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近平的价值观决定了今天独裁制度
美文
价值观是指个人区分事物好坏、对错及其重要性的原则和标准。它反映人对客观事物的是非及重要性的评价。价值观决定、调节、制约着个人的需要、动机、愿望等,它是人的动机和行为模式的统帅。价值观是基于人的思维而作出的认知、理解、判断或抉择,它是我们思维方式的核心或者模板。当我们面临抉择的时候,首先应用价值观对遇到人、事、物进行评估和取舍;然后采取适当的行动。因此,可以说是价值观决定了我们思想和行动,决定了社会制度!
一,由于价值观的不同,从而形成了不同的社会
一个原始部落随着人口的增长,周围的动物捕杀光了,植物摘采光了,人们为了活下去,不得不进行迁移。可是往哪里迁移呢?有人提出往东方迁,有人提出往西方迁,有人提出往山上迁,有人提出往海边迁。在众说纷纭的情况下,这个部落怎样做最后的决定呢?这时,价值观就决定了他们的选择。
第一种价值观是各顾各——大家意见不一致就干脆“散伙”,各走各的路。这种价值观后来被称为“无政府主义”思维模式,非洲的原始居民多半持“无政府主义”。由于“无政府思想”的人群难于统一行动,无法发展成为巨大的国家,现在山野丛林中散布的原始部落,大多是“无政府主义”者的后裔。诗经的“适彼乐土”(陶渊明的桃花源)、杨子的“拔一毛利天下而不为”、特别是庄子的民如野鹿的理想生活模式就是一种“无政府主义”思想。
第二种价值观是尊重多数人的意见,愿意到西方去的人多,大家就往西方走;愿意到海边去的人多,大家就往海边迁;少数服从多数、人人平等轮流坐庄。这种价值观被称为民主思维方式,欧洲大陆的原始居民多为此类人。古希腊人首创了民主制和正义的法治,随后诞生了科学和逻辑学,为人类文明奠定逻辑思维的基础。近代民主国家首发于欧洲,也与这里的居民长期以来具有民主文化传统有关。
第三种价值观是采用部落中最有智慧的巫圣的意见,巫圣即智者说往东方走,大家就往东方移,智者说上山大家就往山上迁。他们认为巫圣具有常人没有的“天才”,其看法最正确,所以多数的庸才应该服从少数天才——要崇拜巫圣。这种价值观后来被称为拜圣思维模式——强调等级的差别即两极的对立性存在(如天地、男女、阴阳、父子、君臣、圣愚),强调一极服从另一极即天尊地卑、君为臣纲(次要矛盾服从主要矛盾)。亚洲的原始居民多半是此类人。
二,价值观的差异导致了不同的制度
民主制和拜圣制的最根本区别反映在人们的价值观上:我们应该服从多数?还是应该服从精英?
民主价值观认为:人人平等,人与人的差别有限,每个人都有独立判断的能力,所以应该采用“少数服从多数”的民主制度。票决时人人平等,不管博士还是文盲,都是一人一票。
民主社会的首要价值观是人权。古希腊人说,宁做自由的穷人,不做富裕的奴才。美国人帕特里克说“不自由,毋宁死”。匈牙利诗人裴多菲说:“生命诚可贵,爱情价更高,若为自由故,两者皆可抛。”这里的“自由”就是人权最重要的内容。1789年《人权宣言》的首句说:对于人权的无知、忽视与轻蔑乃是公共灾祸与政府腐败的唯一原因;因此,为了政治廉洁和全体人民的幸福,必须声明人权。可见,“人权”是民主的根源。(众所周知,“人权”是起源于基督教的博爱价值观。儒教、伊斯兰教、佛教都没有“人权”价值观,就是因为它们缺乏博爱平等的文化基因。)
拜圣价值观认为:人与人的智力差别很大,不是所有的人都有独立判断事物的能力,一个天才和一个蠢才作出的判断有天壤之别。拜圣思想认为大部分人都是愚人和庸才,他们无法自己领导自己,所以需要智者为愚者做主,需要圣贤和精英对普通民众进行家长式的领导一切。
嫌贫爱富是丛林社会的首位价值观。战国时,苏秦去秦国游说失败,穷困潦倒回来,妻、嫂都不答理。他一气之下,苦学一番,到六国游说,大胜,挂六国相印回来,他嫂子跪着挪到他面前。苏秦问嫂子:“何前踞而后恭?”嫂子直言不讳:“因为子位高而多金啊”!这个故事,说明中国文化中的爱的内涵:爱的是条件、是利益,不是爱人。古语“天下攘攘,皆为利往”以及“笑贫不笑娼”道出了中国人嫌贫爱富的本质。鸦片战争后,国人把“富强”放在首位。古希腊人说,宁做自由的穷人,不做富裕的奴才。中国人却是,为了荣华富贵,宁愿做奴才。一个奴才繁荣的社会必然是拜圣体制的社会。把“富强”放在首位的习近平选择的是圣君的终身制独裁!
可见,不同社会体制是由大众的价值观决定的!民主制是由人人平等的价值观决定的,所以全民票决国家大事!拜圣制是由人人不平等的价值观决定的,所以极少数圣人决定国家大事!当大多数人的价值观是拜圣价值观的时候,人民选择必然是拜圣体制。譬如:伊朗选择过君主世袭制,选择过君主立宪制,最后选择了专家专政的共和制。这是伊朗大多数人的价值观决定的,伊朗人信奉伊斯兰教,他们的生活及其财富都为教堂控制了!教堂的掌权者都是神学家和神法学专家,因此,伊朗只能实行神法学专家专政。由于价值观或伊斯兰教等宗教信仰属于文化层面,所以,是文化对制度有决定作用!
三,人的价值观决定制度,而不是相反
亚里士多德把政治定义为“以理性言说与他人互动的生活”,因此人作为“政治动物”首先就是理性的“文化动物”。如果没有文化的积淀,社会共识的达成,民主制度是不会凭空而降临。
制度的源头活水是思想观念:人类最初创立国家制度,是先有思想,再有行动,然后才创立制度。东方人思想懒,所谓“大道至简”,依靠圣人,故创建了独裁制度。西方人思想活跃,群星灿烂,必须在广场谈判,故创建了民主共和制度。
在制度执行的过程中,也是由观念来认同的。没有文化的价值观源头,制度只会是一个空壳。在中国亲情文化中,情最重要,理次之,法制再次之。中国成语“合情合理”,情先于理,情高于理。中国人首先考虑的是人情,其次才考虑法律的公正。为了亲情,可以包庇犯罪搞父子相隐;孟子主张双重标准,对亲人来一套讲情面的标准,对陌生人来一套严格的标准。中国人谴责“得理不让人”,意思是说 “道理”或公理得向“人情”让步。可见中国的“道理”或法律就似弹簧,因人而异的。俗话说,“法不责众”,因为众怒难犯,所以,法律被多数人违反的时候,那么这个法制就无效了。这就是民国宪政失败的原因。
如果法律制度能决定的人,大家都按制度办事,该社会就不可能有违法乱纪之事了!恰恰相反,社会里总有犯罪,说明制度决定不了人的行为。制度决定论将社会当作纯客观的物质世界,忽略了人的主观能动性。以为设计某种制度就能迫使人按既定的路线发展。这是典型的机械决定论。它忽视了:人是由思想意识支配的,而思想意识是由人的价值观决定的。人最终遵从的是价值观或信仰。民主法治的建立和成熟是以法理文化和民主意识的普及为先决条件,否则其制度不会得到公众的认同和接受,制度也只能成为没有实效的形式和架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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