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英统治、乌合之众和网民博客
(北京)刘自立
一 如何判断网民的独立精神
当前,在如何评价中国网民的独立精神、民间立场和政治作用上,我们引述法国哲学家勒邦的观点,也许可以作为一种参照,以区别在民主制度和极权制度下人民走向独立的可能性和有限性。在中国这个后极权主义时代,对内地网民和博客写作呈现之纷然杂沓之现象,究竟应该如何界定,关系到如何判断中国现在处于所谓“革命高潮,还是革命低潮”,文艺复兴,还是文化雕敝,经济崛起,还是价值衰落等课题。最后,在哲学的层面上,极权主义时代的人民,究竟是当局掳获的权力链接者还是反抗者,抑或兼而有之,也有必要给予厘清。
我们看到,在去年讨论文革问题的时候出现的“人民文革论”,其实也是对此类问题的一种答案。这个答案说明,在极权主义的中国,已经存在“借机造反”的一种非正统力量——而我们则回应,这个借机造反的力量,其实来自毛的控制与权术。
接下来的讨论,则关系到“人民”这个概念。改革开放以后,人民究竟是否从毛式桎梏中得以解脱,或者像某些人所言,已经成长为“公民”社会中之人民,而非毛式人民,还是一个问题。我们还看到,在邓后时期,如何估价“人民”,也处在一个语焉不详的话语境地:究竟中国人民是否已经处在美国马丁。路德金和印度甘地之不合作运动的宪政框架之中,还是处在“无权中之维权”的尴尬政治地位,同样并未厘清。
如何估计现在处在前宪政时期的中国民间力量,关系到正确评定中国政治情势的因子;也就是说,依靠所谓民间力量来争取公民社会之形成,应该着力于改变政治体制,还是应该举行和解之道,抑或实行共产党领导下的任何改革。
在此政治局面没有彻底明呈之前,有限估价民间力量的作用,成为一个很关键的课题。如果我们参照斯大林前,后时期的苏联模式,可以看到,一方面苏俄存在从历史上自然延续下来的反对派力量(这个反对派力量不是来自共产党甚至普列汉诺夫和巴枯宁,而是来自赫尔岑和别林斯基,来自索尔什尼琴和阿赫玛托娃……)主导了苏俄历史的和现实的政治异议活动和政治反对力量。另一方面,中国的反对派则主要来自胡赵以及许多体制内改革人士。这个情形的不同造就了中国反对派思想资源的匮乏和混乱。
依据延安——北京党化思维者,有之;依据非毛赖共者,有之;依据胡适自由主义思想者,有之。民间力量,在共产党思维式微之时,多崇尚“党内改革”之幻觉,以为,这样一种最终救党论,比起他们认为的无党即乱之局面,要好。于是,民间力量,势必在后党时期,形成大改组,大分化。共产党是不是依然存在,还是改头换面,是一个未知数。
二 精英体制和乌合之众
我们认可现在是所谓过渡阶段这个说法。人民,网民,是不是可以横跨网氓和智者的沟壑,产生和法国哲学家勒邦描述的情景相反的那种情景,成为我们今天的话题。勒邦说了些什么话呢?
他的著作很多,影响很大。乃至成为民主政客和法西斯政客双方崇尚的政治思想,希特勒和墨索里尼,都是勒邦思维的遵循者。他的“大众为乌合之众”的说法,成为法西斯政治运作、社会控制、宣传鼓动和心理定式的有效法则,甚至法宝。他所描述的,从法国革命到苏俄革命之大众时代的喧嚣和鼓噪,暴行和屠戮,成为勒邦“乌合之众”学说的佐证,同时,成为法西斯主义群众运动的经典记录和分析,成为其政治学原型和心理学依据。
更为严重的说法在勒邦那里也是成立的。他以为精英统治,无论在专制还是在民主政体中,并无本质不同。他们的愚民教唆和媒体煽动,都是其操控民众的异化力量。历史上一度产生过的,几乎是原始交流——也就是交流本身的载体——双方,或者多方,处于平等社会地位和思想内涵的交流单位和群体,在现代传媒出现以后,已经不复存在。即便是美国这样的民主国家,其电视和报纸对于民间思维,大众语势的控制和影响,也并不比专制国家开放和自由。(这个意见,在美国反战势力,甚至民间思维那里,不乏其言,如,乔木斯基,苏珊。桑塔格……)
这个民主,专制,各打五十大板的说法,究竟是不是很有道理呢?
