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谎言成为国策,告密成为制度
王立君
造假者、纵容者与失责政府必须面对追问
一、当谎言成为统治技术,真话便会被当成罪证
一个正常社会,谎言应受谴责,诚实应受保护。但在中共政治运动塑造的高压环境中,这一基本秩序一次次被颠倒。问题从来不只是某个官员说了假话,而是掌权者决定哪些话可以说、哪些事实可以承认、哪些记忆必须抹去。服从被包装成忠诚,沉默被称作觉悟,公开表态则成了自保的仪式。
最可怕的不是人人都相信谎言,而是许多人明知是假话,仍被迫重复。说话者知道自己违心,听者知道对方违心,主持会议的人也未必相信那些口号;可谁先打破沉默,谁就可能付出代价。这不是人民天生虚伪,而是权力把惩罚施加给说真话的人,把好处给了迎合者。这样的制度,才是谎言得以流通的制造者。
1989年学潮期间,我亲历学校要求人人表态的场面。轮到我时,我说:“我不懂政治,不知道该说真话还是假话。”我还提及自己记得的镇压学生运动的历史言论。一个人连表达困惑都要冒险,这已经足以戳穿所谓“人民当家作主”的宣传。政府若真有信心,就应允许人民追问事实;它若以惩罚回应质疑,责任就在掌权者。
二、告密不是偶然恶习,而是权力制造的工具
中国历史上有告密和连坐的旧例,但今天的问题不能推给所谓“民族性”。真正应当追问的是:为什么现代政权仍能把古老的恐惧手段变成日常治理?为什么一个人的前途、安全乃至自由,可以被一纸针对私人言论的报告左右?
从延安整风、反右运动到文化大革命,政治运动反复把检举揭发纳入动员。组织要求人们划清界限,个人便被逼到良知与自保之间;亲情、友情和师生关系也被拖进政治审查。告密者当然要为自己的选择负责,但更不能放过设计奖惩、鼓励互相监视、把私人言论变成罪证的权力体系。
我曾听闻,一位邻居停电时开玩笑说:“都说毛主席像太阳,照到哪里哪里亮,怎么现在屋里一片漆黑?”据我所知,他因此被妻子告发,随后被捕入狱。出狱后,那段婚姻也无法修复。若一个政权能使夫妻害怕彼此的言语,它就不能把责任推给家庭伦理;它必须回答,谁把告发变成了自保的筹码,谁又借此摧毁了人与人之间的信任。
举报真实犯罪,应当进入有证据、可申辩、受法律约束的程序。因政治意见而告发他人,则是对权力迫害的递刀。把这两者混为一谈,是替政治告密洗白。
三、我亲历的恐惧,也包括我曾经的软弱
1971年,我十四岁,读初一。一次课后,我和同学把俄语、英语单词混在一起开玩笑,无意中拼出了涉及“毛主席”和“打倒”的词语。两个同学把这件事报告了老师。在那个年代,一句孩子的玩笑都可能被解释成政治罪证,后果不堪设想。班主任不断逼我“坦白”,还当着全班批评我。我想起父亲说过的一句大人间的讽刺话:“坦白从宽,牢底坐穿;抗拒从严,回家过年。”我咬紧牙关,没有承认自己并无其意的罪名,才躲过了更大的麻烦。
我至今记得那种被盯视、被羞辱的寒意。老师以刻薄的话刺激学生,不是教育;让全班围着一个孩子逼供,也不是纪律。这些做法之所以能发生,不是因为某个教师可以凭个人脾气任意伤人,而是因为学校被置于政治恐惧之中,权力鼓励告发,却不给被指控者公正申辩的机会。执行者应为自己的伤害负责,制定并纵容这套做法的制度更不能免责。
更令我痛心的是,在人人自危的环境里,我自己也曾违心地向老师报告过同学的言论。今天写下这件事,不是替自己开脱。我为自己的选择负责;同时我也要指出,极权制度最残酷之处,正是它不只迫害拒绝服从的人,还企图把受害者训练成制度的帮手。承认个人责任,不等于替制度开脱。
