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美政府镇压群众示威的历史比较
方 言
有一种流传甚久的观点认为:共军六四屠城,是戒严警告在前,杀人在后,是合法的;示威群众阻击部队在前,部队开枪还击在后,示威群众是非法的。持此观点之人还列举美国政府历史上镇压示威群众的事例加以说明,以示中共杀人合理合法。抛开六四群众和军队谁先开打这个悬案不说,既然以美国政府作为参照物,那么有一个问题必须要厘清:如果认为美国政府对工人、市民、学生的历次镇压是错的,也必须认定中共镇压学生运动是错的,否则祇能认为美国政府做法是正确的。而中共出版的《美国人权白皮书》却历数美国侵犯人权的历史,其中包括镇压示威群众。亲共人士为此叫好,让人莫名其妙:拒不承认中共镇压示威学生是错的,又不承认美国政府的做法是对的;一边从美国那里找类似案例帮中共洗涮罪恶,一边不停地指责美国政府反人权。别人的恶是恶,自己的恶不是恶,这是流氓逻辑。鉴于这种流氓逻辑害人不浅,本文就中美两国政府对群众性示威进行镇压的历史背景,采取的手段和达到的目的,做一个对比。
一、《共产党宣言》对《独立宣言》的挑战
美国政府对民众的历次镇压和中共对学生群众的镇压性质上完全一样吗?我们有必要澄清这个问题。《共产党宣言》1852年就传到了美国,或者应该说美国是世界上第一个接受共产主义挑战的国家。美国的人权原则里最重要的一条就是“人人生而平等,造物者赋予他们若干不可剥夺的权利,其中包括生命权、自由权和追求幸福的权利。”(《独立宣言》)。美国南北战争以后,奴隶制的废除使这一人权原则更富有现实性。但是在种族歧视严重的美国南方,一些地方政府直到1976年以后才取消了限制黑人自由的种种法律障碍。说明美国的人权承诺虽然从1776年开始不能惠及所有人,但它从来是被每一届政府不断坚持和完善的,尽管对黑人来说完善他们人权的过程是漫长的,但政府历来坚守这一原则而不是反悔,更不容任何人篡改或挑战这一原则。然而流传到美国的《共产党宣言》告诉美国人:“共产党人可以用一句话把自己的理论概括起来:消灭私有制。”消灭私有制,意味着人民没有了“追求幸福的权利”,意味着共产主义是来挑战美国民主人权原则的,是来捣乱的,而不是来帮助美国人维护人权的。
从1873年至1915年这42年的历史,说它是美国无产阶级与资产阶级的斗争史并不为过。中共御用文人故意隐匿这一历史时期共产国际对美国民主制度的破坏,片面地把这段历史当作美国政府反人权的罪证,而无视两种价值观的尖锐斗争,得出“劳工罢工是自发的,而政府是专政的结论。”这种移花接木的宣传手法导致很多中国人不能正确看待美国历史。实际情况是,美国南北战争刚结束( 1865年)不久,共产主义的幽灵就游荡到美国来了(1872年共产第一国际将总部迁往美国),才不过一年,从1873 年开始,到1915年长达近半个世纪时期里,美国陆续出现了一系列的无产阶级工人运动,罢工成为主要运动形式。而在美国工人阶级开始大罢工前不久,1871 年3月28日巴黎公社成立,这一血腥事实不可能不震动美国政府,再联想到第一国际自美国南北战争期间就浸入了美国社会(美国共产组织曾高调反对南方奴隶制而参战,马克思的密友约瑟夫。韦德曼就是一名北方军官。),引起美国政府的警惕。所有这些都可以从威廉。福斯特所著的《美国共产党史》中找到答案。
二、美国的工人运动与国际共运
