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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十一天绑架案..........(上海)冯正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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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十一天绑架案

(上海)冯正虎


    2009年3月25下午5时15分,我走出了“黑监狱”,结束了41天被非法拘禁的生活。上海市政府驻北京办事处、上海市政府信访接待办公室指使机关工作人员在首都北京绑架,并在上海秘密非法拘禁本人,已构成绑架及非法拘禁罪。地方政府的权力已膨胀到如此地步,它可以漠视国法、蔑视中央权威,敢在共和国首都公然绑架公民;它的信访部门可以凌驾于公检法之上,私设监狱,不需要司法程序,可以随意拘捕监禁领导不满意的每一个公民。这些绑架及非法拘禁事件在中国各地比比皆是,本人的绑架案仅是最近发生的其中一个案例而已,祇不过影响力最大,它震惊中外,波及朝野,催人觉醒。


一、赴京访友,惊动当局


    我已有一年半之久没有去北京访友,一直在上海忙于维权工作。2009年2月12日晚上21时46分,我乘D302次动力车赴北京,第二天清晨7时30分抵达。2月13日、14日我拜访了中国著名刑辩律师莫少平、中国公民维权理论家范亚峰博士、中国问题学家胡星斗教授,以及李方平、张星水等知名律师。2月15日周日下午3时,我约定与知名维权律师李苏滨、法学博士滕彪及其它北京律师会面,请教一些法律问题。我这次赴京是私人访友,因此很低调,计划2月16日周一晚上就乘火车回沪。

    当时我确实一点也没有想到,我在北京悠悠自在的旅游,会使得上海当局恐惧万分,他们以为我赴京去上访告状。上海市政府信访办磨刀霍霍,紧急策划并实施绑架我的计划,我却一切都不知晓,还在大大落落地旅游访友。

    我被非法拘禁释放后,才听说当时上海当局的惊慌程度。上海市政府驻京办工作人员在北京旅馆的旅客身份证登记系统里没有发现我的姓名后,就直接到上访人员常住的旅馆进行地毯式搜查,还是没有找到我,他们更加紧张。同时在通向北京的火车上查身份证,凡是上海的上访人员都被送回去,防止这些上海访民与我在北京会合。截访人员的紧张气氛刺激了上海访民的赴京热情,有人也用手机发布我在北京的消息,上海访民就此开始前仆后继地上访北京。

    我在北京是住在私人家里的,当然不会在北京的旅馆登记系统里留下姓名。最后,截访人员或许用卫星定位发现我的所在位置,因为我在北京启用了一部我在上海经常用的手机。


二、京城绑架,警匪一家


    2月15日下午2时20分,我与上海市民崔福芳等人准备与北京律师约谈,正走近北京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国宾酒店的十字路口,忽然崔福芳很警惕地和我说:“有驻京办人跟踪我们,要小心!”当时我还很自信地说:“不会吧,在光天化日之下他们敢乱抓人?……”正说着,十几位素不相识的陌生人迅速把我们包围起来,我在与他们的反抗中衣服也被撕坏了,最后被强行押上停在路边口的一辆面包车(牌号:沪B49726)上,7名绑匪一同上车。

    上车后,我知道他们均是上海市政府驻京办、上海市政府信访办的工作人员,他们均讲上海话,其中一位头领姓吴。绑匪强行扣留我们的身份证,勒令我们关掉手机,中断我们与外界联系。其间,我们被押在北京朝阳门南天海招待所停留约15分钟,然后又被押回车上,驶向北京车站,停留在北京站的停车场里等候指示。

    晚上6时30分,又开来一辆面包车、一辆商车。我们被转押上商车(牌号:京JP8996),这些绑匪把我们移交给随车而来的3名穿制服的警察(长宁区警察的警号024114,普陀区警察的警号03057,杨浦区警察的警号038443)。商车绕北京站周围一圈,原本企图不通过检票大厅,直接从边门进入将我们押上火车,或许他们要防止我们逃跑,或者可以不留下任何录像记录。但是,这天正好北京站另有任务,边门不开,绑匪的司机祇好将我们送回火车站的停车场。我与崔福芳下车,由2名便衣与3名穿制服的警察押送,通过检票大厅进入火车站,乘T103次(晚上20时08分发车)回上海。

