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革命的出路
——走出暴政与暴民的怪圈
刘同苏
文革中的奇特现象
文化大革命中有一个极为奇特的现象,就是绝对专制主义与绝对无政府主义的并存。这种表面相互排斥物的共生现象并不是在特定历史机遇中的一个偶然巧合,而是经由特定机遇而将本质浮现出来的历史必然。无政府主义与专制主义的对立仅仅具有表像意义,在本质上,无政府主义恰恰是专制主义的孪生。“成王败寇”恰恰表明“寇”与“王”并不是两样东西,而是同一个东西在不同位置的表现。“杀人放火受招安”显示了历史上“寇”们清醒地意识到自己与“王”的互通。“杀人放火”并不是“寇”与“王”的区别:“寇”的“杀人放火”祇是“王”的“杀人放火”在非法状态中的再现。“招安”并没有消除“杀人放火”,而仅仅赋予“杀人放火”以合法性。“寇”与“王”在“杀人放火”方面是一致的,区别祇在于合法还是非法:“寇”是不合法的“杀人放火”,而“王”则是合法的“杀人放火”。
以为专制主义祇会造就顺民,这祇是停留在表像上的一种错觉。专制主义的本质功能是塑造暴民。专制主义之下的顺民不是本性上自觉的“顺”,而是专制暴力压迫下的“顺”,是不得不顺的无奈,是里面不愿意外面也要服从的外壳。在专制主义的统治下,顺民不是暴民的对立,顺民祇是伪装的暴民。顺民与暴民是一种人民的两面,顺民仅仅是暴民在另一种境遇里的表现。顺民是暴民的伪装,而暴民是顺民的实底。顺民是屈从的暴民,暴民则是释放的顺民。无论顺民,还是暴民,都不是真正意义的人民。人民需要独立的自我。“顺”意味着被人奴役,而“暴”意味着残害别人,两者都表明要用别人来确定自身的身份。一个或是被人欺压或是欺压别人的人民尚不是真正的人民,因为这种“人民”还不具有独立的人格。顺民不是暴民的对立,暴民也不是顺民的对立,顺民和暴民祇是同一个不健全者在奴役者和被奴役者的不同位置上的自我反观。顺民和暴民的表面相向并拼不出一个完整的人格,因为他们在骨子里分享的是同一个不健全的自我;无论多少个不完整的人格,仍然合成不出一个完整的人格。真正解放的希望甚至不在人民,因为这种不健全人格的人民本身都需要被解放。
对革命本身进行审判
在许多年里,“以革命的名义”成为了终极的价值判断;今天,历史应当进到更高的超越支点,由此而对革命本身进行审判。革命的理由是专制,因为似乎非革命,不足以消灭专制。“以暴易暴”,基于这样的原则,便以革命的暴力反对反革命的暴力,用多数人的专政取代少数人的专政,于是,革命似乎战胜了专制。然而,专制被消灭了吗?暴力被铲除了吗?在革命对专制的胜利之后,不是暴力机关会自动消亡吗?怎么专制如同阴魂一样一直缠绕着成功的革命者?暴力象加了发酵粉一般地不断升级呢?革命不是专制的对立,革命是专制的重复。革命是用专制的手段来反对专制,从而,革命无非是另一种专制。暴力与暴力的相向并不会互相抵消,而祇会彼此加强。以暴易暴,祇是用一种暴力取代另一种暴力,由此,被“易”掉的祇是某一种具体形式的暴力,而不是暴力本身。以暴易暴意味着暴力自身的相争;同样性质的事物相争,祇能以数量决定胜负;暴能易暴,祇意味着本身是更大的暴,从而,以暴易暴必然在整体上加强而不是削弱暴力。革命不是专制的出路,革命是专制在自己反面的再现。革命没有消灭专制,反而加强了专制。革命对专制的反对,恰恰表明了专制的独占。革命意味着连专制的反对者都必须是一种专制。革命并没有打破专制,不过让专制的统治甚至囊括了自己的反对者。如果连暴力的反对者都是一种暴力的时候,我们如何可能走出暴力呢?能真正“易暴”的必定是另一种性质的东西,即非暴力的东西。革命走不出专制;能走出专制的,一定是一条非革命的出路。