笔者不为美国政府19世纪中末期镇压工人运动造成的死伤开罪,祇是说明一个历史事实:这些镇压都是在美国共产主义运动存在的背景下出现的。第一次罢工(1873年),似是由美国出现的严重的经济危机带来的,实则是经济危机的爆发给了共产国际挑起劳资争端、进而鼓动无产者实施暴力夺权的机会,以后发生的更严重的罢工潮更说明 1873年的经济危机并不是工人罢工的理由。美国早在1776年7月4日就通过《独立宣言》确立了人权原则,后通过南北战争废除了奴隶制,除了表明美国人权不断进步外,得不出美国政府任何倒退民主的结论。所以,表面上的劳资双方因待遇问题进行的长期的斗争,实际上是无产阶级要推翻资产阶级的斗争。政府对罢工的镇压,并非完全出于维护资产阶级的需要,而应被看作是为维护人权价值观之必需。因为美国人比谁都清楚:无产阶级专政的目的就是要消灭资产阶级,就是要剥夺有产者的人权,这与美国的人权原则是完全背离的,美国政府不会向这种思潮妥协。也因此两者的斗争,不是“专制”的政府与“反专制”的无产阶级的斗争,而是维护民主之政府与反民主之无产阶级之间的斗争。其结果是共产主义没有在美国取得胜利,才使美国的民主制度得以完善。
有人说:“美国共产党在1921年 5月正式诞生,比中国共产党的成立祇早两个月。”以此说明19世纪美国工人运动是自发的而不是被人煽动的。这显然不具说服力。法国共产党是在 1920年才成立,1871年3月 18日的巴黎起义是谁领导发动的?10天后成立的巴黎公社——这个无产阶级专政的政权又是谁创建的?没有共产党人的捣鼓,这些人晓得什么叫做共产主义,什么叫做无产阶级专政。共产党在一个国家的正式成立,祇能说明他们从后台煸动走向了前台对抗。民主理应包容一切主张,这被很多人借来质疑美国政府对无产阶级运动的镇压违反了民主诺言。问题在于,被政府包容的主张如果其目的是奔向专制的,反人权的,政府对它的镇压就是合理的。共产主义就是这么一种借民主的包容性进行反民主的邪恶教义,他的教义里除了专政就是暴力,即是一种“想在这些州建立专制的暴政”(《独立宣言》语)的反动主张。以反专制反暴政立国的美国自然不会引狼入室,让美国人去包容这些东西。
三、美国法国的幸运:消除了共产主义运动的萌芽
利用民主制度的宽容来达到无产阶级独裁的目的,一方面享受民主制度给予共产党人的人权,另一方面利用人权来夺取政权并反人权,是马恩主义的一个组成部分,就像恩格斯自己说的那样:“如果说有什么是勿庸置疑的,那就是,我们的党和工人阶级祇有在民主共和国这种政治形式下,才能取得统治。”(《1891年社会民主党纲领草案批判》然后就翻脸不认人:“我们的党一旦掌握了国家的政权,就应该干脆地剥夺大土地占有者,就像剥夺工厂主一样。这一剥夺是否要用赎买来实行,这大半不取决于我们,而取决于我们取得政权时的情况,尤其是取决于大土地占有者先生们自己的态度。我们决不认为,赎买在任何情况下都是不容许的;马克思曾向我讲过(并且讲过好多次!)他的意见:假如我们能赎买下这整个匪帮,那对于我们是最便宜不过的了。”(恩格斯《法德农民问题》)这番言论让人联想起扮羊入室后嗜血不止的恶狼嘴脸。可见信奉共产主义的这个党要多恶毒有多恶毒,要多坏就有多坏,根本就不是人。不论他是否暴力夺权,人民未来的悲惨都可想而知,已垮台的苏联、东欧共产主义,他们曾经给这些国家的人民带了怎样的灾难,没垮台而想必即将垮台的中国共产党政权,他们已经给中国人民带来了怎样巨大的灾难,世人共睹,无须多言。因此,我们无法不理解美国政府对 19世纪美国无产阶级运动的镇压:祇要他的主张包含有专制的、暴力的倾向,而不管参与这些运动的人是工人、农民还是有如南方奴隶主那样的资产阶级,都理应受到制止。我认为这就是美国政府镇压无产阶级运动的实质。
