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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四事件20周年白皮书..纪念八九民运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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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四事件20周年白皮书

纪念1989年民主运动暨六四屠杀20周年活动联络委员会


一,引言


    有五千年文明的中国在20世纪走向现代化的过程中,最让世界人民关注她的是一个年轻的中国人在1989年6月4日以血肉之躯只身阻挡针对平民的军队坦克。1989年6月3日中国当局命令全副武装的军队强行进驻北京和占领天安门广场,在行进过程中军人们受命向非武装的北京市民开枪,导致了大量的伤亡。那一刻环绕着地球的是这样的声音:这里是北京国际广播电台。请记住1989年6月3日这一天,在中国的首都北京发生了最骇人听闻的悲剧。成千上万的群众,其中大多是无辜的市民,被强行入城的全副武装的士兵杀害。遇害的同胞也包括我们国际广播电台的工作人员。士兵驾驶着坦克战车,用机关枪向无数试图阻拦战车的市民和学生扫射。即使在坦克打开通路后,士兵们仍继续不分青红皂白地向街上的人群开枪射击。目击者说有些装甲车甚至辗死那些面对反抗的群众而犹豫不前的步兵。北京国际电台英语部深深地哀悼在这次悲剧中死难的人们,并且向我们所有的听众呼吁:和我们一起来谴责这种无耻地践踏人权及最野蛮的镇压人民的行径。

    这是中国当局自己的电台播出的新闻,它是其编辑根据其在上班的路上所目睹的情况所写出的新闻稿。新闻播出后不久,即1989年6月4日的凌晨左右,中国人民解放军已经强行占领了北京天安门广场。天安门广场上手无寸铁的学生们在军人枪口的押送下,撤出天安门广场。这就是让世人震惊的1989年六四大屠杀事件。

    有关中国军队向平民开枪造成大量伤亡的报道,以后不断有录像、照片和当事人的回忆证实。中国官方也从未否定军队动用了武力并造成了大量的平民的伤亡。但是他们说这是“平息反革命暴乱”。多年后,中国当局一方面避讳提起“暴乱”和“平暴”而讳称说是一场“政治风波”,另一方面坚持说1989年发生了否定共产党的“政治动乱”和“反革命暴乱”,声称“平息动乱和反革命暴乱的胜利,巩固了我国的社会主义阵地和10年改革开放的成果,也给党和人民提供了有益的经验教训”。

    中国政府在屠杀后的立场,使得六四屠杀的真相没有全部揭露出来。同时,六四屠杀的受难者到今天仍然是“暴徒”,他们的灵魂到今天都没有得到安抚,受伤者包括那被坦克辗断双腿的体院学生方政,今天仍然没有得到赔偿和补助。

    20年来,中国当局对国内封锁对六四天安门屠杀的报道和讨论,使得许多年轻的一代人不知道这个震惊世界的历史事件,使经历过来的人忘却这个事件。一些年轻的报社员工居然认为六四是一次矿难。

    我们不能忘却,我们必须厘清被屠夫们搞模糊的历史真相,我们必须看清历史事件的性质。为了安抚那些死难者的灵魂,为了避免这种反人性的屠杀事件再度发生,为了中国人民享受更多的自由和民主权利,本白皮书将根据当时中国国内报章和电台、电视台的报道和20年来不断披露出来的回忆录和采访文章等,根据中国当时的宪法和法律,根据人们心中的正义观,来分析和解答为什么中国的北京当时没有发生“动乱”和“反革命暴乱”,为什么六四戒严的非法性,以及为什么六四的屠杀的性质不容置疑。


二,事件的经过


    1989年春秋之际,中国的北京和其他主要城市爆发了人民的请愿活动即八九爱国民主运动。中国政府动用约20万人的军队镇压了爱国民主运动,造成了约上万平民的伤亡。这就是六四屠杀。以下是这个事件的主要过程。

八九民主运动爆发的背景简介

    给中国带来深重灾难的文化大革命在70年代末毛泽东去世和“四人帮”垮台后结束了。文化大革命给中国人带来两大反思和诉求,一个是人身和思想的自由,提出了建立“社会主义民主和法治”要求,另一个是脱贫,提出了实现是个现代化口号。1978年5月以“关于真理标准问题”的讨论开始的思想解放运动,代表了第一种反思。但是这个思想解放运动在完成了对文革冤假错案的任务、在邓小平复出并全面掌握国家政治权力后就开始受到压制,作为官方支持的思想解放运动就基本停止了。但是,人民继续在反思,故出现了西单民主墻和北京高校的竞选人民代表的活动,也称之为北京之春运动。中共当局在文革结束不到几年的时间里就镇压了西单民主墻。人们畏惧和痛恨的反革命罪这条鞭子又开始在人民头上挥舞。1980年,邓小平提出了“四项基本原则”以桎梏人们的思想;1983年中共当局进行“清除精神污染”运动,1987年初开始“反对资产阶级自由化”运动。人民的思想和言论自由受到进一步的压制。

    邓小平的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的思想,其出发点是为了摆脱文革式政治,不搞政治运动。但是,这个指导思想是以不挑战中共的权威为前提和牺牲人民民主和自由权利为代价的。这个指导思想意图取缔意识形态上的各种争论。总之它是一个只搞经济体制改革,不搞政治体制改革的跛脚的改革思路。然而,进行经济建设和“不搞政治运动”本身就是政治。如何实现现代化本身摆脱不了意识形态的争论。思想和政治权利上的长期压制使得人民寻找释放的机会,挑战权威。当经济改革带来利益重新瓜分并导致分配不公的时候,当各种社会矛盾加剧的时候,人民必然挑战中国共产党的权威,邓小平不愿意见到的政治必然要浮上社会台面。1988年政府开始的物价闯关失败后导致高通货膨胀产生了大规模的民怨。社会分配不公和政府官员的“官倒”即腐败问题使社会矛盾加剧。这种民怨和反“官倒”是八九年学潮的社会基础。

    热血爱国青年感受到了那种思想上的压制和民怨,于是1986年底爆发了全国各大城市的争自由要民主的学潮。以邓小平为首的中共实权派以废黜中共中央总书记胡耀邦的职务和开除方励之、王若望、和刘宾雁等几位“资产阶级自由化”领头人物的党籍和职务而结束。这场“反对资产阶级自由化”运动以中共传统的内部高压方式结束了。可是学生们仍然在压抑当中。他们渴望着自由,期待着政治民主化。因为胡耀邦是在86年的学潮中下台的,他在1989年4月15日去世自然成为大学生们释放政治上的压抑和呼唤民主自由的一个历史机缘。一场以悼念胡耀邦而开始的学潮发展成了一个震惊世界的人民请愿运动,同时世界人民也目睹了屠杀。


胡耀邦去世到“426”社论
(4月15日——4月25日)

    1989年民主运动起始于大学生悼念前中共总书记胡耀邦的自发的学潮。

    1989年4月15日,胡耀邦去世后的几个小时之内,北京大学和其他的大学的学生们通过大小文字报表达了对胡耀邦的悼念,也表达了对中国政治的不满和对中国领导人的批评。其中流传最广的一个大字报写的是“该走的没有走,不该走的却走了,”明显将矛头指向邓小平。4月17日夜北京大学和其他几所大学拥着“中国魂”的特大横幅走向北京天安门广场。4月18日他们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提出了“七条”请愿书,内容如下:1.公正评价胡耀邦的政绩,肯定民主自由的宽松的政治环境;2.彻底否定“清除精神污染”与“反自由化”运动,并为这次运动中蒙受不白之冤的人平反;3.要求党和国家领导人及其子女向全国人民公布其财产状况;4.允许民办报纸,开放报禁,制定新闻法;5.增加教育经费,提高知识分子的待遇;6.取消北京人大常委会违反宪法而制定的限制游行的“十条”;7.对此次活动作出公开的报道,见诸党政机关报。

    以上七条是1989年民主运动的基本政治主张,归纳起来为两个请愿诉求:一是要求自由和宽松的政治环境;二是反对腐败,即当时最响亮的口号“反官倒”。其中没有提出任何选举在内的民主要求,没有要求更换政府,更谈不上推翻一个政府。当日学生们经过十多个小时的静坐后,作为全国人民代表的体育转播播音员宋世雄,全国青联主席刘延东和北京市教育局局长曹西平出来接受了“七条。”

    当晚约8时左右,静坐的学生解散,但是静坐外围的学生拉着“中国魂”的横幅到了中共中央和中央政府所在的“新华门”前示威。这就发生了“4.19”和“4.20”所谓的“冲击新华门”事件。在这个事件当中,中央的有关报道强调“有人喊‘打倒共产党’的口号”。因为大多数学生当时没有这种政治诉求,这种报道激化了学生的情绪。

    4月20日后,北京的几所主要大学开始组织学生自治会。中共中央决定在4月22日在人民大会堂举行“胡耀邦追悼大会”。当得知北京当局将封闭天安门广场不让学生到天安门参加追悼大会后,北京主要大学的自治组织决定进驻天安门广场集体参加“胡耀邦的追悼大会”。4月21日晚,各大学的学生突破封锁,凯旋般的进驻了天安门。中共中央在学生们已经进驻天安门广场的情况下决定允许同学们在广场聆听追悼大会。大会结束后,几位学生代表在人民大会堂台阶上“跪递”他们的请愿书,结果中国当局不予理睬。这件事情后,学生开始了罢课。

    与此同时,上海,天津,西安,长沙,广州,武汉等外地的高校也出现各种大字报,声援北京的学生,提出了和北京的大学生们同样的要求。

    胡耀邦去世后,《世界经济导报》刊印了《悼念胡耀邦同志座谈会》3万字长篇报。在尚未发行之前,以江泽民为首的上海市委要求钦本立删改其中关于一些敏感的章节,遭到钦本立的拒绝。钦本利顶住压力,坚持发行原版。于是上海市委决定要求收回发出的报纸,但是祇收回16万份中的2万份。后来,上海市委决定整顿导报,总编辑钦本立停职。这个事件导致了新闻从业人员和知识分子走上街头,要求新闻自由。

“426”社论到“513”绝食前夕
(4月26日——5月12)

    4月25日中共中央在北京主要学校和有关部门口头传达了邓小平的讲话,指出中国发生了政治动乱,要加强“人民民主专政”,即镇压。4月26日人民日报根据邓小平的讲话,发表了《旗帜鲜明地反对动乱》的社论。社论指出极少数人“打着民主的旗号破坏民主法制,其目的是要搞散人心,捣乱全国,破坏安定团结的政治局面。这是一场有计划的阴谋,是一次动乱。”这个社论是1989年运动的转折点。尽管社论说是“极少数人”,但是学生们认为那祇是文字游戏,他们认为社论就是否定学生们的政治诉求,矛头就是指向全体学生。他们认为“我们没有搞动乱”。于是他们没有屈服,再次走上街头。

    4月27日发生了1989年学潮的第一次最大规模的游行,游行表达的是反对“4.26”社论,坚持认为他们的行为是爱国行为,不是动乱。游行的前夜校园内外格外紧张,有消息传出来当局会派军队镇压,各派力量都在较量。可是学生们还是冲出了校园,走上了街头。游行得到了北京市市民的热烈支持。他们高喊“大学生万岁”并且送来了面包和水。当时最新引人的口号是“妈妈,我们没有错”。有的学生的母亲也到游行队伍,母女拥抱着,享受着那自由的一刻。事前布置的军警在北京市民和学生面前,显得苍白无力。

