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来很长时间,由于电脑问题,信息闭塞。刚才一上网,听朋友说环球时报又发了高论——《表达异见不能越过法律边界》。
阅毕,发现该文纯属恶意混淆视听,还故作清纯状。对官媒已麻木的我,忍不住又要拍案而已。
现愿与球报辩论,希望球报足够自信,不要找你的主子删我的文章;删了也是白删,感谢神赐网络,打破了独裁者对信息的垄断。以下,红色字为球报文字,黑色字为我的文字。欢迎转载。
郭飞雄被刑拘的罪名是“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罪”,之前他坐过牢,并多次遭短时间拘留。他的政治观点很激烈,是国内一些政治签名活动的积极参与者。——
你的意思是,郭飞雄所涉并非政治犯罪,而是普通刑事犯罪?那么他的罪行是什么呢?是南周事件吗?还是某一个维权个案?哪怕你公布一点事实也好啊。劳驾有司,如果不能对郭飞雄无罪释放的话,请保证审判公开好吗?(在当前政治环境下,独立、公正审判我是不奢望的,我没那么天真,哈;我只想看看,在众目睽睽之下,你们如何表演一幕法治大戏。)
“之前他坐过牢”、被拘留,是为何事由?请公布他为民主自由,如何遭受酷刑(包括但不限于:疲劳审讯,不许睡觉,戴上脚镣,手脚穿插固定铐在木板床上、被警察暴打,被反吊双手悬空)的情况好吗?
“他的政治观点很激烈,是国内一些政治签名活动的积极参与者。”——
什么叫激烈?标准是什么?他的政治观点是什么?当局是否屏蔽了他的观点与言论?他参与了哪些签名活动?这些签名活动的背景是什么?
感谢球报,通过试图批判郭飞雄而宣传了郭飞雄。请读者诸君在网上查查郭飞雄的言论与行动吧。
“推升他们所做事情的政治意义。”——
政治如同空气,无处不在,何必推升?任是深山最深处,也应无计避征徭。
当局的威权,导致大规模、长时期地侵犯公民权利,而公民有推翻暴政的天然权利,据我看,郭飞雄、许志永们是太温和了而不是“很激烈”吧?对温和派进行残酷打压,是不是可以理解为:当局在间接提醒人们不必太温和了,而要走另一条道路——学共产党的暴力革命?
“许志永曾被取保候审,经历也很复杂。”
许志永曾被取保候审,是什么原因?为什么他没有被定罪处刑而是取保候审?什么时候被取保候审的?既然已经过了取保候审的期限,说明他在此前的案子中是无罪的、当局当初刑拘他是错误的,你还好意思在这里提?
“经历也很复杂”,意思是两人都复杂,请问,什么叫复杂?用这个模糊不清的词汇,是何用心?他们有什么样的经历?
郭、许等人在互联网上的影响一般,不及当前活跃的一些大V们,但在“维权”的特定圈子里较为知名。等等——
一、你怎么统计出来“郭、许等人在互联网上的影响一般”的?
二、从近来的情况看,不管是大V还是郭、许,都是当局要收拾的对象吧。真是覆巢之下无完卵啊。
为何“与当局对抗似乎已成他们的生活方式”?与当局合作,有的是好处,为何他们走上与当局对抗之路?他们是犯傻吗?
有什么证据证明他们陶醉于自己的“勇敢”里?为何他们“不太可能妥协”?你们的三个自信哪里去了?
反过来说,难道应当陶醉于自己的“卑怯”里吗,如五毛?
“存在这样一个喜欢对抗的异见人群,已是中国社会的现实”——
和谐社会到哪里去了?
对抗的根源是什么?
