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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右派份子集体索赔诉讼委员会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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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右派分子集体索赔诉讼委员会公告

    “编者按”中国右派分子集体索赔诉讼委员会于2007年8月3日、9月30日、10月22日三次发出公告。本刊将其主要内容略加整理,删去重复的文字,集中发表如下。小标题为编者所加。


委员会的宗旨与任务


    中国右派分子集体索赔诉讼委员会是由原中国右派分子及其家属组成的诉讼组织。

    委员会的宗旨是争取在海外国家起诉中国政府及相关机构、企业,寻求中国政府及相关组织对中国右派分子及其家属的经济赔偿。委员会的任务是达到经济索赔目的。完成此任务的过程为联络维权律师,联络愿意参与集体索赔的原中国右派分子及其家属;协助参与诉讼人的文件起草,翻译,联系等事务;协助联系新闻媒体;协助联系各类民间组织及各国政府组织;协助联系、协调有关诉讼等事宜。委员会将成立“中国右派分子集体索赔基金会”,募集款项完成上述任务。委员会不收取任何参与诉讼人的费用,纯属公益性、非营利性、义务性质.但对愿意捐款并协助讼诉的任何无条件捐款热烈欢迎,并将捐款全部用于相关诉讼事务之中。

    根据美国相关法律,在美国集体诉讼需要40人以上联名。当海外诉讼条件成立后,散居中国大陆及世界各地的原中国右派及其家属均可联名签署参与集体诉讼.为此,委员会呼吁目前散居中国大陆及世界各地的原中国右派及其家属加入集体诉讼,共同参与诉讼中国政府及相关机构、企业.根据美国司法实践,无论是二战时期的受迫害人及家属均有诉讼成功案例,无论是日本,德国,及其他国家和机构、组织、企业均有被判处罚款和赔偿的成功案例。同样,原中国右派分子及其家属均有权利伸张自己的权利,要求中国政府、相关组织、机构、企业对原中国右派分子及其家属进行经济赔偿。


参加集体诉讼者的条件


    参加集体诉讼者必须确认自己的叙述真实和正确,并愿意出庭或出具真实的证据证实自己的叙述。同时应注明愿意授权给本委员会及代理维权律师参与集体诉讼.参与诉讼者需要出具一份自我论述,该论述说明有如下要求:

    1、姓名,国籍,居住地,出生年月日。

    2、被诬陷为右派分子的日期、单位、地址、罪名。

    3、被诬陷为右派分子时的工作单位,该单位的名称,地址,负责人姓名。此单位现在是否依然存在,如果存在,列出该单位的目前名称,地址和负责人姓名。

    4、个人经历,叙述被流放、劳改、劳教、关押,判刑的时间地点,被迫害的经历,身心受到伤害的经历,身体受损的程度,病症,残疾情况。如原被流放、劳改、劳教、关押,判刑的机构仍存在,请注明目前的名称、地址和负责人姓名。如果该机构有另外的名称,也请详细注明。

    5、详细说明被流放、劳改、劳教、关押,判刑期间的被迫害经过及待遇,如有证明人,请注明。提供证据、判决书、实物或相片等。

    6、详细说明因被打成右派而致使其家属遭受迫害的详细情况,如家人被打、被抓、无法读书就学、无法就业、遭受歧视、生病等情况,请详细说明并提让据、判决书、实物或相片等。

    7、原中国右派分子家属可参考上述原则,叙述家人被打成右派分子的经过及本人或其他家属因受牵连而遭受的经济损失、精神损失、失去自由和人权等情况,并可参加集体诉讼.如有病症,请详细叙述。

    8、原中国右派分子如果有平反的证明,请注明并逐字刊录。

    9、原中国右派分子如果有被流放、劳改、劳教、关押,判刑的证明或解除被流放、劳改、劳教、关押,判刑的证明,请注明并详细逐字刊录。

    10、原中国右派分子目前的状况,是否有因被打成右派分子或其家属而造成各类经济损失或精神伤害,如果有,请详细叙述。


委员会人员组成与联系方式


    委员会目前由以下人员组成:伍凡、莫逢杰、草庵居士、赵锋、冯国将、叶国荣、张爱和陈维明组成。一旦参与诉讼的索赔者达到美国集体诉讼的司法要求,委员会将正式召开新闻发布会,发表公开声明并召集更多的诉讼索赔者参与联合诉讼.同时将诉讼进度及结果公告于众.联系方式:电话及电子信箱:

    伍凡:626-458-1020; chinaaffairs@gmail.com莫逢杰:626-319-8907;草庵居士:310-254-8886; figimei@gmail.com赵锋:626-203-687;传真:626-288-4208; fzhao873@hotmail.com邮件地址: 180 E Valley Blvd, #202. San Gabriel, CA. 91776 USA


