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4月号-封面主题 桑杰嘉简介 桑杰嘉文章检索

 
流亡前的暴风雨.........(印度)桑杰嘉

调整百分数变化字体大小 下载mp3语音(右键文件另存)

 

 

流亡前的暴风雨

(印度)桑杰嘉


    60年前的一天,来自邻国中国的“客人”带着枪炮来到西藏,西藏人民款待了他们,但是从此这些客人留在西藏,再也没能把他们打发出去。1949年10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随后北京就宣称“中国人民解放军要解放西藏”。

    1950年10月7日,中国西南军区张国华和王其梅指挥的4万多名中国军队兵分8路突然向康区首府昌都发起攻击,在昌都地区的8千多名藏军虽然英勇抵抗,但因实力悬殊,寡不敌众,经过20余次的战斗后终于在19日被击败,5千名藏军官兵在战斗中殉国。中国军队攻占昌都并俘虏了时任昌都总督的噶伦阿沛。阿旺晋美。

    面对中国的非法武力入侵占,西藏政府呼吁联合国给予正义的支持。1950年11月11日西藏政府向联合国呈交了报告,报告指出:“西藏人民深知阻止不了中国人的进攻,我们已接受与中共进行谈判,虽然始终热爱和平的西藏人民要抵抗具有丰富战争经验的中共军队似乎并没有战胜之希望,但我们坚信不论世界任何国家发生侵略战争,联合国都会给予帮助和制止”。

    同时西藏政府召开西藏国民大会扩大会议,会议要求达赖喇嘛亲政,在西藏面临生死存亡之危难时刻,年仅15岁的达赖喇嘛承担起了西藏政教事业大任。

    鉴于西藏东北地区已处于中共控制下,多麦地区的少量防卫部队又遭受惨败,解放军的数万大军正在向卫藏进发,加上没有获得任何具实质意义的国际援助,因此达赖喇嘛和西藏政府任命阿沛阿旺晋美为西藏首席谈判代表,并派遣勘穷。图丹勒蒙、桑颇。丹增顿珠为助理从拉萨启程前往昌都进行谈判。西藏政府指示他们可以和中共进行谈判,但必须坚持西藏的主权独立地位以及不能同意解放军进入西藏等内容。其中西藏与中共进行谈判的五条原则内容即:

    1、西藏根本没有帝国主义势力,西藏和英国间存在的外交关系是第13世达赖喇嘛前往印度后产生的,西藏和美国祇是贸易关系。

    2、归还以前的旧政府和现在解放军所占领的西藏领土。

    3、西藏如果遭到外国入侵,则请中国政府给予帮助。

    4、请进入康区和青海的解放军撤出。

    5、今后请勿听信班禅和热振方面的挑拨。

    以上内容由昌都总督阿沛。阿旺晋美转交给到昌都的解放军领导人王其梅。

    1951年 3月在卓木(亚东)的噶厦决定派出5名代表前往北京进行谈判。在给阿沛。阿旺晋美的指令中,西藏政府任命阿沛等代表西藏,提出与中共谈判时西藏政府的五条原则:

    1、西藏佛教之国是一个自由、独立的国家。保持和发展历史上即已存在的西藏与中国间的供施关系。

    2、西藏政府和中国新政府之间的关系继续维持类似西藏政府与国民党政府间的关系。

    3、中国政府向西藏派出不超过一百人的代表和工作人员,他们的安全由西藏政府负责。

    4、归还打箭炉以西的西藏领土,中国军队和机构撤出西藏。

    5、西藏的国防安全由西藏军队负责。

    西藏政府的指令中还指出,所有最终的决定和其它的重大问题必须随时请示西藏政府等。

    1951年4月29日,西藏和中国的第一次谈判在中共军事委员会联络厅召开。中国谈判代表团为统战部部长、民族事务委员会主任李维汉、中央军委办公厅主任张经武、西南军区18军军长张国华、西南军政委员会秘书长孙志远等。

    藏中第二次谈判在5月2日继续进行,阿沛。阿旺晋美阐述了西藏自古以来是独立的理由以及藏中关系祇是供施关系,提出如目前这样解放军进入西藏乃是关键的问题,这些问题如得不到明确的解决,则由于在谈判的原则问题上产生矛盾,因此要向西藏政府发电报做请示。但是,中方没有给与西藏代表与西藏政府联系的机会。