这个异见人群是怎么产生的?是他们喜欢对抗,还是当局与人民为敌,以维、网、异、地、弱等新黑五类为敌,导致对抗?有什么证据证明异见人群喜欢对抗?我认识的郭、许二人,非常温和理性,对抗恰恰是他们所不愿意的。对抗,不是他们要追求的结果,也不是他们要采取的方式。
喜欢对抗的,是你们的毛太祖,和他的历代继任人,奉行“与天斗,其乐无穷;与地斗,其乐无穷;与人斗,其乐无穷”,尔等是怎样地以斗为乐啊。
说他们是异见人士,一个社会,为何不能有异见?作为社会的主人,为何必须与公仆保持一致意见?只要有人被称为异见人士,就说明这个政府不具有包容性。
他们总是给社会带来触动,也同时给社会治理带来挑战。他们做事不是以合法不合法、对社会治理实际有益还是有害为出发点,而是只认自己的价值判断,把与当局尖锐对抗看成道德上的高尚行为。——
请问他们的哪一点不合法?哪一点于社会有害?他们的价值判断是什么?你有没有勇气将他们的观点刊出?他们对抗的是当局的什么?我帮你说穿了吧,是当局的违法犯罪行为。
如何对待这些“对抗人士”,中国社会治理显然尚未找到成熟答案。——
你太小看伟大的党了吧。他们的一贯手法就是收买与恐吓。后者包括但不限于抓进监狱、放逐海外、杀头、禁声、株连九族。
别故意把政府与社会混一块:社会是民众的,政府是权贵的。
这有什么难的?宪法中不是规定了“依法治国”吗?不是说“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吗?还需要找什么答案?
既然没找到答案,你们凭什么抓人?
他们直接制造了对现行社会治理体系的破坏力,对长期社会稳定构成威胁。——
“现行社会治理体系”是什么?是一党专政,是马列邪教的思想一元,是声称不分白猫黑猫却又坚持某种主义,是以人民民主为名实行的政治经济文化垄断。
“长期社会稳定”是什么?是要狼听羊的话,哪怕被送上屠场也不哼一声?是谁在威胁着这个社会的稳定?是郭飞雄许志永这几位书生、还是把人民子弟兵开到天安门广场枪杀人民与子弟的当局?
民间对他们的态度也是复杂的。他们被拘留甚至被判刑的遭遇很容易得到同情,但了解他们的人中很多也认为他们有些“极端”,并不希望他们“做大”。实事求是说,这些人的社会群众基础并不好,他们的主张容易在媒体上炒作,但与老百姓的切身民生改善关系不大。——
民间是指哪些人?谁认为他们极端、并不希望他们“做大”?谁的群众基础好?是一放出官谣便被民间一片倒喝彩声的当局吗?是谁在媒体上炒作,连是否承认普世价值也成了一个需要讨论的话题?什么诉求,才“与老百姓的切身民生改善关系”大?郭、许所为,哪一点不是为了民权民生?请不要把民生与民权分开(你这也叫实事求是?)。无民权则无民生。房子可以强拆,胎儿可以强堕,财产可以充公,这也是民生?
