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4月号-中国政情 丁东简介 丁东文章检索

 
恢复公民迁徙自由的宪法权利..(北京)丁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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恢复公民迁徙自由的宪法权利

(北京)丁东


    最近,一些关心中国社会进步的有识之士,鉴于雪灾造成的春节前交通大堵塞,向全国人大和政协郑重提出建议:废除城乡户籍二元制,废除《中华人民共和国户籍登记条例》,让农民公民化,让农民工成为历史名词。

    这个建议,我举双手赞成。

    改革开放已经30年了。这是启动城市化进程的30年,也是加快人口流动的30年。可以说,没有大规模的移民,就没有中国经济的高速发展。在这个过程中,户口制度的改革和存废,一直为人们所关注。50年代形成的户口制度,几经调整,已经发生了很大松动。先是取消了粮票,让户口与粮票供应脱钩。近年一些省市取消了农业户口和非农业户口的区别,实行城乡统一的户籍制度。现在户口制度虽然没有取消,给人口流动造成的制约已经越减少,但城乡之间的户口壁垒还在,各省市之间的壁垒还在。中国的经济体制变了,社会管理体制应当相应地调整。50年代末制订的户口制度,是适应计划经济而产生的。现在计划经济变成了市场经济,原有的户籍制度已以成为社会进步的绊脚石。许多中国公民,在北京、上海、深圳等城市工作了1、20年,买了房子,生了孩子,但就是落不下户口。户口和居住地分离,成为中国的特有景观。我认为,现在到了恢复1954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的规定,让中国公民重新拥有迁徙自由的时候了。

    在宪法中恢复迁徙自由,让中国公民在哪里居住,在哪里工作,就有权在哪里享有公民权利,不祇是为了缓解春节交通的紧张,而且可以从根本上消除现行户籍制度给上亿中国公民造成的痛苦和麻烦。

    这里仅举一个例子,就是农民工的子女就学与高考问题。

    农民进城务工,孩子当然想进城念书。最初,教育部门要求孩子在人口流出地读书,理由是人口流入地安排不了。这很不近人情。人类的个体发育期很长。从童年,到少年,和父母在一起生活才是正常状态。如果父母在大城市打工,把孩子留在几千里外的乡下,不但对孩子成长不利,对父母也是感情的折磨。后来,政府决定义务教育以流入地安排为主,禁止公立学校对农民工和其他移民子女收高价,虽然执行中还有许多不到位之处,但制度本身已经向合乎人之常情的方向进了一步。

    不论是农民工的子女,还是其他流动人员的子女,流入城市逐步定居,是个大趋势。据北京市教委统计,2007年底,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在京读书的已占到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总数的1/3.上海、广州这些城市,外来人员子女的比例也不会小,深圳的比例可能更大。外来学生面对的问题,已经不祇是在哪里上小学,上初中。在哪里上高中,考大学的问题,也越来越突出了。这个问题,光靠这些城市调整政策,没有办法解决。北京市教委的官员建议那些没有北京户口的学生,高中最好回原籍就读。因为现在各地实行课改的内容和进度都不同,3年以后高考命题也不一样,回去读高中知识点能衔接上,免得将来高考时麻烦。如果要在北京参加中考,用借读方式上学,可能将来还是解决不了高考报名的问题,为孩子上学可能埋下隐患,代价很大。这个说法公之于众,就引起了争议。

    据统计,没有本地户口的借读生,每年高达几十万。这可不是一个小数字。让高中生像候鸟一样,离开父母,回原籍就读,增加了个人经济负担和社会交通压力,关系到数十万个家庭的喜怒哀乐。问题的根子还在现行户口制度,在省与省之间设置了升学壁垒。以省市自治区为单位的高考制度,已经越来越不适应已经变动的中国社会新格局。如果恢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迁徙自由,高考就可以全国统一进行,用一条分数线录取,或者把招生的权力还给大学,让各大学直接招考,或者由某些性质相近的大学组织联考,不管你是哪里人,都可以平等竞争。这样一来,在哪里上高中就无所谓了。有关部门,也不需要为高考移民现象头疼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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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 者 :丁东
出 处 :北京之春
整 理 :2008年3月25日15: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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