的事实,他从学理上提出“阶级与等级重叠”的社会命名。瞭解世界史的人们这相当於17~18世纪欧洲的情形,正是斯密价值论产生的时代。

    关於富人财富的伦理问题,进一步怎么对待一些富人非法敛财的问题,确实有经济学出场的理由又不能拘束於经济学的考量。


一,易博士的警觉与秦老师的慨叹

    效率优先、先发展再规范,还是公正优先甚至公正至上?“中式右派”及其所倚靠的现实,首先刺激、挑起了人们的思虑.例如以吴敬琏为代表的股市规范派与以厉以宁为代表的股市“混乱难免也正常”派之间的争论,以秦辉、易宪容等一批学者为代表的社会公正派与以樊纲、张维迎等一批经济学家为代表的“发展优先”派(香港的张五常也是)之间的争论,以秦辉为代表的“产权改革民主派”与以盛洪为代表的“产权交易节约派”之间的争论……在在都凸现了“阶级与等级重叠”的社会利益关系.围绕股市黑幕的交锋刚过,围绕“是否赦免富人不法收入”展开的争论又接踵而至。

    看到9月21日《中国经济时报》的一篇文章,觉得它的题目很不合逻辑,是我喜欢的易宪容博士写的——《中国到了“收入特赦”的时候吗?》(以下易博士语均引自该文)“收入”有什么“赦免”不“赦免”的问题呢?应当是“腐败收入特赦”或者“非法收入特赦”吧。让我感到突兀的是,要不要清算腐败群体非法所得的问题不是早已提出了吗?难道易博士自说自话、无的放矢?

    事情当然不是这样。易博士不无激情地写道:所谓的“收入特赦”指的是国家制定某种法律,确定一个时点,把这个时点上的全部个人收入合法化及“阳光化”,而不论其收入为合法的还是非法的、是贪污盗窃而来的还是勤劳努力致富的、是黑钱还是白钱.如果这个时点之后有人试图通过违反新的规则或法律来获得不义之财,则严惩不贷.这是从以往逢皇帝登基或皇帝有大喜事对判刑者实行“大赦”的意义中引伸出来的一个概念。香港1977年1月1日的特赦令就是“收入特赦”的一个例子。笔者之所以提出这个问题,在於最近对富人征个人所得税……由於大明星刘晓庆逃税问题受到政府的监禁,从而引发了国内媒体与学界对个人所得税问题的大讨论,其中有几个问题最为尖锐,一是为什么全国的低收入者缴纳的个人所得税要比富人多?要知道,目前中国50个富豪的财产等於5000万农民的年收入,300万百万富翁的财产等於9亿农民两年的纯收入;……

    原来是从刘晓庆事件、从追缴一些富人偷漏税问题来的。是啊,我等老百姓无不规规矩矩缴税,有资料显示,占有中国居民财富60%以上的富人,缴纳个人所得税才占到该项税收总数的不到10%,而祇占中国居民财富20%以下的穷人,缴纳个人所得税却占到该项税收总数的70%以上。如果我没有说错的话,要不是朱总理2002年年初揭露富人偷漏税问题严重,而这个问题还是从问题不算最严重的刘晓庆开始露出水面,绝大多数老百姓恐怕还是祇能私下议论议论的。

    “春江水暖鸭先知”。京城的专家到底比外省人士知道、反应得更快、更早、更多。易博士的文章分明透露了一个重大信息:围绕要不要追缴富人偷漏税问题,争论激烈着呢!仔细想想,也不奇怪,几年前就看到秦辉先生批判“掌勺者私分大锅饭”、“抢来本钱做买卖”(甚至不做买卖)、“全民财富或者贱卖或者变相授受”,在这样的年头,维护老百姓的财富,维护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权利与义务,试图改变甚至祇是试图减少一点点不公正,怎么不是一场激烈的利益斗争呢?怎么会风平浪静呢?

    易博士也说到了这样的尖锐:这些问题提出之后,有人就说,这是中国民族的一种“劣根性”:仇富心理,是中国社会对整个富人的仇恨,穷人总是希望通过“打土豪、分田地”的方式来分取富人之财富。如果仍然助长这种“歪风邪气”,不仅会打击富人的生产积极性、打击国内民营企业,而且会导致国内资本大量外逃,抑制个人消费,造成整个社会的通货紧缩从而阻碍整个社会经济发展。因此,为了改变中国这种民族的“仇富”心理,就得对富人个人的收入进行特赦,确定某一个时点,让富人的财富“阳光化”、合法化。

