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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须废除强制性计划生育政策........胡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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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须废除强制性计划生育政策

胡 平


    最近,北京学者杨支柱串联了一批反对计划生育的人,把他自己的博客《问题与主义》(http://wtyzy.com)改成了一个反思计划生育的网站,集中刊发有关文章,以期引起更广泛的关注。对此我坚决支持,深表赞同。

    中国政府强制推行计划生育政策,迄今已近30年。正像杨支柱先生指出的那样:强制计划生育无论是扼杀的人命还是对中国人观念的影响,恐怕要超过历次政治迫害运动。

    说起中国的计划生育,我不免联想到美国的堕胎问题。在美国,最有争议的问题莫过于堕胎。正反两方针锋相对,壁垒分明。反对堕胎一方的依据是维护人权,保护胎儿的生命。支持堕胎一方的依据也是维护人权,坚称妇女对自己的身体有自主权。应该说也很有道理。所以争论的双方总是相持不下。

    不过认真考察可以发现,其实双方还是有很大共同点的。双方都坚持人命关天,区别在于双方对人的生命的定义有所不同,具体说来就是对胎儿的评价不同:胎儿算不算人?多大的胎儿算人?有人认为应该从卵子受精算起,不过绝大多数起码都承认,6个月的胎儿无论如何要算人了。1973年,美国联邦最高法院在著名的“罗伊诉韦德案”(Roe v.Wade)中判决妇女拥有自由堕胎权。按照这项判决,直到胎儿成为独立的生命——也就是可以离开母体而存活——之前,女性有权选择是否堕胎。具体规定是妇女在怀孕头3个月里有自由堕胎权;在怀孕中期3个月里,如果保持胎儿有害妇女健康,妇女有堕胎权;在怀孕后期的3个月里,如果保持胎儿危及妇女生命,经过医生鉴定,妇女有权堕胎。据统计,在美国,90%的堕胎是怀孕3个月内,超过6个月的占1%.看到美国人为堕胎问题争得不可开交,很多中国人或许会觉得美国人在这个问题上太死板、太认死理、太不通融,但是你不能不承认,他们对生命与自由的珍视与坚持是十分可贵的。相比之下,我们中国人在这个人命关天的问题上未免又太马马虎虎、太没有原则、太机会主义了。中国政府强制推行计划生育政策,既是杀害胎儿生命乃至婴儿生命,又是剥夺女性的身体自主,两者都是对基本人权的公然践踏与侵犯,无论如何都是不可接受的。

    中国政府说人权首先是生存权,其实严格说来,生存权应是生命权。强制计划生育无疑是对生命权的侵犯。在中国,有越来越多的人认同普适人权标准,但其中不少人却偏偏认为在计划生育问题上人权标准不适用于中国,转而支持政府的强制计划生育。这些人的理由无非是中国人口太多,不限制生育不行。不错,中国是世界上人口最多的国家。但中国远不是人口最稠密的国家。即便除开那些在现今条件下不适合人居住的地区,也有不少发达国家的人口密度超过中国。另外,我们都知道,强制性计划生育政策的主要受害者是农民,而很多知识份子私下里认为农民素质低,限制农民人口增长对提高中国人的素质有好处。抛开这种观点的法西斯种族主义味道不说,单就其对农民的歧视而言也是没有根据的。因为农民并不是另一个种族。在中国,乡下人和城里人只有生活条件的不同,并没有先天素质的不同。

    是的,有的国家也实行计划生育,但是他们实行的是家庭计划而不是政府计划。是的,有的国家也试图降低人口增长,但是他们采取的是诱导性政策而不是强制性政策。像中国政府这样对自己的人民实行强制性计划生育,在古今中外都是独一无二的。应当看到,强制性计划生育政策实际上集中体现了专制暴政的特点,那就是不相信自然,不相信自发,不相信自由,不相信诱导性政策也能解决问题;专制暴政就是热衷强制,迷信暴力。30年来,强制性计划生育政策已经产生了一系列极其严重的后果:例如全国人口结构的恶化,性别歧视的蔓延和性别比例的失衡,老龄化——尤其是农村的老龄化——的提早到来,还有整整几代的独生子女的身心发展问题。另外,推行强制性计划生育政策,极大地扩张了政府的权力,进一步加强了对人民的监控,消耗了纳税人的大量金钱,养出了一个庞大的既得利益集团,为官场的贪污腐败大开方便之门,再加上对法治的公然破坏,对生命的粗暴蹂躏,并使整个社会习惯于野蛮以及在残暴面前的麻木不仁。这种情况再也不能继续下去了。强制性计划生育这一史无前例的荒谬与残忍的政策必须废除,越快越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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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 者 :胡平
出 处 :北京之春
整 理 :2008年9月28日2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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