    我们被押上T103次17车厢,位于最后一节行李车厢的前一节,车厢门始终被关闭。在火车上,我们当即向押送我们的上海警察报案并抗议。我告知他们:“我们来北京旅游访友,遭到非法绑架。你们是上海警察,应当保护我们这些上海市民。刚才把我们移交给你们的这批人就是绑匪,你们应该拘捕他们,解救我们。现在你们却与绑匪沆瀣一气,不拘捕绑匪,反而押送我们这些受害人,继续充当绑匪的角色。”这3位警察无言回答,祇是无可奈何地苦笑。

    我们被绑架的当日,北京律师也向北京市公安局报案。在火车上,我们打开了手机,向外界发布了被绑架的求助信息。晚上火车徐徐地向上海方向驶去,全世界的网络也在传播中国公民冯正虎、崔福芳在北京被非法绑架的重大新闻。


三、非法拘禁,践踏法律


    2月16日上午9时火车抵达上海,我们又被押上停在站台上的面包车,直接被送进府村路500号上海救助站,关押在四周铁栅窗的羁押室,等候发落。崔福芳先被她的街道办事处工作人员领走。中午11时30分,五角场派出所警察小叶驱车将我送进五角场派出所。杨浦区公安局的国保警察李科长他们已等着我,一见面就说:冯老师,你们还没有到上海,外国媒体都已报导,这件事已传遍世界,上面领导也已知道。

    我当即向五角场派出所报案,警察小叶也做了一份笔录。国保警察一再向我表示北京绑架的事与他们无关,是上海市政府驻京办、信访部门做的事。但警察仍未释放我,继续将我扣留在派出所,听候领导的处理决定。直至晚上9时30分,五角场派出所李副所长指示警察将我转押于海军东湖招待所508室(地址:上海市国权路24号),从此我就在上海被秘密非法监禁了41天。

    关押的秘密场所不是看守所与监狱,而是上海政府信访部门私设的黑监狱,狭小的旅馆标准客房,每天4人同室拥挤,其中3人是专业保安人员(海陆空、武警部队的退役军人),实施24小时零距离监管。窗户有铁栏,客房内保安人员寸步陪同、贴门坐守,被关押的囚犯插翅难逃。门外还有2名便衣警察24小时驻守,他们驻扎在隔壁的客房。整天囚禁于狭小而没有太阳光的囚室,我一再提出要求享受看守所或监狱里最起码的囚犯待遇——放风、去医院治病、向检察院或公安局督察部门举报的权利,但遭到绑匪领导人的拒绝。

    上海市政府信访办雇用8名上海市杨浦区保安公司的保安人员、4名杨浦区公安局国保警察、4名五角场派出所警察进行轮换看守,还派出2名信访部门的工作人员进行现场督管,共计18人直接参与这次非法监禁我的违法犯罪活动。保守估算,每天的监管工作耗资4千元人民币,41天的非法拘禁(不包括绑架及幕后指挥人员的费用)耗资16万4千人民币。非法动用警力,糟蹋纳税人的钱财,其目的与后果就是张扬地方政府的权力,侵犯公民的人身自由权利,蔑视中央政府与宪法法律的权威。

    我在“黑监狱”里天天抗议非法绑架及监禁,拼死捍卫做人的尊严与囚犯的权利。关押至第33天,2009年3月19日晚上,“绑匪”允许我兄长与我见面。等我兄长走后,我立即被转移至上海客来登宾馆105室(地址:上海市长海路506号)。此后我的关押条件略有改善,可以在囚室窗前的停车场内放风。2009年3月25下午5时15分,我终于被释放,结束了41天非法拘禁的囚犯生活。进“黑监狱”没有任何手续,出“黑监狱”也不明不白,一个熟悉的国保警察悄悄地驱车送我回家。


