刁蛮包子帝 亮剑为哪般?
作者:叶明星
一,亮剑的范围与目的
普世价值认为:亮剑只能针对外国侵略,针对暴恐袭击和暴力伤害犯罪活动。其他任何情况下都不能亮剑。尤其是在面对手无寸铁的人民时,敢于亮剑的政府就是野蛮政府。在思想认识上,永远只能通过辩论和比较,让正确的、文明的、科学的观念逐渐深入人心。历史事实表明,对精神范畴的东西亮剑,很难有好的效果,甚至适得其反。对思想意识亮剑镇压,违反了举世公认的言论自由、宗教信仰自由等人权要求,是逆历史潮流而动的丑恶行为。
唐朝诗人贾岛诗云:“十年磨一剑,霜刃未曾试。今日把示君,谁有不平事?”贾岛认为:亮剑是为了伸张公平正义,为蒙受冤屈的人报仇雪恨。古人尚且能为正义而亮剑,何况是今人,更应为实现正义而亮剑!
刁蛮包子帝,亮剑是为了什么?习近平最近强调,2017年,政法界要把维护国家政治安全特别是政权安全、制度安全放在第一位。所谓的“政治安全”,说白了就是:他不能下野。包子非常清楚:只要松开一点点口子,人民就会把他赶下台,他只有一条道走到黑,向毛泽东看齐,才有可能维持其长期的统治。他支持愚民喊“毛主席万岁”,其目的是期望愚民喊“习主席万岁”,以便他建立习家世袭王朝。据说,习近平在天津建立了一万人的敢死队,直接效忠于他夫妇二人,彭丽媛可以直接调兵!这支习家军将为习称帝扫清障碍。
1957年反右,政法界主批“司法独立”,因为“独立”就是脱离党的领导。那时,教育界主批学术独立和教育独立。近日,最高法院院长批判“司法独立”,中国已回到了60年前的1957年。因为“宽衣”帝要求万事万物“姓党”。任何“独立”,如“台独”或“思想独立”,都是刁蛮包子帝亮剑屠宰的对象。
二,中共1957年亮剑,彻底废除法治实行党治
在毛泽东的“请大家提意见”诱惑下,1957年5月,监察部副部长王翰说:“监察机关从属于谁,就不能监察谁”;最高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庭长贾潜说:“政治是政治,法律是法律,我们是司法不是司政策”,“审判员只需服从法律,再不必有什么党的领导了。”随后,毛泽东开始了反右。同年7月毛在青岛说:“地方政法、文教部门受命于省市委、自治区党委和省、市、自治区人民委员会,不得违反”(《毛选》第五卷第459页)。同年9月4日,罗瑞卿在中央法律委员会扩大会议上说:“某些司法、检察、法院强调司法独立,垂直领导,不听党委的话。”会议最后由彭真总结说:右派分子疯狂地攻击我们是“以党代法,党政不分,无法可依,有法不依”。我们必须予以打击。党委应当领导政法机关的全部工作包括所有案件。同年10月8日,彭真在八届三中全会上说:“在司法行政和法院系统中,最突出的问题,是一部分人想借口‘司法独立’来摆脱党特别是地方党委的领导,同党分庭抗礼。”
1957年11月,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党组给中共中央的报告中称:要坚决执行主席的上述指示,各级人民法院必须绝对置于党委的领导之下,不仅在方针政策上,而且全部审判活动,都必须坚决服从党委的领导和监督,党委有权过问一切案件,人民法院党组必须经常主动地向党委请示、报告工作;凡是党委规定审批范围的案件和与兄弟部门意见不一致的案件,都应当在宣判前,报请党委审批。后来修改宪法,删去了“独立”的字句。
中共反复要求政法部门置于党的绝对领导之下,做党的驯服工具。否则,就打成右派。司法部党组全体成员6人及正司级党员干部3人,共9人打成“反党集团”(此案直到1978年12月才由中共中央宣布平反)。1958年6月最高人民检察院的会议报告说:“经过一年来的反右派斗争,全国检察机关共挖出右派分子一千五百多人(注:此前,检察系统的干部编制最多时为四万三千人)。”有些省的监察厅机关干部竟有20~30%的被打成右派。到1959年,国家监察部、司法部同时被取消。监察部的职能由中共中央监委行使。1960年公安部、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合署办公,并且是采取了把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合并到公安部的方式,实现了政法工作的集中统一和彻底的“一元化”。
中央公检法三机关合为一体后,上行下效,全国各地一律取消了公检法三机关的建制,完全搞成了“一锅煮”和“一勺烩”。于是便出现了这样的情景:各级党政领导率领政法部门的干警,带上空白逮捕证和空白判决书,下乡下厂为“打开局面”而随意捕人;对抓起来的人有的甚至不开庭审判,在空白判决书上填一个名字,加几个罪名就判处了刑罚。
由此而形成了由党委审批案件等一系列潜规则,这些潜规则构成了“以党治国”或“党化国家”的运作体制。1958年毛泽东说:“宪法是我参加制定的,我也记不得了。我们的各种规章制度,90%是司局搞的,我们基本上不靠那些,主要靠决议、开会,一年搞4次,不靠民法、刑法来维护秩序。”刘少奇附和说:“法律只能做办事参考。党的决议就是法。”正是在这种“以党治国”的体制下,到了“文化大革命”中,领袖一声令下,当年主持政法工作的彭真、罗瑞卿以及高层领导人刘少奇、邓小平,一个接一个地被打倒也就毫不足奇了。
三,刁蛮包子帝 亮剑开倒车
在2017年1月4日山东爆发了“打倒汉奸邓相超!毛主席万岁”的小文革运动后,石家庄又开始了一场小文革!1月16日,石家庄市文化广电出版局对一向敢于说真话的左春和作出免职处理。官方说:“左春和在网上实名认证的微博发表错误言论,严重违反政治纪律,依照相关规定,经研究决定:一、免去左春和石家庄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版权局)副局长职务;二、给予左春和行政记大过处分;三、责令左春和做出深刻检查。”当日,毛粉在石家庄市文广新局门口闹事,拉着横幅,反复高喊“打倒汉奸左春和”“毛主席万岁”!
