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仰、理性主义与民主化
王军涛
毒牛奶事件,是非典肺炎后又一起严重的公共卫生事件,刺激大陆民众的良心,并可能引发政治变化。中国民众显然不满足于就事论事,而是追究深层原因。其中,政治体制和道德是被提及最多的问题。体制派提出政治体制问题是主要问题;祇有改革体制,才能建立公共安全保障机制。多数强调道德问题的人,也不否认政治制度的重要性。但是也有少数人认为,道德是唯一根源;民主化会恶化问题。例如,一个网友最近在搜狐博客的争论中写道:理性主义的前提是机会主义,正如达尔文进化论所言的“优胜劣汰”,存在就等于真理。这种思维表面上看起来“合理”,但绕来绕去都让人回到原起点——存在本身就是结论。人类的信仰是行为的最高准则,而这个信仰不能是人或人所造的物本身,祇有超越人本身的造物者才有做为信仰对象的能力。理性主义者在社会实践中堂而皇之的宣扬利己主义,宣扬人类的动物性,但这常常被中国民主人士引以为民主制度的开明性,这也正是中国民主探讨缺少信仰所成。
显然,这个网友不赞成理性主义应该成为民主的条件。他认为,信仰才是民主制度的精神文化条件。
这位网友是针对现在中国存在的问题进行了有意义的讨论,但是,我与他有不同观点。第一,不仅民主的条件是,而且信仰的条件也是理性主义;第二,该网友误解理性主义为机会主义,甚至犬儒主义;第三,中国民主运动并不缺乏信仰及其力量。
区分民主转型的条件与民主巩固的条件
关于民主的条件的理论实际上是两类:一类是民主转型的条件,二是民主巩固的条件。早先人们研究没有区别这两个条件,在民主化这个话题下讨论两种情况。启蒙学者认为,民主与现代化,或者更广泛地说,现代化的主要障碍是认识问题;祇要让人们知道了真理,新的社会就建立起来了。但是,20世纪德国的民主制度和日本的宪政制度被法西斯垫付的事实动摇了这一见解。人们开始探讨民主化与社会经济文化的关系。三类看法开始争论。一是经济条件,美国社会学家李普塞是代表。经济发展决定民主化成败。二是社会结构条件,美国学者摩尔是代表。社会阶级之间的关系决定民主化成败。三是文化条件,德国学者麦克斯韦伯和美国学者阿尔芒德是代表。信仰和政治文化类型,决定民主化成败。但是,到了20世纪70年代,一个叫罗斯托的美国人写了一篇文章,挑战这些观点,立即轰动学界。他的观点是,民主化的发生与成功是两回事。那些宏观条件,对民主化发生没有决定性意义,祇要专制政权失败,民主化就会发生;民主化发生后能否巩固也不是那些宏观条件决定的,这些条件祇能决定概率,真正决定因素是主要政治力量的博弈。
罗斯托的话音未落,第三波民主化起自南欧、接着席卷南美、东亚、苏联东欧和非洲,证实了罗斯托的分析。在所有的经济水平、文化种类、社会结构和历史异常中,都出现了民主化国家。那些宏观条件对于具体国家没有预测能力。在这些事例中,东亚文化圈中的台湾、南韩都民主化了。
上面提到的那位网友谈及的道德和信仰,都属于文化条件范畴。关于信仰作为制度条件,最早提出这一观点的是马克斯韦伯。他通过比较不同地区的宗教信仰与资本主义关系得出结论,新教是资本主义的条件;天主教、伊斯兰教和中国的儒教都不行。然而,后来的事实表明,不仅资本主义而且民主自由,都是可以在不同在宗教中产生的。1948年,来自世界几乎所有文化类型的学者和官员在联合国讨论人权宣言时,仔细检讨各种文化要素,发现,这些人权条款可以在不同文化中找到其思想资源;人权观念是普适人类价值。在第三波民主化中,被韦伯特别强调不能搞资本主义的天主教,成为全球民主化的主要推手。保罗二世教皇是当之无愧的民主领袖。
实际上,宪政民主就是为一个多元社会设计的政治制度。信仰、思想和言论自由,以及其他自由,使得任何信仰都不能主导社会。但是,在公共空间和领域,各种权力和社会机构必须遵守宪法,公民必须遵守法律。没有义务对任何信仰效忠。
现代社会科学对于现代社会的运行机制的理解和关于现代制度设计中对人性有基本假定,这一假定与古代社会伦理和制度的要求的最大不同就是,现代社会不需要人对任何信仰有承诺和认同,而是仅仅要求他们是理性功利人。也就是说,不仅政治民主化、而且经济市场化的良好运行,都是建立在人是理性功利的基础上。博弈论就是为这样的研究提供概念框架和解释方法的学说。博弈论从每个参与者的实际情形出发,探讨在一个博弈中,各方的战略选择的相互作用,如何决定一个博弈的结局。在战略选择中,参与者是理性公利地行事。
理性与信仰和民主化的关系
更仔细地研究马克斯韦伯关于新教为什么产生资本主义的论述,可以看到,在他看来,因为新教鼓励一种理性精神,而不是具体的教义或其他的道德信条,导致了资本主义得以发展。
其实,在现代社会的艰难成长过程中,当教会和信仰主导着人们的思想领域时,他们一直是思想开花和社会进步的主要阻力。在政教合一的地方,不论是国家还是地区,都使用很残酷的方式对待异教和异端。布鲁诺到伽利略都是著名的案例。宗教裁判所是思想迫害的代名词。数百万妇女曾被以女巫的名义被烧死。祇要宗教对理性持敌视态度,宗教本身也会受到伤害。今天的宗教和信仰对于社会生活的积极作用,是由于宗教已经不再与人类社会中的制度、文化和生活态度中的理性相对立。
