宪制将取代“三位一体”的党神制
梅朵
一,无法无天的“三位一体”的党神制
江泽民说:“党的总书记、国家主席、军委主席三位一体这样的领导体制和领导形式,对我们这样一个大党、大国来说,不仅是必要的,而且是最妥当的办法。”
中国领导人的“三位一体”的说法源于西方。法国经济学家萨伊(1767~1832)有三位一体公式:资本创造利息、土地产生地租、劳动取得工资。他认为劳动、资本、土地这三个生产要素在生产过程中共同协力,提供了“生产性服务”,各自创造了收入。利息、地租、工资都是一回事,都是服务的报酬。
三位一体(拉丁语:Trinity)最早出自于基督教的神学理论和基本信条。基督教认为:上帝是独一无二的,但也是三位一体的。圣父耶和华、圣子耶稣、圣灵再临基督的位格是同等的,在本性上无高低先后之分。三位一体并非是三位个别独立的实体或本质,也不是各占三分之一的本体,而是“三而一,一而三”之存在。圣父是上帝,圣子是上帝,圣灵也是上帝,不是三个上帝,乃是一个上帝。
中国领导体制“三位一体”的说法就是把中国的第一把手神化成了上帝。既然如此,法就成了党魁的玩具而已。所以,中共就随性所欲地建议将“宪法”第79条第三款中“连续任职不得超过两届”删去。两会发言人解释说:因为党章并没有对总书记和中央军委主席的连任届数进行限制,所以,宪法要向党章看齐,取消对国家主席、副主席任期的限制。
习近平修宪就是向全世界宣示:党章高于宪法,党权高于政权。习近平曾宣誓的“宪法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法律权威、法律效力……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法律的特权”,不过是自欺欺人而已。
1982年的中共宪法规定了法定继承。第84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缺位的时候,由副主席继任主席的职位。可见:中国国家主席的接班人就是国家副主席。既然国家副主席有宪法规定的权利继位为国家主席,按照官方三位一体的潜规则,国家副主席也有权利继位为总书记和中央军委主席。然而,这个三位一体的潜规则并未在党章和宪法中予以说明,政治局常委和中央军委副主席们岂肯善罢罢休?这样,国主因故缺位的时候,必然带来抢班夺权的腥风血雨!
目前中国已经回到鸦片战争前的满清时代。1无言论自由:严禁妄议中央以及政治性的抓捕类似于满清文字狱;2无民选制度,满清与共朝类似;3无分权和自治制度,这点共朝落后于满清。满清时代,西藏蒙古是高度自治,藏蒙民没有像当代这样反抗;4无任期限制而搞终身制世袭制,目前修宪就是迅速倒退到满清体制而接班制度尚未建立起来,这就要看习何时把个人世袭制(共党的权力就是小集团世袭制)通过党章、宪法或者命令表达出来!
二,民权高于党权的未来中国的宪政体制
中共的“三位一体”的党神制必将被人类的民主宪政潮流所淘汰。中国人民深受了几千年的帝制苦难和近百年的一党专政之苦难,未来的中国须避免之。这就需要未来中国的宪政框架必须尽量地消除这两个毒瘤,构建好未来的宪政蓝图:
1,建立议会制国家。国家议会由参议院和人民院组成。参议员由每省选派8人,派出办法是省议会选出或民选产生。参议员任期6年(第1届参议院民选的任6年,省议会选的任3年),每3年改选1/2。人民院的议员大约每250万人选1人,共560人左右,任期5年。两院权力均等,法律需两院通过。预算案,人民院通过即可。参议院以人事方面的立法、监督为主,人民院以财物货币方面的立法、监督为主。不称职的议员由选区随时撤换。
2.行政权包括军权属于内阁。内阁总理由人民院产生并对其负责,若预算案无法通过和不信任案通过,总理须辞职。总理掌握实权,可以连选连任,但必须承担责任,随时准备下台。总理或看守总理在获得总统同意的情况下,提前解散人民院,在三个月内完成人民院的大选,组成新内阁。总理管理政府,提名部长,由两院全体大会通过。其他官员任命,由两院中的一院通过即可。官员弹劾由两院中一院提出而且过半数通过;另一院必须在一个月内表决,若半数通过,由法院审判。
3,总统代表国家,指挥军队,协调国家各机构间的关系,保障三权分立;总统提名大法官和法院院长,由两院全体大会通过;总统也可以指定看守内阁总理。总统任期6年,不得连选连任。总统候选人由边疆地区如新疆、内蒙、西藏、云南、广西、宁夏、香港、澳门、台湾产生;然后由参议院投票确定总统候选人2-3名;由两院全体大会票定总统和副总统。总统是军队总司令,但必须通过总理或者国防部长的附署才能行使权力。军队非党化和法制化,由国会两院对军队进行人事、财物、法治方面的监督,防止军权膨胀危害民主。
4,推行地方自治,省长、县长民选。选区划分、总统候选人和议员选举由各省组织落实,中央负责监督和裁判。
这样的议会制体制安排的好处是:选举次数较少,避免了长时间的总统选举的内耗;有利于国家统一和各民族的团结;有利于把香港、澳门、台湾的民主人才挖来为我所用,完善民主法治,避免了独裁。经过30年完善后,可以修宪允许总统连任1次,允许其他地区推荐总统候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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