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司法真相
思考的韭菜
2012年,习近平上台伊始,曾经提出要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当时世人满怀期待,都认为中国在发展经济的同时,终于痛定思痛,要下定决心放弃人治,走向法治,民主宪政对于中国人来说已经唾手可得。可一晃十年已逝,回头审视这段历史,却是一地鸡毛,令人感慨万千。
当下中共搞得所谓“法治”,是在文化大革命时期砸烂公检法的基础上恢复的,经历了胡耀邦时期的平反冤假错案和江泽民时期建立的社会主义特色法律体系以及胡锦涛时期法律的人性化等。到习近平接手时,中国的法律体系已基本建立起来。虽然民主被中共掐死在襁褓中,法治尚存一息生机,但毕竟也出现一些积极的变化,如1996年收容审查条例的废除,2008年划时代的劳动法通过。这令一众草民韭菜心存幻想,认为中国终究会顺应历史的大潮,会走向法治,但只是因为需要一心一意地大力发展经济,就暂时放弃了法律对个人权利的保障。待到2012年习近平上台初始,他高举反腐大旗,高喊法治口号,迷惑了国内外的众多观察者。可世事难料,转眼间他就大量重用酷吏和鹰犬,通过严刑峻法,加大社会的控制力度,大肆制造文字狱,疯狂罗织罪名(滥用寻衅滋事等口袋罪),大肆株连党内外异见者的家属,以法治的名义行人治的手段。人们发现,所谓中国梦,原来就是:在一个领袖,一个政党,一个思想,一种声音的框架内建立起来的超级加强版极权专制王国。
中国的司法从组织结构上来说,是由政法委、公安系统、检察系统、法院及司法系统构成的庞大冷血机器。首先,政法委是事实上的领导核心,它于1958年成立,成立之初的目的就是加强党对“刀把子”的控制,其间经历了文化大革命的撤销和1988年的党政分开。到1990年,六四运动之后,中共为了重新加强对社会的控制,中共中央让中央政法委员会这个历史僵尸再次还魂。又到了2018年,中共中央借“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名义,加强了其对政法委的控制,全面扩大政法委的权力,明确政法委的职责,并用《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正式发文下达。但无论中共政法委如何改,都掩盖不了其本质是中共打手、冤假错案的制造者、司法不公正的幕后黑手的真实面目。纵观中共政法委的历史,都绕不过周永康其人, 在2007年10月到2012年11月这段历史期间内,周永康仅是出身于国企石油系统的技术型干部。他跨入自身并不熟悉的政法系统初始,打出“有困难找警察”的口号,令基层警察苦不堪言,疲于奔命,并用镇压法轮功作为见面礼,博取江泽民、胡锦涛等人的欢心,成为了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达到了个人声望的顶峰。这时的政法委权力得到了恣意扩张,像八爪鱼一样卷入社会的方方面面,当年甚至戏称:除了计划生育不管,政法委样样都要管,最终尾大不掉,养虎为患,直接威胁到习近平的登基,乃至于到了准备动用武警发动政变的地步,令习近平痛下决心并除之而后快。
中国公安系统的职责本来是预防、制止和侦查违法犯罪活动、维护社会治安秩序,但在中共的政治操弄下,事实上成为了中共庞大绞肉机上最庞大、最血腥、最无情的一颗齿轮,它的权力之大、手腕之残忍远远超出常人的想象,中共公安系统主要是通过天量的高清摄像头(诸如天网行动和雪亮工程)以及人脸识别等高科技系统组成的密不透风监测网络来识别和监控民众,判断每一个人的日常生活。通过这套系统,想要调查一个人的社交轨迹是小菜一碟,街头社区巡逻、可疑人员盘查、制止突发事件,全部交给警务辅助人员,正式编制的警察,民众平时难以见到。只有在110接处警后,实在是没办法的情况下才会出警。民众的权益受到侵犯后,报警立案、对于犯罪赚疑人的抓捕,则是能拖则拖,让受害人苦不堪言,疲于奔命,感觉是在求着公安办案,像是金融诈骗、侵犯知识产权乃至于侵犯公民私有财产等经济类犯罪的受害人,大部分是自认倒霉,倾家荡产,有冤无处伸(比如2018年以来层出不迭的金融暴雷事件受害者们)。更为离谱的是:警匪一家,白道黑道黑白通吃,像唐山打人案等事件,能引起民愤,最后得到了从重从快严惩的毕竟是少数,其余大部分封口的被封口。扫黑除恶则是越扫越黑,贪官污吏就像是雨后春笋,一茬一茬地生长收割。更为讽刺的是,很大程度上执法者本身才是最大的罪犯,诸如西南重庆公安局的文强、王立军,首都北京公安局的傅政华,华东地区江苏的王立科等人,涉案数额全是普通人一辈子难以企及的天文数字,另外每年各地公安花费多少财政资金,破了多少案,民众也从来无从知晓,根本没有任何个人或部门能对公安监督。中共十八大后,派出所所长有了直接进入基层乡镇街道党委班子的资格,他们可以参与政府内部的决策,能够动用政府的人、财、物来镇压人民,打击异己。对于反对者,轻则传唤拘留,重则抓捕刑囚,大肆制造红色恐怖,这比当年国共内战时期的蒋介石白色恐怖都要有过之而不不及,甚至更加恐怖。