    “4.27”大游行迫使政府有关当局开始和学生对话。政府在对话中没有表示出诚意。5月4日中共中央总书记赵紫阳在接见亚洲开发银行理事会第22届年会的代表团团长和高级官员讲话时要求在“冷静、理智、克制、秩序、和在民主和法制的轨道上解决问题”。赵讲话后,学生们宣布复课。

    由于政府和学生的对话没有取得实质性进展,中央没有改变“动乱”的定性,政府对学生们的政治诉求也没有诚意予以接受,5月13日,在前苏联总统戈尔巴乔夫来访前一天,以北京大学为首的学生开始了在天安门广场绝食。

“5.13”绝食到宣布戒严
(5月13日——5月19日)

    1989年5月13日,是一个悲壮和值得记忆日子。那天北京的大学生开始了绝食。同学们头戴白巾用红笔书写着各种誓言。他们从北京大学南门出发。北大南门上巨大的白色横幅写着“风萧萧兮易水寒,壮士一去盼复还。”大学生的绝食宣言写到:“我们最纯洁的爱国感情,我们最优秀的赤子心灵,却被说成是”动乱“,说成是”别有用心“,说成是”受一小撮人的利用“。

    “我们不想死,我们想好好地活着,因为我们正是人生最美好之年龄;我们不想死,我们想好好学习,祖国还是这样的贫穷,我们似乎留下祖国就这样去死,死亡决不是我们的追求。但是如果一个人的死或一些人的死,能够使更多的人活得更好,能够使祖国繁荣昌盛,我们就没有权利去偷生”。

    学生们的绝食诉求也很简单:(1)要求政府迅速与学生举行实质性真诚对话,(2)要求政府承认他们没有搞动乱而是在进行一场爱国的民主运动。绝食由“绝食团指挥部”领导。

    5月15日北京发生了声援学生们的大游行,舆论逐渐同情学生。中央电视台开始转播天安门广场的情况,人民日报也不断报道。之后北京市民包括警察和军事院校的学生都走上街头,声援学生,要求政府认真对话。人民日报和中央电视台曾报道有在那几天北京每天有上百万人走上街头。此时,声援北京学生运动已经波及到全国。许多大城市的学生和市民都走上了街头,他们也在当地的政府门前请愿并开始和当地政府领导对话。外地的学生还赶到北京参加绝食和声援绝食。可是,政府和学生的对话没有实质性进展。

    5月19日凌晨,中国的第一个自治工会宣布在北京成立。他们在其成立宣言中,要求中共中央国务院必须在廿四小时之内无条件接受绝食同学的两点要求。否则,工人们将从5月20日上午12时开始,全市工人总罢工24小时,并根据事态的发展决定下一步的行动。除了一个工厂响应罢工外,北京没有发生全市性的罢工活动,原因是政府的戒严。

    5月19日晚,中国当局决定在5月20日对北京部分地区实行戒严。戒严令由国务院的名义发布国务院总理李鹏签署,并派解放军执行戒严,同时成立了“解放军戒严指挥部”。当时的中共中央总书记赵紫阳因为反对戒严未出席“戒严”大会,他在5月19日凌晨看望了学生后就被软禁,他的自由从此被剥夺并未经任何法律程序,直到他在2005年1月去世。这一切都说明,当局无意采纳赵紫阳提出的在“冷静、理智、克制、秩序、和在民主和法制的轨道上解决问题”的方法解决政治纠纷,没有诚意对话。他们一意孤行,要用国家的暴力来解决人民的和平请愿。

戒严到屠杀
(5月20日——6月3日)

    在5月19日晚宣布戒严后,从四月底就调动的解放军开始开往北京城,执行戒严,说是来“维护首都治安,恢复正常秩序。决不是对付学生的”。可是北京的学生和市民们不相信他们,于是开始了一场反对戒严的活动。长期作为首都的北京古城百年来经历了无数次的反抗政府的活动,见证了几个政府的更迭,但是没有一个政府命令军队进城来镇压学生运动。北京市的妇女来了,老人来了,工人们来了,政府的官员也来了,甚至有些警察也来了,他们来到戒严的军车面前,劝说着满脸稚气的解放军“娃娃”,让他们撤军。军人们犹豫了。有些将军们也开始反对戒严。

    戒严中,北京各界人士继续走上了街头声援学生。天安门广场上成了“首都各界爱国维宪联席会议”。同时,戒严也吸引了世界各国政府和人民的目光。世界华人也以不同的形式和规模的活动声援学生。5月28日发生了全球华人大游行。香港市民参与的规模最大。在600万人口的香港,有百万人参加了了5月28日的大游行。5月30日,由中央美术学院和其他几所院校的学生赶制的“民主女神像”在耸立在天安门广场。刘晓波、周舵、侯德建和高新(合称“四君子”)于6月2日发起〈六二绝食宣言〉声言绝食72小时,呼吁知识分子“以行动抗议军管”并提出了“我们没有敌人,不要用仇恨和暴力毒化了我们的智慧和中国的民主进程”。

    以严家琪为首的学者们同时要求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讨论决定戒严的合法性和合理性。全国人大常委会下次开会的时间是6月20日。包括57名(后有4名代表撤出)人大常委会委员签名的公开信要求召开全国人大常委会特别会议。他们要求国家的最高权力机关讨论“罢免李鹏总理”和“取消戒严”的议题,要求当权者按照宪法的规定和法律的程序来解决政治问题。学生们没有撤离广场,期待着人民的代表讨论和决定国家的命运。

    军队在各种反对的声音下,在北京郊区停滞不前。本来,这是个让冲突各方和中共党内高层各个派别协商解决国内的政治危机的最好机会。可是,面对人民改革的呼声,特别是面对人民要求通过“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来解决政治纷争,时任国家和中共中央军事委员会主席的邓小平及其追随者害怕“橡皮图章”的民意机构变成一个真的民意机构而摆脱了他们的控制,于是决定用武力来结束非暴力的和平集会和示威。这就导致了天安门六四屠杀。

六四大屠杀
(6月3日——4日)

    在6月3日晚10时,学生们还在天安门广场举行《民主大学》开学典礼的时候,约20万人的戒严部队在坦克车的引导下已经分兵进军广场。据资料披露,当局在6月3日下午4时决定不惜一切代价强行进军北京市区,占领天安门广场,驱赶学生,进行所谓的“天安门清场”,并命令军队务必在6月4日早6时前完成清场任务。当晚6时30分,中央电视台新闻联播播放戒严部队紧急通告,宣布“戒严部队、公安干警和武警部队有权采取一切手段强行处置,一切后果由组织者肇事者负责。”以下是“维基百科全书”关于6月3日晚到6月4日发生的屠杀情况:晚上10时后,天安门与长安街的形势急转直下。军队入城后遭到市民阻挠,军队开枪,其中木樨地是死伤最多的焦点。该处聚集数千人,部分人用碎砖头砸打(戒严部队),军队立即一排排冲上大桥,边喊着“人不犯我,我不犯人;人若犯我,我必犯人”的口号,边向投石头的市民开枪。

    从这时起,军队时而向天开枪,时而对(着)人群扫射,有人中弹倒下。民众不断向后退,高喊:“法西斯!流氓政府!杀人犯!”军队用冲锋枪向骂声扫射,约百名学生和市民倒在血泊中,大部分立刻被送往旁边的复兴医院。复兴门外大街两旁的市民从自家窗户上探出头来痛骂,也有人从窗口上往马路上投东西,军队开枪还击,从木樨地到全国总工会约五百米左右的路段,两旁建筑物都被打得火星四溅,其中22号楼、24号楼两幢部长楼有3人在楼上被子弹打死,当中据报包括人大法律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宋汝尊的女婿。

    根据BBC(记者)现场报道,解放军从卡车上不分目标的向人群射击;在天安门广场的一次扫射中,她自己被尸体绊倒,几码之外被当场射杀的还有两人,重伤倒地不起的两人;之前北京某儿童医院20分钟内送来40多名遭枪击的重伤者,其中包括妇女和老人,不少人是在自己家中中弹,其中有两人已死亡。有说一些死者遗体被戒严部队埋在各处,但说法并未得到证实,但一些录像却显示解放军直接在长安大街向市民开枪。

    广场上的学生虽然知道镇压开始,但以为军人祇用橡胶子弹和催泪弹,最多是被军人押走。此时不断有人跑入广场紧急报信,说明军队荷枪实弹扫射示威者,广场陷入惊恐。

    零晨1时,天安门以西约4公里的复兴门传出枪声,军队向堵塞他们的群众开枪,最少逾30人死亡,200多人受伤,复兴门外医院接收大量死伤者。1时30分,北京市政府和戒严部队发出《紧急通告》,内容说:“首都今晚发生了严重的反革命暴乱。暴徒们猖狂袭击解放军指战员,抢军火,烧军车,设路障,绑架解放军官兵,妄图颠覆中华人民共和国,推翻社会主义制度。人民解放军多日来保持了高度克制,现在必须坚决反击反革命暴乱。首都公民要遵守戒严令规定,并同解放军密切配合,坚决捍卫宪法,保卫伟大的社会主义祖国和首都的安全。凡在天安门广场的公民和学生,应立即离开,以保证戒严部队执行任务。凡不听劝告的,将无法保证其安全,一切后果完全由自己负责。”

    中国官方资料称,《通告》内容广播后,至零晨2时,几十万人的广场祇剩下数千名学生和市民。零晨2时20分,军队开进广场,施放催泪弹,部队从广场南面的前门向中央推进,沿途向高空发射照明弹,群众向天安门广场北面后退。据报中枪者包括徒手阻拦军队的平民以及旁观的民众,也包括现场抢救的医务人员,另外有一队学生(包括北京体育学院学生方政)被军队坦克辗压,至少5人被压死,9人被压伤。

    根据陈希同的1989年6约30日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提交的报告,“暴乱”中有六千多军警伤亡,3000多名非军人受伤,200余人死亡,包括36名大学生。他说“这当中,有罪有应得的暴徒,有被误伤的群众,还有正在现场执行任务的医护人员、联防人员和维护秩序工作队员等。对于被误伤的群众和执行任务中受伤害的人员,政府要认真地做好善后工作。”

    显然,中国官方的报道将军警伤亡的数字夸大,将学生和市民的伤亡大大缩小。根据综合报道,平民死亡的人数远远高于陈希同的数字。根据T.布鲁克的《死亡调查》,仅就北京13家医院的统计,死亡人数在6月3日晚就达479人。据透露,前国家主席杨尚昆曾经谈到六四期间军队造成600多人死亡。无论如何,六四屠杀造成了上万人的伤亡。但是20年过去了,中国官方没有进一步的调查六四事件,死亡人数也没有进一步的核实。即便按照中国政府的定性,政府也应当甄别哪些人是“暴徒”,哪些是误伤的市民并加以和善后补偿。人民大学教授丁子霖17岁的儿子在所谓的“平息反革命暴乱”中被枪杀致死,至今政府对于她儿子的死没有一个正式的定性和赔偿。以丁子霖为领导的一些受难者妈妈组成了“天安门母亲”,要求中国政府调查六四事件,要求政府让她们公开和不受干扰地悼念他们死去的亲人。这样一个简单的要求,也没有得到政府的答复,并且她们一直受到当局的骚扰和恫吓。


