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忽悠百姓的反腐新举措....(山东)牟传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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忽悠百姓的反腐新举措

(山东)牟传珩


    据新华社北京7月11日电,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近日印发了《关于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规定》,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认真贯彻执行。日前,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负责接受了记者的采访,就《规定》的有关情况回答了记者的提问,并借此忽悠百姓,说这是中央反腐新举措。其实早在今年4月23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就召开会议,审议关于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规定和关于对配偶子女均已移居国(境)外的国家工作人员加强管理的暂行规定。会议称,关于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规定,在以往有关规定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了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制度。各级领导干部要如实报告有关事项,接受党组织监督。各级党组织要按照规定加强对领导干部的管理和监督。近日公布的这个《规定》不过是以上次会议的落实。

    如此“关于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规定,回避公众普遍期待的问题本质,即要向全体民众公开,接受人民监督,而不仅仅是党内监督。民众期待让社会阳光照亮执政者的利益“私密”,使公仆置于纳税人的监督之下,让全体民众都有权利、有机会、有条件对官员财产申报进行更广范围的监督。如今的《关于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规定》并没规定受理者对官员申报的家庭财产是否属实进行调查落实,和如何能掌控官员家庭子女财产真实情况,防止漏报、瞒报、不报等情况发生,以及如何在制度上杜绝受理者自身的腐败滥权等。如此规定,更没有能让党权体系之外的独立机构进行监督,以确保官员财产申报制度得到真正落实的制度设计。

    其实,从1995年到2006年,中共先后发布过《关于党政机关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收入申报规定》及《关于省部级现职领导干部报告家庭财产规定》等四个规定,但申报内容只供相关领导参考,并不向社会公示。申报制度无人监督,形同虚设,无数贪污受贿上百万、上千万甚至上亿元人民币的落马官员,没有哪个是因申报财产而出局的,由此导致了民众对官方虚假反腐,敷衍百姓的信任危机。这样的规定其效果就是忽悠百姓。这种党内安排,在各地各单位地贯彻中,都以文件的形式规定“要对报告内容严格保密,未经组织审批或报告人同意,不准公开领导干部个人报告的事项。”如此以来,又把社会大众排除在不仅是社会舞台,而且是看台之外。这样尊重“民意”,社会公正将何以堪?好在这次《规定》未再提及保密规定,但规定只要不明确向社会公开明示,其结果都是一样的。权力者切莫低估民众的智商。

    记得八九学运时期学生请愿书就提出:“要求国家领导干部向全国人民公开其本人及家属的实际财产收入”,以便接受社会阳光的照射。然而,这一良好愿望却遭遇到国家公共权力的镇压。这个事件发生15年后,全国人大代表王全杰先生再次向全国人大提交了被称之为“八九学运的政治遗产”之一的“建立政府领导干部个人资产公布制度”议案,并由此引发舆论热议。近些年来,这一被称之为《阳光法案》的议题,一直是作为八九学运的政治遗产被社会舆论心照不宣地穷追不舍。2004年第15次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上,就将财产申报制度写入公务员法列入了议题,会议多数人意见认为实行这一制度很有必要,而且很迫切。但高官们维护隐私权要求,胜过了人大代表的呼声,致使这一法案至今被搁置,因而成为当今中国社会舆论关注的焦点和公众抨击的话题。

    去年人民网调查显示,90、1%的网民认为,有必要实行政府官员财产公示制度。国内网上评论说:中国建立财产申报机制的最大障碍不是制度与技术条件不成熟,而是政府官员们的集体抵制心理。网民一语道破了官方回避、躲闪、抵制《阳光法案》的实质,就是为了躲避社会监督。此据2009年3月21日《参考消息》报道:人大代表王权杰的调查显示,97%受调查的中国政府官员对“财产申报制”持坚决反对意见。中国人民大学公共政策研究院副院长毛寿龙称,阻力来自于官员中的既得利益者,如果当真推行官员财产申报制度,官员的腐败问题骤然曝光在社会面前,恐引起社会震动,对社会的和谐稳定发展极为不利,“就好像半夜突然打开探照灯,民众的眼睛会花的”。

    在本文看来,中共党内确有一些少数派,比如赞成普世价值的温家宝倾向于推动官员抵制的财产申报制出台。去年2月温家宝与网民交流时就表示,官员财产申报制度是反腐败的一项重大举措,这件事要做得真实而不走过场,就必须建立制度和制定法律,“我们正在积极准备这项工作。”然而,即使这位誓言凿凿的总理是不是真心想去清查官员的所有家底还很难说,更何况那些腐败势力的坚决反对了。要知道今日中国清清白白的官员已不多见了,他们上下盘结,纵横交错,已经形成了各种利益集团,这也正是执政者赖以生存的权力基础。这一点中南海比普通老百姓更清楚,他们又怎么可能拆了自己的地基。

    权力可能导致腐败;缺乏监督的权力必然导致腐败。这是一个已被大量事实反复证明的真理。用德国著名的历史学家弗里德里希的话说:“腐败是附着在权力上的咒语,哪里有权力,哪里就有腐败存在。”英国历史学家阿克顿说过:“权力一定产生腐败,绝对的权力产生绝对的腐败。”没有宪政制度的制约,权力必然要自我扩张,走向“绝对权力”。权力非法扩张的一个主要形式就是腐败。任何组织和个人都不能有免于被监督的特权。然而在中国,中共领导一切,社会政治改革缺位,制度不民主、不透明,政府体制缺乏制衡,且封杀异见,堵截上访,抵制舆论监督。在这种情势下“制度反腐”只能是一场空话。

    如今,面对全民要求从制度上彻底铲出腐败土壤的强烈愿望,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近日印发的《关于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规定》,仍无“新制度性安排”诚意,不过是雷声大、雨点小,旨在应付舆论的一种敷衍性的回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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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 者 :牟传珩
出 处 :北京之春
整 理 :2010年7月30日14: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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