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近平请听:国家定
唐付民
近期读到一本书名《强社会与弱国家:第三世界的国家社会关系及国家能力》的著作。作者(美)乔尔· S.米格代尔著;张长东等译。南京:江苏人民出版社,2022,11。这部著作的中译本序言中有这样一段文字(第6页):“国家是权力场,其特征是通过使用或威胁使用武力而试图控制人们的行为。它具有两个相互联系的方面:(1)一个在一定领土上的有内聚力的支配性组织,这个组织从其所辖领土内生长出来代表领土内的所有人民;(2)该组织各组成部分的实践。(Migdalia 2001)
仅仅引用这段文字,也许是“断章取义”。由于这段文字让我想到马列主义推崇的“国家是一个阶级统治另一个阶级的工具”。换句话说,“国家是权力场,通过使用或威胁使用武力来控制人们的行为”与“国家是一个阶级统治另一个阶级的工具”没有实质性区别。这种定义或观点,会明显抵制我们要颠覆“马列共产主义”的理论认知。因此,我们有必要进行理论“颠覆” (或展开评论)!(请参阅《改变中国:须证伪马列共产·社会主义》)
我认为,把“国家”定义为“统治工具”等于是在推崇“国家被极权专制”,因此,这部在美国享有较高荣誉的政治学「荣休教授」的著作能够在中国公开出版发行,也就不存在奇怪原因。但是,在民主政治发展最为先进的美国,能够产生出明确支持“极权专制”的「学术思想」才是我们应该感到奇怪的现象!读不懂“民主政治”,居然可以在民主国家的“权威学术领域”产生出颠覆民主政治或崇尚极权政治的学术专著?我不明白,这种典型的文化价值十分错乱的现象,究竟是在嘲笑或羞辱谁:学者、民众、学术界还是人类的智商?
我个人认为,国家应该定义为:平衡各种社会利益的综合实体。形成国家的基本要素是“地区与民族”。由于它具备“区域管理”的作用和职能,容易形成“分割势力”。把国家定义为“统治社会的工具”,自然有利于造成“分隔势力”。更是难以消除或减少社会等级,因为“统治阶级始终是高于被统治阶级”。当“国家成为平衡各种社会利益的综合实体”后,不仅会促使国家建设发展充分的民主自由与司法公正,还会积极促成国内外(人类)“公平和谐”社会秩序的建立!国家需要“管控”,但不应该是“目的”,只能成为实现“平衡社会利益的:一项措施”。如果将其定性为“目的或核心”,就会成为反抗或抵制“民主政治”的社会价值!
习近平的讲话:“这个地球容得下中美两国”、“中美两个大国不打交道是不行的,想改变对方也是不切实际的。冲突对抗的后果是谁都不能承受的”。美国是开放的“民主大国”,中国是封闭的“专制大国”。习近平的语气,明显是透露出要胁美国(世界)接受“中国专制政权”的持续稳定生长,并容许“中共专制经济”受到长期援助(掠夺或破坏世界自由经济秩序):必须容忍他的对内绑架与掠夺(专制统治)与对外要胁或收买(封闭限制)!
美国等西方民主国家,一直在希望和努力把中国变成民主国家。但是,不去推动关于“国家性质与标准”的重新认定,被专制政权及独裁者持续阻止就无法避免!依靠《多因逻辑学》的创立和推广,是改进这类世界性难题实现合理认知的根本条件。然而,迄今为止,很难获得社会力量的实质性支持(包括美国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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