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5月号-中国政情 胡平简介 胡平文章检索

 

 

新疆巴楚4.23事件绝非恐怖攻击事件



胡 平

 

 


  即便按照中共官方的报道,我也敢断言:新疆巴楚4?23事件绝非恐怖攻击事件。

  道理很简单:天底下哪有恐怖分子在自家住宅搞恐怖攻击的呢?那岂不是把正在家里的亲友——一大堆男女老少、至爱亲朋——都置于最危险的境地吗?

  4月29日,中国广播网发表文章引用专家的分析。按照中国现代国际关系研究院反恐中心李伟主任的说法,这次巴楚恐怖攻击事件有以下几个特点:家族式团伙作案,使用冷兵器,自杀色彩明显。

  1、家族式团伙作案,父亲和两个儿子以及多位亲友共同作案;

  2、使用冷兵器--刀具,而不是像大多数国际恐怖分子那样使用爆炸物;

  3、自杀色彩明显,因为他们是在自家住宅发动攻击,因此他们的姓名和身份立刻就会被当局掌握,即便不被当场打死,也免不了被捉拿归案,所以发动这样的攻击无异于自杀。

  于是,这次巴楚事件就成了:一个家族,父亲和两个儿子齐动手,再加上来访的多位亲戚朋友,在自家住宅,用冷兵器,发动了一场自杀式恐怖攻击。

  ——太荒诞了。一个人要愚蠢到什么地步,才会相信世上竟有这样的恐怖攻击,竟有这样的恐怖分子。

  我们知道,并不是所有的暴力攻击都叫恐怖攻击。恐怖攻击之所以叫恐怖攻击,就在于它是针对平民但不限于平民而发动的暴力攻击,目的是造成恐怖效应,危害社会稳定,因此攻击者总是选在一般人密集之处发动攻击,或者是选在那些标志性的地点或场所,以彰显其政治性。攻击者总是力图以攻击者一方最少的伤亡,造成对一般平民的最大伤害,并造成最大的新闻效应,以扩大其恐怖效应。

  像巴楚4?23事件这样,攻击者是在自家住宅使用刀具对擅自进入住宅的社工和警察发动攻击,和上述恐怖攻击的种种特性一条都不符合,所以绝不属于恐怖攻击。
 


  官媒为了说明巴楚4?23事件是恐怖攻击,特地强调攻击者“残害无辜群众”,其施暴对象“不分男女,不分民族”,可见其“反社会,反人类”。

  然而,正是官媒告诉我们,虽然该团伙攻击的对象有男有女,有汉族有维族有蒙古族,但都是前来查他们、抓他们(如果查到预谋犯罪的证据的话)的执法人员。

  官媒公布,遭受暴力攻击的有公安民警,有社区干部,还有几个社会工作人员即社工。

  社工是什么?社工就像戴上红袖套当义务交通员或治安志愿队的居民老头儿老太太。这些老头儿老太太本来只是普通市民,但是当他们戴上红袖套站在街头或在社区巡查,他们就成了某种执法人员,成了四川人说的“二警察”。几位社工的身份本来是平民,但是他们入户查访可疑人员却是在政府的授意下扮演某种执法的角色。这就不同于邻居串门。社工凭什么可以随意进入别人家中并搜查盘问,而屋主却不敢把这些不速之客拒之门外?就因为在此时此地,社工不是普通人而是某种执法人员。

  如此说来,攻击者攻击的对象都是执法人员,没有一个是一般的平民百姓。可见这不属于恐怖攻击。
 


  早在4月24日,我读到官媒对此事的最初报道时,就在推特上写到,巴楚4?23事件根本不是恐怖攻击,因为“恐怖主义是有严格定义的。事实上,官媒的报道本身就已经说明它不属于恐怖主义。你甚至可以说官方破获了一伙恐怖主义集团(??),在破获过程中发生了激烈的战斗或暴力冲突,但这场暴力冲突或战斗本身并非恐怖主义”。

  4月30日,中央电视台播出“新疆巴楚4?23严重暴力恐怖案,警方披露现场细节”。其中讲到:“4月23日13点左右,一伙暴力恐怖分子在位于巴楚县色力布亚镇的一所民宅中制作火药,被当地社区工作人员和民警在入户走访时发现。由于害怕罪行败露,这些暴力恐怖分子一边向周边的同伙报信,一边将闻讯赶来的公安民警和社区工作人员围困在院内,继而实施暴行。”

  显然,这不是恐怖攻击事件。这像是一个预谋进行恐怖攻击活动的团伙,当其罪恶阴谋败露,不甘心束手就擒,而对前来执行搜查公务的人员发动暴力攻击,引发的一场流血冲突。

  例如两个身怀利刃的强盗,潜入银行正打算偷盗巨款,被路过的保安发现,这两个强盗刺死保安,并和随后赶来的几个警察格斗,刺死一名警察,刺伤一名警察;在格斗中一个强盗被打死,另一个逃跑,随后被抓住。像这类犯罪活动我们都是比较熟悉的。这叫暴力抗拒搜捕,叫暴力袭警,但不叫恐怖袭击。
 