四、面对绑架案的官府与民众


    绑架及非法拘禁的官方理由是:冯正虎在北京一起走路的同行里有上访人员。以这样理由就可以长期非法拘禁一个公民,不仅表明这些政府部门的截访官员是一些法盲,而且还是一些有心理疾病的人,建议请北京大学的孙东东教授去诊断一下这些官员,他是治疗“偏执型精神障碍”疾病的权威。在法律政策上、事实上都表明上访人员是守法公民,是有道理的申冤者,但是截访官员却偏执地把上访人员妄想为犯罪分子,甚至把与上访人员在一起的人都看作为犯罪嫌疑人,假设众多敌人,草木皆兵,到处狂抓乱捕、非法监禁。

    上海当局没有任何法律依据与程序,就随意拘禁一个公民。而且,暗无天日的黑监狱不如看守所或监狱规范、安全,处于法律的盲区,囚犯的基本权利无法保障,如同遭受黑社会流氓绑架拘禁一样,有虐待与撕票的恐惧。我进入“黑监狱”的第二天就向看守的警察提交一封致上海最高领导人俞正声的声明,并进行二天绝食抗议,为中国的宪法法律遭受践踏、担忧胡锦涛等中央领导人将来也会在北京遭受地方权贵绑架而绝食警世。

    其间,我的亲属2009年2月20日向上海市杨浦区公安局五角场派出所报案,2009年3月9日又向上海市杨浦区人民检察院报案,请求依法立案侦查冯正虎的绑架失踪案,但这些机关均不受理。一个活生生的公民忽然人间蒸发,公安司法机关却漠不关心,不履行保护公民人身安全的职责。没有司法权的政府信访部门凌驾于公检法之上,类似文化大革命中的红卫兵组织,对任何一个公民采取拘捕的“革命行动”都可以不遵循通常的司法程序。这些官员心目中没有中国宪法法律,祇服从发工资的上级领导。

    在这起绑架及非法拘禁事件中,我看到官方的没落与虚弱,但欣然感受到民众的巨大力量。我受难的当日北京一些知名律师就向北京公安局报案,并积极声援受害人。美国、法国等国际主要媒体及国内的网络媒体都相继报导这个事件,国内外的民众及国际特赦等人权机构都纷纷抗议并予以声援。尤其是上海访民,他们已将维权互助的理念落实在行动中,访民的合力就是最强力的声援力量。他们不断地声援,而且还在寻找关押我的秘密场所,组织营救。如果我迟几天被释放,他们将采取大规模的绝食、静坐、示威游行的抗议声援行动。一旦上访民众集体站起来反抗迫害,欺压百姓、不可一世的权贵就要发抖,顷刻间违法官员的乌纱帽就要落地,甚至违法的地方政府也会倒台。


五、绑架案的思考


    在没有权力制约机制的政治体制中,信访部门无法履行协调与缓和官民矛盾的职责,最后蜕变成官府的截访部门,成为权贵的打手,加剧民众怨恨与社会动荡。保安公司行使抓捕拘禁的司法职权,警察成了信访部门的雇佣兵,没有法律依据、没有罪名就可以随意剥夺公民的人身自由权,领导指示成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违法犯罪的“正当理由”与“行政依据”,这种势态蔓延下去,中国将会成为世界上最危险的国家,每一个公民都没有安全感,中央政治局常委也有可能被绑架到地方,前国家主席刘少奇的悲剧将会再次重演。