法院系统本来是社会公正的最后一道防线,可在习近平提出党委领导一切后,法院就完全听从中共的指挥了,彻底撕破了法治的画皮面具。君不见,“寻衅滋事罪”是中国法院最惯用的口袋罪名,谁要是反抗不想做奴隶,谁就要被套进去;“非法经营罪”是用来对付企业家们的:不能忍受苛捐杂税?不会歌功颂德?那就剥夺你们当法人的资格。不公开审判,不公开案件信息,指定官派律师是中共法院的杀手锏,不认罪上诉就加刑,剥夺当事人的正当法律权利,不设立实质性的陪审团,人民陪审员形同虚设,陪而不审,通过合议庭来干涉法官的独立办案,都是司空见惯的常规操作玩法!中共治下的法院师承原来的前苏联,其特点是一案一判,相同的案子判决结果可能是完全不同的,案件判决的弹性之大如同蹦极,远远超出当事人和公众的想象。这就也给了法官们贪脏枉法的灰色操作空间,于是法官与律师沆瀣一气,吃完原告就吃被告,吃了审判吃执行,海南法院张家慧、最高院奚晓明等各色人等受贿上亿。一旦金钱和关系到位,实刑变缓刑,三年变二年,死刑变死缓全都不是问题,另一方面则是无辜的人含冤入狱,草菅人命,像是佘祥林、赵作海、聂树斌等苦主们,完全只是这黑幕的冰山一角。司法独立在中共治下,直接成了一个天大的笑话。法院本质上就是中共镇压老百姓的工具,法律只听命于中共的指挥,而不是体现公正公平,基本不伸张正义。当今的中国早已远离文明,成为了法治的沙漠、现代文明的盐碱地。
那就再说说检察院吧!检察系统本是负责国家法律监督的机关,对公安和法院办案进行监督,但中共治下的检察院定位有点尴尬,畸变成了公安和法院两个强权部门的附庸部门,监而不督,对公安机关办案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对刑讯逼供,超期关押等违法乱象统统视而不见,纯粹是走个流程、糊弄糊弄人。老百姓心里也从未知道检察院对于公安、法院有监督立案、抗诉重审的权力,各地的看守所本来都有驻所检察室,但这帮驻所检察官们对于眼皮底下的各种乱收押、乱体罚、乱审问现象根本不闻不问,导致看守所人满为患,变为名副其实的人间地狱,非正常死亡时有所闻,本人在被刑囚期间就是深受其害,至今不敢细细忆及。依照法律独立行使检察权,忠于事实真相,忠于法律,忠于公理是人们心中对于中共检察院从未实现的幻梦。
司法部在中共机构改革前是一个最无存在感的部门,承担着公安系统、检察系统、法院系统都不愿意干的脏活累活,比如:监狱、社区矫正、普法、公共法律服务等事项,在2019年国务院法制办并入司法部后,司法局事实上在政府法制事务上掌握了一定的发言权,它最常干的一件事就是帮政府研究如何摆脱法律的束缚,把非法的事合法化,以律师协会的名义,严禁律师伸张正义,揭露社会的黑暗。司法部最腐败的下级单位则是监狱系统,多年来任意打骂、超时劳动、不准探望等违反人权的现象一直未变,在减刑和假释事务上完全是靠金钱和关系开路,像云南孙小果案就是直接暴露了司法监狱系统的暗无天日。
自1949年中共建政后,中共完全掌握了司法工具并能够熟练地运用它。以法律的名义,把预防犯罪变成监控民众,把保护人民变成镇压人民,把维护法律尊严变成法律是儿戏,把改造罪犯变成仇恨报复社会。这般的助纣为虐,中共的司法系统根本就没有一丁点的公信力,大众也完全不可能敬畏法律。整个公检法司腐败无耻、是非不分甚至颠倒黑白,普通的民众无力反抗这头吃人的怪兽,中共治下的司法真相是整个人类现代文明社会的耻辱和毒瘤,甚至现在中共还想将这种吃人的黑暗推广给别的发展中国家,简直是厚颜无耻,令人咬牙切齿!
—谨以此文献给2022年中共建政73周年
作者:思考的韭菜(一位曾因政治问题而被刑囚的异议人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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