  可是,进一步研读官媒的报道,我们发现上面的描述很难站得住脚。

  首先,在一开始,入户查访的几个社工似乎并不认为他们碰到了一个要搞恐怖活动的团伙。如果他们认为他们碰到的是一个疑似恐怖主义团伙,他们立刻就会感到很危险很可怕,他们立刻就会转身逃出险地,跑出宅门,去向上级报告;他们就不会继续呆在屋里或院子里,和对方磨嘴皮子,“一边试图稳住对方情绪,一边悄悄向派出所报案。”

  再有,几个闻讯赶来的公安警察和社区干部,只有派出所所长一个人带了武器手枪,而手枪里只有6颗子弹。可见他们并不以为他们要打交道的对象很可能是极其危险的恐怖份子。这也说明当社工悄悄打电话向上级报告时,并没有把事态说得很严重。

  从那家维族人的角度来说,如果他们果真是一个预谋进行恐怖活动的团伙,既然他们知道自己已经是当局的查访对象、怀疑对象,而且他们也知道执法人员随时可能闯入家门检查,他们就不会把那些用来搞恐怖活动的物证(如刀具,火药,圣战的录像带等)都放在家中,而且还是放在容易发现的地方;也不会把一大批同伙都邀集到自己家里,毫无警惕地一块儿做有关恐怖活动的准备工作。如果他们果真是预谋进行恐怖活动的团伙,由于做贼的必定是心虚的,因此当三个查访的社工进入宅中,他们马上就会很紧张很害怕,还不等你几个社工看清楚想明白,他们就会迅速地扑上去把三个社工封口灭口,哪里还会和他们争执,还会让他们有时间、有机会给上级打电话报告呢?

  换言之,正是根据官媒的报道我们感到,那三个入户查访的社工,直到悄悄打电话向上级报告时,都没有把这家维族人及其亲友当作恐怖分子;而那家维族人及其亲友当初的反应,也完全不像是预谋恐怖活动者应有的反应。简言之,根据官媒的报道,我们根本得不出那家维族人和在场亲友是恐怖分子或预谋进行恐怖活动的团伙的结论。
 


  那么,巴楚4?23事件的真相究竟是什么?根据几家西方媒体的报道,当地一些维族民众提供了一些迥然不同的说法。

  BBC有记者亲临现场采访,在发回的报道《新疆巴楚事件:受害者还是恐怖分子?》中写道:

  色力布亚镇上的人都不敢跟记者说话,有些人说他们受到当地官员的威胁,警告他们不要跟外人说话。不过,我们很快找到目击者,他们的叙述让人对官方的解释产生怀疑。

  当地人告诉我们,卷入这起暴力事件的这家人不是什么“恐怖分子”,长期以来,他们与当地官员有争执与不和。

  当地人说,这家人在宗教上很虔诚,当地官员反复要求这家的男人剃掉胡子,要求女人停止戴遮盖整个面庞的面纱。

  当地人告诉我们,地方政府规定,女性不能佩戴遮盖整张脸的面纱,而男性只有到40岁以后,才能蓄胡子。

  我们无法透露这些人的身份,因为他们担心地方官员会报复。不过其中的一个人说:“社区人员要求这家的女人不要戴面纱,他们没有同意。”

  另一人说:“我没有什么文化,不过据我所知,他们不是恐怖分子。”

  现在还不清楚为什么争吵会演变成如此血腥的事件,也不清楚为什么这么多的警察和政府人员被杀。

  又有一人对我们说:“我觉得是政府一再找他们,让他们很恼火。”

  “不过,胡子和恐怖分子之间没有什么关系。要一个女人摘掉面纱是对她和她信仰的宗教的不尊重。”

  一名目击者描述了当时的事件。他的说法,也与官方的解释不一致。

  目击者说:“我看到警察来了,后来看到一个受了伤的人,拿着一米长的刀,追警察,一直跑到街对面政府院子。”

  “这个受伤的男子腿被击中,倒地,很多警察将他围了起来,然后用铁锹铲死了他。”

  这个目击者说,前来救助这名男子的三个朋友看到后,逃到旁边的商店里。

  “警察来抓他们,他们用斧子和刀来反抗,警察朝他们各开了两枪,他们倒地。”

  这些说法让人至少怀疑其中的一人是怎么死的,当然,警方朝其他三人开枪是否合法也是个问题。

  当地警察后来发现了我们,我们也来不及收集更多的证据,予以核实。


  我们无法判定,在BBC记者的采访中,那些维族人讲的是否确实可靠。到目前为止,我们还不清楚巴楚4?23事件是什么。但是,单单是根据对中国官媒报道的仔细研读,我们就很清楚它不是什么恐怖攻击事件,那些维族人也不是什么预谋进行恐怖活动的团伙。

   
 


  (《中国人权双周刊》第104期    2013年5月3日—5月16日)

  《中国人权双周刊》首发,转载请注明出处:

  http://biweekly.hrichina.org/article/69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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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 者 :胡平
出 处 :北京之春
整 理 :2013年5月4日15: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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