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展利益”是个筐
胡平
今年1月1日,中国经过修改的《国防法》正式生效。该法是在去年12月26日由中国的全国人大会议通过。
新版《国防法》最引人注目的一点就是,中共首次把保护“发展利益”作为动员、部署军队和预备役部队的理由添加到立法中。
在新版《国防法》中,“发展利益”四个字一共出现四次,其中两次最重要。
一是在总则第二条,即“国家为防备和抵抗侵略,制止武装颠覆和分裂,保卫国家主权、统一、领土完整、安全和发展利益所进行的军事活动,以及与军事有关的政治、经济、外交、科技、教育等方面的活动,适用本法”。
二是在该法第八章“国防动员和战争状态”第四十七条,即“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主权、统一、领土完整、安全和发展利益遭受威胁时,国家依照宪法和法律规定,进行全国总动员或者局部动员”。
近些年来,中共当局常常讲到的一个关键词,叫“核心利益”。起初,“中国核心利益”包括:国家主权,国家安全,领土完整,国家统一等。去年习近平在一次讲话中说,“任何外国不要指望我们会拿自己的核心利益做交易,不要指望我们会吞下损害我国主权、安全、发展利益的苦果” 。从那时起,“发展利益”也被列为中国的核心利益。
把发展利益写进《国防法》意味着,如果中国的“发展利益”受到威胁,将可能主动发起战争。这就意味着,未来,中国将可能展现出更多的战争主动性。
问题在于,“发展利益”这个词,和“国家主权,国家安全,领土完整,国家统一”这些词不一样。“国家主权,国家安全,领土完整,国家统一”这几个词的意思比较清楚,比较确定。“发展利益”则不然。“发展利益”这个词的意思很不清楚,很不确定,解释空间很大,发展利益是个筐,什么都可以往里面装。这就为中共发动战争提供了极大的方便。
南海问题就是一个典型的例子。近些年来,中共在南海大力人工造岛,在一些礁或水面之下的沙洲上建立起不少人工岛屿,这样,中共就以这些岛屿的名义要求拥有12海里的领海和200海里的经济专属区。这是明显违反中共参与缔结的海洋法的。因为海洋法的原则是“以陆定海”,而人工岛屿无权拥有领海和经济专属区。中共大力人工造岛,目的之一是想垄断相关海域的自然资源。这就引起了和周边国家的矛盾和纠纷。与此同时,中共又违反它自己的承诺,在人工岛屿上建立军事设施。这样,中共就可以采用武力威胁甚至直接动武的方式,以实现它霸占南海资源的目的。在过去,中共想这么做是有困难的,因为它师出无名。毕竟这和“国家主权、国家安全、领土完整和国家统一”都完全扯不上关系。如今有了“发展利益”这一条,中共就可以在维护“发展利益”的名义下对外动武了。
习近平说要建造“人类命运共同体”,并且明确地说人类命运共同体就是中国传统的“天下观”,而所谓“天下观”,就是国人耳熟能详的“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滨,莫非王臣”。如果只说“国家主权、国家安全、领土完整和国家统一”,那至少从字面上看还是防卫性的,可是现在有了“发展利益”这一条,就有了扩张性、侵略性。反过来说,如果中共不打算对外扩张侵略,它就没有必要加上“发展利益”这一条。但是,如今中共硬是把“发展利益”当作发动战争的一个理由加上去了,其对外侵略扩张之心昭然若揭。对此,我们切不可掉以轻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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