三,八九爱国民主运动是人民和平请愿运动


    北京的学生在1989年4月走上街头,在“反官倒”“争自由”的号召下,获得了全国绝大多数人民的支持。一个学潮在政府僵硬的态度下引发了一场广泛的爱国民主运动。人们称之为“爱国”,是因为学生们追求的是人民的自由和国家的富强。人们称之为“民主运动”指的是当时人们要求更多的自由和对政府进行的批评,甚至要求总理李鹏下台等。从整个运动的诉求和形式来看,这个爱国民主运动是一个大规模的人民和平请愿活动。

    请愿就是公民对向政府机关提出各种诉求的活动。请愿往往通过言论自由或游行示威集会等自由权利来表达。在多数情况下,请愿的活动是承诺或愿意在现有宪法和法律的秩序内进行。八九民主运动正符合“请愿”的基本特点:人民行使宪法规定的自由权利,要求政府落实宪法,或称之为“行宪”。就运动的主流来看,人们没有提出超出宪法之外的要求。它是一个“维宪”运动,而不是一个“修宪”运动。它也没有提出“废除”宪法和推翻政府的主张,所以还谈不上是一场革命。

“反官倒”和争自由是运动的基本诉求

    八九请愿的主要诉求是4月17学生们天安门人民英雄纪念碑前提出的“七条”。如前所述,这“七条”归纳起来就是包括新闻自由在内的言论表达自由的要求和包括制定“阳光法”在内的“反官倒”即反腐败的要求。在以邓小平为首的中国当局在4月25日认定学生的请愿活动是“动乱”后,学生们加上了“摘掉动乱帽子”的内容。在当局决定在北京市区实行戒严后,请愿者提出了通过全国人大和它的常委会“罢免李鹏”和“取消戒严”的诉求。

请愿是在宪法允许的范围内

    以上所有的请愿要求都在中国宪法和法律允许的范围之内。关于表达自由,宪法第三十五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学生们所要求的是当局保证和落实这些自由。

    关于人民的请愿权利,宪法第四十一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有提出批评和建议的权利;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的违法失职行为,有向有关国家机关提出申诉、控告或者检举的权利”。宪法第二十七条规定“一切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必须依靠人民的支持,经常保持同人民的密切联系,倾听人民的意见和建议,接受人民的监督,努力为人民服务”。

    关于人民通过人民代表大会实行罢免权和监督权,宪法第二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宪法第六十二条和第六十三条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监督宪法的实施,选举产生国务院总理并可以罢免之。宪法第六十七条规定,全国人民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国务院的工作,有权撤销国务院制定的同宪法、法律相抵触的行政法规、决定和命令。所以要求通过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来罢免总理李鹏和取消戒严是宪法赋予人民的权利。当时请愿者还要求邓小平下台,这是要求在中国革除军事寡头政治。因为邓小平当时祇是一个中央军事委员会主席,但是却实际操纵中国的政治,所以这个要求是合理的。

全国各界人士参与了请愿

    八九民主运动已经超出了历史上一般的学潮,后期已经变成了各界人士参与的人民请愿运动。首先,各界人士声援学生和直接参与(如北京成立的工人自治联合会)。人民日报和中央电视台报道了北京连续几天百万人上街游行支持学生,要求中国当局与学生对话,其中包括军人和警察。《北京青年报》1989年5月19日第1296期发表的调卷显示,90%的答卷者认为学生的运动是爱国民主运动并且参加或支持了这个运动。其次,中共党内包括党的总书记在内的多数党员同情或支持学生。《中国妇女报》1989年5月19日第462号报道了两个妇女党员的心声。她们说:“北京大学生绝食请愿,实在是万不得已。这恐怕是有史以来最伟大的爱国主义运动。但目前绝食已有六天,声援活动波及全国。这说明追求政治民主是民心所向,党心所向。”他们希望中共总书记和国务院总理“去进行真诚的对话”。中国共产党的最高领导人赵紫阳也要求通过对话协商来解决政治纠纷。再次,市民们自觉和勇敢的站出来抵制军队参与戒严。他们的伤亡比学生的伤亡要大得多。

请愿是在和平的方式下进行

    在八九请愿活动中,学生和市民们采取包括游行、集会和结社、对话、静坐和绝食的和平表达方式进行。绝食虽然将请愿活动带到一个激烈的高度,但那是以绝食者自己的生命来换取人民的自由,这和当局用军队的自动枪和坦克来剥夺请愿者的生命是不可相提并论的。

    在请愿期间,请愿者和全国声援的人民没有通过暴力、暗杀、搞武装、政变、或其他非和平的手段来达到目的。八九请愿运动坚持了和平原则。

运动的主流没有要求政治制度的彻底变革

    八九请愿活动没有提出颠覆宪法或在宪法之外重新建立一个政治制度的诉求。他们甚至没有将“选举”和“修宪”等民主改革作为主要诉求。在绝食最紧张的时候,请愿者提出的是“维护宪法”,在天安门广场成立的是“首都各界爱国维宪联席会”。在“4.27”大游行的时候,学生们打出了“拥护中国共产党”的口号。这些都说明,请愿活动没有意图“否定中国共产党”搞动乱。请愿者至多是要求共产党作进一步的政治改革,反对“官倒”和落实人民的自由权利。

    当然在整个运动过程中,有少数人提出了超越学生们诉求之外的诉求,比如对共产党和毛泽东的彻底否定。典型的事件是5月23日来自毛泽东故乡湖南的余志坚,鲁德成和喻东岳等三人用颜色鸡蛋泼污天安门城楼上的毛主席像,同时打出“五千年专制到此告一段落”、“个人崇拜从今可以休矣”的横幅。但是3个当事人是广场上示威的学生们“扭送”到公安局的。当事人之一的余志坚说到:“我必须指出的是,没有八九学潮,我们是不会进京的;没有所谓戒严令的颁布,我们也是不会去砸毛像的。我们过去、现在都是中共的反对派,而在八九民运中,我们却是广场上的少数派,或者说激进派。”这个少数派的观点在六四屠杀后变成了主流观点。

罢免国家领导人是人民改变政府的权利

    《世界人权宣言》宣告了人民通过选举治理国家的权利和人民意志是政府权力的基础的原则。中国宪法规定了国家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都由民主选举产生,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国家行政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都由人民代表大会产生,对它负责,受它监督。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其常务委员会有权选举和罢免包括国家主席、国务院总理和中央军事委员会主席在内的国家领导人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这就是人民改变政府的权利。

    在当局1989年5月20日宣布戒严后,北京和其他地区的游行队伍里出现了“召开人大”和“罢免李鹏”的口号,5月25日,香港的文汇报刊登了57名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要求召开人大常委会紧急会议,议程经济包括罢免李鹏总理。要求罢免国家总理本是人民依照宪法改变政府的权利,由国家教委思想政治工作司在屠杀后却说这是“制造声势、煽动推翻政府”。

    当时最为激烈的声明是在戒严生效的当天(5月20日)的《首都全体工人和学生的联合声明》。该声明说,“鉴于李鹏、杨尚昆等国家领导人仍然一意孤行,现在是联合起来,同全国人民一道通过法律程序罢免这几个暴君的时候了”。“为了讨伐和严惩这几个暴君”,学生和工人们要求“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立即召开临时大会,罢免国务总理李鹏,罢免国家主席杨尚昆,以及追究其他一切与人民为敌的现政府官员的法律责任。同时,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应组织特别法庭,依法公审这些暴君。”

    以上的言论不是进行反革命宣传煽动,而是呼吁人民依据宪法改变政府。然而,当局则用这个声明作为“反革命宣传煽动罪”的定罪证据。这是逆世界民主潮流而动。

  
四,1989年春夏北京没有发生动乱


    中国当局早在4月25日日就将学生运动定为动乱。这个“动乱”的定性激化了政府和学生之间的矛盾。学生们最后以“绝食”来要求摘掉“动乱”的帽子。中国当局不妥协,坚持认定学潮是动乱并认为“动乱”发展成了所谓的“暴乱”。今天,这个“动乱”的帽子该去掉了。。“动乱”或“社会动乱”是现代的用法,1966年到1976的文化革命被称为“十年动乱”,成为人民对“动乱”理解的主要事例。在那十年里,中国发生了各派别之间的武斗,抢夺武器仓库,“地富反坏右”和走资派等被殴打、游街,国家法律全部无效,各级政权机构被夺权或陷入瘫痪,中国国家主席也被非法关押致死。1989年的中国没有发生这些事情,甚至连点迹象都没有。

4月15日到25日北京没有发生动乱

    按照传统词典对“乱”的解释,“乱”是无秩序,那么,“动乱”应当是非常严重或极度的社会失序。1989年4月北京没有发生非常严重或极度社会失序的情况。中国当局是在“4.26社论”里将学潮定为动乱的。这个社论在1989年4月25日晚间播出。所以,我们要依据史料来判定中国的北京在1989年4月25日之前的社会基本秩序是否遭到严重破坏。

    从1989年4月15日到25日,这10天里,发生了一些游行示威活动。这些活动主要有:“417”的学生游行和“418”在人民大会堂的静坐。这个静坐已经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接受了“七条”后和平解散:“419”和“420”学生们在新华门前示威:“422”学生集体到天安门广场参加旁听胡耀邦追悼大会;以及学生们“跪拜请愿”被拒绝后开始罢课。可是在这些活动中没有发生任何“暴力”或其他危害人民生命和财产的行为;北京市的治安没有因为这些示威活动而变恶化;北京市的各国家机关,工厂和事业单位的工作秩序没有受到实质性影响;北京市市民生活正常而有序地进行。甚至全国都在流传:北京学生请愿期间,小偷罢偷。事实证明,“动乱”是当局的谎言,是为接下来的武力镇压而找的藉口。

    4月22日和23日在西安和长沙分别发生了“骚乱”事件,有人烧毁汽车和抢砸商店等。但是这两起事件,参与的人数和范围都有限而且社会秩序立刻得到有效的控制。其次,骚乱事件没有明显的政治意图,学生们也谴责之。所以这两起事件是孤立的事件,扯不上“政治动乱”。

    如此而言,“动乱”何在?邓小平最先将学潮定为“政治动乱”:“这不是一般的学潮,而是一场否定共产党的领导、否定社会主义制度的政治动乱。”《人民日报》的“426”社论就是根据邓小平的这个讲话写成和发表的。事情很清楚,当局是以其“乱”背后的动机和思想倾向来决定“乱”的程度。这是以事件的政治倾向而不是以“乱”的程度或规模来决定其行为的法律性质和决定应对措施的。

    一个社会是否发生了动乱,不能依据其事件的政治倾向或行为者主观上的政治诉求来决定。首先,中国承认的联合国《世界人权宣言》和中国的宪法都确定了人民的表达自由。如果将和平的政治诉求作为确定动乱的标准,那就是否定人民言论和其他表达自由。其次,如果以其行为的性质或者以行为背后的动机和思想原则决定的是否发生了动乱,那么等于“治乱”的法律措施目标是人们的思想。法律不能以人的思想来惩罚人,这是当代世界各国包括中国都确认的基本法律原则。中国领导人一边不得不承认这个原则,一边却违反这个规则,无时不刻控制人民的思想和惩罚他们不喜欢的有思想的人。这是中国1989年所谓的“动乱”的渊源。

