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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胡佳被刑事拘留的声明..(北京)刘晓波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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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胡佳被刑事拘留的声明


    2007年12月27日下午3时,北京著名维权人士胡佳被北京市公安局以“涉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的罪名刑事拘留。

    长期以来,胡佳在环境保护、爱滋病预防及权益保护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后因从事维权活动而遭受政治压力,被迫离开爱滋病权益保护领域,同时也失去了正常收入来源。作为一个人权活动者和自由写作者,胡佳虽然频频发言,对外发布中国人权状况的信息,批评政府和有关官员,因此遭受长期软禁,但其言行均在中国宪法明示的权利保护范围之内,毫无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的具体表现.有鉴于此,我们认为,北京市公安局对于胡佳的刑事拘留是不可接受的。

    2008年,既是中国第一次举办奥运会的年份,也是中国推行改革开放政策三十周年。适逢其时,中国民间和国际社会对中国的人权状况格外关注,特别关注中国政府是否兑现其申奥时改善人权的承诺,关注中国政府能否拿出更实质性的具体措施,以证明其在改善人权方面做出了切实的努力。

    我们认为,中国政府应该善用契机,使奥运真正成为中华民族的一件盛事,在国内开启社会和解之门,在国际上让中国的崛起不再成为世界的疑虑.而抓住奥运契机、推动政治进步和人权改善的最好方式,就是中国政府珍视改革开放留下的思想解放传统,信守承诺并用实际行动兑现承诺,忠实于中国宪法有关人权与法治的基本理念,以最大的诚意和勇气落实《世界人权宣言》及相关国际文件关于人权保护的条款,向中国民众和国际社会展现开明的政治姿态.基于此,首先,我们敦促行政当局立即释放胡佳,还其作为一个公民的人身自由。在胡佳尚未恢复自由之前,必须依法保障他在监禁中的各项权利,包括身体保健的权利、合法申诉的权利、聘请律师的权利和亲属探视的权利。

    其次,我们呼吁国内外各界关注胡佳的身体健康状况,胡佳是一个肝硬化病患者,监禁生活将对其身体造成严重伤害,长期监禁更可能意味着人道灾难的发生。

    再次,我们也呼吁国内外各界关注胡佳家人的困境。在胡佳失去自由之时,他的身后,是一个刚刚满月的婴儿,一个时常遭受监控的家庭。我们敦促行政当局解除对胡佳家人的行动限制,让他的妻儿能有一个正常的生活环境。

    在北京奥运一天天逼近的时刻,无论从普世道义和中国法律的角度,还是从人道的角度,中国政府都没有理由罔顾道义、践踏法律、背弃承诺、有违人道,剥夺胡佳先生的基本人权,限制胡佳家人的基本自由。

    最后,我们呼吁自由国家的政府、国际人权组织、国际舆论关注胡佳先生的命运,共同敦促中国政府回到尊重人权、恪守法治、兑现承诺的轨道上来。


    签名人:刘晓波等

    (注:本声明开放签名,祇接受本名签名,有常用笔名的请在本名后面注明常用笔名。注明当前所在省份、职业,把签名发送到下面两个信箱:forhujia@gmail.com;forhujia2008@gmail.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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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 者 :刘晓波
出 处 :北京之春
整 理 :2008年1月28日1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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