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令计划的五项罪看习近平之厚黑
陈维健
令计划是习近平党内大清洗以来案子搁置得时间最长的一位,从揭露的罪来看,盖过任何一位已经落 马的官员。其中最重要的罪状是策划政变的“新四人邦”之首。
令案搁置原因很多,最重要的是其弟令完成逃亡美国,据说掌有中共核心秘密,使中共不敢轻举妄动。在此期间又传出令计划在监管审查期间,精神已发生问题,其父母也在其关押期间双双亡故。这些消息令外界有令案将从轻着落之感,果真北戴河会议即将召开之前,宣布令计划五宗罪,政变之罪已被删去。
令计划的五宗罪是:一、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政治规矩、组织纪律、保密纪律;二、利用职务便利为多人谋取利益,本人或通过家人收受巨额贿赂;三、违纪违法获取党和国家大量核心机 密;四、严重违反廉洁自律规定,本人及其妻收受他人钱物,为其妻经营活动谋取利益;五、与多名女性通奸,进行权色交易;对亲属利用其职务影响力敛财牟利负有重要责 任。调查中还发现令计划其他涉嫌犯罪线索。
五项罪第一项,违反纪律、规矩,此条按在任何一个党员干部身上都是合适的,特别是规矩,规矩本来就是一个不成文字的东西,如何界定,如何度量。纪律从“三大纪律八项注意”算起,党有多少纪律,恐怕没有一个干部搞得清楚,而如果真要说违了纪律犯了规矩到是习近平。习近平在接班前以不撤 掉令计划不接班要胁,并且取消多个外事活动,直接影响了中国的外交信誉,这算不算违纪。中共规矩领导人子女不得参与党和国家的政治活动的,习近平让自己的女儿“学习粉丝团”直接干涉政治,对他进行个人宣传,令堂堂的新华社都 为之瞠目结舌,算不算犯了规矩。更不要说习近平独揽大权,自任13个不同领域的领导小组组长,剥夺总理以及其它分管常委的权力,更是违反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确定的集体领导制的原则,以及违反党的领导人不许搞个人崇拜的规定。
二、利用职务之便为他人与家人谋取利益。这一条也是每个党的干部皆属有份的,千里求官为发财,已经成了中共党内的文化,令计划自然也在其中。这条罪放在习近平身上可能更为合适。习家几乎个个腰缠万贯,姐姐齐桥 桥 香港的房地产达五千多万美元,十多年前买下万达集团的股票就有二千五百万美元之巨,现在已涨了一千倍,外媒公布习家的财产是3、7亿美元,这是不是利益家人。
三、获取党和国家大量核心机密。此一条令人哑然失笑,令计划本是中办主任,他的职务就是掌握党与国家的核心机密,何来的违 纪违 法,说都说不通的东西,也拿来当作一条罪状,可见是为罗例而已。
四、此条与第二条,第五条都 有重叠的部分,为何将相同的罪分成三条,同样的道理为了增加罪数。
五、通奸罪,通奸你情我愿何罪之有,不过是家庭问题,至多也是品性问题。再说通奸文化中共从延安开始,那个中共领导人少得了。习近平家庭也是同样。习的母亲本是其父习仲 勋的保姆,爬床后转正成了妻子,算不算通奸。习近平本人与彭 丽媛拍拖与结婚时,还没有与前妻离婚,算不算通奸。通奸这顶帽子几乎党内干部人人有份,自然令计划也少不了。
通看令计划的五条罪,均是中共干部人皆有之罪,为何最大罪状“新四人帮之首,图谋政变”被 销声匿迹。政变是杀头之罪,这一条没有了是一个大问题。周永康一案政变这一条也被 划去,但令是首犯,如果首犯这一条没有了,说明政变之说根本就是子虚乌有的。政变这样的事是不可随便说说,说有就有,说没就没的,说出来的人既要负政治责任,也要负刑事责任。因此,习近平在兼有令计划的罪之外,还要加一条造谣陷害之罪。当然这一条罪最后加还是不加还得再看,第五条最后留 了一个尾巴:“调查中还发现令计划其他涉嫌犯罪线索”。这个尾巴就是为此罪预留的。根据需要随时可以加上。
习近平是中共党内最厚黑的一位,为了树威拿出几个政敌来为他作祭,犯了党内特别是高级班干部刑不上大夫的规矩,这规矩一犯党就乱了,最后必是犯上作乱。习近平的罪对照 令计划的罪,只有多,不会少,到时自有人拿他是问。
令计划会如何判,已有周永康参照,死不了,但他们真正的罪还待人民的审判,中共高层领导他们的罪不在于受贿多少,通奸多少,而在于在他们的政策之下多少人倾家荡产,妻离子散,多少人在他们权力运用中遭受迫害与死亡,这是他们的血债,是对几亿中国人欠下的血债,大审判到来时,一个不少,一个也休想逃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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