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子的“政教分离”很荒唐
天鸣
一.中国人在“政教分离”上的误解
习在全国宗教工作会议上明确指出,“必须牢牢把握坚持党的领导、巩固党的执政地位、强化党的执政基础这个根本,必须坚持政教分离,坚持宗教不得干预行政、司法、教育等国家职能实施,坚持政府依法对涉及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宗教事务进行管理。”这种“政教分离”只不过是“有中国特色的政教分离”,即是全面防范宗教组织及宗教进入社会公共领域,但却为党管理宗教事务、管理所有中国人的思想灵魂,提供了强而有力的政治理据。当媒体、NGO、学校、宗教团体统统姓党之后,中国的公民社会就退化为臣民社会,包子就可以黄袍加身了。
很多中国人把“政教分离”理解为“政治与宗教的分离”,民主国家从来没有这样的说法。“政教分离”是根据杰斐逊总统的私人通信中的提法翻译来的,原意是政府与教会分离(church-state separation),而不是“宗教与政治的分离”(religion and politics separation)。美国的政教分离不是政府与教会在精神、思想和文化上的分离,不是宗教徒与政治活动的分离,更不是宗教与政治在精神文化上的分离;而是政府与教会在组织、经费方面分离。在自由民主国家,宗教人士和信徒都可以从政,比如美国总统都是宗教徒,基督教牧师马丁.路德.金就是在教堂里号召人们游行示威去争取黑人人权的。缅甸的佛教徒在推动缅甸民主自由转型方面也走在缅甸国民的前头。
许多中国人说“政教分离好,政教合一黑暗”。这很片面。“合一”与“分离”是事物运行的2种状态。电源插头与电源插座如果不能配合一致,可找厂家退货;如果电砸刀只能处于分离状态而不能“合一”,恐怕人们要永远处在黑暗之中。当然“合一”是有条件的,对“艾滋病”或“非典病毒”,人类当然要与其分离或者隔离。试问那些主张“政教分离好,政教合一黑暗”的朋友,你们主张“政教分离和政教隔离,那么,是政治是病毒需要与宗教隔离呢?还是宗教是鸦片需要与政治隔离呢?其实,政治不是病毒,宗教也不是鸦片,二者间的隔离是病态的。它们之间应是合作关系,这就是说政治家的行为要受宗教的底线道德的约束。1976年世界教会协会在《教会与国家关系准则》的报告书中,对国家与宗教关系给予了高度的关注,提出的基本原则是:国家与宗教之间应保持“批判和建设性的合作关系”。西班牙王国宪法第十六条规定:“任何宗教都不具有国家性质。公共权力应注意到西班牙社会的宗教信仰并与天主教教会及其他教派保持合作关系。”
可见,理想的政教关系是一种平行的独立的相互促进、相互制约的关系。总之,人类社会的正道就是分权制衡。精神领域绝对不能从属于政权,那样才能有思想自由、言论自由,才会有创新。如果精神领域从属于政权的话那就是人类最糟糕的局面,像目前包子帝的“姓党”运动就是让人们的思想意志服从党魁的意志,可以说,是全球最黑暗的做法。每天清晨,中国大陆的小学甚至连幼儿园都搞什么五星红旗升旗仪式,高唱“我们是共产主义接班人”,这就是政府用强权推行“共产主义国教”,共产主义是人类历史上最黑暗的宗教。
二,政教分离并不要求政党与宗教分离
如果执政者利用政府资源来协助某种宗教的传播,那就被视为违法(违宪)。像中共的党费只占该党支出的5%,95%的共党的活动经费依靠国库的民脂民膏来补贴,这是违宪,违反了政教分离的法规。但是,如果执政者(个人和党派)不是利用政府资源组织他们的宗教活动,那就没有任何问题。
二战争结束后,西欧各国纷纷成立基督教民主主义的政党,包括西德1946年成立的基督教社会联盟和1950年成立的基督教民主联盟、意大利1943年成立的天主教民主党、比利时1945年成立的基督教人民党和更名后的基督教社会党、卢森堡1945年更名的基督教社会党等,它们倡导“基督教原则”和“民主原则”并存,坚持欧洲启蒙运动的自由主义传统,坚决反对纳粹、反对赤色政权,试图走一条不同于资本主义和社会主义的中间道路。
声誉颇佳的基督教民主党自然成为选民的首选,长期执掌各国政权。在意大利,1943年成立的天民党一直是意大利政坛的主导政党,直到1992 年,它构成几乎每一届政府的主体。在卢森堡,基督教社会党始终是议会第一大党,从1919年到1974年连续55年执政;在德国,基民盟-基社盟在1949~1969年和1983~1998年都曾联合执政。在德国巴伐利亚州,基社盟连续一党执政整整45年。基社盟全称为“基督教社会联盟”,建于1945年,其成员由一些在二战中反法西斯统治的基督徒组成。它以基督教对人的描述(要求)为基础,即自我负责的精神、自由、创造业绩、爱你的邻人、对弱者显示友爱和团结。它明确提出,该党的目标就是为人民谋幸福,给社会各种人从事政治的机会,创造良好的国家财政、福利、劳动岗位,注重家庭和教育、艺术和文化、环保、农业保护和消费者利益,以及全民的安全。它在宣传时面向社会各阶层、职业,它希望不仅得到资本家和劳工、庄园主和农民、独立经营的小业主的拥戴,而且也受到家庭主妇、退休群体的欢迎。