1989年之后,我因表达真实看法,被单位处长告发给公安机关,后来遭到逮捕。我曾向警察提起当局此前有关不“秋后算账”的表态,对方却说:“你太幼稚了,我们没有秋后算账,现在是冬天抓你!”这句话我至今难忘。它不仅是对被捕者的嘲弄,也暴露出权力对政治承诺的轻蔑:当政府可以用文字游戏撕毁承诺,受损的就不只是一个人的自由,还有法律的尊严和政府的公信力。
四、造假者不能免责,纵容造假的政府必须问责
政治谎言不会永远停留在会议室和宣传栏。当服从上级比尊重事实安全,当报喜不报忧比揭示问题有利,造假就会向行政管理、教育评价、商业活动和公共安全蔓延。造假不是无伤大雅的数字游戏:错误信息会误导决策,掩盖风险,挤压诚实者的空间,最终让普通人承担代价。
每一项造假都应追问责任链:是谁提出虚假指标,谁编造或篡改数据,谁明知有假仍签字背书,谁压下异议、销毁证据,谁在问题曝光后继续包庇?直接造假者应承担责任;下令造假、逼迫下属造假、从造假中获利的人,同样不能免责;明知问题而纵容、掩盖、阻挠调查的官员,也必须接受追责。职位高低不能决定责任轻重,执行命令也不能成为抹去责任的借口。
尤其需要追问政府本身。政府掌握信息、预算、执法和调查资源,也负有保护公众知情权的义务。若政府部门把真实情况压下去,把质疑者打成“别有用心”,把揭露问题的人当作麻烦制造者,那么政府就不是旁观者,而是造假得以延续的制度责任主体。不能只抓一个基层填表者,就宣布问题已经解决;不能处分几个替罪者,就让下令者和包庇者全身而退。
要减少造假,必须保障独立调查、自由报道、公开数据、举报人保护和司法救济。没有外部监督,内部检查很容易沦为自我证明;没有批评空间,坏消息就只能层层过滤;没有真实问责,造假便会成为成本最低的选择。政府若要求人民相信,就必须先允许人民核查。
五、权力不能越过国界追逐异见者
对海外华人的跨国施压,是政治恐惧向国境之外延伸时必须严肃面对的问题。围绕跨国镇压、向异议人士家属施压和未经授权的海外执法活动,公开调查与报道已引发关注。具体案件应以司法文书和可靠调查为依据;不能把海外华人、留学生或持不同观点者一概指为特务,也不能因为施压发生在境外就降低追责标准。
真正应被追究的,是利用国家权力威胁个人自由的行为。若有人因批评当局而担忧国内亲属受骚扰,若有人因参加集会而遭到威胁或监视,就应由独立机构调查证据、确认责任并依法追究。自由社会也应依法保护表达自由,同时调查威胁、骚扰以及违法代理外国政府等行为,不能让任何政府以政治借口凌驾于当地法律之上。
中共政权不等于中国,中国人民也不等于中共。把权力机构的行为归咎于整个华人群体,只会伤害最需要自由与法治保护的人。
六、一个害怕真话的政府,无权要求人民盲信
谎言可以暂时保住权威,却造不出信任;告密可以制造表面顺从,却建立不了健康社会。一个制度若靠噤声证明正确,靠监视证明忠诚,靠惩罚说真话的人维持秩序,暴露的不是人民的过错,而是权力害怕人民自主判断。
我们需要的不是把所有举报一概定为恶,也不是以新的思想审查取代旧的思想审查。我们需要的是让举报真实违法行为回到法治程序,让言论自由、司法独立、权力问责和个人尊严有切实保障。
我写下这些亲历,不是为了延续仇恨,而是拒绝遗忘。被迫说谎的人、被亲友告发的人、因一句话失去自由的人,不应再被沉默吞没。造假者必须为造假负责,告密者必须为迫害他人的行为负责;下令者、包庇者和纵容者更不能躲在制度背后。政府若要人民信任,就应公开事实、接受批评、追究责任。一个真正自信的政府不会惧怕人民讲真话;一个真正文明的国家,不会让孩子学会告密来换取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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