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民社会与中国民主政治笔谈会说明
《北京之春》编辑部
《北京之春》编辑部、公民力量和在中国国内的中国公民监政会决定从8月开始联合举办“公民社会与中国民主政治”笔谈会。笔谈会拟围绕以下议题进行:
1,公民社会、民间社会在现代民主社会中的地位和意义;
2,近代中国公民社会发展的历史与现状;
3,中国共产党建政前后对中国公民社会的侵犯;
4,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中的民间社会的法律地位,中国公民结社自由的宪法和法律保证,中国当局在这一方面的违宪行为;
5,中国非政府组织存在的可能性和中国一党专政体制对非政府组织的控制;
6,中国当代社会非政治性社团(宗教,慈善,公益,妇女,青年,行业——如律师协会、记者协会,业余爱好——如钓鱼协会、摄影协会)的存在与发展的前景;
7,中国经济改革中官僚资本的暴发、私人企业的成长、中产阶级的发展与公民社会发展的关系;
8,中国民众的公民意识、公民社会意识的状态和教育途径;
9,中国当代民间维权运动与公民社会发展的关联;
10,知识份子群体(律师、媒体人员、作家、教授学者)在中国公民社会建立发展中的作用;
11,上面没有列出的其他有意义的问题。
欢迎海内外作者踊跃来稿,将文章E-mail到《北京之春》的信箱:bjs200609@yahoo.com.
目前已经收到一批稿件,自本期起,部分笔谈会的文章在《北京之春》杂志上陆续发表,并由“公民力量”、中国公民监政会转发。欢迎其他平面和电子媒体转载。
同时我们附带声明一下,近日发现有人假冒我们的名义,发出一个所谓修改笔谈会议题的“紧急通知”,请作者们明察。
谢谢各位读者作者的支持。
《北京之春》编辑部
公民力量
中国公民监政会
2008年9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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