    中国中央政府正在努力改善中国人权的国际形象,从2004年“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写入宪法,到上月公布《国家人权行动计划》,都是一些具体的行为;但是地方政府却背道而驰,不断地向国际社会增添中国政府侵犯人权的恶劣记录。近几年,维权上访人士频繁地遭受各种形式的打击和监控,如传唤、拘押、软禁、监视居住、限制行动自由、被强行带到异地看管、跟踪叮梢、窃听、监控电脑网络、搜查私宅、没收私人财产、解雇、利用户口和居住证施压、强制送进法制培训班或精神病医院,甚至被身份不明人员毒打,被枉判刑罚监禁,等等非法限制或剥夺中国公民人身权利的违法犯罪事件,已在中国各地愈演愈烈、层出不穷,我的绑架案仅是最新发生的其中一件。

    绑架及非法拘禁本人的主谋及执行人员,涉嫌中国刑法规定的绑架罪(绑架冯正虎作为威胁上访人员群体的人质)、非法拘禁罪。如果中国共产党、中国政府还有能力控制国家,还有实施法律的权威,就应当追查冯正虎的绑架案,通过这起典型案例扭转各地政府严重侵犯公民人身自由的普遍趋势,制止地方政府的折腾,缓解日益高涨的官民对抗与冲突,保障公民的安全与人身自由,贯彻落实《国家人权行动计划》。

    我已于2008年5月9日启动司法程序,控诉参与绑架及非法拘禁活动的上海市政府及其相关国家工作人员。我们的公民权利,靠我们自己争取与捍卫。人身自由是一切公民权利的基础,没有人身自由与安全,就根本无法保障其它公民权利的实现。我们应当关心周围人的人身自由与安全,对一个公民的人身自由非法侵犯,就是侵犯公民的所有公民权利,就是对全体公民的侵犯。我们决不向侵犯我们人身自由权利的邪恶势力屈服,我们需要法治,我们需要安全,我们更需要做人的尊严与自由。           (20009年5月10日)


「附录」


    冯正虎被绑架及非法拘禁期间的日记

    2月15日(星期日),下午2:30许,我与上海市民崔福芳赴北京律师约谈,路过北京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国宾酒店的十字路口,遭十几位素不相识的陌生人绑架,被强行押上停在路边口的一辆面包车(牌号:沪B49726)上,其中7名绑匪一同上车,他们均讲上海话(上车后知道他们均是上海市政府驻京办、上海市政府信访办的工作人员)。他们上车后,强行扣留我们的身份证,并勒令我们的手机关掉,中断我们与外界联系。其间,我们被押在北京朝阳门南天海招待所约15分钟,然后又押回车上,驶向北京车站。在北京站的停车场等候至晚上6:30许,我们又被转押上一辆商车(牌号:京JP8996)。这些绑匪把我们移交给随车而来的3名穿制服的警察(长宁区警察的警号024114,普陀区警察的警号030574,杨浦区警察的警号038443)。押送我们的商车绕北京站驶了一圈,他们原来企图不通过检票大厅,从边门直接将我们押上火车,但这天边门不开,祇好又开回火车站的停车场,由二名便衣与三名穿制服的警察押送,通过检票大厅进入火车站,乘T103次(晚上20:08分发车)回上海。我们被押于T103次17车厢,位于最后一节行李车厢的前一节,车厢门始终被关闭。我们当即向押送我们的上海警察报案,并抗议。当日我们被绑架后,北京律师也向北京市公安局报案。

    2月16日(星期一),上午9:00火车抵达上海,我们又被押上停在站台上的面包车,直接被送进上海府村路500号上海救助站。11:30许由五角场派出所警察叶骄驱车领回五角场派出所。晚上10:00许又被转押于海军东湖招待所508室(地址:上海市国权路24号),由五角场派出所警察张云海、戴敏及五角场街道的二名社区保安监管(第二天调换上海市保安服务总公司杨浦区公司的专业保安人员)。从此,海军东湖招待所508室就成了非法拘禁我的黑监狱,没有太阳光的囚室。