受美国独立战争的影响,法国大革命后革命者推出的《人权宣言》也成了法国人革命的目的,这是民心所向。短命的巴黎公社和胡闹的美国无产阶级运动一样,都是开民主倒车,结果都是失败的。是美国政府太强吗?看看马丁。路德金的胜利就知道,不是19世纪美国无产阶级力量太弱,而是他们太反动。美国和法国很幸运,他们在共产主义运动的萌芽阶段就消除了它的危害。其他如东欧、苏联和中国就没这么幸运了。现在回想起蒋介石剿匪,你难道不拍手叫好吗?可惜由于张学良这个败类,不然哪有中共肆虐的今天。植根于美国的人权理念让他们抵消了共产主义长期的欺骗和危害,使他们强大无比。没有民主美国的崛起,就不会有二战反法西斯的全面胜利,也就不会有二战后制抑共产主义阵营的力量存在,更不可能有苏联、东欧共产主义的消亡;没有美国民主的成功,靠无休止的阶级斗争和饿死人的社会主义,人类社会不可能走向今天的繁荣。所以美国政府对 19世纪的无产阶级运动的镇压从性质上完全不能与中共镇压六四学生运动相提并论。事实证明了他们对无产阶级运动的镇压促进了世界人类文明的发展,具有重要和积极的历史意义。
四、美国政府如何对待劳工纠纷
那么是不是说,美国政府进入20世纪后,对各种群众性示威采取的压制都是对的呢?当然不能这么说,打死打伤了人总是过错。但你要在美国历史上找个政府违法干预群众性示威的案例却难以找到。如 1977年媒矿工人大罢工,1981年航空雇员大罢工和2002年的码头工人罢工,政府依据《劳资关系法》进行解决,而不是以种种莫须有的理由来吓唬工人。《劳资关系法》(又称《塔夫脱——哈特莱法》)由美国国会于 1947年6月通过,该法案规定祇要政府认为工人的罢工危及国家安全,政府就可以向联邦法院申请命令停止罢工80天,违抗此项法令的将被解雇或被指控,80天后,如果劳资双方仍达不成协议,罢工可以继续。这项法案的合理性在于,它可以提供给劳资双方一个缓冲的时间,并尽可能在不影响作业的情况下达成协议,这祇有一个兼顾国家利益和个人利益的政府才可能想得出来的好办法,除了为恐不乱的共产党人外,我看没有人说这样的法律是反动的。 1981年的航空雇员大罢工,由于违反了《劳资关系法》,导致数十名工会组织官员被指控,一万多限期不复工的雇员被资方解雇,政府依法干预,并无违法行为。这与中共无法可依即对六四学生实施的屠杀行为不成比喻。
美国政府对国内反战示威群众的镇压,看来似乎与中共六四镇压学生有类似之处,仔细分析后也发现两者无法类比。反战的群众,大多存在战前或战后(战争爆发以后)两类,战前反战,多为一些理想的和平主义者,他们呼唤和平,反对一切暴力,而不论这种暴力的正当与否。战后的反战,多是一些反对党组织的示威,当然也有相当部分不满战争给国家带来的种种负担的群众。战前的反战群众,大多数人无所谓爱国,而是逢战争必反的一些和平主义者;战后的反战群众,多由少数爱国人士和在野党支持者组成。但不论哪一种反战,美国政府并无权利阻止反战群众的示威游行,因为这是美国法律明文维护的个人权利。美国宪法第一条修正案并规定:“国会不得制定有关下列事项之法律:设立宗教或禁止信教自由;限制或剥夺人民言论及出版之自由;剥夺人民和平集会及向政府请愿救济之权利。”所以美国迄今关于公民的游行示威并无普适性法律条文,针对游行示威带来的交通和对他人生活的影响,各地方政府都有管理规定,但这祇是管理,并无限制游行示威的权利。