与此同时,基督教民主主义在战后的拉丁美洲也取得了较大的发展,在阿根廷、玻利维亚、智利、委内瑞拉、尼加拉瓜、哥伦比亚等国家都成立了基督教民主主义政党,并在战后各国的政治生活中担当起重要的领导角色。而且,在非洲的喀麦隆、马达加斯加和亚洲的印度尼西亚和菲律宾等国家也出现了基督教民主党。
1961年7月,“世界基督教民主联盟”作为基督教民主党的国际性联合组织在智利圣地亚哥宣告成立,该国际每三年举行一次大会。其成员包括欧洲、美洲、非洲、亚洲和大洋洲的50个基督教民主主义类型的政党,并于1982年11月更名为基督教民主党国际。1988年,该国际有成员党52个。
基督教民主主义者倡导平等,主张每个人平等自主的谋求自我的发展。平等来自于《圣经》的教导。“神不偏待人。原来各国中,那敬畏主、行义的人都为主所悦纳” ,因为“并不分犹太人或希腊人,自主的或为奴的,男的或女的,因为你们在基督里,都成为一了”。
基督教民主主义者尊重法治,追求公正,其认真的态度可追溯到摩西的告诫:“人无论犯什么罪,作什么恶,不可凭一个人的口作见证,总要凭两三个人的口作见证才可定案。”
基督教民主主义倡导阶级互助,面对资本主义社会中的贫富分化,他们是社会保障制度的重要推动者和建设者,这种博爱人道的精神更是直接源自基督教义,“亲爱的弟兄啊,神既是这样爱我们,我们也应当彼此相爱”,所以,“个人不要单顾自己的事,也要顾别人的事”。这些传统教义都为基督徒行善提供了动力和方向。
从基督教的视角看来,人群既不区分为阶级,也不划分成等级,只有上帝的选民与弃民之分,而且,“你们因基督耶稣,都是神的儿子,你们受洗归入基督的,……你们在耶稣基督里都成为一了”,所以,只要归信上帝,所有人都在基督的世界中成为一了。这样,世俗世界中的差别就只能是表象的,因而是可以弥合的。
德国基督教民主联盟在1978年纲领和1993年草拟新纲领中的第一句话都是“基督教民主联盟是一个人民的党”, 它要面向的是所有的阶级和团体。正是为了突出这种全民性,很多国家的基督教民主主义政党都命名为“人民党”,以突出其超阶级性。
2004年欧洲人民党(基督教民主党)/欧洲民主党(EPP-ED)是欧洲议会中最大的政党团体,有263个议员,占全体议员的36%。
三,道德秩序和宪法秩序以普世宗教为基础更好
哈耶克提出“自发社会秩序”的理念,他在《致命的自负》说,人的道德观念秩序,靠教育、靠知识、靠宣传、靠训斥,是无法建立起来的,只能靠漫长的基督信仰传统。中国的很多知识分子中了共产党教育的毒,始终不改其反基督教的立场。王铁强大谈民主宪政,时刻不忘反基督教。他是以反基督教为纲,本质上是假民主。当刘邦项羽反对秦始皇暴政时,能说他们民主吗?如今的各路反王们都披上了民主的外衣,骨子里依然是刘邦项羽,否定上帝之道对人的约束,其最终的结局必然会以专制收场。
英国1640年的革命就是清教徒反天主教政府的革命,1688年妥协为英国信仰基督教国教,这就是光荣革命,确立了保护人权的君主立宪制。如果没读洛克的《政府论》,谈人权民主必然浅薄。洛克论证了天赋人权和三权分立的民主政府形式,他的论据是圣经,他的天就是上帝。在他看来,民主法治的宪法秩序以普世宗教——基督教为基础是美好的。所以,许多国家把宪法视为神的意志的体现,这样,才能较好地约束掌权者。
譬如:1874年实施的瑞士联邦宪法开头云:谨以全能上帝的名义,制订联邦宪法。
1900年实施的澳大利亚宪法开头云:诚惶诚恐地依赖仁慈、全能上帝的新南威尔士、维多利亚、南澳大利亚、昆士兰和塔马斯尼亚人民,一致同意……
1982年加拿大宪法云:鉴于加拿大是根据承认上帝至尊和法治的各项原则建立的。
爱尔兰宪法前言规定:“圣父、圣子和圣灵三位一体为一切权利的来源,为世人和国家一切行动的归宿亦即我们的最终目的”。
1961年,南非共和国宪法云:“万能之上帝,掌握万邦运命与各民族历史”。其宪法第二条规定:“南非共和国国民承认上帝之主权与领导”。
1975年希腊共和国宪法开头云:希腊第五次修改宪法议会以神圣的不可分的三一真神[即上帝——引者着]的名义制订本宪法!
阿根廷国家宪法序言云:在一切理智和正义的源泉——上帝的庇佑下,制定并颁布阿根廷国家宪法。
摩纳哥宪法前言规定:“摩纳哥君主兰尼埃三世亲王,根据上帝的旨意,……兹决定颁一部新的国家宪法。”
共产主义国家的宪法都以马克思主义的无神论为基础,宪法中强调唯物主义社会主义民主集中制。这是最坏的宪法。因为宪法基础的马列毛的共产主义是是人类历史上最黑暗最暴力最无道德的宗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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