中文的“革命”一词非常有意思。“革”字出自易经,系六十四卦之一,“象曰:泽中有火,革”。“革”意味着水火不相容的变化。“命”则意味着人存在的最高层次“性命”。“革命”就是性质决不相容的根本性变化。真正的超越必须以包容为前提。如果一个运动祇以消灭对立面为目的,它便永远不能超越自己的对立面,因为它在一个绝对的对立中正好与自己的对立面等同。能够包容对立面的运动才能超越自我(即大于作为对方之对立面的存在),从而,最终超越自己的对立面。这种通过否定而包容并且因为包容而达到真正否定的运动,被黑格尔称之为“扬弃”。“‘扬弃’(动词)在语义上有双重意思:一方面意指‘保存’或‘维系’,同时在另一面又意味着‘中止’或‘终止’”。不能维系的中止或者不能保存的终止,都称不上扬弃。革命不是扬弃,因为革命就是无法“保存”或者“维系”对方合理内核的绝对排斥。革命是有限性的表现。纯粹的有限意味着:自我祇是自我,他者是自我的绝对对立;从而,纯粹的有限不能在自我中包容他者,并且由此而超越自我进入他者。革命恰好是有限不能自我超越的明证。真正的希望在于无限者。祇有无限者才能够从本性上就包容对立的双方。如果无限者拘泥于对立的一方,他就被对立的另一方所限而不成其为无限。无限者在本性上就是非革命的,因为无限者就是那个既超越又内在的绝对扬弃。耶稣不是一个革命者;这决不是一个偶然。耶稣使人类历史发生了翻天覆地的根本性转折,但这个根本性转折的手段却不是革命。作为进入历史的上帝,耶稣的工作表明了上帝在历史中的作为方式。上帝既存身于历史之中,又超越于历史之上;在历史的转变中,上帝既作为超越者而寓于否定者之中,又作为内在者而显现在被否定者里面。正是在这一意义上,上帝的否定同时又是对自己所创世界的救赎,而不是对后者的毁灭。上帝的扬弃是对立面相续的超越(即经由自己的对立面而返回自身的过程),而革命是以摧毁对立面而重复对立面的原地踏步。历史发展的本质一定不是革命,而是扬弃,因为那是上帝在历史中的作为方式。
暴力是革命的必然手段。如果在对立面的反中却看不见统一的合,否定就必定是暴烈的摧毁。在他者里面见不到自我,也就不会对他者手软了。暴力是纯粹的否定,从而,暴力不具有独立性。不施暴于人,暴力便无法存在。作为纯粹的否定,暴力不能够通过肯定性的建设来扩大自我,祇能经由否定性的破坏来增大自我。暴力的繁衍不是通过交友,而是经由树敌。施加暴力,便激起暴力;于是,暴力在创造自己对手的同时,也在对手的生命中复制了自我。暴力的延续之链就是用敌对的环节续接的。打破暴力之链的方法不是暴力与敌对,而是爱。不是祇爱自己的爱,不是祇爱同类(自己的扩大)的爱,也不是祇爱朋友(自己的另一种扩大)的爱,而是爱敌人的爱,把敌人当作朋友来爱的爱。祇有当暴力施加己身,却仍然能够对施暴者报以爱的人,才真正超越了暴力。暴力临于身,却被爱的人格完全包容消解,不能在爱的人格上留下任何印迹,从爱的人格流淌出来的仍然是爱(而不是暴力);这就是爱真正超越暴力之处,这就是可以战胜暴力的最终法宝。爱对暴力的战胜不是压倒,而是改变;不是简单抑制暴力的外部效力,而是翻转暴力的内在渊源。“祇是我告诉你们这听道的人,你们的仇敌,要爱他;恨你们的,要待他好;咒诅你们的,要为他祝福;凌辱你们的,要为他祷告。有人打你这边的脸,连那边的脸也由他打;有人夺你的外衣,连里衣也由他拿去。凡求你的,就给他;有人夺你的东西去,不用再要回来。你们愿意人怎样待你们,你们也要怎样待人。你们若单爱那爱你们的人,有甚么可酬谢的呢?就是罪人也爱那爱他们的人。你们若单善待那善待你们的人,有甚么可酬谢的呢?就是罪人也是这样行。你们若借给人,指望从他收回,有甚么可酬谢的呢?就是罪人也借给罪人,要如数收回。你们倒要爱仇敌,也要善待他们,并要借给人不指望偿还;你们的赏赐就大了,你们也必作至高者的儿子;因为他恩待那望恩的和作恶的。你们要慈悲,像你们的父慈悲一样。”爱是自在的主动者,而不是等待他者启动的被动者。如果投之以暴力,便要报之以暴力,不过是跟着别人跑并且被别人了定性的被动者。爱总是先行的创造者。创造一定是先行的。等到别人先爱了你,你才会爱别人,这在本质上还不是爱,而是交换。爱就是在无爱的地方先行给予。对暴力者先行施爱,才可能创造出暴力不能企及的新天地。爱是反向的不公平。若是以善报善以恶报恶,那末,一切都因彼此抵消而平衡,哪里还会产生从恶中创造善的启动力量呢?祇有当善以对自己的不公平向恶倾倒爱,才产生了改变恶的力量。以恶报恶,祇会在同一方向上加剧恶的不公平;唯有善者舍己的反向不公平,才有可能翻转已存的恶的不公平。耶稣的十字架就是这个伟大创造的起点。耶稣在十字架上舍生背负了世间所有罪人的罪,以这种爱的方式来拯救一切反对他的罪人。十字架表明:即使全世界的罪恶都不可能压倒耶稣的爱,耶稣的爱超越所有罪的总和而开始了翻转罪恶世界的历程。消除暴力的希望就在于这种创造性的爱。