例如1937 年,一名叫约奇的共产党员在一次集会中发表煸动演说,被控有颠覆罪,最高法院最后裁决,认定被告无罪,理由之一是“参加和平集会之自由权利不应因政治思想而遭受限制或剥夺。”另一案更为典型,1939新泽西州一产业工会的骨干未经泽西市政府批准而散发传单,并集会讨论全国劳工关系法,被控上法庭,联邦最高法院裁决驳回政府上诉,理由是:市政府拒发集会许可违反宪法第十四条修正案,并触犯宪法第一条修正案之基本民权。参照美国法律及案例,可见中共政府对待示威者的做法是何等粗暴,中国宪法是何等虚伪,北京市的“游行十条”又是何等荒谬。
五、美国政府如何对待反战示威
美国的反战游行,除非出现暴力、被证实的欺骗行为、干扰公共秩序、不可控制的局面的情况发生,政府一般祇是维护,而断不可能进行干预。肯特大学血案,是由于校方预先感觉到了局面失控,不得不救助于国民警卫队,想不到失去理智的学生从一开始就用石块和其它危险物件袭击警卫队,最后造成冲突,酿成学生4死11伤的悲剧,杰克逊州立大学2死11伤也是类似情况。这两起冲突事件被中共夸大成军方向学生扫射,但如果军队向成千上万的示威学生扫射,结果会是这样的吗?这两起事件,不论是过程还是结果,与六四学生运动都无法比较,中国学生从一开始还是理智的,即使到了戒严阶段,他们对待军人仍然是友善的,与美国学生的冲动完全是两种情形。亲共党们也许会辩解说,肯特大学学生和杰克逊州立大学学生加起来也没有当年天安门广场的学生多,那我们就再来看看美国军人是如何对抗大规模无序示威的:1971年5月,美国各地的群众聚会华盛顿,举行声势浩大的反越战示威游行,仅各地前来声援的大学生就有 10余万人,这场全国性的反战示威其规模不亚于八九民运的前期规模,也远超共军戒严后滞留广场的学生和市民人数,美第82空降师奉命干预,最后抓捕了一万余示威者,并无一死亡报道。同样是全副武装的军队,面对的同样的群情激愤的民众,他们是怎么干的?而我们的“人民子弟兵”又是怎么干的?还要比下去吗?怎么比?
值得一提的是,美国“反战母亲”希恩,因为自己一个儿子死于伊拉克战场,愤不过走上街头,一些希望布什下台的人跟着挑唆起哄,她一次次地让布什及其幕僚难堪,但没有一次被真正逮捕过,总是捕了就放,3次被捕中,一次欺骗美驻联合国官员说要提交请愿报告,结果这些官员到场后发现她纠集了一堆记者堵死了办公室走廊,目的是闹事而非讨论,这些官员发现被骗后祇能离开,她因“非法闯入”和阻挠正常公务等理由而被警方带走;另一次是她受邀参加布什在国会的演讲,结果在会场打开标语抗议,警方以破坏秩序的理由将她带走;还有一次是装扮死亡士兵的样子睡在白宫前的草坪上,经警方再三告诫后又被带走了。警方曾向法院提起控告,后撤回并向希恩道歉。中共媒体就此事件大肆宣染,抨击美国政府如何不讲人权,但我们祇要看看那些死去了亲人或受地方官员不公正对待而上访的民众,看看他们到北京后是如何受到中共虐待的,就知道中共与美国政府实为狗与人之别。上世纪 60年代和90年代在美国洛杉矶分别发生两次大的骚乱,其恶劣程度远胜所谓的“天安门反革命暴乱”,尽管美国军队介入,两次骚乱加起来的死亡人数也不超过100人(绝大部分并不是被军队打死的),更可见中共军队的如何良心尽丧。美国历史上最惨痛的一次军民冲突,发生在 1914年科罗拉多南部的一个煤矿区,矿区工人武装罢工,造成40余人死亡和 100余人受伤,虽然我十分怀疑共产党描述的那种惨状,虽然我毫不怀疑这是共产党人煸动的罢工,但你也不得不为此感到悲痛。
六、对历史的反省态度
