段鹏行为的內訌性、悲劇性 、正义性
姚囯付
新唐人北京時間10月02日訊:10月1日,中共湖南邵陽市公安局長李長躍被特警副大隊長段鵬开槍射殺。知情人士表示,開槍警察已飲彈身亡,局長仍在搶救中。
據説段鵬槍殺李長躍原因是,前局長已決定將段鵬提升正大隊長,但李長躍上任後對他長期打壓,在收受賄賂後,將另一個人破格提升為正大隊長,新大隊長什麽都不會,所有的活兒都是段鵬幹;今年「十一」,段鵬已經請假帶全家出去旅遊,但大隊長強迫他取消休假,繼續「幹活」;以前段鵬和李長躍就在處理一個案子上發生矛盾,結下仇恨。
公开资料显示,段鹏毕业于湖南警察学院,是湖南省邵阳市公安局巡特警支队特警二大队副大队长。曾荣获「全国公安机关成绩突出青年民警」、「邵阳市青年五四奖章」、「第20届湖南省青年岗位能手」、「全国公安机关成绩突出青年民警」等称号。杀李长跃前,段鹏把自己所有的荣誉证书晒图发在了朋友圈。
根据以上内容笔者对段鹏杀人后自杀的行为谈谈自己的几点浅见:
一、属于“赵家人”内部的内
讧
段鹏是中共体制内人,系邵阳市公安局巡特警支队特警二大队副大队长,不可能不是中共党员。他相信中共,至少认为若不是坏官李长跃作祟,在共党体制内还是能混得差不多的。他努力为党工作及其取得的荣誉能证明这一点。他杀李长跃,是因为李长跃受贿提拔了比他能力差的人爬到了他头上,挡了他的官道。他不可能有为国为民除害的正义感。故可以说是中共内部的内讧现象。
二,具有悲剧英雄色彩
“悲劇英雄” 多半符合三項特質:一、這類人較為高貴(或社會地位或人品情操); 二、人格通常較常人更趨近完美; 三、必定犯了某種致命且無法改變的錯誤。这三项特质于段鹏身上基本都具备,他能混到市级公安局副大队长的位置,虽然与比他职位高的人相比连个七品芝麻官还不是,但跟他以下的普通大众比,却已经算是有地位的“高贵”人了。从他所获得的那么多荣誉看,其人格也可能是比较完美的,至少他自己会有这种主观感受,他在动手杀李长跃之前把自己的荣誉证书都发在网上就证明他自认为自己的人品人格是完美的。段鹏也符合“ 劇中主角必定犯了某種致命且無法改變的錯誤”这一项。依据正常规则,自己遭了不公正待遇应该依据法律程序去讨回公道,而不应该用极端手段解决问题,他的行为“犯了致命且無法改變的錯誤出”。因此他的行为具有悲剧色彩。但这个悲剧是中共体制造成的,段鹏也可能已经走了行政或法律程序而没有走通,或者他深知那条路根本就走不通。这就凸显中共一党独裁体制吏治崩坏、阶层固化的现实。因此,段鹏悲剧的根源在中共的一党独裁,要避免此类悲剧发生,必须推翻中共独裁暴政体制,建立多党轮流竞选执政的宪政体制。
三,具有相对的正义性
从捍卫个人权益的角度衡量段鹏行为,他的行为具有正义性。我国战国初期思想家杨朱提出“为我”的命题,西方社会哲学倡导“个人主义”。理由是每个个体的权益、尊严等都得到了保障,都能不受欺侮、压抑、盘剥,都能过上有尊严、不愁吃穿的生活,社会就会和谐而美好。拿段鹏来说,如果在公平公正的民主法治社会,他人品好、能力强就应该被提拔,即使有极个别坏官儿不秉公办事,也可以通过正常的行政或法律程序解决问题。但中共却堵死了这条渠道。使正义得不到伸张。段鹏为了自己(“德才兼备”的人)应恰如其分地晋升级别这种正义能得到伸张,就对阻碍伸张正义的人李长跃进行夺命的惩罚。他要让邵阳警察系统全体人员、让全国人都知道:不秉公办事、践踏正义者决没有好下场。以此来召唤正义,并且是用自己的生命来达成这个目标!从这个维度或层面看,段鹏的行为具有相对的正义性。
结语
如果全中国所有受到不公正待遇的人都效法段鹏,为自己的权益和尊严而以死抗争的话,中共就会覆灭。
2024.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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