超越暴政与暴民的循环
革命不是专制的终结,革命依然被专制的阴影笼罩,革命是专制在其对立面的继续,革命是另一种形式的专制。法国大革命可以说是革命的最高典范,是“革命中的革命”,从而,它也就以最纯粹的形式显示了革命与专制相通的本质。在雅各宾派的专政与暴力里,路易王朝可以清晰地看到自己在对立面中的反影。山岳党人的断头台不正是另一种形式的巴士底狱吗?革命似乎是针对专制的“不得已”之举,然而,这种“不得已”恰恰表现了革命对专制的依附。“不得已”意味着革命必须按照专制的行为方式来规划自己的行为,由此,革命依然被专制决定着呢。充满革命意识的海外民运是另外一个例证。革命性民运的活力完全取决于与专制的对抗。一旦专制这个对立面消失了,革命性民运竟然找不到自己的独立存在;在一个全然民主的环境中,革命性民运却祇能不自觉地重复专制的生存方式。在没有专制的民主环境中,革命的专制本质便清楚地表现出来。在中国文化一圈又一圈暴政与暴民的恶性循环之中,人民因为彼此的敌对而不能合成为一个完整的独立自我,文化由于断裂的创伤而流血;前进的能量被毁灭性的镇压与暴动消耗殆尽,在每一次对抗性的爆发之后,或是在被镇压碾平的大地上,再也生发不出自我更新的萌芽,或者在暴动的余烬与废墟之间,再也找不到自我重建的基础。专制与革命在彼此的苦斗之中,挣扎不出一个走向生的出路;暴政与暴民的对抗,其结局祇能是在毁灭中一同沦丧。中国文化不能自救,中国文化需要一个超越的起点,以便从这个恶性的自我循环里面被救拔出来。
在暴政与暴民的循环中,居于优势地位的暴政显然是启始和主导的一方;但这并不意味着暴民一方没有扮演一个角色。“暴”必须在“政”与“民”之间传递,才能形成一个完整的循环。祇要将政权或民众绝对化,暴力就不会停止。握有绝对权力的一方,总是可以对完全没有权力的另一方任意妄为,这就是专制与暴力的基础。人民也没有自在权利具有绝对权力,因为人民也是罪人,而罪人就不可避免地会误用权力。就象专制制造着革命一样,革命也孕育着专制。有什么样的政府,就有什么样的人民;反过来也是一样,有什么样的人民,就有什么样的政府。暴政与暴民彼此拥有着对方的版权。面对暴政,人民的依从与对抗都仍然重复着暴政,并由于对暴政的重复而加固了暴政。要消除暴政,必须有独立的人民。独立意味着不同;消除暴政的必须是不暴的人民。独立表明自主:“以暴还暴”无非是反向的顺从,是仍然被施暴者决定自身性质的被动:“以善报恶”方表现出不受施暴者辖制的自决,才显明可以先行一步的主动。这种先行一步的主动是在暴力之外开辟新天地的创造;它不仅给了暴政一条真正的出路,也由此使自身真正超越了暴政的桎梏。这种超越的独立性显然已经超出了人民自身可以达到的高度,“以善报恶”并不是人民的本性。人民也具有罪性(人民若对罪有天然的免疫,就不会出现暴民),人民也需要拯救。
暴政与暴民的依存和循环表明人无法自救。走出这个困境,需要一个可以同时包容对立“政”“民”的绝对超越,一个在本性上就是非暴力的原创起点。耶稣的十字架就是这样一个重建新文化的原点。十字架原本是毫无怜悯地以最惨烈的方式治死敌人的刑法,而耶稣选择了以最惨烈的方式在十字架上为自己的敌人死,从而将仇恨铸造的十字架翻转为爱的象征与渊源。在过去的50多年里,中国教会一直面对执政当权者的逼迫,却没有被逼迫的暴力改变成为暴力。中国教会身陷被逼迫的境地,却既不改变自己的信仰,也不以仇恨和暴力回报;这种非奴性的顺服与非暴力的抗争,标志着不被暴力传统所束缚的一种新人民的出现。这种不盲从也不躁进的独立人民是中国文化彻底更新的现实力量。中国的希望不在于革命,而寄托在扬弃性质的文化再生。这种非革命的扬弃祇能来自用非革命的手段改变世界的耶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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