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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零八宪章]与联邦共和....(泰国)郭庆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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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零八宪章》与联邦共和

(泰国)郭庆海


    2008年12月初,当我准备出逃泰国时,零八宪章刚刚发布;2009年1月4日,我在海外朋友的全力帮助下安全抵达泰国曼谷,零八宪章发布则近一个月。在出逃之前,已从各种途径得知零八宪章发起人之一的刘晓波被捕及多名签署人被传唤的消息,此外注意到国内社会各界人士通过网络论坛或博客文章均对零八宪章表达出强烈的关注;抵达泰国曼谷后,在与流亡泰国的中国民主党成员李日光等民运朋友们见面时,他们最感兴趣的话题居然也是零八宪章。

    坦率地说,我认为国内社会各界人士之所以关注零八宪章、流亡泰国的民运朋友们之所以对零八宪章感兴趣,恐怕很大程度上与中国当局针对零八宪章采取了逮捕发起人刘晓波及传唤多名签署人的大动作有关。由此而论,中国当局在这一事件的处理上有太过愚蠢之嫌。至于零八宪章本身,是基于最基本的民主理念而来,主张的都是老生常谈的民主常识,所以,倘无中国当局愚蠢的从中推波助澜,哪里会有如今这般广泛且强烈的关注!


联邦制是民主制度的基础


    当然,即使是民主常识,也会有不同的认识。比如零八宪章提出的联邦共和理念,便有许多人表示反对。而且,反对者既有明显中国官方背景的人士,也有当前民运、维权界的领袖。这让我想起2004年10月底赴京参加独立中文笔会年会时“中途”与几位民运人士就相关问题的探讨。

    我那时刚刚出狱一个多月,自我感觉对外界相当陌生,所以,当朋友们谈论问题时,我比较喜欢倾听。不过,听到那几位朋友在谈论民主制度的框架结构时一味强调三权分立、多党政治,我多少有些不以为然。因为在狱中读《史记》时深深体会到,先秦中国的政治其实也是相当民主的,也正是因此才创造了华夏民族历史上空前绝后的灿烂文明。那么,先秦中国的政治何以会有相当民主的局面呢?无它,与秦以后的中央集权制度不同,当时实行的是封建制。在封建制下,保证了类似当今美国联邦制下的地方自治,而它有效的分解了国王的权力,当然也因此让贵族大夫具有了对抗国王权威的实力和空间。于是,当时的政治便不是国王一人之意志,而是国王与贵族们的一种妥协。

    考虑至此,我忍不住提醒了正在讨论的朋友们一句:“你们有没有注意联邦制对美国民主制度的作用,比如,如果美国不是一个联邦制的国家,如果他们和中国一样是一个中央集权制的国家,那么,他们的三权分立能够被允许吗?两党政治能够有空间吗?”

    听到了我的提醒,其中两位朋友非常兴奋,他们说:对,联邦制是最重要的一个制度组成部分,是民主制度之基础的基础。联邦制下地方自治权力的存在,将权力进行了有效的分解,然后才可能允许行政、议会和司法的三权分立,才会有多党政治的空间。

    然而,当时另有两位民运朋友对我们的说法表示反对。他们的理由很简单,但态度却异常坚定。他们认为联邦制可能适合美国,但决不适合中国,因为中国人普遍喜欢“大一统”。所以,中国如果实行联邦制,肯定会形成分裂;甚至如民国时期,出现军阀混战的局面。


联邦制与权力制衡


    到了今天,到了零八宪章发布,而其联邦共和的理念同样引起反对时,我们看到的、听到的基本还是相同的理由。对此我祇感到一种无奈。联邦制真的不适合中国吗?真的会导致中国分裂、甚至军阀混战吗?这些问题先放下不谈,我首先要指出一点:祇有联邦制下才会产生民主,中央集权下则必然导致专制。

    也许有人认为我的上述说法比较武断,请让我就此做一番解释。前面讲到的那次讨论其实已经回答了联邦制下为什么会产生民主,当然还需要做一些补充。这里需要以人为例打一个比方,即当一个人未成年时,是容易被控制的,因为这时他的力气一般相对较小,经验上也比较欠缺;而当其成为一个成年人,当他的力气足够大,经验足够多,那就非常难以控制。人是如此,权力也有相同的性质。即如果权力相对弱小,就容易被制衡;相反,当然就有泛滥成灾的可能。而联邦制下以地方自治对权力进行分解的结果,正做到了使所有权力尽量的小——即使看来已经很大的美国各州权力,从是否可以制衡的角度去考虑,我们会发现它也足够小;至于美国联邦的权力是否足够小,是否可以被制衡,已经无需我在这里再说什么。

    但是,中央集权下一切则正相反。集权,顾名思义,我们很自然的便可以想到,这一体制就是要制造出强大的权力。如此,权力难以被制衡当然也便是很自然的事,而专制政治能不是其必然吗?就此,中国自秦以来的历史和现实简直就是一个绝妙的解释。此外,我们也不妨就美国政治来做一番想像:即如果今天美国各州的州长、议长、法官都不是由地方选举,而全部由美国联邦总统去任命,那时的美国政治会形成什么样的改变。我想这个问题格外简单,即如此一来美国总统将拥有无可控制的强大权力,他已经是一个独裁者,美国政治当然也已经是专制政治!