游行示威和在天安门广场绝食本身不是动乱

    有人会说,非法游行示威本身就是动乱。游行示威无论合法与否都是一种表达的行为。如果说乱是无秩序,动乱是非常严重或极度的社会失序,那么非法的行为不一定造成社会极度失序。北京学生们在1989年4月的游行无论是否非法都是有组织有秩序的。

    有人会说在天安门广场绝食是动乱。首先,5月13日开始的天安门广场绝食是在宣布“动乱”之后,其本身是要求摘掉“动乱帽子”的行为。其次,天安门广场就是人民政治表达的一个公共场合。学生们在那里进行绝食请愿活动,是行使西宪法规定自由表达权利。姑且说是学生们“非法占领”广场,那至多祇是违法或一般的“乱”,而非“动乱”。这是因为这个“乱”不影响当地人民群众正常的生活秩序。

北京城外和平抵抗戒严,城里生活和工作秩序正常

    戒严后,北京的学生并没有撤离广场。可以说戒严并没有终止所谓的“动乱”。但是,这个“乱”没有影响北京人民的正常生活。北京市的社会治安和生活秩序在北京学生占领广场下,不但没有受到影响,甚至变好了。戒严后的第二天5月21日中央电视台晚间新闻报道了如下采访:街头一位推自行者的妇女对记者说,作为首都公民,我们能够自己管理自己,自己完全能够维持秩序。

    一位男子说,过去街上车碰着车就要吵架,现在能互相理解,招招手就走了。

    一位50来岁的男子说,我是外地出差来京的,从打戒严令发布之后,据我观察,街头交通秩序是好的,虽然人多,走车也多,但秩序非常好,因为有学生在帮助警察维持秩序。

    记者问一位售货员:“现在副食品供应还畅通吧”?售货员:“对,挺畅通的,而且也没有什么抢购。”

    《人民日报》关于戒严后的第二天报道说:本报北京5月22日凌晨4时50分讯:国务院在北京部分地区实行戒严的命令生效业已40多小时。在政府划定的戒严区域内,仍未见到异于往日的发展情况。

    21日星期日,天安门广场上,和平请愿的首都的和从外地来的大批大学生比肩静坐。东西长安街上,人流夜以继日;在不到百米的低空,数架军用直升机在往复掠过,不时撒下用大字号印的李鹏总理讲话传单。引起阵阵骚动。

    戒严令发出以后,广大市民担心执行戒严的解放军进城后发生流血事件,夜间在通向郊区的一些主要交通路口设置道路障碍。城市公共汽车、电车已中断两天。地铁停运。东西长安街等主要街道,群众自动维护交通秩序,指挥过往的各种车辆和行人。一些居民给本报打电话,抱怨看不到报纸,拿不到牛奶。入夜,在用各种大型车辆及其其他什物设起路障的许多交通路口,又聚集起黑压压的人群。

    《人民日报》5月26日报道:“本报北京26日凌晨讯,昨天,北京烈日当空。下午起,东西长安街和广场周围的游行队伍一时不见头尾。从横幅来看,有来自科研、教育、卫生、新闻等单位和部分工厂的。也有不少是外地学生。长安街交通一度中断。

    北京各大小副食店和农贸市场,蔬菜肉蛋等生活必需品充足,货架、摊床琳琅满目。据北京人民广播电台报道,全市工业系统的职工出勤率达到80%左右,大多数企业事业单位的工作秩序基本稳定,中小学校书声朗朗“。

    从以上的报道,我们看不到北京发生了任何社会动乱的迹象。如果有某种程度的骚动,那也是来自低飞的军用直升飞机和大军压近北京城造成的。

专制主义的惯性思维是“动乱”思想之源

    当局为什么要将人民和平且有秩序的请愿示威活动看作动乱?问题出在他们的专制主义的惯性思维上。也就是说,他们不允许不同的声音公开发表出来,不允许人们挑战他们的权威,将所有公开的表达,如游行示威等当作敌对的行为。邓小平的“以经济建设为中心”思想就是以他的方针和策略为思想、为中心。意见可以提,但是要以服从为前提,决定权在以他为首的党中央。任何挑战他们的权威就是“乱”。

    从这种专制主义的惯性思维出发,有些人就会将游行示威当作动乱,天安门广场就祇能是显示“天子”权威的地方,而不能成为“民意”的地方。如果我们换一种思维,将天安门广场也认为是个“海德”公园,那么,学生们在那里游行示威或绝食怎么会被认为是动乱呢?专制主义的惯性思维是当局认为八九学潮是动乱的思想根源。

    专制主义惯性思维的另一个表现是“以我之大私为天下之大公”、“以一家之法为天下之法。”所以当权者在“大私”和“大公”面前决不退让。这“私”就是“权力”和执政地位,这“公”则是民意。六四屠杀后有人指责学生不退让所以导致了大屠杀。这种“不退让”之说故意或糊涂地不去追究为什么政府不退让。学生们“4.26”后主要的诉求是要求政府撤回“动乱说”。当时,包括中共的党员在内的千万民众走上街头,要求政府承认学生是爱国行为,去掉“动乱”的帽子。这是天下之声。但是,在这个“大私”“大公”面前,以邓小平为首的中共当局绝无半点退让之意。他们害怕退半步就要退万步,就丢掉了他们的统治权力。所以,他们宁愿让他们的坦克往前推,也不愿意后退半步承认自己的错误。在《人民日报》“4.26”社论公布后的当天,有人已经指出了中共当局不退让的“大私”所在:“你要民主吗?八七年初已有一位大人说过,拿几百万人都来换。或许今年的此时是付诸实施的时候了,保定的三八军怕是已经到了吧?(批注:四二二进京,有六万人)”。这张大字报不幸而说中了。其实,当时社会还没有推翻共产党的思想准备,根本没有可能退万步。即便是以后退万步,又如何?如果我们国家的执政党和领导人有“天下为主,君为客”的思想,退出来又如何?正是因为他们没有半点民主的思想,他们的举措才不断让学潮升级,最后不惜血性镇压。

“一小撮论”、“阴谋论”和“外国反华势力操纵论”是挑起“动乱”的政治手段

    为了达到政治控制的目的,当局通常将一个人民的运动或声音,说成是一小撮操纵的。“4.26”社论就用了三个“极少数”。这是运用到至今的政治统治手段。这是很荒唐的思维。他们一边说人民,祇有人民才是创造历史的英雄、中国是人民的共和国、人民是国家的主人、人民通过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来行使当家作主的权力,可是另一方面,经过“一小撮”的政治推论,人民什么都不懂,人民变成了被“一小撮”人操纵的“阿斗”。

    他们惯用的另外一个政治手段是对群众运动或反对派扣上“阴谋论”和“外国反华势力操纵论”。“426”社论指出:“这是一场有计划的阴谋,是一次动乱,其实质是要从根本上否定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否定社会主义制度。”陈希同在六四屠杀后报告中开宗明义就指出所谓的“动乱”是西方世界的一些政治势力“企图使社会主义各国包括中国都放弃社会主义道路,最终纳入国际垄断资本的统治,纳入资本主义的轨道”长期战略的一个部分,是“在我国,党内党外极少数顽固坚持资产阶级自由化立场和搞政治阴谋的人,同西方国家的这种战略相呼应,内外勾结,上下串通”的结果。可是,每次政治运动后,“阴谋”又被平反。中共党内靠着“阴谋论”来消灭异己的事件举不胜举。六四屠杀虽然还未平反,但是六四后的审判没有提供这种阴谋的存在。这种“阴谋论”和“外国操纵论”同样是贬低人民判断力的说法。

    以上“三论”不仅是为镇压群众运动找藉口,在运动的初期还会激化矛盾,挑起动乱。“426”社论后,学生们认为他们的爱国热情受到伤害,有的认为这是镇压的开始。有份大字报说:“不知是谁家喉舌的CCTV屏幕上,一个满脸正经的女人庄重地宣布中国出现了一次有计划的阴谋,是一次动乱。也许是恫吓,也许是一场血腥镇压拉开了帷幕。不管是前者还是后者,首都的几十万学生,教师和知识分子和上百万的工人、市民和干部参与和支持的爱国、爱人民的行动,以及他们最纯洁、最高尚的情感,被这个女人和她背后的某些大人物用‘动乱’这个邪恶的字眼粗暴地奸污了。”于是学生们冲出封锁,举行了“427”大游行。同时,学生们要求和政府对话。学者研究的结论是,“‘四。二六社论’不仅没有对学运和知识分子起到弹压的作用,反而把胡耀邦追悼会后由于失去初始依据而势头渐弱的学运重新煽动起来。”


五,北京在1989年6月初没有发生“暴乱”


    中国当局派军队血腥镇压1989年的人民请愿运动的理由是“北京发生了反革命暴乱”。在政治运动中发生的非法行为在很多民主国家或非民主国家发生过。中国现代史上也发生过。1976年的天安门事件在行为的方式上一样有违法或“乱”的表像。但是,无论在世界近代史上或中国近现代史上用军队来镇压一个大规模的非暴力的群众运动是罕见的。中国当时是否发生了不得不靠军事镇压的“暴乱”是中国当局重新评价六四事件的一个最基本出发点。赵紫阳在1997年9月12日给中共中央的信中对此讲道:“那次学潮不管存在什么偏激、错误和可指责之处,把它定性为‘反革命暴乱’是没有根据的。既然不是反革命暴乱,就不应该采用武装镇压的手段去解决”。作为当时中共中央第一把手的赵紫阳的这个判断,可以说是分析军事镇压合法性和合理性的核心问题。

    我们首先应对“暴乱”做一个基本定义。“暴乱”不是一个确切的法律概念。经验告诉我们,“暴乱”通常包括群体性的“打、砸、抢、烧、杀”的行为。确定一个社会在某个特定的时刻和地点发生了暴乱与否,关键在于如何确定暴乱行为的程度和严重性。1996年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戒严法第二条规定:“在发生严重危及国家的统一、安全或者社会公共安全的动乱、暴乱或者严重骚乱,不采取非常措施不足以维护社会秩序、保护人民的生命和财产安全的紧急状态时,国家可以决定实行戒严。”以上对戒严的情况作了严格的限制,祇有发生了“严重”的动乱,“暴乱,严重骚乱”并且不采取非常措施不足以平乱。参考1996年的戒严法关于导致戒严的动乱、暴乱、或骚乱的“严重性”、“紧急性”、和戒严的“必要性”的有关规定,导致直接军事镇压的暴乱一定有大规模的“打、砸、抢、烧、杀”等暴力或武力行为或事件发生;这种暴力已经导致了相当规模的人民生命的丧失并且威胁着人民的生命安全;这种“暴力”行为必须是达到了一般的警力不能控制的程度以至于不得不采取有组织的大规模军事镇压。所以,“暴乱”不能包括一般的违法行为或小范围内和短时间的团伙性行为。暴乱不能包括“非武装”的群众性集会或游行。同时,如果军队介入“平暴”,在因果关系上,大规模的暴力行为是因,发生在前,军事镇压是果,发生在后。如果要发生了“反革命暴乱”,那么不仅那里发生了“打、砸、抢、烧、杀”的暴力行为,而且其行为指向夺取政权。