如果我们仔细检验民主化与宗教的关系就会发现,在人类政治史、宗教史和思想上上,并不像某些人说的那样,是宗教给了民主化精神文化条件,而是民主宪政给了宗教健康发展的政治条件。祇有在民主宪政的国家,宗教才有安全、健康和自由的发展。在世俗威权政体中,如果宗教是多数,当与威权政体的需要发生冲突时,当威胁到维权政体的统治时,会面临政治迫害;如果是少数,还有面临社会主流文化的迫害。在宗教占主导地位的国家,情形可能更糟,他们连同一宗教之间的教派间安全都不能维持。他们之间的互相残杀,是人类分歧最难以解决的政治问题之一。
相比较而言,中国传统儒家的态度倒是更开明。孔子出身殷商民族,这个民族崇拜鬼神,但是孔子说,他更认同周礼,以教化而不是鬼神去作为社会秩序的基础。他不是无神论;他说敬鬼神而远之。他认为,天离人远;管不好人的事情,就更不能敬天。后来,儒家对于宗教信仰取开明态度,与孔子的态度有关。后来的儒家主张天人感应,是指天意通过人事体现,是体现在健康的人的常识中。那么,对儒家而言,什么才是人间良好社会的基础呢?就是日常生活中良好社会关系实践中培养的态度和心理,包括理性。
这位网友也许会争辩,他讲的不是历史上那些宗教,而是一种信仰精神和心态。然而,社会科学早就说明,谈论一个人的行为选择,或许可以指望有超人性的发挥;在社会大尺度范围内,那些精神文化如果不是制度性设施和制度化力量去支持和实践,就不有实质性效果和意义。当我们谈论一个社会应该改进什么时,我们不能回避讨论实践这个事物的制度化设施和力量是什么,否则就是纸上谈兵。
区分理性主义与机会主义
我猜想,这位网友对理性主义的否定态度来自于他误解了理性主义。他以为理性主义是机会主义。他对机会主义的理解是对的。机会主义确实是不讲信仰的;一切根据实际情况任意改变。但是,理性主义并不排斥信仰。什么是理性主义?理性主义就是最好地实现自己设定的目标;所谓最好包括最小的代价、最大的收益和最大的可能;所谓目标,则是whatever,什么都行,取决于你的信仰和偏好。因此,理性主义与信仰不矛盾,而是寻求更好地实现信仰的途径。理性主义在信仰问题上不同于神秘主义。神秘主义是靠启示行动。理性主义也不同于教条主义或原教旨主义,他们严格照字面解读教义,遵循传统的行为指南;他们不容许对经典教义和传统解读的任何质疑和挑战。理性主义认可人在实践中理解和解释问题和信仰的能力和权利。
理性主义是如何区分机会主义的呢?理性主义不主张采取机会主义的态度,是因为理性主义强调实际后果时,不仅看眼前、片面的和暂时的,而且要看长期的和全面的。特别是,从理性角度看,社会需要鼓励一些美德,例如责任、智慧、良知等。虽然理性主义不迫害那些缺少这些美德的人,但是在设计制度时,不给与这些人和行动很大的空间和位置。机会主义则是从暂时和片面的利益得失判断去选择行动方案,常常危及长远和全面的利益。这是理性主义所不齿的。
在民主社会中,机会主义也不是完全不合理的。例如,代议制的选举制度,常常鼓励民选代表要向选民负责,对于选民的意见采取一种机会主义的态度。代表一词在政治授权上看是含混不清的名词。代表可以是代理人(agent),职责是替自己的顾客或被代表者选择最符合其利益和偏好的方案;选民的选择其实是他们的选择。代表也可以是使节(delegate),其职责是转达被代表人的信息;他们不能改变信息,也没有选择空间。即使西方成熟民主国家也还在争论一个民选代表的政治伦理和行为准则是什么。有人认为,代表应当绝对按照被代表的意愿行事,不能违背;违背了就是僭越、篡权和不道德,滥用权力。另一种观点则认为,代表应当为选民利益负责,选择符合他们利益而不是意愿的方案;因为选民选择他是因为他有更好的判断力。第一种人,其实就是机会主义者,因为这是赢得选票的关键。
实际上,这位网友对理性主义和机会主义的抵触情绪都是误解。他真正反感的是犬儒主义,是一种不仅不坚守任何原则、而且对道德本身采取玩世不恭和蔑视的态度的人。这才是社会的祸害。
民运人士的精神境界
这位网友对于中国民主化力量也不是很了解。不过,这不是讨论民运的真实状况的文章。我祇能简略地说两点:第一,中国民主派中有许多有宗教信仰的人,这些并不保证他们比其他人更合理地行动。那些比较广为接受的人,都是理性主义者。第二,中国民主化中的代表人物,虽然有些是无神论,但是他们对政治原则的信仰坚定是超出一般社会水准的。如果比较维权人士和他们,你会发现,维权人士是考虑自己的生活和事业发展机会的,但是民运人士并不考虑。这也许是不合时宜,并不值得仿效,但是这也说明民运人士的超越功利的精神境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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