在河南,漯河电视台把邓相超的支持者刘勇解聘了。
在北京,袁滕飞遭围剿。党刊《红旗文稿》2017年1月最新一期发表了《警惕网络历史虚无主义传播的新趋势》的文章,批判袁腾飞对开国领袖和民族英雄极尽污蔑和诋毁之能事,在网络上造成了极其恶劣的影响。文章还指责说:一些新自由主义经济学家一边鼓动私有化、市场化、自由化,一边大弹历史虚无主义歪调,从否定“文革”开始,到彻底否定改革开放之前的30年,进而否定四项基本原则……
最引人注目的是:中国最高法院院长周强1月 14 日的讲话,他强调:要坚决抵制西方的“宪政民主”、“三权分立”、“司法独立”等错误思潮的影响,旗帜鲜明,敢于亮剑,坚决同否定中国共产党领导、诋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和司法制度的错误言行作斗争,决不能落入西方错误思想和司法独立的“陷阱”,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
周强还说,要认真总结涉意识形态领域相关案件的审判经验,制定审理涉及侵害英雄人物、历史人物名誉荣誉等案件的司法解释,依法维护领袖、英烈形象,坚决捍卫党和人民军队的光辉历史。
这是在恢复“恶毒攻击领袖罪”、倒退到毛泽东的“文字狱”时代!
周强对“宪政民主” “三权分立” “司法独立”亮剑,这三个被宰杀的对象有着内在联系。宪政民主的核心是限公权保人权,限公权的主要制度安排即立法、行政、司法三权分立,司法独立即三权分立中的一环。周强的谬论违反了宪法第126条规定:人民法院依照法律规定独立行使审判权,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马克思说,“法官除了法律,就没有别的上司。”1983年在加拿大举行的司法独立第一次世界大会通过的《司法独立世界宣言》,规定“司法机关应当独立于行政机关及立法机关”。1987年8月联合国经济与社会理事会通过的《世界司法独立宣言》,规定“每个法官均应自由地根据其对事实的评价和对法律的理解,在不受来自任何方面或由于任何原因的直接或间接的限制、影响、诱导、压力、威胁或干涉的情况下,对案件秉公裁判”。国际法学家协会《关于司法独立最低限度标准的规则》,指出“法官在履行审判职能,制作司法判决等活动中,只能服从法律的要求与其良心的命令”。
江平说:强调司法独立,实际上是要加强法治;而强调司法服从党的领导,实际上是在恢复人治。党的领导的一个重要原则是“下级服从上级”、“全党服从中央”,所以党治很容易走向人治,走向法治的对立面。我们强调司法独立,就是强调司法“只服从法律”,强调它的“法治”特征。
周强的大学同学贺卫方,当天晚上在微博回应指周强不可理喻:无论怎样的国度,司法如果没有独立性,那就意味着它会常态地受到法外因素的干预,无法严格地依照法律规则裁判案件和纠纷,也就难以让国民在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最终的结果只能是冤屈遍地,引发造反。即便在古代中国,包拯故事也代表着人们对司法独立的渴望。因此,把司法独立说成是什么西方观念,必欲除之而后快,是真正的祸国殃民的言行,完全在开历史的倒车!
司法独立是法治的基础,是全球公认的普世价值,它们确实起源于西方,为世界上绝大多数国家所接受并为中华民国所践行。周强批司法独立,意在讨好刁蛮包子帝。因为开历史的倒车的总指挥就是刁蛮帝。可见,刁蛮帝亮剑就是要彻底消灭民国的思想。巧合的是,说“民国最好”的周有光先生也于这天去世了。周有光曾断言,中共必将退出历史舞台,中国人必将解体共产体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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