    从官方的报道来看,所谓的“暴乱”是6月3日凌晨开始,邓小平等人决定对“天安门广场清场”是当日下午4时,当局用电视通告戒严部队强行进入北京是6月3日晚6时30分。也就是说,“暴乱”开始发生的时间应当在6月3日凌晨到晚上6时30分。如果在6月3日晚6时30分时以前北京没有发生任何暴乱,那么,军队“平暴”就是无稽之谈,就是屠杀。换句话说,发生在军队开枪以后的所谓“暴力”行为,祇是对军事暴力的有限反抗。事实证明,六四血案,军事暴力在先,有限的反抗在后。以下几个方面的分析表明中国当时没有发生暴乱,而祇有屠杀。

当局所指控的“暴乱”完全没有证据

    关于在六四前发生了反革命暴乱的情况,官方报道来自于北京市市长陈希同1989年6月30日在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上的报告。

    在报告的第六节,陈希同指控动乱的组织者和策划者占领广场,“每日耗资10万余元,而且开始非法采购武器。”关于这一指控,除了陈希同的这个报告外,当局在镇压后没有提供任何进一步的证明,也没有一个所谓的动乱策划者被指控“非法采购武器”。这是明明白白的栽诬。

    该报告的第七节,对“暴乱”作了专门报道,其标题就是“极少数人是怎样挑起反革命暴乱的”。陈希同说正是在下面描述的万分紧急的关头,“中共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不得不下定决心,命令驻守在首都周围的戒严部队,强行开进,平息反革命暴乱”。按照他的说法,北京已经发生了“反革命暴乱”。

    首先,他指称,引发暴乱的一个事件是六月一日发生的一辆武警的吉普车因车祸轧死了一个人。他说,极少数人却有意把车祸同戒严部队按计划进城的行动联系起来,“大造谣言,说是戒严部队的开道车故意轧死学生,鼓动不明真相的人,要抢夺尸体,举行抬棺大游行。一时间,人心浮动,气氛紧张。经过这样的煽动和鼓噪,暴乱的火就被他们点了起来”。实际上,在人民日报第二天报导了车祸后,这个事件没有对参与学潮的学生和领导产生实际上的影响。至今为止,我们没有看到北京市民或学生因车祸煽动闹事而被起诉。

    按照陈希同的说法,暴乱开始于6月3日凌晨,“当部分戒严部队按计划进入警戒目标的过程中,就有人有组织地煽动一些人在建国门、南河沿、西单、木樨地等路口阻拦大小车辆,设置路障,拦截军车、殴打战士,抢夺军用物资。曹各庄附近12辆军车被拦。从燕京饭店门前经过的战士被强行搜身。电报大楼前的军车轮胎被扎穿,并被隔离墩围住”。

    这个报告中关于“殴打战士,抢夺军用物资”的报导,没有得到其他任何独立的资料印证。实际上当时的报道是,北京市民给军人送吃的,送喝的,以“人民子弟兵爱人民”的口号,劝说军人撤退。大量资料表明,北京市民没有武装拦截军车。和平的拦截军车根本谈不上为暴乱。即便有军车轮胎被扎,此种行为远远不能认作暴乱行为。

    陈希同对北京发生的“暴乱”更加荒谬的说法是,关于高自联和工自联的头头们分发武器。他说:“(6月3日)下午5时许,非法组织”高自联“和”工自联“的头头,在天安门广场分发了菜刀、匕首、铁棍、铁链子和带尖的竹竿,声言”抓住军警就要往死里打“。”工自联“大广播中大肆叫嚣,要”拿起武器推翻政府“。还有一伙暴徒纠集了上千人,推倒西单附近一个建筑工地的围墻,抢走大批施工工具和钢筋、砖块等,准备打巷战。他们的广播站不断播放如何制造和使用燃烧瓶、如何堵烧军车之类的”知识“,进行教唆和挑动。他们策划利用第二天是星期天的时机,煽动更多的人上街,发动更大规模的打、砸、抢、烧,造成一个群众暴动的态势,一举推翻政府,夺取政权。”

    陈希同的分发菜刀匕首等武器之说,他是当着全世界人民面前造谣撒谎。中国当局镇压后没有关于21个被通缉的学生运动领袖、“黑手”王军涛和陈子明等,以及工自联的“头头”韩东方、李进进等这些人发放武器的镜头,照片,或任何文字的具体报道。更奇怪的是,镇压后被逮捕的高自联和工自联的领导人没有一个因为“发放武器”而以相关的罪名被起诉。当局也没有提供其他“动乱者”发放武器的具体的证据。根据当时广场“特别纠察队”队员回忆,包括那些特别纠察队员在内的学生们在清场的时候“依然是赤手空拳,手无寸铁”。在6月4日凌晨军队在天安门血腥清场后,当局没有任何报道说军队收缴了任何武器。退一步说,如果学生在6月3日晚上7时以后知道军队已经强行进入北京并且开枪了,那么他们发放任何武器都是自卫行为,是正义的反抗暴力的行为。

北京城里在所谓的“平暴”前没有发生“打、砸、抢、烧、杀”

    如上所诉,暴乱的典型特征是在一定的地区和时间内对发生了大规模的“打、砸、抢、烧、杀”等暴力或武力行为或事件发生。北京市在6月3日凌晨到晚上军队强行进军北京之前没有发生这样的暴力行为。

    陈希同的报告提到,“在拦截、砸抢军车的同时,一伙暴徒围堵和冲击国家机关和重要部门。他们冲人民大会堂、冲中宣部、冲广播电视部,冲中南海的西门和南门。保卫这些机关的武警战士和公安干警数十人负伤。”陈希同没有说明这种冲击的方式,严重性,公安干警负伤的严重程度。当局在之后的审判中,没有人仅仅因为“冲人民大会堂、冲中宣部、冲广播电视部”而遭到起诉和审判。实际上,在5月以来就有些人在这些机构门前或附近进行和平抗议。他们没有武装,没有使用其他武器,那里也没有任何伤亡的报道。

    与陈希同报告相反的报道是,北京市在平暴前秩序井然。如前所述,戒严后,市民们在城外进行有限的和平抵制。但是情况仍然不是那么严重,北京市民的正常生活没有受到影响,至多是交通暂时中断了两天,市民抱怨看不到报纸,拿不到牛奶。这远远谈不上有什么暴乱的迹象。《人民日报》对戒严的第六天的报道,工人照常上班,中小学生照常上课,书声朗朗,更是说明北京城内的生活秩序和治安良好。

    以上就是“暴乱”前几天的情况。如此良好的社会秩序怎么会突然爆发了“暴乱”?唯一的解释是,军队要强行进入北京,北京市民反对。

当局在“平暴”后没有判决一个“平暴”前的“暴徒”

    从1989年镇压后所揭示的资料表明,中国当时的决策者下定决心用军队强行占领天安门广场,用暴力解决国内的政治纷争的时候,北京没有发生暴乱。英勇的北京市民对当局用军队来解决非暴力的和平政治抗议进行了有限的抵抗。所谓的“平息反革命暴乱”,祇是一个大开杀戒的藉口。所谓的“暴徒”都出现在军队强行进入北京的行进中,而不是在之前。

    当局“平暴”后的审判,判处了一批“暴徒”死刑,立即执行,适用的法律是刑法第100条的“反革命破坏罪”。同时,军警还逮捕了一大批“暴徒”。可是,这些“暴徒”都是在北京城里烧军车或施行其他“暴力”行为的。军队不进城,谈何在城里烧军车。实施上,作为列宁称之为暴力的军队是先于“暴徒”施暴的。再说,这些“暴徒”多是北京市民,北京城是他们的家。作为暴力的军队,来自于外面。谁是正义之举,一目了然。

    当局在“平暴”后没有判决任何学运的领袖或“黑手们”为“暴徒”或“组织暴乱”者。

    在“平暴”后的审判中,审判的所谓“暴徒”都是一般的平民或学生,学生领袖中除了郭海峰等少数几个外,几乎没有因为参与“暴力”而受审判。

    镇压后,当局以“在北京煽动,组织反革命暴乱”的罪名通缉了21名学生领袖。具有讽刺意义的是,被逮捕和审判的学生领袖和王军涛、陈子明等“黑手们”没有一个因为“组织”或“实施”“反革命暴乱”而判刑。他们都是以刑法第92条的颠覆政府罪或第102条的反革命宣传煽动罪判决的。

    当时适用的刑法中与“暴乱”直接相关的条款是第九十五条的“持械聚众叛乱罪”和第100条的“反革命破坏罪”。“持械聚众叛乱罪”最适用于通缉的“煽动,组织反革命暴乱者”。1982年的《中国大百科全书-法学》卷在该条文下指出:“本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持械聚众叛乱。持械不仅指有枪炮等武器,而且包括刀斧、棍棒等各种凶器。聚众是指多人纠集一起,共同进行叛乱,单人不可能构成本罪。叛乱即公开暴乱,通常表现为杀人,放火,袭击党政机关,抢夺武器弹药、粮食、牲畜或其他财物等,往往在较大范围内造成严重破坏。在发生叛乱时,往往有一些不明真相的和被裹胁的群众参加,要把他们同反革命叛乱分子区别开来,不予追究刑事责任。在这类案件中,着重打击的是首要分子、其他罪恶重大的和积极参加的分子。”

    这里“持械聚众叛乱罪”要具备五个要素,第一,“持械”,第二,“聚众,第三,发生了杀人放火等”叛乱“行为,第四,叛乱或”暴乱“达到一定的严重程度,第五,惩处首要分子。

    按照当局出兵的理由来看,被通缉的组织“暴乱”的王丹和王军涛等人,就应当以这个罪名被起诉和审判。但是被通缉的头号学生领袖王丹祇是以反革命宣传煽动罪被判刑4年。被视为“黑手”的陈子明和王军涛祇是以“颠覆政府罪”和“反革命宣传煽动罪”被控告和判刑13年。他们没有按照与组织或实施暴乱相关的反革命破坏罪或“持械聚众叛乱罪”受到指控和判决。

    另外被指控的工自联的主要领导,没有一个以“持械聚众叛乱”或“阴谋颠覆政府罪”判刑。工自联的主要领导人韩东方祇是被控告“反革命煽动罪”而且被免予刑事起诉。有些“工人纠察队”队员以“反革命破坏罪”被判刑,但那是因为他们参与了抵抗军队的暴行,而不是在6月3日之前他们组织或实施“暴乱”。

    中国当局没有指控和判定八九民主运动的领导人组织和实施暴乱,非不为也,是不能也。当局事后的审判中根本拿不出证据来控告运动的领导者组织暴乱。上述事实证明,当时根本就没有发生所谓的“反革命暴乱”。

中共当时最高领导人也认为北京没有发生“暴乱”

    被废黜的原中共中央总书记的赵紫阳曾表示将学潮定性为“反革命暴乱”是没有根据的。赵紫阳的上述观点对于分析当时的政治形势非常重要。首先,他是中共名义上的最高领导人,掌握有大量的信息和内部通报。同时,客观的材料也支持赵紫阳的判断。要驳倒赵紫阳的判断,必须要用充分的史料。到目前为止,我们还没有看到可以驳倒他的判断的史料。

    当局“平息反革命暴乱”后不久就不再或很少使用“暴乱”一词,而改称为“风波”。这是因为在当时的北京市市长陈希同1989年6月30日报告后,他们拿不出来更多的证据来说明北京市在1989年6月3日晚7时之前北京发生了“暴乱”。


六,六四屠杀的性质不容质疑


    军队向非武装的群众开枪就是屠杀。中国军人在1989年6月4日前夜和当天对非武装的北京市民开枪并用坦克车碾压平民而造成上千人的伤亡后,绝大多数中国人包括有正义感的中共党员和军人和全世界的主要媒体,包括香港、台湾、和其他海外华人都认为中国人民解放军所谓的“平息反革命暴乱”是对人民的屠杀。当时有人称军人屠杀了上万人。仅从死亡的人数来看,这个说法是夸大的。但是,历史不会因为实际死亡人数比最初发生屠杀时人们在愤怒之下报称的死亡人数少而改变其屠杀的性质。中国共产党政府纪念的五一国际劳动节,就是纪念芝加哥警察镇压几十万请愿的工人,当时工人们首先扔了炸弹,所以“暴乱”发生在先。当时没有军队介入。警察开枪了,导致了4名工人的死亡。这个事件称之为“干草市场屠杀”事件。按照中国政府给出的死亡人数,中国的军人在六四枪杀了近300平民,难道还不算是屠杀?