笔者以为有一部分道理。可是,民主,也是一种进行时态,不是完成时态。没有完成时态之民主。美国民主的核心,就是类似进行时态的恒久批评体制,一朝无批评,就一朝无民主;也就是说,既然存在批评,就存在批评之问题,之错误,之对象。所以,无论是来自苏珊,还是来自乔姆斯基的批评,正好说明了美国言论自由和民主生存的常态;否则,就不是常态,是不正常。
我们看见,有些拼命维护美国政策者,像维护专制体制者一样,无条件赞美美国,尤其赞美其导致中共经济所谓崛起的,南栀北桔的,美国(含欧,日……)对华政治和经济贸易政策,就是因为他们不懂美国式批评的精神内核。
问题究竟出在哪里?出在:美国是不是正像勒邦所说,也属一种被精英统治操控的,人云亦云的,乌合之众的政治环境和媒体环境呢?如果是,那么,这个判断的内涵就是,既然美国媒体如此专断,那么,指责专制国家如中国之媒体,就失去了实在的依据——许多中国制度之辩护士,正是如此说法。
我们的回答是,勒邦诉诸的哲学彻底性,好像无可厚非。美国之主流媒体,当然体现美国之国家意志,其边缘力量,即便一时一事脱离了主流媒体,其价值评估,依旧不得昭显和肯定——比如,美国对华政策的不确定性,就是一个明显的例子;加上,如,美国政府对于1940年代末期的国民党统治的放弃;1917年代,美国政府对于克伦斯基政府的放弃,等等,都是先例(见克伦斯基访谈录)。说明,美国主流媒体的价值错位和民间呼声的弱势于匮乏,是一种现实存在。
但是,所有事情,都只能相对而言。美国,固然有威尔逊总统对于克伦斯基的放弃,但是,美国,也具备里根总统对于苏联(灭亡)之不放弃(星球大战)。这个有限度多元之力量,说明了美国言论自由的历史与现状,虽然其不足,是照样存在的。
相比之下,中国和其他极权主义国家,设置自由环境,对其政策进行讨论的先例,几乎为零——很重要的一点是,我们强调,极权主义和专制主义的不同,在民国初年,从袁世凯到孙中山,到蒋介石,这个自由的言论空间,并未因其专制主义而被完全抹杀,如,胡适的存在,《大公报》人的存在,等等。这个事实,毋庸赘言。一言蔽之,美国反对派,即便被排挤到边缘状态,他不会被绞杀;而中共,是要绞杀反对派的。
这个不同,显然,勒邦先生估计不足,有所偏颇。
这个估计不足,带来很严重的判断失误;虽然,对其交流不可能性之理论,我们采取基本同意的态度——如,主流媒体掏空了主体间性的独立思想,变成媒体笼罩的,中介性的,非自我主体之异化,等等。
被许多哲学家乃至政客和学者看重的,勒邦对于大众,群氓和革命者,杀戮者的解读,是勒邦哲学的核心——而这种大众文化的主要依据,则是他所讲的,人类的本能,原始欲望,集体意识和潜意识,无理性和被催眠术,诸如此类。作为阅读过断头台文化和文革文化的人们,也许和勒邦心有灵犀,一点即通——他,和我们阅读到的,那个政权,“不是毁灭,而是利用民众感情”(哈耶克)和毛式“运动”了(阿伦特)之论断,都是似曾相识的。其实,早在古代罗马时期,西塞罗,早就指出了这种僭主式,平民领袖之统治方式。
问题在于,对于勒邦的解读,其实,已经延伸到如何估价所有制度中的人民作用之课题。涵盖现在所有民主,代议制乃至精英治国之国度中,人民之作用问题。按照勒邦的理论,在民主国家里,人民,无法不成为统治方式两级中的一级,而无论其中一级——人民,是面对民主政权,还是面对极权政权。像列宁和毛的政治统治一样,勒邦以为,拿破仑和其他民主类型,或者亚民主类型的国家,其对于群众的治理和灌输,和专制极权国家并无不同。在精英统治这个大概念里,民主领袖和民主体制,简直和毛,和列宁,甚至和希特勒无异。此间接得出的结论是,极权主义愚民和民主国家之公民,简直就是同一群被统治者。
这个提法当然就很严重。
三 反抗因素中的民主或者民粹因子
这个判断,我们可以直接拿到现实中加以分析。现在的中国,有说,是后专制主义国家,有说,是后极权主义国家,有说,是“正在好起来之负责任者”,或者准备负责任之国家,有说,是未来社会民主主义之国家,等等。那么,中国的现状造就什么样子的人民;或者,用“文艺复兴者”的语言讲,现实的中国,造就了什么样子的网民和博客呢?这样的网民和网氓,究竟区分何在?