    易先生的文章似乎幷没有引起知识界的任何反应。这不奇怪,看看秦辉先生的慨叹吧:“如何分家”或分家中的公正问题极端重要,这不仅是对分家过程本身而言,而且关系到我们国家与人类能否跳出六道轮回的历史怪圈,在新的千年纪里建设新文明。每个真心希望摈除旧式家长制之弊的人,每个真正担心新式现代病的人,都必须正视它。遗憾的是如今真正能正视“如何分家”这个真问题的人不多。其中原因可能在於:一是“如何分家”这问题十分操作化,不如“要不要分家”之类问题那么形而上和具有“理论性”。二是谈这种问题也可能不受欢迎;偷了或强占了“家产”的人自然讨厌谈论“公平分家”,而他们是家内最有势力的人,得罪他们是有风险的;…… (引自秦晖:《田园诗与狂想曲》韩文版序言)

    难道不可悲么,难道这里不是有着太多的冰凉、太多的麻木、太多的犬儒与异化了的“聪明”死相么,那该得到怎样的诅咒呢!我的一颗跳动的心不觉抽紧起来。

    易先生的抗争是在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主办的报纸上出现的急促呼吸!还需要怀疑么,与其说易先生在批评“腐败的经济理论”(何清涟语),不如说是在披露一个重大而严酷的事实:不同利益实体的言论斗争,至少在京城各自“精英层”的代言人之间,已经不再是暗里较劲,而是已经公开摊牌啦!人们哪,这才是真正的意识形态之争啊!幸亏都没有过去那样残酷的“伪阶级斗争”迹象。

    易博士的立场是:正如美国时代杂志最近刊文指出,中国富人的财富多数都是靠非法手段获得的。一个明显的例证是,市场经济已经运行了这么多年,但是中国的官本位越来越严重。……既然国内不少富人的财富都是通过非法的方式获得的,而国内有效的司法体系不可能在短期内建成,那么,对现有这些富人的财富特赦,不仅不可能制止今后其他人再通过种种权力来掠夺或攫取社会的财富,而且后来者还会变本加厉,把这些财富隐蔽起来等待下一次“收入特赦”。看看像河北李真那样的青年人,贪污之狠、手段之恶劣、贪心之大,就是这种负向激励的结果。这种负向激励必然会导致人们千方百计地去争夺政府权力,而权力一到手就会疯狂地去掠夺社会的财富。整个社会於是会卷入权力-财富-权力-财富的恶性循环中。


二,“富人”的“心声”

    易博士是牛气烘烘的经济学“大师”张五常的学生,但学生比老师高明远甚,张五常对腐败的立场与易宪容大不相同,张“大师”祇谈取消、放松管制的“自由经济学”,不谈在当前的中国如何反腐败,甚至还大作谄媚状讨好说:“中国高层无腐败”。易博士在为林行止先生大陆版文集写的序言中,已经流露了对老师的不满.我是喜欢易先生的,2002年几乎他的所有文章,我是赞成的。这一篇反对“收入特赦”的文章,我尤其赞成!

    “右派”经济学家何止张五常!2002年12月26日《中国经济时报》发表本报记者曾业辉、冀文海的“新闻综述”:《经济学家为富人解“铐”》。出场的是三位“注重效率”的大牌当红人物。一是北大光华管理学院副院长张维迎。他说:我们必须承认,到目前为止,许多政府部门的行为,不是在创造一个稳定的环境,而是在不断地改变这个环境,使企业家无所适从,在这里我特别想强调的是有关税收制度的问题.据我所知,有相当一部分民营企业家惶惶不可终日,他们不仅想方设法在国外办绿卡,而且还在把资金转往国外。……要想损害穷人,最好的办法是杀掉富人。就这个问题,政府应当向前看,特别现在实行无限期的追溯的税收制度,从建设小康社会及向前看的角度来说是不利的。如果总抓住一个人犯的错不放,他就可能犯更大的错误,假设有人没有交税,如果你长期追溯的话,他今天就更不敢交税,因为今天交了税,你问他为什么昨天没有交税,那怎么办,他就可能会继续造假,继续不交。所以我认为,政府是不是可以考虑实行一个税收特免,也就是说从现在开始,过去的事既往不咎,……

