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代十思疏——读李锐三次建言有感
(河南)陈华东
举凡稍有历史知识的人,都知道魏征这位唐初著名谏臣。贞观十一年(公元627年),魏征上疏的传世之作《谏太宗十思疏》被历代史学家誉为“千古金鉴”。其中列举的十则条陈,也就成了后世帝王引以为训为戒的条律。而魏征犯颜直谏的铮铮风骨,更是为后世为臣为官者树立了不朽典范。
数年间,笔者在一些文字载体上,特别是在堪称新启蒙运动前沿阵地的《炎黄春秋》杂志上,有幸读到了中共耆宿革命老人李锐的华章佳作,实乃篇篇熠彩,字字珠玑。李老近期的一系列政论性文章,与其说是“上书”,毋宁视为“进谏”,字字句句无不紧贴国家命运,紧扣时代脉膊,从而引发了广大读者内心深处的共鸣。请看1963年他与田家英话别诗中的联句:“关怀莫过朝中事,袖手难为壁上观。”过九秩大寿时,他又写了一首自寿诗:“来到人间九十年,回看往事未如烟。曾经实践五不怕,留得头颅搁铁肩。”短短数语,言简意赅,道出了老人一生奉国家命运、民族利益、人民福祉为心中之圭臬的拳拳心怀。
特别是最近以来,每每读了李老的文章后,不得不掩卷遐思,脑海中难免联想到了古人魏征和魏征的《谏太宗十思疏》。当然,世界总是不断进步的,时代总是不断发展的,1000多年以前的人和事焉能与当今的人和事相提并论?之所以作如是想,实乃缘于“以史为鉴”这样一句老生常谭的话。如今回过头来再读李老一系列鞭辟入里振聋发聩的文章后,就笔者而言,深为体制内老人“留得头颅搁铁肩”的崇高精神所感召,从而在内心里顿生了历代“文死谏”再现的感触,更而引发了重温《谏太宗十思疏》之后的无限感怀。
李锐老人过往一系列专论著述,或长短篇,或访谈录,或序言,或跋文,凡能看得到的,无不潜心拜读。在此期间,对我这样一个年逾古稀学工科出身的人在关心国情党是方面堪称起到了启蒙作用。以往的不说,仅就老人近十年间连续在党的三次代表大会期间的三次进言,即已充分体现了他的那种日暮行雨春深着花的恢弘气度,其锲而不舍的拳拳之忱和淳淳之意更是跃然纸上。请看:在10年前党的十五大上,他陈述一份书面意见,有感于我党历史上两个划时代的《决议》而建议中央去总结改革开放20年来的经验教训,并明确提出了当时至为敏感且为社会大众和有识之士至为关注的七个问题;十六大时,老人又奋笔直书,发表了《关于我国政治体制改革的建议》(刊载于《炎黄春秋》2003年第一期)一文,就党内民主化和国家政治生活民主化两大方面亟待解决的问题,一如既往地提出了为党内外广大群众所喜闻乐见的十条至关重要的建议;如今,在党的十七大召开之前,老人又有建言,向中央领导同志致函,推心置腹地就党的本身改革提出了几点意见(请见《炎黄春秋》2007年第10期,发表时题为《完善我党领导的几点想法》),该文就认真总结党的历史经验教训、党的改革是政治体制改革的中心环节以及尊重宪法实施宪政等三大方面提出了真知灼见,可谓一字千金,掷地有声。凡此等等,犹如涓涓细流汇成滚滚洪流归大海之气势而蔚为大观。其慷慨陈词,实则璞玉浑金;其秉笔直书,意在鞠躬尽瘁;这是何等令人肃然起敬之范举!有鉴于此当可放言,李老这种大无畏精神所体现出来的感人风采,实则具有范仲淹在《灵鸟赋》中所言的“宁呜而死 不默而生”的大义凛然的气慨。
兹为便于载录、记取、引用和重温,笔者不才,斗胆且不揣浅陋地将老人已在各界引发了强烈反响的连续三次进言直谏,以自己浅见粗识的理解而举其荦荦大者加以归纳概括,并尽量用老人的原话将其罗列为十条。盖因有感于本文开头的遐思联想,故将如下堪可称为十则条陈定名为《当代十思疏》。显然,这是笔者撰写此一短文的初衷。对此,若有失敬于老人之处或有贻笑大方之嫌,愚自当抱愧而恭受老人和方家批评指正。
