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亡者与回国权
项小吉
谁是流亡者
从广义上讲,凡是因为政治原因而被祖国政府禁止回到自己祖国的人都是流亡者,无论他在海外处于什么样的法律身份。他可能是难民或受到政治庇护者,他可能保有中国国籍或已加入别国国籍。
常见的流亡者首先是逃亡者,他们在中国面临迫害或已在受害之中,不得不紧急逃出国境。之前可能没有办理任何正常的签证手续,通常是偷渡进入别国,之后或向联合国难民公署申请难民身份转由第三国收留,或直接向当地政府申请政治庇护由该国收留。其次是政治庇护申请人,他们可能是正常离开中国,持有效签证进入别国,之后向当地政府申请政治庇护并获准永久居留在该国。另外,海外的异议人士也可能成为流亡者,因为他们当中有的确实也不能回到中国,尽管他们持有中国的有效护照,并没有通过政治庇护取得外国的永久居留。至于那些可以回去但不愿回去的海外异议人士能否算流亡者,对此见仁见智。
谁有回国权
从逻辑上讲,流亡者的回国权是个自相矛盾的命题。流亡就是指不能正常回国,能正常回国就不是流亡。讨论流亡者的回国权就好像在讨论出家人的结婚权。流亡者能回国,要么是政府发生了变化,要么是流亡者自己发生了变化,要么是都发生了变化,相互妥协了。
从法律上讲,只有公民才有自由进入自己国家的权利。公民有绝对的回国权,但没有绝对的出国权。比如,你有未了结之案件在身,你的出国权就受到限制。外籍人士,无籍人士,无自由进入别国的权利,哪怕是自己的祖国。各国的法律都赋予外籍人士和无籍人士某些权利,但这些权利通常都附有许多条件或限制,权利往往成了福利。
从法律上讲,难民和政庇的法律身份都是无国籍人士(Stateless),他们并无法律上的回国权。他们都自动丧失了原国籍,尽管他们当中一些人可能原先还持有有效护照。他们的护照到期也就自动失效而得不到延换。至于那些已经归化他国国籍的流亡者更是如此。世界上绝大多数国家不承认双重国籍。有回国权的只有那些极少数通过其他方式取得绿卡或持有各种有效签证身份,同时又保有中国护照的海外异议人士,他们有绝对的回国权,剥夺他们的回国权或国籍(吊销护照,拒绝延换)都是违反中国现行法律的。中国的宪法和刑法都没有剥夺国籍作为刑罚的规定;国籍法也只有自动丧失的规定,没有剥夺吊销的规定。中国公民出入境管理条例和护照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是违宪违法的。
实际上,20年来,绝大多数流亡者都已经回过中国了,无论是具有难民身份的还是政治庇护身份的,尤其是已归化他国的;有的是奔丧探亲,有的是经商讲学,真正放弃外国身份回国定居的流亡者是非常少的。在极少数没有回国的流亡者中,有的根本没有尝试过是否可以回国,只是一种推测,甚至带点矫情;真正被拒绝回国的案例,以我的孤陋寡闻不超过30个,这里不包括西藏等少数民族的流亡人士和各派宗教流亡人士。
流亡者应该做什么
如果你当初是投机或误入民运,你早该笑着回家了。你不用改变中国,你只需改变自己。要说一点尴尬都没有也不是事实,但这点心理障碍对你算不得什么。藉口有很多,或民运太黑,或中共进步,或要做一个“建设性的反对派”,或反思,或前瞻。总之俯仰无愧,来去自如。这时你就发现国门洞开,一片豁亮。不需要你出卖同志,你的同志已先你回国了;也不需要你提供情报,你的情报大多是对方“泄露”给你的;甚至不需要你写什么悔过保证,心意到了,喝喝茶有个口头表示就行了。国共当年尸骨累累今天都能杯酒言欢,你跟党的那点误会过节不值一提,在一床爱国的大被下都遮盖无遗了。但愿你良知未泯,稍存羞耻,别在经商失利时又说是蒙受政治迫害。过去为绿卡呻吟迫害,如今为钱财高唱爱国,两头通吃,游刃有余。
如果你是个自由主义者,你应该庆幸自己得到了自由的天空。哪里有自由,哪里就是祖国。在海外你可以安居乐业,想想死在天安门的同学市民,想想身陷囹圄的工人学者,以及他们的妻儿老小,你应该知足了。自由不是免费的,你多少得付一点感情上的代价。然而,星移斗转,马齿年轮,思亲念旧,人之常情。当年过了江东,大家是同情的多,批评的少,没拿你与项羽比;如今要回江西,还望你低调行事,别再上演爱国侨胞感慨家乡巨变的统战戏码,给死者和他们的家人多少留一点安慰和尊严。
如果你还有心从事民运,在合适的时机,或明闯,或暗渡,或单枪匹马,或成群结伙,反反复复,回到中国完成你未竞的事业。权利总是在不断的抗争下得来的,你不变,中共就得变。你变了,中共就不用变。看看亚洲历史上各国流亡人士的例子,中国孙中山,台湾许信良,南韩金大中,菲律宾阿基诺,伊朗霍梅尼,缅甸昂山素姬。再比较清末康梁流亡的例子,我觉得勇气先于韬略,行动重于研究。No fights,no rights.从现行的中国法和国际法来讲,流亡者没有现成的回国权利,这个权利要靠流亡者自己去创设去修订,以身试法。一个国家的流亡者反映了一个时代的制度特征。一个存在流亡者的政权迟早是要被推翻的。 (2009年9月1日纽约)
(本文为作者在中国海外流亡者回国权利研讨会上的发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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