    在世界历史上,不算种族屠杀或南京大屠杀那样的侵略性屠杀或内战,就政府镇压非武装的国内政治或社会示威游行,中国北京1989年的天安门大屠杀在造成死亡人数和其残忍的程度上达到世界之最。

    最接近中国天安门事件的是韩国1980的“光州事件”。运动的性质也是反独裁,要民主,也是学生主导,后市民加入。全斗焕政权也对光州市戒严,派出戒严部队,开出坦克。市民也是用公共汽车来阻挡军人。军队向学生和市民开枪,坦克向人群压过。那个事件从5月18日算起到25日共一周,据官方报道,光州事件造成了191人死亡,122名重伤,730名轻伤。中国的戒严部队在1989年6月3日仅仅一个晚上,按照官方的报道,就造成了的200多人的死亡和数千人的伤亡。可见在共产党领导下的军队是如此缺乏人性。

军队镇压的对像是和平请愿者和非武装的市民

    我们认定解放军的“平暴”是“屠杀”不仅仅基于军队的暴力造成了数以万计的伤亡数字,而且还基于镇压的性质和镇压的对象等情况。首先,军队镇压的是非武装的民众。其次,军队镇压的是请愿的学生和市民。如前所述,北京没有发生暴乱。那里发生的是得到多数中国共产党党员和普通中国公民支持的人民请愿运动。人民的请愿活动是中国人民在解放思想、改革开放的进程中难以避免的事件,本可以通过协商对话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立法和监督程序予以解决。可是以邓小平为首的军事政治寡头于人民的呼声不顾,动用军队来阻断了这个和平和民主的进程。军队不合适地被拖入到国内和平的政治斗争中里,成为政治寡头镇压对立派的工具,1989年的中国军人扮演了政治斗争工具的不光彩的角色。让历史记住这个耻辱。

当局用20万大军的规模和按照战役作战的部署镇压学生

    在1989年6月3日晚军队强行进军北京城区前,中央军委已经调集了20多万的全副武装的军人。它们包括北京军区的24集团军,27集团军,28集团军,38集团军,63集团军和65集团军等6个集团军,济南军区的20集团军,26集团军,54集团军和67集团军等4个集团军,沈阳军区的39集团军,40集团军,64集团军等3个集团军,南京的第12集团军。除此之外,空降15军,北京炮兵第14师,和北京卫戍区的第一和第三警卫师也参加了镇压。参与屠杀的总军人人数约在20-25万人之多。1948年由邓小平任前委总书记的中国人民解放军三大战役之一的淮海战役解放军的总兵力才不过60万,人民解放军的对手是国民党的80万大军。1989年的解放军却用了淮海战役三分之一强的总兵力,用坦克开道,用自动枪向人群扫射,用直升飞机在低空进行指挥,进军北京,可是对手却是手无寸铁的北京市民。不是屠杀,胜是屠杀。

    军队的暴行:使用“开花弹”,刺刀挑向人心,坦克向人群压过,向救护车和小学生开枪,……

    使用开化弹—中国军人在屠杀过程中还残酷地使用了国际公约都禁止使用的“开花弹”。当时参与做抢救工作的蒋彦永医生讲到6月3日的抢救情况:“午夜后,部队已通过301门口,就不再有伤员送到我们医院来了。这时,我就去手术室察看手术进行的情况。见有的人肝脏被打碎,肝内留有很多碎弹片,对此我们拍了照、录了像。其他一些手术中,医生们还发现伤员肠道内有大量碎的弹片,这和一般的子弹伤是明显不同的──是用一种国际公法禁止使用的所谓开花弹打伤的。”关于开花弹的说法还有更多的证词。

    刺刀挑向心头—中国人民大学一位受难学生的父母作证道:“89年6月11日我们在西单邮电医院见到了我儿子的遗体,我儿子浑身是血,尤其头部基本上是被血浆裹住了,脸部全是血,眼睛睁着,真是死不瞑目。再往下看:在肚脐下7-8公分处有5公分左右一道伤口,显然是刺刀刺的,两手紧握,手心已被利刃割开,肩上、腰上有子弹击中的痕迹,脑后有弹孔,血就是从这四个伤口流出来的,真是惨不忍睹,使我和老伴当时就昏了过去。”

    坦克向人群压过—一位学生的回忆:“当我们来到六部口时,见马路左侧围满了一群人,坦克开始停下,并缓缓后退,我穿越马路,来到那里,当即被那个场面惊呆了。祇见路边自行车道与马路结合处,方圆七米左右的地方,在被撞倒的数排自行车上面,是一大片血肉模糊的尸体。所有尸身连成一片,呈饼状,约有十多具,上面还有坦克履带印。一个小伙子脑袋被压扁,白色的脑浆迸出数米远,另一个戴眼镜的男学生,仰天躺着,下面的自行车把竟从他的后背穿入,从腹部穿出,还有一个女的,压得祇剩下依稀可辨的蓝色裙子……在尸体旁,是一面红色的校旗,大部分被鲜血染成了暗红色。我从未目睹过这样残忍的场面(即便在电影中),这是对人性、对现代文明最无情的践踏;这是共和国历史上最悲惨、最黑暗的一页”!

    方政的证词:89年6月3日这一天,我一直在天安门广场,从这天夜晚戒严部队在北京市区开始大屠杀,直到6月4日凌晨,我们始终静坐在广场纪念碑周围,当时各高校学生约有四千人。六四凌晨2时许,从北京郊区冲杀过来的各路戒严部队汇集到天安门广场周围,在坦克开道及军队驱赶下,静坐的学生大约从4时左右怀着悲愤、沉痛的心情和平、有秩序地从广场东南角撤离纪念碑周围,当时我走在队伍的后面。从广场撤出的学生队伍经前门西大街西行(在北京音乐厅附近一条南北走向连接前门西大街及西长安街的路),然后拐上西长安街继续向西行。此时已近黎明,约6时左右,学生队伍靠西长安街左侧(南侧)行走在人行道及自行车道上。当我们刚拐上西长安街行至六部口时,突然从人群背后射出许多毒气弹,顿时在学生队伍中炸开了,有一颗就在我身边爆炸,倾刻间,一团直径大约2—3米的浓烟笼罩了我们。走在我身边的一位女学生,在毒气熏呛下,加上惊吓,突然昏倒了,我便赶紧抱起这位站立不稳的女学生向路边转移。正在这时,我发现一辆坦克正快速由东向西朝学生队伍冲杀过来,于是我奋力将这位女学生推向人行道边的护栏。一眨眼,这时坦克已贴近人行道边逼近我的身边,坦克的大炮筒仿佛就在我的眼前。我躲闪不及,就势滚倒在地上,但是晚了;我的上半身被夹在坦克两条履带中间,两腿不幸被坦克碾压,履带上的链条绞着我的腿及裤子,将我拖出了很长一段路,我奋力挣脱出来滚到了路边,但这时我已经昏迷了。以后的事我后来才知道,我是被市民及学生送到积水坛医院去抢救的,在医院施行双腿截肢手术。我的右大腿上部三分之一处高位截肢,左腿膝下5公分处截肢。

    向救护者开枪—一位志愿救护者的经历:1989年6月月4日凌晨左右,一辆载有20多受伤的北京市民的领事救护车在长安街遭遇了东进的38军军人。他们下车后“取下插在车头、印有红十字的白棋,使劲摇晃着,向解放军戒严部队说明救护受伤者的目的。……因为支援救护者史鉴白上衣的绣有红十字的标记,所以,他勇敢地从探出身子,向不远的解放军戒严部队军人大声呼喊:”请你们不要开枪,我们是救护受伤者的‘。……突然间,猛烈的枪声再次笼罩了车子,车厢前部分有人中弹倒下。车子里的资源救护者震惊了!谁也没有想到在表明救护者的身份后竟然会再次受到解放军戒严部队军人的开枪射击,他们是抢救受伤者的职员救护者,而且还打着红十字的旗帜啊。

    向孩子们扫射—一位北京市民的回忆:“六四大屠杀的第二天6月5日上午9点多钟,我从市中心王府井去远在永定路的部队医院看母亲。以往我都是骑车走长安街经复兴路一直就到了。6月4日戒严部队从南池子开始把长安街封锁了,我祇得骑车绕道,走与长安街平行的前门大街。……

    目睹了这一幕,我骑车抱头鼠窜,经宣武门大街钻胡同想抄近路走。绕来绕去,绕到了闹市口中街,从这里能清楚看见长安街一线的戒严部队正在清理被烧毁的汽车路障。这时,刚才的一幕又发生了。从胡同里窜出几个孩子,冲着几十米开外的大兵高喊:"大兵,操你妈"!大兵端枪便打,枪声清脆,好像就从耳边擦过,可你看不见子弹,不知该往哪里躲,陷入极度恐惧之中,街里的过往行人都本能地往路边跑。我扔下自行车就地卧倒,当时每一秒钟都太漫长,混身毛骨耸然,恨不得能有一个地缝让我钻进去。过了好一会儿,急促的枪声停止了。我抬头看一个孩子倒在了胡同口。别的孩子骂完一句都像土拨鼠似的返身钻进了胡同,这个孩子个子大一点,胆也大了点,他一句不解气骂了两句,第二句还没说完便中枪了。我到跟前看,这男孩顶多小学高年级,穿的大裤头(就是北京人爱穿的宽大短裤),鲜血像条有生命的小长虫从他大腿上窜了下来,顺着漆盖关节的弯转滑过小腿,迅速流向脚面。那孩子脸色煞白,没哭也没声。附近菜站一个大老爷们蹬了辆平板车过来,大伙儿把孩子抱到板车上,孩子身体绻缩成一团,平板车风风火火地弛走了。

