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变股东,中国面临新的土地革命
(北京)胡星斗
2007年堪称“重庆年”,有两件大事将载入史册。一是重庆与成都于今年6月被国务院批准为国家城乡统筹发展试验区,成为所谓的“新特区”;二是重庆市工商局出台了俗称“50条”,允许农地经营权入股,成立专业合作社、有限责任公司和独资、合伙企业。政府部门发文允许土地入股、成立公司,这在全国尚属首次。它唤醒了沉睡的土地,打破了禁锢的枷锁,土地从此变“活”了,农民将很容易成为公司股东、董事长,可以说,重庆正在古老的乡村诱发一场新的土地革命。
这场土地革命的大幕从重庆市长寿区石碣镇麒麟村拉开。2005年,一家澳门公司邀请麒麟村村民种柑橘,公司负责提供柑橘苗和包销到欧美市场。村民们本来大多出去打工,任由土地荒芜,取消农业税后,由于化肥等生产资料价格猛涨,撂荒的良田更多了,达到三四百亩。过去,麒麟村的人也种过各种果树,但由于小户经营和单干,农民没有多少收益。如今,虽然有了柑橘苗、有了市场销路,但如果仍然按照过去的套路种,农民并不感兴趣。于是,在镇政府的支持下,麒麟人发明了“土地入股”、“成立公司”,重庆市工商局特事特办,于2006年3月给麒麟村宗胜果品有限责任公司颁发了营业执照,注册资本362万元,其中500多亩入股的土地以剩余的20年零7个月的承包经营权、按照每亩每年250元的估价折算了200多万元。公司成立后,国家开发银行重庆支行为其提供了惠农贷款。
现在一年多过去了,虽然2006年重庆遭遇了特大干旱,许多村的果苗死亡近半,而麒麟村得益于公司集体的力量,果苗几乎没有损失,6万多株柑橘绿意葱葱,昔日撂荒的土地如今欣欣向荣。预计到2009年收获时,每亩地的纯收入可达到2、3000元,是水稻种植的10倍。
麒麟村的土地公司化尝试很可能比当年小岗村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意义还要伟大,因为它将彻底盘活农村的土地,实现土地的价值增值,使得耕地成为农民的宝贵资产;它将加大土地的经营规模,实现农业生产的规模化和集约化,降低农业生产成本,提高农民收入;它将突破农村的金融困境,农民通过成立公司,可获得银行贷款,从而解决农村发展的资金难题。重庆市各区县政府还为贷款提供财政贴息,担保公司提供担保,这样,农村的金融盘活了,新农村建设有了源头活水。
同时,因为赋予了农民自主使用土地的权利,土地不再是农民的负担,土地的价值被“发现”了,而且全部的价值归农民,如此必然能够从根本上改善民生,提高农民的福利,缩小城乡差距。
当然,对于这场新的土地革命,还需要立法、规范,总结经验,防范风险,试验成功后必将推广到全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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