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8月号-读者.作者.编者 北京之春简介 北京之春文章检索

 
来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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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信选载


发展中国公民监政


    《北京之春》编辑:

    我们以公民监政会全体联署人名义开展了很多活动,比如大地震问责,东海协议问责,军转安置问责,拆迁户问责等。随着问责在大陆国内不断广泛深入传播,参与人数一定会越来越多,公开身份问责者也越来越多,规模也一定越来越大。为此,我们需要开展的工作很多,比如成立全国秘书处,各省秘书处,开展穿文化衫为民主乞讨等活动,还要到人群中去演讲,散发宣传资料,搜集腐败官员资料,开办理想网站等等。很明显,推动中国民主早日实现成功,一定需要海内外朋友精诚团结,通力合作,集合资源,默契配合,共同努力,才能做得更完美。

    公民监政:郭永丰 2008年7月


让更多的人参与进来


    尊敬的胡平先生:

    您好。多年以来,《北京之春》始终是人们心目中的一盏明灯。随着形势的急速发展,《北京之春》倘若改成周刊有难度,改成半月刊也好,再适度增加一点中性的文化内容,就可以让更多的人参与进来。毕竟文化权(独立思想和自由言论)是人权的重要组成部分,中国的和平转型更多的是依赖于人们价值观的改变。祝好。

    《北京之春》忠实的读者:温家玉 2008年6月27日


为黄琦呐喊呼号


    《北京之春》编辑部:

    黄琦于2008年6月10日被成都警方以非法持有国家机密为由刑事拘留。黄琦是一个普通不过的公民,他能接触持有国家机密吗?他持有的都是大量冤民的申诉材料,这些能算国家机密吗?真是欲加之罪,何患无词!实际上黄琦长期无私坚持为弱势群体呐喊呼号,揭露了贪官恶官残害百姓的真相,受到了报复。黄琦的正气让衙门倍感恐惧,他们急于封口禁声。我们为黄琦鸣不平,为黄琦喊冤,为黄琦呐喊呼号。黄琦曾经为帮助访民被诬入狱5年,受尽折磨;出狱后矢志不渝,不畏权贵,奋战在维权第一线,可敬可佩。黄琦在成都接待了下岗工人,失地农民,军转干部,知识份子,城市拆迁平民等许多有冤无处申的各地公民,以其创办的六四天网为平台,刊登了大量访民的冤案真相和评论文章,为中国公民非暴力争取合法权利做出了很大贡献。黄琦卓有胆识的介入中央军委都不解决的官兵申诉,参与指导反对精神病院监狱化的维权,特别是汶川大地震后,黄琦积极深入灾区救援,公开报导灾区实情,怒斥害死学生的豆腐渣工程。黄琦为救他人出水深火热而深陷囹囫,是一个高尚的人。我们强烈呼吁成都警方无条件释放黄琦。

    (重庆)穆家峪 2008年7月3日


主人给公仆拍照无罪


    《北京之春》编辑:

    5月1日新华网新华论坛报导,陕西省商洛农民吴忠和上访见到县委副书记,就给这位副书记拍照,副书记喊来县公安局人员,对吴罚款200元,没收照像机。我不竟要问,喊了多年的公仆是指什么人?按我的理解应该是指国家的所有干部,既然国家干部是公仆,民众就是主人。主人给公仆拍照,公仆就“心里不舒服”,就“无法工作”,主人就是“胆大包天”,“不知天高地厚”。这显然将主人、公仆位置颠倒了,因而导演出一幕本不该发生偏偏就发生了的案件。吴忠和敢给副书记拍照,是履行主人的责任。留此存照,以防副书记说了不算,是认真地监督公仆。所以不仅不应当罚款200元,而应该是奖励200元才对。美国总统是关在宪法的笼子里说话的,我们的这些公仆也应该给每人拴条法律的绳子,让他们真正为主人服务。如此一来,起码贪污不会像如今泛滥成灾,社会风气会比现在要好的多。现在腐败愈演愈烈,就是因为主人公仆地位倒置,仆人敢欺负主人。我认为陕西商洛那位副书记及那位监委书记应该向吴忠和道歉,公安局应该奉还200元罚金。

    中国山西省寿阳县马首乡三岔村 靳尚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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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 者 :北京之春
出 处 :北京之春
整 理 :2008年7月24日2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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