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言“砍人头” 恐吓“数人头”
(重庆)郭子宽
台湾总统选战已开,在民进党提出的“入联公投”议题下,国民党也提出“返联公投”附和;9月18日,联合国62届大会召开,而首次以“台湾”名义提请加入联合国的提案更引两岸瞩目。美国方面,仍以维持现状为务实的出发点,能劝则劝,能压则压,唯恐台湾举动触怒从不承诺放弃武力的北京,危及台海局势,影响其西太平洋和全球的战略。对北京而言,台湾问题实乃绕不开的重大课题。但动辄以武力相威胁的处置手法,凸现北京政府的强横粗暴、穷兵黩武;而听任陈水扁的指挥,翩翩起“武”,更显示出北京政权的前后失据,智慧缺乏。
一、坚称“国内问题”却借重国外势力
中国政府一直宣称台湾问题是中国内战遗留问题,属于国内事务,不容外国势力的干涉。然而北京无时不在谋求境外势力对自己的支持,并将“一个中国,台湾是中国一部分 ”的措词强加给所有的外交伙伴,将外国政府对这一“国内问题”的表态,视为是敌是友的标准,并评价其外交工作的成败。
联合国在1971年10月25日通过阿尔巴尼亚等国的提案形成2758号决议,“恢复”中华人民共和国在联合国的合法权利(restore all its rights to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 ),承认此政府的代表为中国的唯一合法代表,更使中华人民共和国成为中国的代言人。其决议通过的文件不过是阿国的提案而已,而提案文本事前经过北京的确认当属无疑。中华民国退守台湾的现实,确实不能再代表China. 但决议(也即提案)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权利的“恢复”又从何说起?“驱逐”(expel forthwith )蒋介石代表所“非法占据”(unlawfully occupy)的联合国席位这种说辞,也确实不应是联合国法律文件的表述水平。然而,短短半页纸,草草几行字,成了中国代表权不容质疑的法律渊源,更成为台湾国家正常化无法绕开难以跨越的法律文件。
在1972年中美上海公报中:美国声明“美国认识到,在台湾海峡两边的所有中国人都认为只有一个中国,台湾是中国的一部分。美国政府对这一立场不提出异议”。对此颇有匠心的声明,中国政府如获至宝,解读为“美国承认台湾是中国一部份”,并视之为重要的外交成绩,对其本身不过是行政文件的事实避而不谈,对其在美国的法律效力更不关心;与此同时,对美国国会通过的“台湾关系法”却视而不见。美国政府有所保留的声明,仿佛对北京政权一个中国政策的加冕,也成为推行外交政策的护身符。
当大骂台湾搞金元外交的同时,北京政府却依靠更多的金元,将台湾的邦交国一一收买。口口声称同为中国人,却靡费民脂民膏,要求那些属于“正常国家”的小小岛国对“一个中国”的承认,目的无非就是剥夺台湾同胞的外交空间,可见国家身份的重要,也难怪台湾必须面对如何将国家正常化这一起码课题。
二、用法律的方式谋求非法律的目的
北京政府不过是陕甘宁边区的延续而已,在求生存之际,奉中华民国政府为“正朔”;而信奉“枪杆子出政权”的中共,通过战争获得大片国土之后,立即宣布废除“伪法统”,成立新的中央政府,更改国号。从此,国家分裂,大陆人民只有最高指示和党的政策,没有法律和法治,国家主席手执《宪法》维护元首尊严和农民高举国务院文件上访维权一样,既可悲也可叹。
但毕竟中国不可能自绝于世界潮流,更无法遏止普世价值的传播。在“德治”成为笑柄后,北京政府也开始利用“法制”来提高“执政能力”,甚至为了青史留名,“民法典”草案也匆匆“装订”而成。然而在执政党视法律为玩物的前提下,在“三个代表”可以写入宪法的情况下,法律,不过是统治政党的统治工具而已。
“一国两制”的招安和诱降政策得不到对岸同意,而在台湾政权和平更替从而有可能彻底摆脱统一思维情况下,北京政府竭力宣扬的所谓大一统观念受到了现实挑战,为了遏制“台独”势力对“中央”政府的挑衅,并向国际势力表明决心,北京方面终于祭起了法律的神器。
遗憾的是,由于北京一向拥兵自重,从来就没有理清客观台独、实质台独、法理台独之间的区别,更视两岸人民的福祉为无物。所谓的“反分裂法”无非重复“台湾是中国的一部分”,重申“国家绝不允许‘台独’分裂势力以任何名义、任何方式把台湾从中国分裂出去”的政策而已。北京通过的法律从来没有任何一条跨过海峡、管辖过台湾,现在却试图要用法律条文去管束台独的“分裂”势力。不知道这个法律里所称“国家”是指何种意义上的中国,是指从中华民国分裂出去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还是能管的住分裂势力的在台湾的“中华民国”?按照北京“反分裂法”的逻辑,中华人民共和国从中华民国治下宣告成立不是分裂,台湾继续使用中华民国国号不是分裂,中华民国宣称统一大陆也不是分裂,而要正视中华民国治权仅限于台湾这一五十多年的事实就是分裂;也不知道按照北京的逻辑,分裂“出去”,会到哪里。
短短十条的“法律”,不过是用“维护国家主权和领土完整,维护中华民族的根本利益”的名义,来重复“决不放弃武力”的老调而已。只是装旧酒的新瓶子,采取了国际流行的洋包装,从而可以在国际市场插标自卖而已。
三、用民意说辞掩饰对民意的恐惧
北京政府处处以人民的当然代表自居,但绝不敢有任何尊重民意的实质举措。在为人民服务口号下,实际上是打天下坐天下的帝王思想;胡温一代所称“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但绝不敢明示“权为民所授”;在眼含热泪的总理治下,依然是“农民真苦”和“悲惨童奴” 的现实;为塑造形象,不过是总理为民工讨工资的作秀;报纸仍旧是党的喉舌,而在总书记的重要讲话里,互联网也是被“管理好”的对象。
在台湾提出并推动入联公投后,北京不仅代表大陆人民说话,且也代表海峡对岸的人民表达好恶,严词训示,认为这是陈水扁为谋求一党一己之私, 声言此举违反了台湾同胞的民意。
民意何在,不在陈水扁的“四不一没有”,也不在《人民日报》社论和国台办发言,而在人民心中。中国大陆人民虽然在“人民”共和国治下,没有言论自由,没有行使过真正自由投票权利,但台湾同胞有幸已经有多年的选举立委和总统的训练。多数表决虽不是完美的民主形式,但绝对是可以表明台湾民心向背的最好方式。说到底,公投就是征求民意,如果一个中国确系民意所在,公投不正好反映了北京的正确,又为何惊恐如此?
