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人维权与建立独立工会
王 军
中国工人是维权运动的重要力量
在过去的一年中,中国民间维权运动有了很大的发展,从中我们看到,中国工人成了维权运动的重要力量。这是一个很自然的现象。在今天的中国大陆,“祇改经济、不改政治”的改革,“祇开放色情、不开放资讯”的开放,引发了严重的社会弊端,造成了贫富两极的分化。而首先受害的就是中国的普通工人和农民。在许多城市中,现在几乎每一个家庭都有所谓的下岗人员及失业者,几乎每一个街道都有血泪,有人因为生活所迫而自杀。在这种严酷的社会形势下,中国工人开展的民主维权运动,就是中国民间维权的重要内容。我们海外民运组织一定要看到这一点,对中国工人的维权活动予以充分的支持,这是摆在我们每个民主党人面前的严肃任务。
据自由亚洲电台报导,15名黑龙江下岗工人到北京上访,寄居在一名传道人的家中,工人被公安人员强行破门入屋抓走,部分人遭到殴打,而传道人的住所则受到公安人员的肆意破坏。这些下岗工人原先投诉地方当局没有给予合理补偿,工人代表说他们都是林业局的员工,局方2006年先后辞退了600多名工人,但每人仅获发约5000至7000元人民币补偿,与其他部门相差一半。工人代表于是前往北京到国家信访部门上访,顺道探望住在北京的往日工友。但大批公安人员闯入工友家中,把工人强行带上车,遣返黑龙江,部分人更遭公安人员殴打。现为北京家庭教会传道人的工友说公安人员并没有出示任何法律文件,也没有说理由就强行破门入屋抓人,行为有如暴徒。工友已向北京市公安局投诉,对方承诺会调查,但至今都没有派人到她家检查破坏情况。
我们从这个事例可以看到,民众向政府机构申述,官僚特权阶层就以抓人作为报复,这便是中国社会残酷的现状。这样就逼迫民众不得不走上抗争的道路,不论遭遇多少挫折,但火焰却不能熄灭,因为不奋斗就没有出路。同时,我们从事民主维权的人士必须清楚一点:底层运动往往都有一段相当长的酝酿期,不得不经过数月乃至数年的交锋。祇有做好长期抗战的准备,才能打掉官僚特权阶层的嚣张气焰,才能迫使他们停止对于民产、民生的摧残。
在中共的残暴统治下,为了民众的自我保护,我们要排除暴力抗争,主张运用理性与文明来对抗疯狂与野蛮。我们要帮助已经被逼向梁山的民众,及时切入、知难而上,通过法律武器,将走向梁山的民众带到法庭中和共产党的违法行为进行法律斗争。其目的不仅是为了赢得某个案子,而是借此来揭露中共的司法黑暗,促进民众的普遍觉醒。
当然,维权活动、司法斗争都是不可能一帆风顺的。正如身陷中共黑狱的的著名维权人士郭飞熊指出的那样,在官僚特权阶层联手对付底层民众的情势下,维权运动的加入可使柔弱无助的底层民众获得部分抗争的条件。当司法管道暂被关闭后,维权者将案件对国内外媒体公开,借助网路凝聚民意支援,并将声援的资讯回馈到新乡民众那里,都是非常有意义的活动。祇要网路世界不断发挥其传播独立资讯和自由思想的作用,那么,迟早有一天,民众将举起森林一般的手,通过合法选举等形式,抛弃那些如狼似虎的官僚特权阶层,将中国推向一个没有压迫、没有奴役的自由民主社会。
官方工会腐败黑暗
按理说,工会是保障职工权益的重要组织,工人兄弟遇到利益纠纷、人权受到侵害,工会就应该挺身而出,为工友索回权益;当遇到天灾人祸时,工会要从人道主义出发,为工友解除困难,使得他们重获新生。然而事实上,中共一党专政的所谓工会都是官方工会,是与中共一样黑暗腐败的工会。所以,中国国内的工人兄弟一定要认清工会组织的重要性及中共严格控制工会的黑暗性,确立民主、人权主导的独立工会思想,要用行动为实现独立工会而努力奋斗。
在21世纪中国大陆“半市场经济”(专制制度+自由市场)的畸形条件下,劳资矛盾日益突出。有关“过劳死”、“血汗工厂”的话题充满报端,多数企业严重违反劳动法规、强迫职工过量工作、造成大量疲劳死亡。作为“维护劳动者权益的代表者”,官方工会陷入了绝境。基于这种严峻的形势,“中国劳动关系学院工会学系”的负责人吴亚平也不得不承认:“经济体制改革以后,企业权力不断上升,劳动者相对处于弱势。这种劳动关系的变化要求明确工会在经济关系中的身份及其职责,而这个身份又是其他组织所不能替代的。否则,工会真的就成了可有可无的组织,最终被市场经济所淘汰。”