    也许有人会说,中央集权并不意味着美国各州州长、议长和法官都由美国总统去任命,那可以是由美国联邦总统、联邦议长和联邦大法官分别拥有相应的权力。但是,由此我们同样应该看到恶性膨胀的权力,看到没有力量可以去制衡的权力。因为联邦总统由此掌握了所有州长的命运,联邦议长掌握了所有州议长的命运,联邦大法官则掌握了所有州法官的命运。即使美国联邦行政、议会、司法都成为恶性膨胀的权力,但因为同时存在三个这样的权力,它们之间也会达成自然的平衡。因为当在他们相互之外已经没有其它可以制衡的力量,于是,最大的发展可能必然是:三权分立的局面最终要被打破,所有的权力最后要归于一人。而无论最后拥有权力的这个人是美国总统、议长和法官,他要带给美国的不能不是专制。


联邦制是否适合中国


    我们再回到前面的三个问题:联邦制是否适合中国?联邦制是否会导致中国分裂?联邦制是否会导致军阀混战?

    有关第一个问题,正如前面提到2004年的那次讨论时有朋友提出的,它应该是来源于这样一种说法:中国人喜欢“大一统”,所以,联邦制不适合中国。这种说法不能说不普遍,我真的在多个场合、听各种各样身份的朋友谈起过,但我却始终有多方面的怀疑。比如,是哪些中国人喜欢“大一统”?喜欢“大一统”的中国人的比例又有多大?请不要说普通中国人都喜欢“大一统”,因为对于现阶段的普通中国人来说,他们没有政治权利,没有政治表达权利,所以,他们喜欢不喜欢“大一统”,于中国政治何干?如果喜欢“大一统”的不是普通中国人,比如祇是专制集团中的中国人,那么,“中国人喜欢‘大一统’”的说法当然也便极不准确,极其荒唐。

    至于第二个问题,是出于这样一种必要,即当我们要就这一问题做出判断,那就必须有一个量化的指标,不能凭大而化之的感觉。否则,所谓“中国人喜欢‘大一统’”的说法便要被认为是空穴来风了!然而首先似乎从来没有过类似的公投或民意测验;其次,当一个国家的言论被钳制,当不能对“大一统”问题进行公开的、不做任何限制的讨论,以使公民在相关问题上能有全方位的了解和考虑,那么,这样的公投和民意测验似乎也就没有必要;即使在这种状况下你非要去做类似的公投或民意测验,谁能认为其结果能真实地反映民意呢?

    我们来面对联邦制是否会导致中国分裂的问题,坦率地说,这个问题其实很有些荒唐,因为它在潜意识中已预先把“分裂”这个概念灾难化了。其实,无论是从中国的历史和现实去思考,还是从世界的历史和现实去观察,分裂从来不绝对意味着灾难。比如当今民主欧洲的出现,最初的机缘就应该是来自于罗马帝国的分裂,而苏联的分裂并非灾难就更是一个眼前的例证。此外,所谓联邦制会导致中国分裂的说法应该还暗藏着另一种荒唐,即它若有若无地在暗示,祇要中央集权就可以保持统一——这里面当然又有一种荒唐,即它在潜意识中已预先把“统一”这个概念福音化了。然而真实的历史告诉我们,中央集权不仅仅不能保证中国不分裂,甚至还一再导致中国亡国——中国在中央集权的制度下已经亡国数次,比世界上任何一个国家亡国的次数恐怕都要多。何况即使中央集权,也即专制制度下能够维持持久的统一,公众也未必喜欢,最起码我不喜欢。因为在那种情况下我不会被当做人,没有作为人应该有的权利。所以,联邦制下中国是否会分裂的问题最好不要再成为一个问题。

    接下来让我们面对联邦制会否导致军阀混战的问题。坦率地说我觉得这个问题尤其荒唐,因为它反映出一个问题,即在集权崇拜者的心目中,在大陆始终未能形成中央集权的民国祇剩下了军阀混战。但是即使按他们对民国历史的理解去说,我恐怕还是喜欢联邦的。首先民国时期究竟是一种什么样的情况,比中央集权下的反右、文革如何,大家心里恐怕都有个比较。比如民国时期文化界短短30年间出现了许多真正的大师,而中央集权的中共统治已经有60年了,可曾出过一个?当然文化界在中共集权统治大陆60年中有一种情况是完全可以超越民国的,即大量学者上吊自杀!此外,即使有所谓末日般的军阀混战,当时并没有出现过饿死几千万人的事。但是中央集权下的和平时期居然会有那样的事情发生,不知那些有集权崇拜情结的人又如何解释。何况,民国时期并非“正版”的联邦制,因为当时省以下是没有自治权力的,而真正的联邦制必须以自治为基础。

    所以有关联邦制是否适合中国、联邦制是否会导致中国的分裂及军阀混战,其实都是些很荒唐无聊的问题。最后我还要指出一点,零八宪章有关联邦共和的表述是有一定问题的,它颠倒了民主宪政和联邦共和之间的关系。因为它说:“以大智慧探索各民族共同繁荣的可能途径和制度设计,在民主宪政的架构下建立中华联邦共和国。”这样的表述应该意味着:民主宪政并不决定于联邦制,而联邦制祇是民主宪政下的一种选择。通过前面的讨论我们知道,民主宪政必须立足于联邦制,民主宪政是联邦制下的必然结果。有关上面那段话正确的表述应该是:以大智慧探索各民族共同繁荣的可能途径和制度设计,在中华联邦共和国的架构下建立民主宪政。(2009年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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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 者 :郭庆海
出 处 :北京之春
整 理 :2009年2月27日10: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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