北京声称武力决不针对台湾同胞,但战事一起,玉石俱焚,还不是台湾同胞饱受刀兵之苦?“反分裂法”所称的台湾同胞和外国的财产如何能够得到保全?也许北京的军事力量可以进行所谓的定点清除,但台湾的领导人毕竟不是割据一方的军头,而是台湾“ 地方”民众经过公开选举而当选的领导人。何谓民意?难道民选的总统不代表民意?如果不代表民意,自然丧失民心,在换届时通过选举自然下台,用不着大动干戈,更用不着隔海的民意自居者耀武扬威,吊民伐罪。
四、要维持现状却回避现实
“世界只有一个中国, 台湾是中国一部份”,这是北京政府一再坚持“绝不动摇”、“绝不妥协”、“决不含糊”的对“事实”的表达方式,正如蒋中正不承认蒙古独立,正如中华民国宪法“固有之疆域”之表述一样,无非以一个虚妄的梦想代替真正的事实。
事实是什么?台湾和大陆隔海相望是地理事实;台湾1895年割让给日本是历史事实;二战结束,1945年中华民国的军队“光复”台湾是军事事实;五十多年来,中华民国在台湾是政治事实。中共的军队占领了大陆,并将中国这一个称号也收归囊中,以显著的强弱对比获得国际承认,由此携“中国”以令诸侯也是基本国际事实。
何为中国?一个中国究竟是什么样的中国?在各说各话的情况下,尤其联合国文件明白写着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代表是“中国”唯一合法代表的情势下,中华民国早已失去了对“一个中国”的解释权。和“党”“国”不分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作游戏,饱受“党”“国”不分之害的台湾同胞当然知道一个中国的含义是中国人民共和国,一个中国各自表述,不过是北京擅长玩的戏法和圈套而已。
在不敢用,也不能用“中国”这一称谓下,台湾使用与大陆政权无涉的“台湾”,便成为自救的选择。在台湾人的历史里,荷兰人、郑家人、满清人、日本人、中华民国的国民党人,都曾统治过台湾是历史事实,但台湾确实与共产党人没有干涉,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没有关系。然而,尤为人们不能无视的事实是:共产党是内战的赢家,因此,声称“台湾是内战的遗留问题”(反分裂法“第三条”),继续内战的思维,便成为谋求其跨海而治的逻辑。虽内战的理由不在,战争的国际环境也早已消失,却单单留下一个战争和杀人的狂妄机器。
五、扬言砍人头,遏制数人头
中国近代史是中华民族追求尊严摆脱屈辱的历史。在一个世纪的时间里,中国外侵频频,内战连连,幸有赖于世界正义力量的团结,二战后的中国重新成为一个世界承认的大国,更进入联合国安理会担任常任理事国。
历经磨难,中国人刚刚有一个和平的生活空间,虽然并没有达到通过“数人头”来治理国家的民主程度,但毕竟远离了依靠“砍人头”来维系割据的战争乱世。同为中国人的台湾同胞,不仅通过二战摆脱了异族的统治,更在中华民国的体制内,发展出了“数人头”——民主选举的治理方式,这不仅是台湾人的幸运,也是同为中国人的大陆人的福音。
陈水扁有何能耐让大国翩翩起“武”,携十多亿人口之众的中共,为何恐惧2300万人手中的纸条?大陆的政权,果若不考虑一党之私,果若为中华民族的根本利益计,面对“数人头”的台湾同胞,又何必磨刀霍霍,以“砍人头”为能事?
(“数人头”“砍人头”的比喻,直接受益于胡平先生所著《数人头胜过砍人头》。用来分析大陆对台湾的武力政策,最为恰当不过,顺向胡平先生致意。——作者2007年9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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