让这些人改变政治观点几无可能,在多元化的社会里,某种程度上预留了“异见”或“对抗”的角色。重要的是社会需要确定这个角色的活动空间以及他们行为的法律边界。现在异见人士们宣称他们所有行为都是合法的,他们遭到法律追究时就认为受到迫害。只有通过得到社会的坚定支持,法律才能对他们发挥越来越强的威慑力。——
为何“让这些人改变政治观点几无可能”?你的三个自信哪里去了?三个自信早已在民间的一片嘲笑声中轰然倒塌;郭、许的言行是正义的。阳光只能刺破黑暗,而不可能被黑暗吞噬。
“异见”不需预留,“对抗”亦非人赐,它们都是天赋人权,你别假装说是当局所赐——它没这个权力,也没这个意愿。
社会并非多元,权力扩张无边,是这些坚定不移的勇士在坚持自己独立思考真诚表达。
法律边界是什么?除了禁止性规定外,法律并无边界。法不禁止即自由。不只是法律之内有广泛的自由;法律之外,人们更有无限的自由。现在,当局心虚显而易见,独立审判、依法治罪就好了,为何还要“社会的坚定支持”?当局,你的自信在哪里?看来,你也明白,一个郭飞雄被抓,千万个郭飞雄站出来,所以,你承认了:抓捕郭飞雄,没有“得到社会的坚定支持”,虽然承认得犹抱琵琶。
这是中国的漫长课题,搞行动对抗的异见人士在中国出了一拨又一拨,其中不少后来去了国外,他们的影响力总体看被互联网上新生的舆论反对派分去一大半。至少目前社会对后者形成较高的适应度。但“对抗”仍是中国社会很不熟悉的事物,围绕它的磨合是中国改革最严峻的挑战之一,各方需要对此抱以慎重态度。——
中国的漫长课题,是打倒专制和建立宪政,而非其他。
对异见人士,社会有较高的适应度,因为社会本就应当多元;而中国大陆当局,容忍度则为零,因其专制独裁的本性,使得它不只是企图控制人的行为,连人的言论、思想也居然力图控制。
“对抗”,怎么可能“仍是中国社会很不熟悉的事物”?每年数以十万计的群体事件,难道不是对抗?八九六四,难道不是对抗?九八组党,难道不是对抗?零八宪章,难道不是对抗?茉莉花,难道不是对抗?公民运动,难道不是对抗?——如果依球报的说法,连郭、许这样的温和派也算是对抗的话。
对抗性的异见人士也应清楚,中国处在转型和进步的特殊阶段,无论他们出于什么目的,过于激烈的对抗行为有悖社会根本利益,遭到法律追究和限制是必然的。如果他们的对抗是不顾一切的,他们等于选择了非正常的人生。——
“过于激烈的对抗行为有悖社会根本利益”?什么叫“过于激烈的对抗行为”?你能提出定义吗?你可不可以以合法与非法来界定一种行为?懂得什么叫依法治国吗?有任何一条法律把“过于激烈的对抗行为”规定为违法犯罪吗?既然没有如此规定,凭什么要“遭到法律追究”?
你们的毛太祖说“造反有理”、“枪杆子里面出政权”的暴力革命理论与大规模杀人行为,与郭、许的温和的宪政主张,何者更激烈?
助天下人爱其所爱,而牺牲了一己幸福,这也是不顾一切?为了正义不畏强权,置个人安危于不顾,这也是不顾一切?你的潜台词是,为了国人的自由与幸福,郭飞雄与妻儿分离多年、许志永不得不离开怀孕的妻子,这种“非正常的人生”是他们咎由自取?亏你说得出来。
也许中国的改革和发展注定少不了一些对抗导致的社会代价,但尽量减少这样的代价,比“用对抗改变中国”更应成为广大知识分子的理想,因为前者才是中国人紧迫的共同利益。对抗遍布今天的世界,它们带来我们可以看得见的巨大社会痛苦。减少对抗对个人以及对社会都具有重要的人道主义意义。——
当前中国社会,最大的对抗是什么?是遍地贪官与普通民众的对抗,是维权与维稳的对抗,是专制独裁与民主自由的对抗,是人治与法治的对抗,是党天下与政治民主化的对抗,是经济自由化与资本权贵化的对抗,是自称“放之四海而皆准”的马列毛主义与多元意识形态的对抗。专制制度的罪恶罄竹难书,造成六十四年的人道灾难不可胜数,血泪斑斑。郭、许的行为,只不过是力图把一切被罪恶地颠倒的,再颠倒过来,恢复一个清朗乾坤、锦绣中华。这才是“中国人紧迫的共同利益”。
