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奥运前的中国真相》一文的说明
——声援胡佳之一
(北京)滕彪
胡佳被抓以后,我被“有关部门”叫去谈话若干次。每一次都是以我和胡佳署名的那篇《奥运前的中国真相》开始的。他们拿出打印好的那篇文章,问是不是我写的,我说是啊,当然是。后来又看到有报道说,胡佳被抓的原因之一是“反对奥运”云云。我感觉有必要把我知道的事情交待一下。
2007年7月,我就着手写这样一个东西,并准备在8月8日,即奥运倒计时一周年的时候发表。后来知道海内外一些朋友也有类似想法,大概是英雄所见略同吧。我的初稿那时已经写完,拿给朋友们看;他们说,写得不错,但是你这么写,谁敢在上面签名啊?我说是啊是啊。心里却应付着:谁敢签?胡佳敢签啊。
但大家觉得还是要一个温和点儿的,让我改。我尝试着修改,却发现根本改不了,比意识流改成绝句还难.虽然是例举事实,可件件都是要命的事实:可以踢人,但不能往要命的地方踢啊。字里行间透露着不怀好意,根本温柔不起来。
于是一个朋友祇好另起炉灶,辗转经过多人多次修改,这就是后来人们看到的国内42名知识份子联名发起的《同一个世界,同一个梦想,同样的人权》。除了沿用了我的开头部分之外,其他的文字跟我没什么关系.我和胡佳的名字也在上面,令我感到惊讶的是,一些体制内的令人尊敬的知识份子也赫然签上了他们的名字。我原以为,奥运这种涉及到民族感情的事情,珍惜自己名誉的知识份子恐怕不愿意发言,因为稍一不慎,就会被千夫所指,被骂为卖国贼、背叛民族、人民公敌。当年面对2004年奥运时的举国欢腾,就有观察家评论道:谁说中国人没有信仰,奥运金牌几乎就是全民的信仰!
我的东西辛辛苦苦写出来,弃之可惜;况且和那个42人呼吁书是处在不同角度,还有发表的价值。我于是问胡佳,可以不可以一起署名发表。他还没看到文本,就说愿意;大概心灵相通,我们都觉得那个东西太温柔了,虽然温柔一刀也妙不可言。
我准备9月8日发表,临发表前一天才发给胡佳看,因为他那电脑就相当于警察们的公共硬盘.他看了,做了一些文字上的润色,加了艾滋病人权利的几句话。之后我们就发表了《奥运前的中国真相》。
我们从来没有说过反对奥运、抵制奥运的话。我们想表达的无非是这样一个意思:奥运会应该有利于促进社会的开放和人权状况的改善,政府和人民都应该珍惜这样一个千载难逢的机会,去努力推动人权进步和政治开放。中国政府应该信守申奥时的承诺,至少不能因奥运而带来某些方面的倒退。在结尾处文章写道:“我们由衷地希望奥运会为中国13亿国民带来和平、平等、自由、公正的价值。我们必须推动2008的奥运会真正符合奥林匹克宪章,推动同一个世界中实现同一个人权梦想,我们相信,唯有这样的奥运会才能促进中国的民主进步与世界的和平发展。”“没有人的尊严和权利,就没有真正的奥运.为了中国,为了奥运,捍卫人权。”
退一万步说,就算反对奥运,那也跟“煽动颠覆国家政权”八竿子打不着。申办奥运的是北京又不是中国。北京办得了办不了奥运,我们(或你们)的政权还不是一样稳固,社会还不是一样和谐?政权之所以稳固乃是因为“代表了先进文化、代表了先进生产力、代表了代表了广大人民最广泛利益”的缘故,是历史的选择,是人民的意愿,是真理的规律,跟一个体育比赛有什么关系?何况企图“煽动”的文章被封锁的死死的,总不能煽动外国人和那批回不了国的中国人吧?既然这类文章都被“和谐”掉了,何必与作者一般见识呢?既然夺走了人家的麦克风,赶走了听众,干吼几声又有何危害呢?
所以有关部门如此重视这篇文章,就像他们如此重视奥运一样,我觉得不好理解。比奥运重要的事情多了去了,官僚腐败,司法冤案,金融危机,户籍制,矿难,教育,环境污染,新闻自由,军队国家化,等等,等等。不过我最担心我的文章给胡佳带来任何可能的麻烦,于是在签名时特意写道:“此文章是我写的。胡佳祇是增加了关于艾滋病的一段。此文章的全部法律责任应该由我自己承担。”同时给胡佳的律师打电话,愿意就此文章出庭作证;如果此文章构成“煽动颠覆罪”,那也跟胡佳没有关系,就让警察来把我铐走。
胡佳是我见过的最纯洁、最勇敢的中国人(而不是之一),他捍卫的是生活的真实和人性的尊严;像那个说皇帝没有穿衣服的孩子一样,他说出的仅仅是人们想说而不敢说的简单的真相。如果胡佳的文章算是“煽动”,那我么愿意继续胡佳的事业.东海一枭兄有诗曰“我来了,我颠覆”,作为一个写作者,我也愿意面壁十年,吼一声:“我来了,我煽动!”
(2008年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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