这样一个后什么,什么时代,是不是符合勒邦对于法西斯主义制度下群氓的解释,抑或其解,已经因为法西斯主义的作古而全然失效了呢?
所有中国人,中国网民,是不是已经开始全面走上一条类似纯粹民间,之自由道路了呢?
我们的分析如下。
我们对于勒邦的全面评述带来的,关于其乌合之众的说法,基本上持有肯定的态度。全部考量的根据是,依据中国,这个后极权主义国家的人民性,人民觉悟和人民文化,其附属于政权的那种本性,没有得到根本转变。一向所说的犬儒主义,民族主义,甚至法西斯主义(如朱成虎一类非人类言论),……形成这个国家人民的主流思维——我们并不排除非主流和少数异议人士的真知卓见。
多数弱势群体,呈现向官方和警察下跪和暴力反抗,两种极端主义的做法——维权人士依据官方所谓宪法进行的维权举动,基本上,沦入全军覆灭的命运;同时,我们又并不排除,这个维权运动带来的思想启蒙。
民主和民粹主义隐含的反抗因素,几乎对半相当。没有任何体制外统一的力量和领袖,在主导这场也许叫革命,也许叫改革的民众运动。
诉诸于与共产党的和解运动,毫无端倪,没有任何希望。人们徒然设置的“新三民主义”一类幻觉,和当年的新民主主义一类货色,大同小异。
所以,我们在承认这个时代,不同于毛时代的同时,主要看到,少数异议人士,在国外网站上形成的反抗力量和反对力量,既没有成为国内网站的主流,更无法跻身西方的主流媒体。各种半通不通的汉学家和西方中国问题专家,根本没有能力主导中国的现实之政治走向——他们的语言能力和思维能力,甚至,比不上一度与中共合作的,那些列宁主义指导者;孙文的苏俄导师一类人。所以,我们在充分肯定海外网站上的良知良言的同时,并不盲目乐观于整体中国的反对力量之存在和影响的现状。
——如孙文诉诸于中国国内行动一样,我们看不到任何进入边界的反对力量的形成。海外异议势力渐趋式微,这个事实,也是一个客观。所以,关于革命形势的问题,我们不是盲目乐观派——比喻而言,这个问题,既不是“红旗可以打多久”的问题,也不是可以发动长沙起义,一蹴而就之形势,而是一个韧性战斗的课题。
所以,我们重复而言,既要看到民间力量崛起的曙光,也要看到黑暗势力持续的内因外势。这个空间的主导力量,甚至不是中共,中国之保守势力,而是今天意义上的西方“列强”——这个东西,造成的绥靖主义和实用主义政治,正在经济上形成这个政权的崛起。
在政治上,形成普世价值以外的某种亚洲价值,或者其他什么价值,以期边缘化普世价值,成为一种说辞。所谓中共软实力进入世界的某种含糊性,带来了西方很多人士的额手称庆。这个总的情势不加改变,中国政治突破的可能性,将很难实现——只是依据民间言论,网民和博客的舆论效应,以期造成某种改革的可能性,其实也微乎其微。其对于整体的制度动摇和改造,基本上没有作用。
一个值得注意的现象则是,非意识形态化的中共,新近,实行了一种他们的“拿来主义”。这个主义,可以拿来一切,以前异议人士,或者西方学者主张的思想和言论。他们的民主论,自由论,和平论,法制论,市场论,不一而足。乍一看来,他们的中国特色论,已经和普世价值所言,没有任何不同。但是,他们的拿来主义,其实就是要看起来做的相像的机会主义。为此产生的诡谲分化和策反措施,正在这个民主姿态下窃行其道。(如,同一个什么文学会议,就有人可以出境参加,有人不可以;一个章书被禁事件,既可以说,是要禁止,同时,也可以说,未说禁止,没有禁止。他们可以说民主是好东西,也可以说,三权分立,我们一天也不实行。他们的学者号召公民参与,但是,又丝毫不提组建反对党之可能性——试问,你要国人如何参与?参与支持毛语录式大游行吗?)