我们把美国历史上军警与罢工、示威的民众发生冲突造成的死亡人数加起来,恐怕也没有中共在一次镇压示威群众杀害的人数多,更不要说中共历次对中国人民犯下的其它累累罪行。美国并非没有洗涮不掉的耻辱,历史上美国白人对黑人的压迫,对印第安人的屠杀,这些都是现代善良的美国人民永远抹不去的伤痕,也是美国历史永远的痛。所不同的是,美国人不回避他们先辈犯下的这些罪恶,建立在华盛顿的“国家印第安人博物馆”就是美国人反省历史的最好证明,像他们在二战纪念馆里展示纳粹法西斯的罪恶一样,他们在印第安人博物馆里同样没有保留地展示了他们先辈犯下的罪行,如今美国的印第安人得到了特殊的照顾,给印第安人制定较低的升学条件,免除印第安人全部的商业税,印第安人领地不受美国法律约束等,都可看作是美国人在为之忏悔,而为非洲奴隶修建的纪念馆也将成为美国文化的一部分。我们也希望中共为他们给中国人民带来的深重灾难忏悔,但没有人相信他们办得到,他们现在还为来自国际社会的指责暴跳如雷,并发表《美国人权白皮书》,厚颜无耻地用别国人民勇于公开的错误来指责别人,以此继续掩盖自己的罪恶。这是一个自取灭亡的政党,是一个注定要被中国人民无情推翻的反动透顶的政府。
七、结论
由上得出结论,美国政府对示威学生群众的“镇压”,无论从性质上,还是从程度上,从目的性上来看,与中共六四屠城不可划等号。
性质上,美国政府是一个民选的民主的政府,人民与政府的分歧祇是政策性的,而不是原则性的,两者的关系不是敌我关系;而中共与人民的分歧不仅是政策性的,也是原则性的,中共要独裁,人民要反独裁,两者因此成了敌我关系。由于民主政府与人民利益是一致的,所以干预群众示威,就必须站在维护人民利益的立场上,断不会对广大的学生民众搞秋后算帐,被逮捕的人,也不可能不经法律的公正审讯而遭受长期的关押甚至杀害。人们有权假设他们为一党私利而抓捕学生群众,但他们不会冒险在未来的大选中葬送本党的前途,所以这样的假设祇适用于中共这类不需要群众选举而永霸江山的政治流氓,或祇适用于像中共一样杀人如麻的疯子身上,这正是民主政府与专制政府本质上的区别。从程度上,由于政府的前途取决于独立的舆论和大众的支持,因此他们也不可能滥杀无辜,不可能为了大面积杀人而搞灯火管制,并开启探照灯疯狂扫射,甚至开动坦克疯狂碾压示威人群,除非他们像中共一样不论如何杀人都不会受到法律的制裁,或者像中共那样可以控制全国的媒体舆论,一手遮天,向全世界掩盖事实真相。从目的上看,他们的政权是因为取信于民获得的,所以他们完全没有必要依靠杀人来维系权力,他们干预示威群众的目的就祇剩下两个:一个是减少冲突,一个是减少损失。除此之外他们不能取信于民。中共不一样,中共是杀人起家的,不继续杀人或杀的人不够,就害怕别人杀他,所以中共镇压六四的目的,就是打算通过杀人来维系政权,此外他没有任何其它目的。
美国人对人权的严格维护,使得美国民众放心大胆地行使他们自由的权利,也使得美国成为了世界上的游行示威大国,每年数千起被政府允许的示威游行,如果放在中共统治的中国,到底会死多少人无法估算,就像现在人们无法估算发生在中国每年数千起“违法”抗暴事件中的死亡人数一样。亲共人士拿美国政府与中共比较谁杀人杀的够狠,不能帮助中共起死回生,也不能帮助中共修补身上的遮羞布。如果真要爱党,就应要求党放下屠刀,立地成佛。(2007年6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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