    张维迎的话幷不止这一段,也幷非完全没有道理,但有些话祇能被看作诡辩.明明是多年来一些“富人”为富不仁,既坑了国家又坑了穷人,他却认为是“富人”对国家、穷人做出了巨大贡献;明明是一个依法追讨欠税问题,他却说成是扼杀经济活力、谋杀富人;明明是现在的税收监管体制腐败不堪,幷且可以肯定今后对富人徵税祇可能有所改观而不可能有根本改善,他却说祇要今后严加征管就行;明明追究既往在现在的制度条件下能够达到何种程度,效果还颇值得怀疑,他却将多年来的赃款外逃、黑钱洗“白”等等,与2002年以刘晓庆事件为象徵意义的,对非法财富的“传统查办”联系起来,耸人听闻地说这样会阻碍经济的增长.我有理由怀疑张先生的理论是要为富人继续不仁张目,除非张先生拿出了真正能够兼顾效率与公平的方案,除非张先生肯对深水区的改革说几句真话。我倒是想到一个办法:那些正经营着有生长性企业的富人,以前的欠税可以在将来依法逐渐补交,否则,为避免继续为富不仁,必须立即追缴——尽管没有完善的民主法治,追讨也有限。

    一些“专家”往往搬出香港“警察特赦”的例证来为“非法收入特赦”辩护,例如张维迎就是这样做的。他说:……我举一个例子,现在的香港是全世界最廉洁的政府之一,但以前却不是这样,警察徇私舞弊成风,实施整顿时,召见当时的警署署长,说你们警察以前的问题不再追究,现在再有问题一定严惩不贷,从而使香港警察成为了世界上最廉洁的警察。

    张教授的话看起来很有道理、很能说服人。但是且慢,对香港社会有过多年“零距离”体验,在香港从事过多年研究的易博士,对於张先生引香港故事为富人开释,已经有针对性地把话说在前头了——与1977年香港对所有警察的贪污行为特赦相比,如果对目前中国富人的收入进行特赦,其时机、条件及内涵是完全不可同日而语的。尽管在20世纪60-70年代的香港贪污风气盛行,而且在不少方面这种贪污行为已经开始制度化了,但是香港的司法体系已经有了一百多年的历史,它的社会公正“避难所”的功能没有丧失;而且对警察的特赦也是为了维护这种功能,因此香港1977年的特赦范围仅限於警察。还有,尽管在1977年以前香港的警察贪污受贿严重,但这些人占社会财富比重幷不重要。也正是在这样一些约束条件下,香港政府对当时警察的特赦一实行就起到立竿见影之作用。但是,目前中国富人的情况与那时香港警察的情况是有天壤之别的。

    第二位出场的是中国改革基金会国民经济研究所所长樊纲.他说:要看到制度的建立、市场经济的形成是一个发展的过程,发展的过程就一定会出事情,一定会有骗局。——强调“发展”、强调“发展是一个过程”、强调腐败难免,是所有官腔官调、霸权话语的“八股套话”,特别在为了公平与公正的制度改革上,他们所有的伪“辩证法”说词都祇有一个意思,那就是对动真格的改革“放气”!以厉以宁为代表的“右派”在围攻谴责股市黑幕的吴敬琏先生时,使用的就是这一诡辩办法。樊纲又说:美国搞了这么多年的制度、规范,美国还在出事情,我们怎么可能不出事情?出事情幷不可怕,很多国外形成的规章制度都是建立在骗局的基础上的,到今天我们拿过来,都读不懂条文是怎么设计的,是因为我们没有经历这样的骗局。——所有尊重客观现实的人们,包括体制内的开明官员,都不会否认美国在两大方面与中国不同,一是美国的问题能够得到充分揭露,而中国是反过来,被揭露出来的很少,被掩盖倒是很充分;二是美国被揭露出来的问题,一般都能得到合於法治正义的解决,幷且其相关制度一般都能因此而同时得到改进,而中国即使问题被揭露出来,也很难得到公正处理,例如股市黑幕,刘姝威女士揭露的银广厦,黑到那样的程度,一些当事人竟能逃脱法律的惩罚,公司还能照样被重组……这里的问题解决起来很像是梁实秋戒烟,一天戒若干回,到头来依然如故,戒烟祇是说说而已!樊纲使用很不高明的相对主义诡辩手段,抹杀美国与中国的重大现实区别,看起来是在为中国争脸面,实际上是在给中国添耻辱!既然如此,他当然也就无妨乱说一气:现在中国主要问题不是骗子太多我们治理不过来的问题,而是骗子还不够的问题,……——你听听,这里的流氓无赖痞子骗子还少呢,还不够多呢!难怪这位樊先生对中国的经济存在着种种不测及其严峻性不以为然了。按照“生於忧患”的古训,能不能说樊先生缺少良知呢?我想是可以的。

    第三个出场的是中国企业联合会副会长艾丰.他说:“不患寡患不均”是中国财富文化的主线,所以恨富人、恨能人。——一上来就偷换话题、混淆是非、避实就虚。对这种动不动归罪於传统文化的说词,我不想多说,送给艾先生两幅秦辉先生的隽语吧:“朱门里头无分化,冻死骨里有平均”:“不患寡而患不公,不患不均而患不自由”!