四 个人主义和科层儒学
在另一方面,关于民主政体中的人权和人道课题(个人主义课题),勒邦以为,起码在法国,自由主义,几乎没有传播于此。
自由主义未对法国产生重大影响。为了证实这个判断,他引用了法国学者和文学家,如,勒南和夏多布里昂的观点——这些观点是,法国式思维和法国式统治,直接诉诸对于群众而言的精英统治和偶像崇拜。
这个现象,为我们中国人带来极大的启示。
中国历史上的革命和统治,之所以不曾出现英国式个人主义,一个简单回答是,中国人的革命思维和专制主义的科层思维,殊途同归,都是要消灭个人主义的。
围绕着勒邦主义和个人主义的区隔——文艺复兴以来的个人主义思想,从伯克哈特开始,就注重脱离群体,国家,民族和阶级的个人;而勒邦的主导观念是,所有的个人,都要回归到本来可以脱离之的群体,国家,民族和阶级。这个二律背反,在何种情形之下得以诠释和解构,是一个很严重的问题。诸如此类的课题,在后来的哲学讨论中,则出现在,关于群社和个人之间的关系课题上。人们之间再度出现分歧和争执。这个讨论,在哈耶克的著作中得到描述和分析(见其‘自由秩序原理’)。
我们的理解是,当文艺复兴产生了人道而非神权的时候,这个人性论指向,开始改变宗教的天赋神权,改变成天赋人权(包含结合和认可神道)。于是,在这个历史进程里,个人主义的现状,与其说,是一种现实观,不如说,是一种发展观;同样,在解读个人主义带来的所有负面作用的时候,条约,法规和群社,再度出现在整个西方政治和哲学之议论当中。这个逻辑式的内涵是,找到社群和个体的结合,也许,正是我们/他们,阐明这个二律背反的出发点。
按此逻辑指涉,判断中国的事情,情形是这样的。
如果,我们在未建立任何个人主义基准的精神前提下,过度和片面强调严复式儒学“穆勒”(指其对于穆勒自由个人主义之译修),将其修正为众所周知的“群己权界”,也就是,过度注重集体主义和群社主义,那么,压根没有个人主义的中国和中国问题,就会变得更加难缠和似是而非。
我们的提法是,关于中国问题的核心,不是要强调西方个人主义泛滥以后的社群主义复归,而是要开拓一个主张个人主义的自由语境和民主环境。这个问题的启示则是,不可以在没有出现个人主义和自由主义的中国,过分强调群社主义和集体主义——这是我们反复强调之所在。
否则,就像前此一些学人,毫无根据地指出那样,他们主张,在没有建构的时日提议解构;这当然是无意义的。他们反复强调的是,非线性因果之解构学说;说,这个解构,没有历史性根据,因为,解构问题,是不遵循线性历史原则的。他们的说法,有一定道理。但是,这决不意味着,在历史思考当中,可以完全抹去线性因素,或者说,将此政治原型的结构和解构,非历史化,非政治化。因为,只有在出现言论和批评自由之后,才可以顺延到对于这个自由之(勒邦式,或者富科式,或者德里达式)解构。
没有房子,就要拆掉房子的思索,是不合情理的。
五 体制更变和心灵自由
问题在于,当我们讨论自由主义之所谓诉诸心灵自由的时候(那是奥古斯丁的提法),如何界定心灵自由的界限,成为一个既古老又现代的问题;换言之,我们如何界定,在极权主义体制未经更动的时候,心灵自由得以实现之现象——这当然关系到评介网民及其博客的问题。
给出的答案有二。
一是,即便极权主义统治尚在,人们在绝对意义上的心灵自由,还是存在的,还是可以天马行空,不受拘束的;这当然不是指,坐在监狱里,梦幻政治自由的那种自由——这个道理过于简单:坐在监狱里之人们,究竟是自由,还是不自由呢?难道连这个问题也无法回答了吗?