    2月17日(星期二),上海市政府信访办雇用杨浦区公安局国内安全保卫处警察李军、沈国良、老吉、老祝,五角场派出所警察张云海、庞立斌、戴敏、叶骄,及上海市保安服务总公司杨浦区公司保安小胡、小钱、小刘、小王、小程、大李、中李、小李(这些保安均是空军、海军或武警退役的农民),由8名穿着便衣的警察与8名保安共同执行这次非法拘禁的看守任务。今天警察小叶与另一名国保警察24小时驻守隔壁的507室进行门外看守;保安小刘、小李白天12小时,小胡、大李晚上12小时与我同住508室进行零距离看守。下午,杨浦区信访办小秦,五角场街道信访办老陆来囚室督管。他们告知我:因我一起走路的同行里有上访人员,所以把我也从北京抓到上海关起来。他们走后,我就非法绑架事件向上海市最高领导人俞正声发表呼吁并声明,并将我的声明书交给看守人员小叶警察,要求他向上转交。

    2月18日(星期三),警察24小时换班,保安12小时换班。五角场派出所警察小庞、另一名国保警察及4位保安看守。今日我进行绝食抗议。

    2月19日(星期四),五角场派出所警察小戴、另一名国保警察及4位保安看守。我继续绝食抗议。清晨5:00,我请保安小胡呼警察小庞来囚室,我向警察小庞提出抗议,警察不保护公民的人身安全,却参与非法拘禁的违法犯罪活动,违反《警察法》,我劝告他应该向公安局的督察部门或检察院检举揭发。下午杨浦区信访办小秦,五角场街道信访办老陆来劝慰,我再次向他们提出抗议。晚上我结束绝食抗议。

    2月20日(星期五),五角场派出所警察老张、另一名国保警察及4位保安看守。警察24小时一班,早上8:30换班。早餐8:30(后来保安去买早餐,一般在早上7;30),中午11:30午餐,晚上5:30晚餐。保安12小时一班,晚上7:00至第二天早上7:00换班,但一般都提前半小时。

    2月21日(星期六),五角场派出所警察小庞、另一名国保警察及4位保安看守。

    2月22日(星期日),五角场派出所警察小叶、另一名国保警察及4位保安看守。

    2月23日(星期一),五角场派出所警察小戴、另一名国保警察及4位保安看守。上午向小戴提交了向法院缴纳非法罚金的委托书。下午信访办老陆来囚室谈话,并告知:1.这次拘禁是政府行为,但现在领导是不会顾问此事;2.请我配合看守人员,不要发生冲突,一旦发生冲突,领导就会出场,但我们看守方就要倒霉了。他还说,他有两个不喜欢:1.讲普通话;2.讲法律。意思是说,我不要与他们讲道理、讲法律。但我告诉他,我就喜欢这两个。下午小戴将委托书还给我,说我马上可以出去了,自己去法院吧。

    2月24日(星期二),五角场派出所警察老张、另一名国保警察及4位保安看守。我又将委托书交给警察老张,要求警察去代办,因为我估计我不可能马上会被释放,现在没有领导肯对这起绑架案承担法律责任。

    2月25日(星期三),五角场派出所警察小庞、另一名国保警察及4位保安看守。

    2月26日(星期四),国保警察老沈、另一名五角场派出所警察及4位保安看守。上午我大便出血,请保安小刘作证,并冲进507室,向警察要求看病。

    2月27日(星期五),五角场派出所警察小叶、另一名国保警察及4位保安看守。上午向警察小叶提交致上海市政府信访办主任的信函。其内容:不知市政府何时授权市政府信访办有拘禁市民的权力?既然有这项权力,就应当用好这项权力,要按照看守所、监狱的规定建立监管场所,保证囚犯的最低权利:申诉权、去医院治病、放风的权利。我再次提出两项请求:1.去医院看病;2.放风。晚上开始敲门、呼口号,以示抗议。

