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维权对抗人治社会
(广东)天理
1980年代初开放改革后的国人心中,是依附于当局统治的社会,人民都希望政府领导人民走向美好的未来,就像政府教育我们的一样,无私的奉献.想不到的是,1989年当局开着坦克车杀进了天安门.从那天起,我们的一切幻想落空了,我们以及我们的子孙后代的幸福生活的希望和依靠全靠我们自己了。“风波”后,所谓的经济改革,政府的施政的错误,导致到一系列的社会性的问题,社会完全失去公正规范,加上公权力没有受到法律的约束监督,当局说的主人变成奴隶,公仆变成了主人,法律的真正实施在中国变成一纸空白。也就是说变成了人治的社会,这就是“风波”后中国社会的状况。
可是,面对中国社会的人治,我们用什么方法去对抗?这是我们面临的共同困惑和问题.当局认为,人权要么很重要,要么就不重要。而且人权不是唯一的衡量标准。要改善人权,按照当局对待自己的公民的标准是有饭吃,有衣穿,有房子住。但我们要的是有自己的思想,有自己的灵魂。中国的古话讲:“人争一口气,佛争一炉香”,开放改革后,我们的的确确是过着好过我们上一代的物质生活,也有所谓的教育,人类文明知识的传播以及普及也是中国有史以来最广泛的。这是事实。但是,如果没有世上其他的国家和民族比较,没有其它的文明存在,我们用今天与我们的昨天来比较,的确已经是上了天堂。
但人与动物不同的是,他们要有表达他们对事物喜、怒、哀、乐的欲念,同时也有他们对于事物有不同看法和不同的观点的权利,也就是说他们也有自己的思想,也就是说这就是做人的权利。要得到这种权利不被剥夺,就得去维护和拥有它,这就是维权。不论是古代还是现代,凡是有人的地方就有一种约束人的行为的规定,这种规定就叫法律。在现代文明社会,不管任何人,谁违反了这个法律就要得到惩罚.但是,人治社会就不同了,人治社会就是人说了算。这就是说统治者订下的法律祇是要人民去遵守的,他们可以无法无天。所以,我们维护自己的权利的时候,同时也要治理国家者遵守这个法律,这就是我们维权的目的。维权与暴力,这是两种不同性质的力量。事实已经告诉我们,用暴力推翻另一个暴力,等于也是暴力。祇有用统治者订下的法律来进行抗争(当然,我对这个法律的条款不太认同)。祇要我们掌握的是真理和正义,尤其是面对政权的暴力,统治者是苍白无力的。我们面对暴力,面对残暴,不论这暴行是以国家的名义,还是他们个人的名义所行,我们需要的是公开事实,恢复真相。以他们的法律条文做准则,将真相大白于人民面前,谁是谁非自有公论。
这样,至少我们自己不再会生活在他们的暴力恐惧之中。如果人人有思想,人人有灵魂,如果那思想和灵魂还属于我们自己的话。我们现在所面临的问题已经不是要求当局政治改革改不改、变不变的问题,而是如何要让他们回到依不依他们自己订下的、没有经人民同意的法律上来的问题.先维护好人民根据他们订下的法律给予的权利,这才再说什么要求当局政治改革。这是维权运动的首选,离开了这个范畴,一切也是空谈。我们没有第二条路可以选择,因为我们居住在大陆。
我们必须要将自认为是正确的维权组织代表分开出来,没有任何人和任何组织可以代表国内维权运动的方向。同时,我们要做的,就是要将我们维权运动的一切想法简化,不要存在有什么幻想,因为你的维权合理合法。同时做好随时给镇压的心理准备,小心任何所谓的代表把你卖了你还帮别人数钱,更加不要自以为自己是聪明人就不会他人利用,他们卖的就是你这样自以为聪明的人。一切为自己和他人的维权行运从宪法开始,据理力争。
在中国即将举办奥运会,相信在这一个短的时期内,政府可能会迫于外部的压力,也许避免在人权方面作出犯众怒的事。但是,奥运会以后呢?国内人权的状况是否有改善,维权人士是否多一点空间,这将取决于国内的经济和政治的形势。对这点,本人支持郭飞雄声援团的做法,就是尽量将体育和中国的人权状况挂钩.让世界舆论对中国国内的人权状况来进行监督。
维权政治合不合适你,那怕是网络上的维权政治,这就见人见智了。非暴力,不合作,应成为国内维权人士对抗专制压迫最根本的底线,揭露一切侵犯人权的事实和公开事实的真相是每一个维权人士的责任。通过网上传播,造成效果,督促当局回到依法治国的理智上来,让国人都认识到什么是自己的合法权益,什么是他们生存的权利。祇要有人违背它,人民就起来制止它,惩罚它!让法治的中国取代人治的中国,终结专制对人民的蹂躏.祇有这样,一切为民主维权运动所付出的鲜血才不会白流。(2006-10-29 于广东佛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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