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吴敬琏市场经济的新论述
(广州)巩胜利
吴敬琏悖论
最近在中国“两会”上,有 “吴市场”之称的中国经济学家吴敬琏发表了对2006年前后中国经济突出问题的“市场经济”经典论述,主要为1、“春运不涨价违背市场规律”;2、“打压房产会使物价上涨”;3、“拆迁补偿不应按市场价”;4、“全民炒股现象不正常”;5、“取消利息税”。也许人们都一针见血的看到了吴敬琏对以上中国经济现象解读的杠杆撬动点——“市场经济”。本文想让中国13亿人的利益以及中国经济体制的实践来说话。
1、“春运不涨价违背市场规律”
“吴市场”说:“2007年春运火车票没有上浮、不涨价违背市场规律。不仅没有取得预期效果,还造成了有害的结果。”认为:“对全体打工者补贴,更加实际”。吴氏的观点是祇有让火车票上浮,才是市场经济的必然规则。
但中国的现实实践大背景是:中国铁路至今依然是从绝对独家垄断、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体制”转轨而来——政府自己是中国铁路最高的决策者,还是唯一的利益获得者(既是“裁判员”又是“运动员”)。请问“吴市场”及中国30年来端着中国政府“金饭碗”的国家首席经济学家们,怎样让中国原是“计划经济”的“鸡”生出“市场经济”之“蛋”来?让13亿中国国民也随着国家的强大而受惠、分享财富、分享民主与人权。
在中国实施“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换中,有国家“两个”经济制度水火不容的“游戏规则”的区别。要用依然是绝对独家垄断、政经一体的中国铁路母本源头体制,来实践套用中国依然处在变革中“市场经济”及其铁路火车票的价格,这种本末倒置自然遭到13亿中国公民的唾弃——这是吴氏用错游戏“公式”所犯的第一个低级错误。
2、“打压房产会使物价上涨”
“打压房产会使物价上涨”,是吴氏所犯的第二个“游戏规则”错误。
吴氏从中国2006年的房产价格现实认为:中国政府若将2006年的房产价格“打压”下去,中国公民的钱就要去其它包括吃、穿、衣行等消费领域,进而拉动中国物价上涨。按吴氏此观点,若要将中国各城市的房产价格“打压”下去了,就会令中国13亿公民的物价上涨。而具有200多年历史的(作者以为应从亚当。斯密的《国富论》开始算起)“市场经济”学都遵循一个“水涨船高”的原理——即市场的水深了,所有价格之船都必然上涨。而吴氏的观点结论是:除了房产则没有任何消费可以压制居民消费,真是风马牛不相及。
按照吴氏“打压房产会使物价上涨”的逻辑,那么中国政府应该最大程度、大张旗鼓的给房产加价,摊费摊税,让房产商再上房价的新台阶,让房地产商最大程度来平抑中国“物价上涨”,才能实施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和谐中国”、“和平崛起”。
3、“拆迁补偿不应按市场价”
说来也怪,“春运火车票不涨价违背市场规律”、“打压房产会使物价上涨”,而惟有公民的“拆迁补偿不应按市场价”?既然一个浩大的中国实施“市场经济体制”,实施国有土地的市场拍卖,房地产商可以以“市场经济”天量来买卖土地,而被国家、建筑商、开放商拆迁的房屋却不应按市场价,这真是强盗逻辑。
在“公平、公正”的“市场经济”游戏规则面前,所有的市场主体是当然相互“对应”的,就法理的“能进能出”,为何你能我却不能?可以州官放火,却不允许百姓点灯?更何况今日中国也正向“法制”的“公民社会”迈进,那么房地产买卖可以是“市场经济”,公民的“拆迁补偿不应按市场价”也当然可以是市场经济。这在引用“游戏规则”上叫“同理可证”。
更重要的是,公民的房屋是全球所有法律都要绝对保护的当然个人财产,不能按“市场经济”进行竞争,为什么就不能“拆迁补偿不应按市场价”,有个最好的个人财富价值,而要被独家垄断的政治、经济“权力”任人宰割?
4、“全民炒股现象不正常”
至于“全民炒股”,更是再正常不过的了。据2000年2月9日的一则《澳洲股民比率全球最高》一文的数据显示,澳大利亚公民当年持股比例最高为53.7%,其次是加拿大为52%,美国为48%,英国为40%,新西兰为38%,这些国家都堪称为“全民炒股”范例——因为一个正常的国家,通常整个社会“劳动力”祇有整个人口比率的35%左右(正常的国家的老人与儿童约占整个社会的50%左右,残疾人、穷人、智障人约占15%左右)。从另一个角度来讲,若一个国家的股民超过了30%,就可认为是“全民炒股”了。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的统计,截至2007年1月22日收市,中国内地证券市场个人投资者A、B股及基金开户总数达到8005.9万户,一举超过美国的7600万的股民数量。但中国股民才占全国总人口的5.9%,离“全民炒股”的确还有非常遥远。按中国13亿总人口来计算,将来中国股市繁荣了,有20%是股民,那也没有什么。以上富裕国家在21世纪初就创造了“全民炒股”的奇迹,澳、加、美、英等可以,中国为什么不可以。
5、“利息税”
至于中国的“利息税”,根本就不是什么“市场经济”的产物,也与“市场经济”没有任何关联。中国的“利息税”出笼于1999年11月,这一收就征收了8年多。全球的“高收入国家”几乎无一例外的没有这种所谓“利息税”,美国及欧洲的居民消费不依然超前、不把钱存在银行里?