军队参加戒严和“平暴”无法理依据

    军队参加戒严并向平民开火违背了军队的基本职责。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二十九条明文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武装力量属于人民。它的任务是巩固国防,抵抗侵略,保卫祖国,保卫人民的和平劳动,参加国家建设事业,努力为人民服务。”宪法已经明确规定军队属于人民,主要职责是对外抵抗侵略。宪法在这里没有赋予军队参与国内或党内政治斗争解决人民政治请愿的职责,甚至都没有提到“维护社会秩序”或“制止动乱”的职责。

    有人会说,中国人民解放军在1989年6月4日是向戒严的抵抗者开枪,他们是为了协助戒严以恢复北京的正常秩序。首先这是假定,因为中国当局当时明确宣布军队强行进驻北京市是因为北京市从6月3日凌晨起发生了“反革命暴乱”。这就是说是,第一,这个公告排除了6月3日之前所谓的违法“动乱”活动是暴力活动,如示威或游行占领广场等。第二,军队是来“平暴”的,“暴乱”照理已经发生在先。这里中国当局公告的因果关系非常清楚。如果北京没有发生“暴乱”,那么就是军事镇压请愿运动在先,抵抗在后。如此,荷枪实弹的军人出现在北京首都的广场就师出无名。如果是师出无名,那么一定师出有因,这个因就是镇压和平请愿的人民。

    即便如此,军队授权执行戒严命令的过程本身也缺乏合法性。中国当时没有戒严法。1996年的《戒严法》对于军队介入戒严作了两条明确的限制性规定。一是“戒严任务由人民警察、人民武装警察执行;必要时,国务院可以向中央军事委员会提出,由中央军事委员会决定派出人民解放军协助执行戒严任务”(第八条)。二是“执行戒严任务的人民解放军,在戒严指挥机构的统一部署下,由中央军事委员会指定的军事机关实施指挥”(第十条)。这就是说,戒严是国内内政管理行为,非军事行为。部队的介入是基于国务院的要求,戒严军队要在政府的戒严指挥机构的统一部署下。

    我们虽然不能用1996年的标准衡量中国军队在1989年参与戒严的法律问题,但是,1996年的戒严法的基本原则以及军队在戒严中的作用在1989年就已经存在。否则,1996年的戒严法就是对1989年军队参加戒严并向平民开火的否定。当时国家副主席和中央军委副主席兼秘书长杨尚昆说“戒严是是为了协助首都武警、公安干警执行任务,绝对不是针对学生。”这就是承认了96年戒严法的基本原则。

    大量的证据说明,中国1989年的中国军人来北京是来镇压国内政治上反对派或不同者政见者的。首先,一些军队,如第38军,在4月底就已经全副武装向北京开发。在六四那天亲自目睹屠杀的原解放军54军162师下士的张世军说,他是在1989年4月20日就随部队进京。这说明,军队早在戒严前就准备镇压学生运动了,那时北京还没有实行戒严。第二,1989年5月19日李鹏宣布在北京部分地区戒严的第二天,北京突然出现了一个“中国人民解放军戒严指挥部。”按理,戒严是政府管理行为,指挥部应由国务院和北京市的政府人员组成;军队是应邀参加。可是当时没有政府的戒严指挥部,军队的戒严指挥部取而代之。第三,即便当时军队介入有必要性,军队也没有必要全副武装并由坦克开道。北京当时没有任何非法武装或暴力事件。

    六四屠杀后,当局自己对六四的总结教训本身就意味当局对军队向民众开枪的否定。江泽民接受美国广播公司主播芭芭拉。沃尔特斯访问时说:“我们应当从这件事中吸取一些教训,正如中国一句谚语所说的‘吃一堑,长一智’”。他指防暴应由警察负责,而非军队,有必要进行更好的防暴训练,并使用橡胶子弹等非致命武器。江泽民讲的“吃一堑”当然指的是军队的介入和开枪就是挫折和错误。“长一智”就是当局以后的尽量不用全副武装的军队对付群众运动。这说明,他们不敢在一个简单的正义原则面前公开地继续作恶。这个简单的正义原则就是:军队不能对非武装的群众开枪。他们现在不敢直接的说六四是屠杀,那不过是利益所在而已。正义早已在人民心中,他们祇不过是在那里躲躲闪闪。

“镇压正当论”是无义之说

    在六四大屠杀后,有人试图用别国在历史上动用军队来解决“暴乱”或骚乱为天安门大屠杀辩护和谴责1989年学生游行示威。最典型的说法是“像420冲击中央政府办公处这种事,若是发生在宪政民主的北洋时代,段其瑞政府是开了枪的。若是发生在彼得堡冬宫,哥萨克也是开了枪的。如果是冲击美国白宫,卫队也是开了枪的”。有人甚至说“一切真理都是宣传,”呼吁共产党不要顾及“天安门”杀人,大胆的宣传“杀人”的正义性,通过宣传,真理就出来了。这是所谓“镇压正当论”。提出这种主张的人还举例说,别国的政府都这么干过。他说美国政府1932年也动用军队驱赶过“要求兑现补贴的退伍军人”(Bonus Army)。说此话的人还说过,美国的军人在1970年还向学生开过枪。有的甚至拿1863年的“纽约征兵暴乱”事件为六四屠杀辩护。

    这是一种不负责任的说法。美国军人在1932年没有开枪。他们使用的是催泪弹,祇有有两名儿童死于催泪弹。1970年美国肯特大学枪杀学生案是国民军们自己判断失误的行为造成了3人死亡和8人受伤。纽约1863年的“征兵暴乱”,首先是发生在美国内战的时候,国家面临分裂;第二,暴乱者反对一个具体的国家法律即美国国会的征兵法;第三他们的确针对平民和政府机构“打、砸、抢、烧、杀”。美国军队是在这些事件发生后开始介入的。请问这些事件发生在中国的1989年吗?1989年中国学生们祇是要求政府兑现宪法承诺的自由权利。北京的市民没有对平民或政府机构进行“打、砸、抢、烧、杀”。他们祇是对用肉体阻挡军队的进程,用公共汽车挡住坦克的路。两个事件没有可比性。

    按照“镇压正当论”的理论,凡是反抗政府者就当诛。以此推论,美国的独立战争和法国大革命都是暴乱。他们祇是在世人面前不敢这样推论下去而已。可见“镇压正当论”者没有正义之心。

    “镇压正当论”无视另外一个正义程序,即西方国家发生如同六四屠杀这样大的事情,一定有个专门的调查机构,向人民做个交待。当年美国“要求兑现补贴的退伍军”事件时任总统的胡佛在政治上受到批评。为了挽救影响,国会拨款10万美元安排老兵回家。在总统竞选中,胡佛当年就败给罗斯福。罗斯福上台后,老兵又回到华盛顿。罗斯福总统仍然反对提前兑现老兵的退伍债卷,但是派出他的太太和他们谈判,并且安排老兵到佛罗里达修建高速公路,和解了老兵的诉求。1970年俄亥俄州的肯特大学案,联邦调查局和总统委员会专门做调查并得出结论说国民军开枪是错误的。此后在长达8年多的时间里,受害者对上至州长下至开枪士兵的枪击案责任者,进行一系列民事诉讼。1974年,联邦检察官也正式对开枪指挥官和士兵提出了刑事诉讼。反观中国,政府不但不做调查,连人民对遇难者的吊唁也受到限制和控制。

    “镇压正当论”的比较方法本身是片面和强词夺理的。如果他们按照美国的法律标准来衡量中国1989年的学生游行示威的行为,那么他们应当同样要用美国的法律标准来衡量中国政府的行为及其法律的制度和实施。在美国,任何人可以在白宫前对美国总统的像扔鞋子。中国可以吗?美国的警察批准游行的程序简单和明了,而且出来保护之。如果警察否定了游行的申请,申请人还可以告到法院去,不一而足。在中国,人民的思想和自由几十年来都受到控制和压抑(文革游行也是为了毛而不是反毛)。中国政府对于反政府的游行是绝对禁止的。中国人民在1989年在冲击中国最后一个帝国—一个从思想到避孕都给管起来了的帝国。其中有非理性的行为是正常的。但是政府的反应比民众的非理性还要过头,最后变成了屠杀。我们应当站在哪个立场?是谴责民众的非理性,还是谴责暴君?

    我们不能单方面地用一个成熟的民主社会的标准来衡量一个走向民主社会的民众抗议行为。因为政府掌握着国家的资源和军队等暴力机器,我们首先要追究政府的行为。那种一味追究抗议者的行为实际上是默认或支持一个独裁政府的违法行为和暴力。否则哪有正义之言。这种思维不是糊涂就是献媚。

    “镇压正当论”是投机的说法。“镇压正当论”者在其他多数场合为了批评西方“资本主义”社会,他们总是要谴责任何军警的野蛮行为的,更何况像天安门屠杀那样的行为。他们在这里祇是为了辩护六四屠杀而狡辩。但是,他们在正义面前无法解决“镇压正当论”的历史悖论,那就是,如果他们认为西方军队镇压平民是非正义的,那么别人非正义的行为(杀人)祇能证明自己的非正义。一种非正义的行为不能为另一种同样的行为辩护。他们要证明1989年六四镇压的合法性就得承认别国军队镇压平民也是合法的。可是,他们既便想这样做,也却羞于这样说,因为那是千夫所指的行为。


七 ,戒严是非法之举


    1989年5月19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召开党政军干部大会,宣布对北京部分地区戒严。戒严令是以国务院的名义的决定的,由总理李鹏签署发布。戒严的理由是北京发生了严重的动乱。如前所述,戒严的理由本身不足,因为北京没有发生动乱。

    国务院的戒严令的决定过程也不符合当时的法律。中国宪法规定,国务院可以决定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范围内部分地区的戒严。在这里,宪法规定的是“国务院”的职权,而不是总理的职权。国务院由总理、副总理、国务委员、各部部长、审计长和秘书长组成。虽然宪法规定国务院实行总理负责制,但是宪法同时规定总理、副总理、国务委员、秘书长组成国务院常务会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组织法》第四条规定“国务院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必须经国务院常务会议或者国务院全体会议讨论决定。”这说明中国的总理不是西方分权理论下的行政首脑祇对议会负责,在行政权范围内享有排他性的独断权力。中国宪法要求中国总理实行民主集中制,对于重大问题要经过集体讨论。这点被他们自己誉为有特色的社会主义政治制度。

    对中国的首都北京部分地区实行戒严无论如何都是法律规定中的“重大问题”,依法要经过国务院常务会议或全体会议讨论决定。但是,1989年5月当时的国务院总理李鹏在颁布在北京部分地区实行戒严的时候,没有经过国务院常务会议或全体会议讨论决定。这一点,可以通过查阅1989年5月的《国务院公报》来证实。那里没有国务院常务会议或全体会议开会的纪录。可见,李鹏的决定祇是自己根据中央军委主席邓小平等几个人做出的,没有经过合法的程序。人民对于这种非法之举当然可以向全国人大常委会请愿,要求废止之。


八 ,北京市“游行示威十条”越权限制人民的宪法权利


    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在1986年12月26日通过并于次日颁布了《北京市关于游行示威的若干暂行规定》。这个规定共有十条,故简称“游行示威十条”或“十条”。有人用这“十条”来谴责参与1989年游行示威者,同时为军队镇压找藉口。这是站不住脚的。