10年来,李锐老人坚守自己的信念而铮铮言道:
其一、科学发展观的前提是科学历史观。必须认真总结党的历史经验教训,从理论到实践去反思“专制体制”的过程及其后果,从而改变专制型体制为实施宪政的民主体制。
其二、党内民主化和现代化是国家民主化和现代化的前提,因此,党自身的改革是我国现在所有改革成败的关键,更是政治体制改革的中心环节。
其三、邓小平早年有言:“我们所有的改革最终能不能成功,还是决定于政治体制改革。”深入理解并逐步实践这句警示名言至关重要。如若继续观望延宕而不应格顺势地进行政治体制改革,国家进步将显跛足前行之象而导致危机丛生。
其四、为做到尊重宪法,实施宪政,首先要开放言论、新闻和出版自由。建议成立“宪法法院”;制定早该制定的诸如《保护公民利益法》、《社团法》和《新闻出版法》等法规。
其五、过去我们摆脱不了专制传统,一直为“权威主义”所左右,总是担心一旦落实公民权利,开放言论自由,社会就不能稳定,于是“稳定压倒一切”成为大政方针,形成了稳定压改革的死局。殊不知民主是个好东西,不会添乱,祇会促进社会的稳定。由此可见,最大的问题依旧是党大于法,人治大于法治这样长期存在的问题。
其六、为改变以党代政的传统做法,使人大真正成为国家最高权力机关和立法专门机关,应制定《政党法》和《参政法》。执政党应切实履行“党必须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活动”的承诺,无权越俎代庖直接管理党外和政府的事。例如政法委乃党内机关,不能直接干预理应独立行事的司法等等。
其七、领导干部废除终身制,实行任期制乃是一项已被证明卓有成效的重大决策。与此对应,领导干部在党、政、人大、政协轮流转任现象则应早日终止。在干部选拔制度上,更要从坚持差额选举直至逐步实行竞选制。
其八、就执政党而言,自己难以监督自己的现状,早已成为社会大众的共识,祇有彻底解决这个问题,才能迅速提高党的威信,遏制腐败蔓延。
其九、必须破除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祇能任副职而不能任正职(建国初期尚有先例,喜见近期略有改观)的陈规。
其十、三农问题和自然生态环境日益恶化的问题实与国家可持续性发展息息相关,必须继续予以正视、关注乃至采取相应的法律措施逐步加以解决。
研读李老上述十则建言,深感其实其质无一不与十七大所确立的“科学发展观”与“构建和谐社会”的执政理念相关联,相吻合,且相得益彰。在此背景下,当我们重读《谏太宗十思疏》时,自当情不自禁要将二者加以比照来分别汲取营养。《谏》文开篇即以自然现象“求木之长者,必固其根本;欲流之远者,必浚其泉源”作为比喻而形象地点明要津:“思国之安者,必积其德义。”随后文章即以“善始者实繁,克终者盖寡”以及“怨不在大,可畏惟人;载舟覆舟,所宜深慎”等一系列警句而引出此一奏疏的宏旨,即传颂于后世并被历代当政者置于案头且不离臾的所谓“十思”之说。后人研读此一不朽名篇,深感通篇的谆谆告诫犹在眼前:修身养德,居安思危;以人为本,顺应民意;广开言路,礼贤下士;知人善用,兼听则明。一言以蔽之,古人所言的“修齐治平”的道理无不涵盖其中。如今再读李老上述一系列的建言,其字字句句岂不也在阐述“修齐治平”的个中道理。果若最高领导者能够“虚心纳下”、“谦冲自牧”而“慎始敬终”,岂不乃是民之大幸国之大幸者也。
(丁亥年冬月于开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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