到2005年,中国人均国民总收入为1740美元,祇有美国的近1/40(见世界银行《2007年世界发展报告》),中国依然是比较贫穷的国家。美国穷人的免税标准是年收入6000美元,而这一数字正是50000人民币,是中国一个生活不错、农村家庭的年收入。讲了这些,不知吴氏是否能有所领悟而感受到13亿人的心跳脉动。一个端着国家金饭碗、享受国家“嗟来之食”、曾经为“中国社会良知”的首席学者,应该有学术良知,为这个贫穷国家绝大多数公民谋取一点正义,半个公正。
吴敬琏的三种身份
在2007年3月的中国“两会”上,吴敬琏成了13亿人病垢的焦点人物。但两会不是“超女”大舞台,吴敬琏也不是个人意义上的吴敬琏。吴敬琏首先是两会的“代表”;是中央政府中的“首席研究员”;是“独立董事”。当然他还是另一个女人的老公,一个可能牵着小孙子手的可爱可敬的老爷爷,也是一个有丰富生活、普普通通的一个中国公民,不认识他的人在长安街看到他、可能还喊一声不冷不热的“这老头儿”……但有一点国人必须明白:吴敬琏就是在过中国传统“春节”回老家、或是在春节其间外出时,他绝不会到中国城市的火车站去排队购买火车票,甚至也绝不会像广州市原常务副市长陈开枝那样为自己买不起房而“鸣怨叫屈”大倒苦水。吴敬琏的尖峰言论,当然是不同利益理论与实践的“代言者”。
到目前为止,按吴敬琏的身份区分参加“两会”,吴氏是做为一个自然人、中国公民所担当的本能“使命”依次为:学者(是官方背景下的,是吴氏的第一职业)、“两会”代表(是临时的,按常理应当是中国“公民们”一人一票举手通过选举出来的)、“独立董事”(为利益攸关方的代言人,拿别人钱就必须履行别人所赋予的当然“职能”)等概莫它是。
在此值得一说的是:“学者”、专家——在一个“法制国家”,具有公共、公平,公正的天然本能和特质,通常不属于国家机器或利益部门所拥有或使然,而独立于这个国家“中立”社会的研究机构。“法制国家”的学者们,“天职”就是维护这个国家“公共社会”的“公正、公平、公开”,被广泛通称之为“公民”、公共社会的“良心”。“代表”——若是一个真正国家的“公民”代表(统称“议员”),在一个正常的法制国家,执政者的一切(包括这个国家所有的财政开支、吃一顿饭、用一次车、大决策、小决策等等等)都要由“两会”(国会、议会,众议院、参议院)审查通过、追究可否——这是法制国家、公民社会源本之共性。“独立董事”——是资本主义(狭义的)资本股票市场特别的产物,是公开上市股份公司为“制衡”董事会权贵,花钱设立的一个利益攸关的独立职位,是出钱人、股份持有者与公开上市资本股票决策者之间的独立者,之所以200多年来命名为“独立董事”,就是要能在资本人与决策人之间产生“独立”的制衡作用,没有独立,便没有董事,立于出资方、公司决策者中间。但独立董事,与公民社会毫不搭界相干:不是投资人股份利益的维护者,就是董事会决策者的“走狗”,进而平衡这“两者”之间(资本主义的200多年以来,华尔街所有的“独立董事”就是这两个结果之间)。独立董事代表利益方诉求走向国会、议会,在法制国家至今还没有合法出现过。
再回到吴敬琏身上。吴氏几十年至今都是一个地道学者的角色,但他本人根本无法自源头回避的是:带着计划经济娘胎里打下的烙印、用过去计划经济政经一统垄断来解析今日市场经济社会实践。吴氏真正的身份定位——应该是政府官员可能更恰如其分一些。政府的研究员,可能是他一生最荣耀的外衣和最基本的功能。那么,自中国废止计划经济体制之后,在中国建设法制社会、公民社会的道路上,吴氏以官员身份强烈的发出“春运票价浮动”、政府“打压房产会使物价上涨”的声音就再正常不过了。在是次“两会”上,中石油副总裁胡文瑞不是一语惊人的喊出“代表了人民的利益垄断”?是啊,那么让举手的“人民们”一人一票的举举手,是不是吃饭、穿衣、拉屎撒尿也要由你“代表”啊?
吴氏的另一个身份——“独立董事”。按着旅美学者薛涌的论述(见2007年3月14日、17日《南方都市报》),吴氏就必须公布自己的来源收入,这是全世界所有“股票资本市场”200多年来公开的游戏规则——凡是担任上市股份公司的“独立董事”者一概而论,天经地义。
中国国家与社会的双轨制,演义了吴氏的双向人生特色,产生了矛与盾的理论与实践冲突。
但“中国特色”又说回来,你可以让布什、切尼等等美国国家联邦政府、州政府所有的官员及美国、欧盟等等所有法制国家的所有议员、政府官员们公布收入来源,但不能让中国的官员公布,因为中国国家目前还没有建立这种法制游戏规则、中国还不是一个真正意义的法制国家。在今日中国,一个个县长、市长、省长、国家主席都可以不公布收入来源,你却要让一介首席研究员吴敬琏公布收入来源,是何道理?
附录《吴敬琏自传》
1930年1月24日生于江苏省南京市。1954年毕业于上海复旦大学经济系;现任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研究员、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全国委员会常务委员兼经济委员会副主任、国务院信息化专家咨询委员会副主任、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学术委员会副主任;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教授、北京大学经济学院教授、中欧国际工商学院宝钢经济学教席教授;国际经济学会(International Economic Association,IEA)执委会成员、国际管理学会(International Academy of Management,IAM)会员;《改革》、《比较》、《洪范评论》杂志主编;香港浸会大学、香港大学荣誉社会科学博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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