把罪恶当成流行,把正义当成异端,是专制政府惯有的手法。几十年的欺骗,人们已不再相信“狼来了”的故事。别以为中国人傻,他们固然有很多人是看皇帝新衣的成年人,明知而不说,只在心里暗笑。你不要因为他们沉默就以为他们心里不明白;你也不要因为他们沉默,就以为没有天真纯洁的孩子会说皇帝没穿衣服。郭飞雄、许志永就是这样的孩子。他们是自由之子,真相之子。
与皇帝新衣故事里的孩子不同的是,他们知道,别的成年人在假装不知;他们也知道,自己说真话会被皇帝下牢狱,但他们还是要说出来,因为良知,因为正义,因为举头三尺有神明。
附球文原文,以资对照学习:
广州“维权人士”郭飞雄(原名杨茂东)近日被刑事拘留。由于不久前北京的“维权律师”许志永也被刑事拘留,境外舆论这两天把这些事联系起来,认为中国大陆在搞“斩首行动”。还有外部舆论将郭、许等称为“民运人士”,推升他们所做事情的政治意义。
郭飞雄被刑拘的罪名是“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罪”,之前他坐过牢,并多次遭短时间拘留。他的政治观点很激烈,是国内一些政治签名活动的积极参与者。许志永曾被取保候审,经历也很复杂。
郭、许等人在互联网上的影响一般,不及当前活跃的一些大V们,但在“维权”的特定圈子里较为知名。与当局对抗似乎已成他们的生活方式,他们也像是陶醉于自己的“勇敢”里,不太可能妥协。
应当说,存在这样一个喜欢对抗的异见人群,已是中国社会的现实。他们总是给社会带来触动,也同时给社会治理带来挑战。他们做事不是以合法不合法、对社会治理实际有益还是有害为出发点,而是只认自己的价值判断,把与当局尖锐对抗看成道德上的高尚行为。
如何对待这些“对抗人士”,中国社会治理显然尚未找到成熟答案。一方面这些人扮演了比较新的社会角色,他们对一些具体事情的推动不都是负面的。但同时他们直接制造了对现行社会治理体系的破坏力,对长期社会稳定构成威胁。
民间对他们的态度也是复杂的。他们被拘留甚至被判刑的遭遇很容易得到同情,但了解他们的人中很多也认为他们有些“极端”,并不希望他们“做大”。实事求是说,这些人的社会群众基础并不好,他们的主张容易在媒体上炒作,但与老百姓的切身民生改善关系不大。
让这些人改变政治观点几无可能,在多元化的社会里,某种程度上预留了“异见”或“对抗”的角色。重要的是社会需要确定这个角色的活动空间以及他们行为的法律边界。现在异见人士们宣称他们所有行为都是合法的,他们遭到法律追究时就认为受到迫害。只有通过得到社会的坚定支持,法律才能对他们发挥越来越强的威慑力。
这是中国的漫长课题,搞行动对抗的异见人士在中国出了一拨又一拨,其中不少后来去了国外,他们的影响力总体看被互联网上新生的舆论反对派分去一大半。至少目前社会对后者形成较高的适应度。但“对抗”仍是中国社会很不熟悉的事物,围绕它的磨合是中国改革最严峻的挑战之一,各方需要对此抱以慎重态度。
当局需要清楚,拘留任何有一定知名度的“异见人士”都有可能演变成舆论事件,因此每一次拘留都应在法律依据和司法程序上无可挑剔,判决的量刑亦能得到社会认可和支持。无论谁违法,法律都等在那里,这样就有可能使每一次司法追究都成为中国法治建设的清晰证明。由于舆论中非理性的情绪很多,这对当局行为的准确性构成紧迫压力。
对抗性的异见人士也应清楚,中国处在转型和进步的特殊阶段,无论他们出于什么目的,过于激烈的对抗行为有悖社会根本利益,遭到法律追究和限制是必然的。如果他们的对抗是不顾一切的,他们等于选择了非正常的人生。
也许中国的改革和发展注定少不了一些对抗导致的社会代价,但尽量减少这样的代价,比“用对抗改变中国”更应成为广大知识分子的理想,因为前者才是中国人紧迫的共同利益。对抗遍布今天的世界,它们带来我们可以看得见的巨大社会痛苦。减少对抗对个人以及对社会都具有重要的人道主义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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