面对这种官方工会即将遭到淘汰的命运,中共当局却多方打压民间自助活动。继续组织其工会搞些文体活动和职工福利,制造一些可有可无的噱头,这祇能使得共产工会的身份进一步边缘化。
广东商学院“珠江三角洲工伤研究项目小组”曾对582名工伤人员进行过问卷调查。对于“在遭遇工伤这种困难关头,您得到了谁的关心?”的多选项提问,工伤者的回答统计结果是:朋友老乡占78.4%,同事占58.1%,工会的比例祇占到1.9%.这一事例清楚说明了共产党的官方工会在工人群众的心目中占有什么地位,在工人生活中发挥什么样的作用。共产党的工会,表面上代表劳动者权益,其实是共产党控制工人群众的工具。在组织上,共产党的工会参照公务员管理,“享受公务员待遇”;这就迫使工会脱离群众,和共产党站在一起。在功能上,中国大陆基本上禁止工会代表劳方去处理劳资关系。在这种局面下,中国工人当然知道共产党的工会不会和自己站在一起,中国工人因此急需自己的真正代表,而独立的工会组织就可以真正保护自己的基本权益。
在民主国家的市场经济中,解决劳资矛盾的机制是法律制度,是在法律基础上的平等协商、集体谈判制度。工会以劳动关系中劳动者代表的身份与代表用人单位的企业行政进行平等协商,协商的内容主要是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保险福利等问题。协商达成一致的草案经职工代表大会讨论通过后,双方正式签字,这就是集体合同。集体合同是企业内部的“小法”,双方都要履行,违反则要承担法律责任。
国际劳工组织首倡的制度是三方协商机制,即由工会、雇主组织和劳动行政部门分别代表职工、企业和政府三方,就劳动标准问题进行协商。这也是中国认可的基本原则。
外国资本到中国投资,很关注中国的劳工政策,因为中国工资制度是怎么确定的、有没有工会和集体谈判等都关系到他们的利润。但是共产党政府却在招商引资的过程中永远站在外国企业一边,主动放弃本来不属于他们的中国职工的权益,这种主动出卖他人权益的行为是国际市场经济条件下的异数。任何一个国家的合法政府都不会如此去做;任何一个合法政府的劳工政策都是致力于劳资双方的和谐,而不是站在一方去打压另一方。
成立独立工会是维权的必由之路
允许工人群众成立独立工会是现代社会的基本人权之一,在中国大陆更是解决劳工问题的根本所在。而要做到这一点,一定要废除中共的《工会法》,破除其祇有上级工会可以派人帮助和指导企业职工组建工会动规定。在中国工人的维权运动中,依据宪法赋予的结社自由权利而组织自己的独立工会,是一个必由之路。
随着中国大陆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企业权力不断上升,劳动者处于日益严重的弱势和劣势。他们在利益受到侵害以后,一定要有一个组织来代表和维护自己的利益,这个组织就是工人自己的独立工会。现在的共产党工会当然是代表不了工人自身利益的,工人不得不另外寻找途径,这就是劳工界“非政府组织”日益活跃的一个动力。
共产党依靠超强度剥削工人、让工人在缺乏基本权益保障的情况下去“发展经济”是一种犯罪行为,必须立刻停止。一个合法政府应该在劳资双方之间进行协调,制定有利于双方共同发展的劳工政策。要建设一个完整的市场经济,中国大陆则不仅需要民主监督,尤其需要属于工人自己的独立工会。祇有成立工人自己的独立工会,才能代表工人利益,真正为工人谋利益,工人们才能得到应有的社会保障,中国日益紧张的社会危机也就会迎刃而解。我们期待这样真正的“和谐社会”在中国出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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