    2月28日(星期六),五角场派出所警察小戴、另一名国保警察及4位保安看守。下午街道信访办老陆来谈话。他告诉我:对我的要求他没有权决定,还要向领导反映。我告诉他:你作不了主就不要来混。并请他马上离开。我继续敲门,以示抗议。我又向小戴质问,他也无奈地说:这是办学习班,法轮功学员要办一个月。我说:如果是办学习班,今天周末我可以回家休息了,后天再来,可以吗?我请他去读一读刚出版的《南方周末》,其中有一篇就揭露所谓学习班的文章《湖北房县“民办教师法制培训班”调查》。

    3月1日(星期日),五角场派出所警察老张、另一名国保警察及4位保安看守。我继续间断性地敲门、呼口号,以示抗议。

    3月2日(星期一),五角场派出所警察小庞、国保警察小李及保安小刘、小李4位看守。保安晚上换班时增加小钱,小胡、大李仍保留。

    3月3日(星期二),五角场派出所警察小叶、国保警察老沈看守。今天保安公司撤换小刘、小李,调换小程、中李、小王。警察的驻守房间也换至506室。可能是前几天我冲出我的囚室,惊动了他们。今天开始每天保安公司增派2人,共计每天6名保安看守,加强监管人力。

    3月4日(星期三),五角场派出所警察小戴、国保警察老祝及6位保安看守。中午拆掉一个床,据说是防备晚上值班的看守偷偷睡觉。下午区信访办小秦与国保警察小李来囚室谈话。

    3月5日(星期四),五角场派出所警察老张、国保警察老吉及6位保安看守。

    3月6日(星期五),五角场派出所警察小庞、国保警察小李及6位保安看守。

    3月7日(星期六),五角场派出所警察小叶、国保警察老沈及6位保安看守。

    3月8日(星期日),五角场派出所警察小戴、国保警察老祝及6位保安看守。

    3月9日(星期一),五角场派出所警察老张、国保警察老吉及6位保安看守。

    3月10日(星期二)五角场派出所警察小庞、国保警察小李及6位保安看守。我敲门、呼口号,以示抗议。

    3月11日(星期三),五角场派出所警察小叶、国保警察老沈及6位保安看守。上午五角场综治办工作人员在五楼装铁门,并押进两名访民。我敲门抗议,要求放风。

    3月12日(星期四),五角场派出所警察小戴、国保警察老祝及6位保安看守。我敲门抗议,要求放风。

    3月13日(星期五),五角场派出所警察老张、国保警察老吉及6位保安看守。上午访民释放。我呼老张进囚室,告知今天总理的记者会一结束,我就要求走出囚室门。我前一段时间不走出囚室是基于两点:1.顾全大局,北京在开两会;2.照顾你们这些底层看守的人,不与你们发生冲突。下午1:30,我再次呼老张,给他半小时向上级汇报我的请求,如果上级不同意,我就要拼命冲出囚室。请示结果:上级领导同意我出门走动。2:30我第一次出门,走动了15分钟。晚餐后6:30我又一次出门走动15分钟。大约晚餐前,走道上两头的铁栏突然被拆除,一个临时监狱来去无踪。

    3月14日(星期六),五角场派出所警察小庞、国保警察小李及6位保安看守。今天发生流血冲突事件。上午8:30在走道上散步15分钟。9:00呼小庞进囚室,要他向上级汇报我的要求:与我兄长及杨律师通电话。他觉的这个要求难度较高,我就给他另一个选择:向公安局的督察队举报。上午10:30我想出门走动,但这次受到保安中李、小王的阻扰,发生冲突,我手指甲出血。我谴责警察小庞,是他的指使。晚上警察小庞私自脱岗,小李也不肯来囚室尽监管之职责。保安多次呼唤警察,但他们不到场,晚上9:00最后一次请保安小胡再去呼,并以血书通牒。他们还是不到场,晚上10:00我就隔窗大声谴责他们约半小时。