    5月7日上午,藏中间举行第三轮谈判,当天除了听中国代表的长篇大论和教训而外西藏代表没有任何机会进行阐述自己的立场。

    5月10日下午,藏中间举行第四轮谈判。李维汉雷霆大发说:“谁说中央不改变达赖喇嘛原有的权位,你们是不是要和中央对着干,西藏是中国的一个地区。如果还是这种立场就根本没有办法谈,你们愿意什么时候回去都可以,明天、后天回去都可以,也可以通过武力解放西藏后再回去,期间你们可以留在北京,我们的人民解放军已经到西藏地区,除了给地方发个电报而外没有其它任何的麻烦和困难。总之,你们是要和平解放西藏还是要武力解放?可以从中作出选择”。面对威胁土丹旦达回答说:“要打要杀都在你们手中,如叫回去也可以回去”。双方激烈辩论后散会,谈判也中断几天。

    由于谈判中发生争论,双方的联系似乎已经中断,但在中国方面派巴瓦。彭措旺捷和其它工作人员从中说合等种种诱骗手段下,双方于5月14日举行第五轮的谈判。

    5月21日最后一次谈判在民族事务委员会礼堂举行,中国方面规定了正式协议和被称为七条秘密附加协议的草案。

    中共对十七条协议附加的七条内容至今保密而不向外界宣布。但是,在阿沛。阿旺晋美、凯墨、达拉彭措等有如下记载:

    1、如果达赖喇嘛已经出境,在国外居留四、五年后回西藏时,可以保留原有的职权。居留国外这一时期达赖喇嘛的所需品等由西藏政府提供。

    2、解放军驻西藏的国防部队数量在一个军左右,在建立西藏军区时要任命一至两个噶伦为副总司令。

    3、保留500名藏军做为达赖喇嘛的警卫队,另外为了维护各地治安而保留1000名藏军,其余藏军全数解散。(在正式协议第八条中祇有藏军逐步改编为人民解放军的内容)

    4、西藏政府外交部编入中国政府外交部的下属单位,西藏政府外交部的工作人员在外交部所属担任适当的职务。(这一条和正式协议的第十四条有关)

    另外还有三条,在50年之后的今天仍然是个秘密。

    1951年 5月 23日在北京中南海勤政殿礼堂举行了《中国中央人民政府和西藏地方政府关于和平解放西藏办法的协议》的签字仪式。达赖喇嘛和西藏政府不知道谈判的进展,更不知所签署的《协议》具体条款。

    虽然,当时在卓木的达赖喇嘛和西藏政府对该《协议》的签订非常的吃惊。但是,达赖喇嘛和西藏政府为了争取与中共和平解决问题,于1951年8月17日从藏印边境城市卓木(亚东)返抵西藏首都拉萨。

    1951年9月9日,侵占西藏昌都的中共18军副军长王其梅率领的先头部队3千余人抵达拉萨。西藏开始了努力争取与中国人合作的漫长的8年,包括达赖喇嘛同意前往北京争取与中共最高官员的接触以及担任所谓的自治区筹备委员会主席等等。

    非常遗憾的是中国军队一进入拉萨,即开始竭尽全力地从三个方面进行削弱达赖喇嘛与西藏政府政治权力的活动,第一:根据分而治之的政策在西藏人之间制造政治或地域矛盾。第二:推展不为藏人所接受的政治、经济制度的改革,以摧毁西藏的社会结构和基础。第三:在西藏成立北京政府的机构或由其控制的机构,赋予它们实质的权利,让他们和原有的西藏政府机构一道工作,架空西藏政府,使西藏政府失去实质权利。

    为了削弱西藏反抗侵略的力量而在行政划分方面采用分而治之政策,分割西藏,并在康区和安多强制推行社会、政治和土地改革,同时不断地指责各地的宗教领袖和寺院,而西藏人则表达不惜以武装进行反抗做为响应,但这并不能阻止中国政府在西藏东部全面推行所谓的改革,他们残暴地掠夺藏人的财产,摧毁无数寺院的神像圣器,成千上万的僧侣和宗教修行者被处死或被投入监狱,这种肆无忌惮的暴虐,使忍无可忍的西藏人祇好以武力进行反抗,西藏东部的康区和安多发生大范围的武装反抗运动。

    更荒唐的是,中共首先自己没有履行所谓的《十七条》的协议。因此,1959年国际法学会提出的《西藏问题与法律》中指出“1951年的协议由于是强制签定,因此其无效的争议是成立的。对1951年协议的另一个争议是该协议中属于中国方面遵守的内容均遭到破坏,西藏人也就没有执行协议的义务,如果一方违反协议内容,则另一方可以对无法执行的协议提出已失去效力而停止执行。”

    最终,以达赖喇嘛是否去中共总部表演燃起了火焰。并最终导致1959年3月10日西藏首都拉萨发生全民抗暴以及宣告西藏恢复主权独立。

    在中共军队的威胁下,达赖喇嘛和流亡政府官员被迫踏上了流亡之路,50年流亡史从此开始。

    (2009年2月22日达兰萨拉)◆

相关文章
作 者 :桑杰嘉
出 处 :北京之春
整 理 :2009年3月26日15:45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