    所有有识之士无不对这样的“精英代言”之有恃无恐,感到毛骨悚然、不寒而栗。就说刘晓庆吧,她的第二任丈夫陈国军曾介绍说:一次,陈国军给了一个可怜的孩子两元钱,结果被刘晓庆痛骂一顿.这个戴有政协委员桂冠的富姐艺人,与一些戴有中央委员、作协主席乌纱的各类当红艺人一样,既不可爱也不可信。对於刘晓庆的“个性”,我丝毫不想跟在一些“理路不清”(鄢烈山语)的人后面说什么“刘晓庆倒霉在她的狂傲”。

    易博士还说到这样一段深刻的话:有人还说如果给国内的富人“收入特赦”,会刺激个人消费、减少资本外逃,其实这是一厢情愿。原因很简单,由於受其宗教信仰之影响,国外的富人对慈善事业十分热心,他们往往会取之於社会还之於民。但国内的富人则不同,不仅慈悲之心甚少甚至没有,还会千方百计偷税漏税,连自己的义务都不愿承担,而其炫耀性消费则随处可见。他们可能购名车、买豪宅、在国外一掷千金,但是对国内老百姓的生活疾苦多会视而不见。至於可减少资本外逃,那就更是痴人说梦话了。据不少研究表明,这几年国内的大量资本是外逃了,但这些资本逃出干什么?除了少数是炫耀性消费外,多是经过香港及开曼群岛又回到国内。资本外逃为的是返回如何获得优惠。

    易博士说得完全对:总之,对目前中国富人“收入特赦”既没有条件,也不必要。


三,蔑视经济学的傲慢

    2003年刚刚到来,《中国经济时报》在1月7日又用了整整一版介绍了相关利益群体的複杂心态.首先是富人们的心态.与1月5日刘晓庆房产拍卖几乎同时,在北京举行的“中国企业领袖年会”上,富人们显然被刘晓庆的命运紧紧牵动着。他们纷纷主动公开披露自己不光彩的发迹史。例如大名鼎鼎的联想集团董事长柳传志先生说:“1986年前后”联想的赖账经营和“1990年左右”因为走私被罚300多万元之后继续走私;又如着名的东软集团董事长刘积仁承认“大约在1993年、1994年”,自己用虚假软件赚了各地房地产商四、五千万元;再如赫赫大名的新希望集团总裁刘永好称自己在1994年买了劣质新希望玉米饲料,赚了500多万.等等。

    应当说这些富人公开向社会“自首”也是一种勇气,他们确曾“犯罪”,他们应当也知道“豪富无一清白、富人大多不仁”的流言的。他们坦率承认:如果不干“坏事”就发不了。用柳传志先生的话说:“我们如果不做,当时的情况就没法活。”《中国经济时报》1月7日“现身说法”的“富人”是不是“商官勾结”型不论,每一个角落的农民都会说:“巨富身后有大官”。

    我在思考:如果不是刘晓庆事件的压迫,会有“中国企业领袖年会”上“富人”纷纷“自首”的一幕吗?那么,为什么在刘晓庆出事的当口这样做呢?有没有“刘晓庆多的是,请不要得罪我们”的意思呢?

    记者同版报道了“经济学家”的观点,主角是张维迎,具体内容比上面介绍的更直白鲜明:“主张‘特赦’”!记者也报道了“普通百姓”的观点:“还赦富人?穷人咋办?”记者还报道了“政府官员”的观点:“不会‘清查’,也别指望‘赦免’”。没有模糊但也谈不上语意严明,似乎有这样的潜台词在:事发发霉,不发发运,发与不发,天知道!

    美国有经济学家提出变革资本主义社会的理想:富人的投资作算为全体企业员工的借贷,然后,企业全员合股(不影响员工通过转让退出)。这一理想的理论基础还是斯密—马克思的劳动价值论:不变资本不产生盈利或剩余价值。

    几年前我也想过:中国富人的不法财富,应当可以宽容地折算为借贷或债务。这对富人来说已经是再划算不过的了。试问:有多少人能贷到巨款、借到巨债,幷且在成为成功致富后借贷一方才来商谈分期偿还?

    但赦免论似乎一定要挑起债权人与债务人的“阶级斗争”,这是经济学家无视经济学的傲慢,一种不祥的傲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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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 者 :樊百华
出 处 :北京之春
整 理 :2006年8月31日16: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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