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9月号-神州大地 辛胜简介 辛胜文章检索

 
整顿中国的标语口号.....(湖北)辛胜
 

调整百分数变化字体大小 按最右边的“□”键全屏显示

 

 

整顿中国的标语口号

(湖北)辛胜


    中国是一个标语口号国家,无论是计划生育国策,还是生猪收购,都会变成标语口号出现在大街小巷。标语口号的泛滥反映了执政者传统的运动式思维习惯,也浪费了许多社会资源。如今终于有人注意到标语口号泛滥产生的负面影响,希望通过整顿不文明标语口号,重新凝聚共识。国家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日前下令,展开一次全国性的标语清理工作,并且提供190个新标语,在全国公开评选。无独有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也在征集《劳动合同法》宣传标语口号,希望在全国范围内征集标语,准确地宣传《劳动合同法》的立法宗旨,普及劳动合同有关法律知识。

    标语口号的整顿,其实是一种净化社会环境,弘扬现代精神文明和政治文明的具体表现。不文明的标语口号,不仅激化社会矛盾,而且会产生霸权意识。譬如在计划生育标语口号中,有所谓的“宁添十座坟,不添一个人”,“宁可血流成河,不准超生一个”,赤裸裸地展现出某些执法机关不尊重人权的霸道作风。计划生育的实施有赖于公众的广泛参与。各级政府机关祇是公众的代理人、决策的执行者,在任何时候政府官员不能代替公众作出价值判断。中国的计划生育之所以困难重重,与中国传统的生育观念有关,也与农村经济不发达有直接的联系。如果一味地通过高压政策推行计划生育,导致群众生活陷入绝境,那么,这样的制度就是一种不合理的,因而不可接受的制度。我国制定的人口与计划生育制度考虑到了不同地区生产力发展的需求,也考虑到了实施过程中可能出现的困难。一些地方政府无视计划生育制度所蕴含的价值判断,攻其一点不及其余,甚至层层加码,搞所谓的留有余地,最终导致干群关系日趋紧张,计划生育的国策难以实现。

    从一个地区标语口号所揭示出的价值判断,可以看出当地政府官员的执法观念和执法水平,可以了解当地的干群关系紧张程度,可以判断当地政府官员是否受到公众的拥戴。推广富有人性化的、符合宪法和法律规定的标语口号,可以提高执政者的合法性,可以更好地普及人权观念,可以在潜移默化之中凝聚共识,从而减少行政执法成本,提高执法效率。

    在制作标语口号的过程中,必须坚持下列五个原则:首先,必须树立人民主权原则,不能居高临下,将执政者的意志强加在公众的身上,而应当时时刻刻体现公众的意愿,将公众的普遍愿望和国家的现行法律转化为通俗易懂的标语口号,在适当的地方、以适当的方式表现出来。其次,必须学会换位思考,设身处地地为受众着想,不能出现有损人格尊严或者带有侮辱性的字眼。第三,标语口号必须符合逻辑表达习惯,不得出现明显的歧义。比如在有些地方的标语口号中出现“烧毁警车是违法行为”的标语,在特定的语境中,这样的标语无伤大雅,但是如果作为标语口号出现在大街小巷,那么就会使人产生联想:除了烧毁警车的行为违法之外,是不是烧毁其他的车辆行为合法呢?第四,标语口号必须完全表达宪法和法律的内涵,不能断章取义,人为地加重或者减轻特殊人群的法定义务。在一些金融机构的大门口出现“实施抢劫当场击毙”的标语,对犯罪份子具有一定的震慑作用,但是,这一标语的最大问题就在于,将我国刑法中的无限防卫制度简单化,在现实生活中很容易出现侵犯犯罪嫌疑人正当权利的情形。第五,标语口号必须使用文明语言,不能充满暴力色彩。在一些地方街头出现“一人超生,全村结扎”,“谁不实行计划生育,就叫他家破人亡”,“能引就引出来,能流就流出来,坚决不能生下来”的标语,令人感到恐怖。如果这样的标语继续存在下去,不但无助于营造和谐社会,反而会不断激化社会矛盾。

    标语口号是一种最直接的价值判断,执政者在制作标语口号的时候,必须考虑到公众的可接受程度,严格遵守宪法和法律的规定,在坚持人性化、通俗化的原则基础上,将自己的价值观念通过最直观的方式表达出来。如果在标语口号的制作中随心所欲,或者居高临下,不顾及公众的感受,那么,标语口号就会产生非常严重的副作用。如果标语口号违反国家宪法和法律,那么更将激化社会矛盾。◆

相关文章
作 者 :辛胜
出 处 :北京之春
整 理 :2007年8月31日20:10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