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传媒代表的是集团“私利”
(四川)文强
传媒是国家和社会的神经,是现代社会政治的晴雨表,是衡量一个社会是否健康的重要尺度。在言论自由的国家,传媒的开放程度决定于言论自由的大背景;如果说在中共的“改开搞”(改革开放搞活)前期因为政策的模糊而给媒体带来了一些活力,那么现在中共的“武装到牙齿”的国家机器及其意识形态,已没有了产生真正“新闻”的活力,有的祇是街头“包打听”和新闻渣滓。
中国传媒作为社会言论尺度的标准正在不断降低,直到现在它的公信力已接近于零(祇有极少数媒体还使人们对它有一定的期望)。与其说它是社会“公器”,不如说它是集团“私利”的代表,正是后者决定着中国传媒的基本生存状态,它可以牺牲或弱化其“公器”,但它不可以牺牲或弱化其“私利”。从中共可直接控制的党报到一般媒体莫不如是。
今日中国舆论被无数传媒集团控制的命运使中国的自由和民主的声音显得如此稀微。它不仅祇是没有“言论自由”,同样也没有“言论自由”的前提:即目前的那些被御用的无数“新闻集团”或“出版集团”,自身不能到达,更不要说开创中国的“言论自由”的美好前景。这是因为它直接受控于中共宣传部的这种“体制”,从意识形态到人事安排莫不如此。近年来的企业化经营也祇是改变了它的经营方式而没有改变它的根本方针。中国传媒的神经已经麻木。
2008年的到来并没有给中国传媒带来更新。“奥运之年”使中共反而加大了对媒体的控制和打压,根源于这种“特定”的政治和社会环境,中国媒体作为中共“二奶”的角色不会有根本改变。它一方面表现为对中共统治集团意识的屈从和被御用,同时也表现为对记者编辑这些“新闻民工”的扼制和挤压。这同样是为了自己的“私利”面不惜牺牲“公器”,以及作为“公器”执行者的记者和编辑们的权利。
一党专制本已使舆论不可监督。而“传媒集团”“内部”本身更因为自己的“私利”而主动放弃了对社会的监督和对记者权利的维护;无数记者在采访中挨打,有的甚至被拘禁、被判刑,新闻记者们的良知除了博得社会和人们的同情外,“传媒集团”们最后总可以不了了之,它说明中国的传媒并不是社会的“公器”,而是一边荫护一党政治,一边扼杀新闻良知。
“黑暗面从来都祇发生在外省和外地。”不管是名噪一时的《南方周末》还是其它有“创新价值”的媒体,大多也就是祇反贪官不反皇帝,祇反小官不反大官,祇反地方不反中央。因为它们知道,非此则直接会威胁到自身媒体的生存,更惶论发展。私利作怪,则公信力自然降低。
绝大多数媒体则是一方面在“可反可不反”的时候“不反”,尽量“少找麻烦”“多挣钱”,如果非要“揭丑”那也是在宣传部可以允许的范围之内;同时,记者编辑们的权力则尽量漠视,控制“新闻良知”的同时还要控制好记者编辑们的权力成本,这当中虽然有的属于技术层面无可厚非,但个别媒体所呈现出的权贵和资本结合的贪婪嘴脸,与社会“黑恶势力”便无二致。
这种“私利”更主要的是中共的一党利益。正是缘此,中国传媒的神经基本麻木,即使有时兴奋,会有一些“新闻敏感”(绝大多数被扼杀在主编的手里),但基本上是一个病人的幻觉和“回光返照”。彻底更新的机会已经微弱,这是中共控制下绝大多数媒体的命运。
(2008-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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