对有关询问的解释


    委员会成立以来全球已经有数千人愿意联署诉讼并争取经济索赔.目前委员会已经与数家愿意承接本集体诉讼案件的多家美国大型律师事务所保持经常性联络,并且有多家美国大型律师事务所愿意联合参与诉讼.鉴于很多中国反右运动受害者来信询问一些具体事宜,委员会解释如下:

    1、委员会重申委员会为义务,非赢利性质.委员会成员无任何报酬,全部是义工。

    2、委员会不隶属任何国家政府机构及任何党派团体,也不隶属任何独立或非独立机构,系独立的,专门为中国反右运动受害者义务服务的临时性非赢利机构。

    3、委员会经费来源完全出自本委员会成员的个人捐款和赞助,截止到本公告发稿之时,委员会没有接受任何非本委员会成员之外的捐款和资助。

    4、中国反右运动索赔是纯粹的民事案件,并非政治诉讼.反右运动中的绝大多数人都已经得到了中共及中国政府的平反,无论是从任何司法角度上看,这些受害者都是得到中共及中国政府承认的,被冤枉和被错误地迫害过的。这些事实已经无需再次经过司法论证或审判。旅居海外或已经移民海外的中国反右运动受害者及其家属有权利在其居住地进行民事诉讼,寻求经济赔偿,这也在其居住国的法律允许及保护的范畴之内,是受害者合法的权益。

    5、根据美国法律,受害者有权对共同受害事件进行集体诉讼,这是美国法律赋予美国公民及居住者的司法权利。美国法律保护美国公民及居住者的合法权益,对任何国家及机构对美国公民及居住者合法权益的侵犯都会进行司法保护.委员会及反右运动受迫害者及其家属争取的是对受迫害者的经济赔偿,而不是通过美国司法机构进行确认和审判。

    6、根据美国相关法律及案例,即使是居住在美国本土之外的该案件当事人及其家属均可在该案件立案并成立之时享受美国司法判决的经济赔偿。居住在中国大陆的中国反右运动受害者及其家属通常无须前往美国作证出庭,祇需要联名签署并将受迫害事实及相关证明出示并寄发给本委员会或参与诉讼的律师事务所即可。一旦联合诉讼完成,所有参与者将根据美国司法判决共同享受所获得的经济赔偿。

    7、根据中国法律,中国公民也可以进行行政诉讼及民事诉讼并享受国家赔偿。但鉴于中国司法现状,到目前为止中国司法机构从未受理过反右运动受害者的经济索赔案件,中共及中国政府更未对中国反右运动受害者及家属进行任何赔偿。但根据中国,美国及全球通行的司法准则,任何受害者都有权利寻求司法认可的公正的经济赔偿,这也是中美两国关系都遵守的司法理论,实际上中国及美国的法律规定,对此类案件的经济赔偿都有明确标示。委员会所从事的工作均符合中国及美国的法律,委员会同时鼓励和支持居住在中国的反右运动受迫害者及其家属在中国进行司法诉讼,寻求经济赔偿。


谴责中共政府的非法行为


    1、委员会对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关心并讨论中国反右运动受害者经济赔偿诉讼案件表示欣赏,但对中国政府及中共中央机构专门针对本委员会及索赔案件发文给中国各级政府及起其机构一事感到困惑。委员会在此再次正告中共及中国政府,委员会是在美国合法成立,并符合美国法律的合法组织,并非“非法”或“涉右”。委员会将根据实际情况向美国政府及国会,司法机构进行反映,强烈要求中共及中国政府认清事实,不再违反不干涉他国内政的承诺,破坏中美两国关系. 2、有确凿证明证实,中国部分地方政府及中共机构的稳定办,统战部,国安局,地方党委等机构多次对居住在美国的中国反右运动经济索赔主讼者家属及其友人进行威胁和骚扰,甚至具备美国公民身份的当事人返回大陆探亲的时候被中共党委书记请到党委面谈,进行人身威胁.委员会认为中共政府上述行为已经严重地威胁到了美国公民的利益,干涉了美国内政及司法公正,是对美国利益和主权的严重侵犯。委员会将会将这一情况上报美国政府,并在适当的时候要求美国国会通过决议,谴责中共及中国政府的非法行为。

    3、本委员会成员均系美国守法公民,一向遵守法律,从未有任何人有违反法律的行为。违反法律的祇有中共及中国政府。中共及中国政府的文件及谈话中多次对本委员会成员进行人身辱骂,诸如辱骂委员会副召集人莫逢杰先生。莫逢杰系美国合法注册组织“美西政治避难者协会”主席,委员会召集人伍凡任美国合法注册机构“中国事务”社长兼总编。对于中共及中国政府及其机构所属成员对本委员会成员的非法辱骂及侮辱,委员会表示强烈抗议及谴责。