    这“十条”的制定是在1986年底北京学潮高潮期间出台的,其内容是对宪法规定的人民的表达自由的限制,超越了宪法赋予地方人大的权限。

    “十条”中除了空头地讲“公民依法举行的游行、示威,本市各级人民政府予以保护”外,其它都是限制性的规定。其中的最大限制是无所不包的抽象条款:“违反宪法、法律规定,损害国家的、社会的、集体的利益和其他公民的合法的自由和权利。”换句话说,政府当局可以藉口以上条款,否定任何游行的申请,而不予加以说明,也不受其他任何机关审查。它规定了申请制度,却没有规定复议制度。可见申请制度是单方面的,实际上“十条”祇是授予政府有不批准的权力,没有给游行申请者对“不准游行”决定的复议权。换句话说,政府让你游行你就游行,不让你游行,你就不能游行。人民哪还有什么游行的自由。它还规定“人民大会堂、中南海、钓鱼台国宾馆和首都机场的周围不许可游行、示威”。这是最荒唐的规定。这些地方是公共地方,更是人民实施表达自由的地方。这个限制也师出无法,没有任何法律的授权。可见,这“十条”走的多远。其他的限制不一而足。

    “十条”本属越权无效。中国是单一制的国家,不是联邦制国家的分权体制。中国的立法权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它的常务委员会。所有的法律渊源都来自全国人大。地方人大的法规祇能是为执行法律而依据授权来制定的细则。国务院的法规在地方法规之上。故在中国的立法上,中央和地方祇有原则和细则之分,没有立法权限的划分。地方人大无权直接制定出限制宪法规定的人民自由的地方性法规。中国宪法规定了人民游行示威的自由。到1989年10月为止,中国国家立法机关和国务院没有制定具体的法律和法规限制游行示威自由。所以,北京市人大常委会的“十条”规定,超越了全国人大和国务院直接限制宪法的规定,本属越权。越权无效,这是基本的法律原则。人们提出请愿取消这个规定,是中国宪法赋予的基本权利。

    六四屠杀后,中国当局在几个月之内(1989年10月31日)就制定了游行示威法。这说明,中国当局认识到了“十条”的越权的问题,实际上否定了“十条”。这个“十条”也在新的法律出台后作废了。因此我们不能以“十条”为标准指控北京学生和市民们的游行示威为非法,更不能以此为解放军的屠杀寻找理由。即便按照“十条”为标准说游行示威者为非法,那也不是解放军屠杀人民的理由。这是一个基本的道义底线。人民有“和平不服从”的权利。否则人民就不能够突破社会不公和政府对人民自由的限制以及非法之法,社会正义就无法实现。我们也就无法理解过去的奴隶何以成为今天社会平等的一员。这是自然之法,正义之法。


九,历史的反思


    从1895年康有为率同梁启超等数千名举人的“公车上书”事件到1989年的以学生为先导的人民请愿运动,中国人民经历近百年的外患内乱。大小学潮也以百计。可是,无论从清朝政府,袁世凯,徐世昌、段祺瑞和曹锟等北洋军阀政府,到蒋介石国民党政府,他们都知道“镇压学生,千古罪人”。1926年3月18日,段祺瑞政府的卫队开枪打死40余请愿的学生,作为军阀执政的段祺瑞即赶到现场,面对死者长跪不起,之后又处罚了凶手,并从此终身食素,以示忏悔。百年学潮中,祇有1989年的学潮遭到共产党政府有计划有组织的屠杀。屠杀后,当局不但坚不下跪,甚至不让人们追悼死难者。这是中国人民的悲哀,共产党人的耻辱。

“大学生万岁”是时代的呼声

    六四屠杀后,有人别有用心地将六四屠杀的责任推到学生们的身上。这是对屠杀者鞠躬。屠杀就是屠杀者的责任。学生们在请愿的策略上或许应当反思。但是任何反思离不开当时的历史环境。学生们走上街头的热情是社会生机活泼走向发展的必需。他们的声音是那个时代的怒吼。人民在压抑之中,他们也要怒吼。全国各城市千百万人自发的上街支持和声援,是那个时代人民给与他们的肯定。当时很多人都说,“谢谢你们,大学生,你们讲出了多年压在我们心里的话。”“大学生万岁”是那个时代的声音,是人民对对腐败和独裁的怒吼。今天大多数参与者和支持者并没有否定自己。

八九民主运动摧毁了共产党统治的合法性

    如果说八九民主运动在六四开枪前还祇是反对共产党的“腐败”的话,那么六四的枪声让全中国人民清醒了,人们对中国共产党的整个制度开始怀疑和否定。共产党在镇压的枪声中开始失去了其统治的合法性。六四屠杀后人们已经清楚地认识到,共产党的统治不是来自民意的选举或人们的认同,而是来自军队的镇压。同时,六四屠杀让执政的共产党背负着血债,执政党有了强烈的执政危机。他们知道,他们做不好就要下台或者再开枪。

六四屠杀后人民的自由民主权利受到进一步的压制

    天安门屠杀20年过去了,中国人民在自由权利方面不仅没有得到任何进步,而且其条件比1989年还要倒退。中国的政治犯和思想犯在过去20年有增无减。到今天为止,它们还关押着非政府组织者胡佳和“08宪章”的推动者刘晓波。为了控制人民的思想,政府自90年代起就大把花掉人民的血汗钱设置网络防火墻,设立网络警察配以其他传统的舆论控制手段来蒙住人民的眼睛,塞住人民的耳朵,和堵住人们的嘴巴。在政治上聋哑的民族不可能立于世界民族之林。在信仰自由方面,不仅西藏人民受到了控制,内地人民一样遭到了限制甚至镇压或受到虐待,其中包括法轮功修炼者自1999年7月以来所遭受到的镇压和磨难。同时,中国当局违背联合国宪章和人权宣言,拒绝“政治异议分子”回国,将许多中国人变成了无国籍人。

八九请愿运动中提出的腐败问题越演越烈

    20年前人们提出的反官倒反腐败的请愿诉求,到今天不但没有得到解决甚至腐败大有越演越烈的趋势。不论中国杀了多少高官,腐败在中国却得不到遏制。据总部位于德国柏林的全球著名非营利性反腐败组织“透明国际”(Transparency International,简称TI)的报告,2004年中国清廉指数”在满10分的评分表中得3.4分,与叙利亚和南非并列71名。腐败和不受制约的权力是天然的孪生兄弟。目前,在中国,反腐败还祇是共产党的纪律部门控制的事情,人们的参与和监督是极为有限的。没有人民的言论自由和民主权利,政府得不到有效的监督,腐败就得不到有效的控制。所以,我们还是要回到20年前学生们提出的请愿,将反腐败和争自由联系在一起。
   
   
十,结论:没有结束的请愿和抗争


    虽然从6月3日晚解放军在北京向平民开了第一枪始,就善恶已定,我们仍然要求中国政府,负起责任,对六四事件进行全面和公开的调查,并公诸于众,让那些死于屠杀之下的灵魂得以安息,让20年来社会和人们为此受到的创伤得以安抚。作为受难者家属德的“天安门母亲”们,20年来在受到当局不断打压的情况下,不屈不饶地寻求正义,要求政府说出六四屠杀的真相,提醒世人拒绝遗忘。他们提出了如下诉求:(一)六四大屠杀是一场反人类的暴行,决非政府所说的“平息反革命暴乱”。因此,当年在邓小平主持下对六四事件所作的定性必须彻底推翻,并给予重新评价。

    (二)“天安门母亲”认为,公正、合理地解决六四问题,必须满足如下三项要求,即:1,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组成专门的六四事件调查委员会,对整个六四事件进行独立、公正、公开的调查,并向全国人民公布调查结果,包括公布此次事件中的死者名单及人数;2,由全国人大常委会责成政府有关部门按法定程序就每一位死者对其亲属做出公开道歉;由全国人大常委会制定并通过专项的“六四事件受害者赔偿法案”,依法给予六四受害者及受害亲属相应的赔偿;3,由全国人大常委会责成检察机关对六四惨案立案侦查,按法定程序追究责任者的法律责任。

    这是受难者家属的呼唤,也是全体有良知的中国人的呼唤。我们认为,在六四屠杀20周年的时候,当局公布现在已经掌握的死亡者名单、死亡时间和地点、死前救助情况,然后核准和补充。

    除了受难者外,六四屠杀后政府还逮捕、关押了一大批参与请愿活动的积极分子和抵抗或抗议六四屠杀的平民,并将他们判处了死刑、无期徒刑或刑期不等的有期徒刑。我们要求中国当局必须立即释放所有与请愿和六四屠杀有关的在押犯,平反所有与之有关的案子,赔偿受害者的损失。

    同时,六四屠杀后,还有许多参与者在其工作单位或就学的学校受到包括行政处分,开除等等各种不同的处分。政府应当对他们受到的各种不公道歉,并且补偿因此受到的损失。

    以上的诉求不仅是还给六四受难者和被迫害者一种正义,也是八九民主运动诉求的继续。20年来,中国当局不断的在镇压异议分子,关押政治犯,并向世界各国“输送”政治难民,其数量达到世界之最。中国政府还违反联合国的《世界人权宣言》拒绝自己的公民回到祖国去。这是对中国这个大国形象的侮辱。为此,我们呼吁,释放所有的政治犯,允许政治难民回国。为了防止产生更多的政治犯和流放政治犯,我们要求废除因言定罪的刑法第一百零五条的“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以及其它惩治人民思想和言论的法律、法规;我们要求废除关于剥夺人民信仰自由、惩治所谓“邪教”的法律;我们同时要求取消限制和剥夺人民自由的“劳动教养”制度。为此,我们要求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批准《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使之成为具有约束力的国家法律渊源。

    为此,我们认为《零八宪章》提出的“自由”、“人权”、“平等”、“共和”、“民主”和“宪政”的基本理念符合全中国人民的利益,是中国走向自由和富强的不可或缺基本价值观念,也是一九八九年爱国民主运动的继续和发展。

    最后,我们要求当局放弃专制主义的惯性思维。这种思维典型的特征是不容忍“党”和政府的不同的声音,对所有独立的民间活动采取猜忌和敌视的态度并加以控制、打压和迫害之。在这种专制主义的惯性思维的驱使下,当局惯用“动乱、暴乱说”、“一小撮人有计划、有组织、有预谋的阴谋说”,和“外国势力操纵说”三类指控来消灭异己。这种思维的结果就是如同1989年的“426”社论和“戒严”一样激化人民和政府之间的矛盾,给国家带来难以抚平的创伤。这种专制主义的思维该放弃了。否则,中国就无法建立保障和管理现代社会的法治文明,宪法就是空话和骗局,中国就无法发展民间社会,人民就不会是国家的主人,公民的安全和福益就不能免受来自政府暴政的侵害。这是我们的诉求,为此,我们而抗争。

    (参与和支持《白皮书》写作的有:中国宪政协进会、公民力量、关注中国中心、“六四事件”调查委员会、《北京之春》杂志社、中国民主团结同盟、纽约民主论坛、澳大利亚悉尼中国民主平台。李进进执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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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 者 :北京之春
出 处 :北京之春
整 理 :2009年4月29日13: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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