二是,人们注重内心自由的必要性,同样,是突破体制的自由起跑线。但是,问题就此发生。按照勒邦的说法;其实,涵盖所有极权主义研究者们的说法,自由,在体制涵盖下,往往成为统治精英的廉价冒充物——如,雅阁宾,列宁和毛式自由,带来的强大冲击,和对于自由的毁灭,是为证。因为,这时候的自由,只是类似勒邦的下意识感情,暴力情结和父王服膺等,不属民主规范下的自由之自由。勒邦把这种自由叫做法西斯小人精神。
这个小人精神,小人场面,小人得志,得“意志之胜利”的场面,我们在万字旗和火炬游行中,在毛语录,红海洋中,已司空见惯。那是我们的思想和人生经验,并非只是勒邦一人所得。只是,在把这个小人精神和当代网民的内在倾向,做一比较的时候,我们往往看到,并不那么乐观的情景。如,2005年的国人反日游行,就是这种小人心理的再次发作。这个发作,非常有限,是因为时间,条件不够。否则,再次发生一个纳粹和文革,不是完全不可能。那种潜在的暴力欲望,人皆有之——所以,在此意义上,勒邦说,人人皆有法西斯情结。
这个自由,在当代中国,时时表现为一种下跪,暴动,反美,反日,盲目的对台仇恨,等等……这样的自由,几乎成为网络愤青的日常语言。在正确,适当和准确评介这种个人自由的时候,我们第一个想法就是,这样的,对于体制和心灵的理解,不但距离近现代宪政和民主精神想去甚远,就是和文艺复兴,启蒙运动和现代性运动,都相去甚远。
我们的许多学人,很像毛要攻打长沙一样,在万事“不备”的情形下,就要规范一种大词的解构和结构,要大题小做,而不是实事求是。这样的群众运动,博客运动的意义应该正确评估。
所以说,中国网客的个人主义复兴,仰赖两种倾向,一是个人的努力——在体制改造之前实行天马行空;一是仰赖整个体制的改造。
我们的意思是说,大面积的博客民主和网民自由之到来,只能诉诸整个体制之改造,并且在改造之后,而非改造之前,或者改造当中。因为,就像我们无法忽视勒邦主义所言之国家机器的强大和精英政治,精英宣传的强大一样。我们看到了一种现象。中国网民受到正统思想的侵蚀和腐化的,同样大面积负面的后果。忽视中宣部的某种实际影响,是并不实际的。
像苏联,就是只有改变了体制,他们的历史更正,才会真正出台,从而影响大众。如布哈林,托洛茨基之平反等。不可以设想,人们只是在内心深处,对历史加以匡正,对真理加以追求。那是要公诸于世,见诸报端,宣传世界,影响整个后人的事情。
我们说过,易卜生之“娜拉走后如何”之课题。回答是——她,只能回去——好像鲁夫子如是说。
我们赞成之。
在此意义上说,网民,博客,如何变成智者,不是一个“娜拉出走”之自由问题,而是要更改娜拉受到不公正待遇之制度问题。
勒邦的意思是,制度不重要,人性如此,是决定性的,几乎不可改正。是的,人性本可悲,人性本是恶(原罪)。可是,我们不全同意他的看法。因为,无论是非理性之灾难,还是理性(科学,工具和手段)之灾难,一样存身于人类。人类不但会在被催眠以后轻举妄动,就是在天才之察中,灾害也会发生。但是,人类的好处就在于,他们已知,要既防止非理性之灾害,也警惕理性之灾害。这种思考已经渐趋成熟。足见人类智慧,还在发展当中。
于是,我们最后的提问是,当下中国,是要实行理性治国,按照勒邦的提示,反对任何非理性之误国之策呢?还是依据所谓的科学治国论,把人们重新安装在“崛起”机器的螺丝钉之位置上,且动用集体之力量,之智慧,对其加以约束呢?
螺丝钉们,究竟如何写博客,反专制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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