关于赔偿问题的说明


    1、委员会参照美国法院对德国和日本,及其它国家相关企业索赔之金额判决案例,与委托之维权律师及参与诉讼者共同商讨后确定索赔金额.委员会建议每位诉讼当事人的索赔金额为2800万美元,这一金额包括当事人的工资索赔,精神赔偿,健康赔偿,医疗索赔和惩罚性赔偿。全部诉讼金额将根据参与人数量最后确定,目前估计诉讼目标总金额将超过1000亿美元。

    2、根据中国官方资料,反右运动中有55万人被迫害,涉及的家属超过200万人。委员会欢迎并支持当年的右派家属参与联合集体诉. 3、右派当事人及其家属在诉讼中是平等的,都是受迫害人,有同样的权利享受经济赔偿。

    4、关于司法诉讼费用,委员会建议采取与美国律师事务所合作分成的方式,初步谈判的结果是美国律师事务所承担全部前期诉讼费用,但在判决经济赔偿的金额中采取分成方式,美国律师事务所的观点是:律师事务所分成经济赔偿中的30%,中国反右运动受害者及其家属共同参与分配剩余的70%. 5、很多参与者询问诉讼的成功率有多高。本委员会无法承诺其是否可以成功,因为专指本诉讼案件,美国没有先例,但有众多成功的类似司法案例。委员会及律师事务所认为,本案件不牵涉政府政治及政府管辖权问题,中国反右运动受害者索赔诉讼是纯粹的民事经济索赔案件,而且所有诉讼者的被迫害事实都已经得到了中共及中国政府的公开承认,有明确的事实证据,不存在受迫害事实是否存在及认定的问题,是非常简单明确的民事经济索赔案件,有极高的成功率。

    6、部分诉讼参与者关心如何在美国司法公正判决下取得中共及中国政府的经济赔偿。委员会已说明,受迫害者需要提供当时的所在单位及机构名称.在诉讼中这些单位及机构均为司法定义中的迫害实施机构。无论他们是否是独立机构。但他们的财产拥有人当时为中国政府或中共者,均可以列入政府赔偿范围之中。当然也可以在司法诉讼中单独列为索赔对象单位或机构。中国政府及所属机构在美国的固定资产超过2000亿美元,在美国的以各种方式存储的中国外汇储备超过9000亿美元,这些资产均可以通过美国司法判决查扣,成为中国反右运动受害者及其家属经济赔偿的资金来源,委员会建议一旦本案件在美国立案诉讼,受害者及其家属即可申请并要求美国司法机构下发资产冻结令,查封中共及中国政府在美国的部分资产或部分外汇储备金,以备未来司法判决时用于经济赔偿。

    7、有诉讼参与者问,一旦诉讼成功,经济索赔是否可以留在美国并申请用于投资移民。本委员会不从事移民事务,经与相关律师事务所查询,一旦诉讼成功,经济赔偿可以作为移民投资款,并可以申请移民,具体相关解释请查询律师事务所。


目前工作进程


    委员会已经接获大量诉讼资料,资料正在翻译和整理之中,本委员会希望参与者或未来将参与者尽快将资料用传真,信件和电子信件等方式寄发本委员会。本委员会将尽快整理翻译.同时,本委员会也公开征集义工,从事文件翻译工作。

    委员会作为中国反右运动受害者经济索赔协助机构,将尽全力协助全球的中国反右运动受害者及其家属争取自己的权益。我们所从事的不是政治活动,是纯粹的民事诉讼,是符合中美两国法律,在中美两国司法框架之下进行的合法行为,是维护公民权益的正义行为。委员会郑重呼吁中共及中国政府:尽快面对现实,尽快进行彻底的政治改革,尽快落实对中国反右运动受害者及其家属的经济赔偿,同时也应积极面对历史,对中共及中国政府在历次政治运动中受迫害者及其家属进行全面赔偿,放弃一切政治压迫及新的政治迫害和经济迫害。否则未来的中共及中国政府可能会面临着全中国数亿公民的经济索赔,中共及中国政府在海外的资产也将面临全面动冻结及被支付赔偿中国历次政治运动受害者及家属的尴尬境地。

    委员会也呼吁全球的中国历次政治运动受迫害者及其家属勇于站出来,用司法的程序和法律手段向中共及中国政府索赔,寻求自己的经济利益和个人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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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 者 :北京之春
出 处 :北京之春
整 理 :2007年11月29日12: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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