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乌鲁木齐火车站事件谈起
胡 平
中共官媒报道:“4月30日晚7时许,新疆乌鲁木齐火车南站发生了一起严重的暴力恐怖袭击案件,暴徒在乌鲁木齐火车南站出站口接人处持刀砍杀群众,同时引爆爆炸装置,造成3人死亡,79人受伤,其中4人重伤(暂无生命危险)。”
由于这一案件恰恰发生在习近平考察新疆,视察新疆部队,对反恐维稳做出强硬指示之际,因此不少评论指出这是恐怖分子针锋相对,对习近平公开挑衅。
不过我以为这也可能只是时间上的巧合。因为这次习近平视察新疆是突访,事先并未公布,外人未必知道;作案者携有爆炸装置,想来应是早有筹划,不是临时起意。
值得注意的是,官媒对此案的报道,前后有些对不上的地方。
5月1日天山网讯报道,经警方连夜全力侦查,
乌鲁木齐火车南站爆炸案告破。报道说:“现已查明,这是一起暴力恐怖性质的爆炸袭击案件。色地尔丁?沙吾提(男,39岁,阿克苏沙雅县人)等两名犯罪嫌疑人长期受宗教极端思想影响,参与宗教极端活动,于4月30日19时10分许,在乌鲁木齐火车南站出站口接人处施爆。案件造成3人死亡,其中1名系无辜群众,2名犯罪嫌疑人当场被炸死。”
这则报道只说了犯罪嫌疑人在火车站出站口接人处“施爆”,没说“持刀砍杀群众”。网上发布的照片有爆炸现场和残肢,没见到有被砍杀的群众的照片。报道引用亲历者、目击者的话,也只谈到听见巨大爆炸声,乃至于发现“自己的衣服和头发上都沾有血肉碎片”,没人谈到有人被砍杀的场景。
一位网友说得好:两颗人肉炸弹同一地点爆炸!在国外的案例中极罕见。恐怖袭击者不懂得二减一的算术?
可以肯定官媒报道有问题。哪有两个人肉炸弹紧紧挨在一起引爆的呢?分开点引爆不是可以炸到更多的人吗?如果他们先前还持刀砍人,那就更不可能挨那么近,被一块儿炸死了。
网上有个帖子说:“4月30日晚,大陆导演刘猛曾在新浪实名注册微博发帖称:‘3人死亡’,这三人都是民警,盘查可疑人员的时候,引爆了炸弹,把危险留给了自己。可这条微博在被转发了一万多次之后,遭到删除。”也有帖子说3个死者中有两个是民警,暴徒只有一个。上述当局宣称破案的报道,说暴徒是两个,但却只公布了一个的姓名。再有,假如上述微博所说为真,炸弹是被警察盘查时引爆的,故而两个恐怖份子来不及分散就一块儿给炸死了,那又如何解释恐怖分子在引爆炸弹之前持刀砍人的行为呢?除非持刀砍人是编造的,否则无法自圆其说。
和以往类似事件一样,当局严格控制消息的发布。按照当局的一面之词,这次事件应该算恐怖袭击事件,但是由于官媒的报道有太多自相矛盾之处,我们不能不有所保留。这件事的真相究竟是如何,迄今为止我们还不够清楚。
乌鲁木齐本来就是高度警备的地区。时值习近平和俞正声、范长龙等党政军领导人视察,警备无疑被提到最高。地点又是在火车站--一个多月前的昆明事件就是发生在火车站--想来那里警备应该更严密。但偏偏就在这种情况下发生了爆炸案,因此有人批评当局针对恐怖活动的情报工作太差劲了。联系到今年3月1日昆明火车站案件,8个人的团伙,早在他们跑到红河地区就已经被发现了,其中3个早在两天前就抓起来了,到头来还是让其余5个人逃到昆明火车站犯下血案。这怎能不让人质疑当局的反恐能力?
上述质疑固然振振有词,但我们不能排除另外的可能性。就以3月1日昆明火车站事件为例,当局早就掌握了那8个人的行踪,之所以没有对他们严加防范或全部关押,很可能是因为在当时,当局并没有把他们视为恐怖分子嫌疑,而只是把他们当作企图偷越国境的人。自由亚洲电台报道说,该台在昆明当地获悉,这8个人原本计划越境老挝到第三国避难,但越境不成遭到警方通缉,走投无路,遂实行报复。
不久前有报道说,好几百个偷渡到泰国的维族人被中共当局要求遣返。又有报道说,有几个逃到越南被遣返回中国的维族人在被遣返至边境时和越南边防人员发生流血冲突。从照片上看,其中多数是妇女儿童,显然更像是难民而不像是恐怖分子。
由此引出的一个严肃的问题是,近些年来频频发生的恐怖袭击事件,其社会根源在哪里?究竟是以前中共当局在对待维族人的问题上太宽大、太手软、太怀柔了,还是太强硬、太野蛮、太霸道了?
原因不等于理由,解释不等于辩护。人做事都是有原因的,但不等于说他无论怎么做都是有理由、都是合乎道义的。我们分析指出有些恐怖活动的发生是和贫穷、压迫、社会不公或被侵略、被占领有关。这是找原因、做解释。这不等于为恐怖分子辩护,不等于说恐怖分子是对的。冤有头,债有主。恐怖分子袭击平民当然是错误的,是需要依法惩办、严加防范的。我们无非是说,对于这一类恐怖犯罪活动,仅仅是打击和防范还是不够的,我们还必须努力解决贫穷、压迫和侵略或占领的问题,这样才能消除产生这类恐怖活动的社会根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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