    3月15日(星期日),五角场派出所警察小叶、国保警察老沈及6位保安看守。清晨6:30我冲出囚室,重重地敲打506室,向还在睡觉警察小李、小庞示威,用行动告诉他们:我会冲出囚室。在场的保安都惊呆了,等他们反应过来,我也结束抗议,又回囚室了。警察老沈、小叶上午8:30换班。他们纠正了昨天的做法,恢复我可以出门走动的权利。

    3月16日(星期一),五角场派出所警察小戴、国保警察老祝及6位保安看守。下午4:30出门,在走道上走动一刻钟左右。我一再提出,要求这次绑架及非法拘禁的主谋——市信访办领导出面对这一事件有一个交待。但是,领导一个人影也没有。现在的领导都是浆糊脑子、黄牛肩膀。

    3月17日(星期二),五角场派出所警察老张、国保警察老吉及6位保安看守。下午4:30出门在走道上走动一刻钟左右。再次提出要求主谋——市信访办领导出面对这一事件有一个交待。

    3月18日(星期三),五角场派出所警察小庞、国保警察小李及6位保安看守。警察小庞也主动来我的囚室,不再阻拦我出门走动。我们交流了一些看法,他也明白一些事理。下午4:30,我走出囚室,在走道上走动一刻钟左右。我再次提出:要求这次绑架及非法拘禁的主谋——市信访办领导出面对这一事件有一个交待。

    3月19日(星期四),五角场派出所警察小叶、国保警察老沈及6位保安看守。警察小叶告知上午市信访办有人来,但他们没有来。上午9:00国保警察小李、老沈来囚室谈话。我被关押至今,他们一直驻守隔壁,但是他们始终回避正面接触,今天是总算第一次单独正面谈话。现在谁都不愿承担这起违法犯罪事件的责任。他们把这个绑架事件的责任归咎于市信访办。现在市信访办已把我交给国保部门了,他们才出面找我谈话。晚上8:00,兄长正龙来505室与我见面。兄长一离开,晚上10:00左右,我又被转押到客来登宾馆105室。我与三名保安住105室,二位警察住106室。

    3月20日(星期五),五角场派出所警察小戴、国保警察老祝及6位保安看守。上午10:00,我第一次可以到停车场里放风。我与警察小戴谈论了非法拘禁比看守所、监狱关押犯人更危险的道理。

    3月21日(星期六),五角场派出所警察老张、国保警察老吉及6位保安看守。下午4:00放风。我采了一些野花与一支分叉枝的有花蕾的油菜花,回囚室种植在杯子里。

    3月22日(星期日),五角场派出所警察小庞、国保警察老沈及6位保安看守。

    3月23日(星期一),五角场派出所警察小叶、国保警察老沈及6位保安看守。下午3:00至4:00我与警察老沈在囚室谈话。

    3月24日(星期二),五角场派出所警察小戴、国保警察小李及6位保安看守。下午12:30至2:15我与警察小李在囚室谈话。

    3月25日(星期三),五角场派出所警察老张、国保警察小李及6位保安看守。中午在宾馆的餐厅聚餐。中午警察小李向我告知:下午5:00可以回家了。下午警察小李搜查我的包,并不准我将记日记的本子回家。我们双方争执,结果达成妥协,将日记部分撕掉,本子可以归还我。我还要将我放在一次性杯子里种的油菜花带回家,警察小李不同意,他说这是红梅赞,也就是指这里是渣滓洞,我说是这是黄梅赞,想带回家留作纪念。小李让保安中李去买了一支玫瑰花,4元钱,钱由我自己支付,回家送给妻子。下午5:15分,我走出了黑监狱,结束41天的非法监禁的生活。小李一人悄悄地驱车送我回家,我进“黑监狱”没有任何手续,出“黑监狱”也不明不白。

    (本日记是冯正虎被释放回家当日凭记忆补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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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 者 :冯正虎
出 处 :北京之春
整 理 :2009年5月29日1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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