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臃肿,越反越腐
赵建华
中共的腐败完全是世界著名的,在当今世界,像中共这样腐败的政权,全世界绝无仅有。中共政权的腐败完全是制度性和结构性的腐败,而其制度性腐败和结构性腐败主要由一党专政的共产专制制度引起。至少有两点,技术性地造成中共政权的制度性和结构性腐败,其一是中共政权的机构臃肿、机构重叠、人浮于事、权力丛生等等造成的,其二是中共政权的黑箱操作、神秘操作、个人意志操作等等引起的。
前不久,中共当局进行了所谓的监察委员会机构试点改革,在若干省市成立监察委员会,作为试点,以后则会逐步全面地在全国范围内建立。实际上,根本不用试点,就会在全国实行监察委员会制度。中共成立监察委员会,对外宣称的目的是为了进一步提高反腐败效率,做好反腐败工作的,但是,这只能是适得其反的效果。因为成立一个监察委员会,要设立多多少少的机构和部门,要多出许许多多的大大小小的官员,这些官员,毫无疑问是需要用国库来养活的,这就会造成一种制度性和结构性的腐败。对于反腐败而言,不但不会减少腐败,反而会加速和加大腐败。对于一个这么大的国家,成立所谓的监察委员会,从中央到地方,要设立多多少少个监察委员会,而每一个监察委员会则需要非常多的官员。光是中央一级,又会多出多少个正部级和副部级的官员,甚至还有可能会有正国级和副国级的官员,这些官员需要别墅、小车子、司机以及大量的工资、津贴来养活,当然,在他们退休以后还要有国家来养活,同时,他们还因为有权力,由于中共政权的权力是没有任何监督的,是完全的野蛮生长的,他们的权力还会被子女和亲戚朋友使用,用其影响力和权力来牟利,这样一来,就实际上在现在的整个中共政权的腐败体制上面多了一个极其严重的腐败机构。实际上就是中共政权以以毒制毒的方法来生物的杜绝和减少腐败,只不过就是一种饮鸠解渴而已,腐败只能是越来越严重,效果适得其反。
中共当局成立监察委员会以后,整个主导反腐败的机构就又多了一个,在原来庞大的中共中央以及地方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的同时,又加上一个庞大的体系。现在,一个中共中央的纪律检查委员会就是一个正国级的机构,其人员众多,其人员的级别之高,更是瞪目结舌,一个中共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有多少个副部级以上的官员需要有全体老百姓养活?而在上面已经提到的是,一个副部级以上的官员,不光是需要国家和人民用别墅、小车子、司机、工资、津贴以及退休金来养活,还需要用权力来养活,他们拥有的权力会延伸到其配偶、子女和亲戚朋友的,因为他们也是一般般的中共大大小小的官员而已,而且因为是司反腐败之职,他的权力比许多部门和机构的官员要大,绝对不是所谓的清水衙门,也绝对不是清正廉洁的衙门,反而,即将成立的中央到地方的各级监察委员会的官员,因为权力大和地位特殊,他们甚至更容易腐败,而他们的腐败更难以查处,更加具有国家和社会的危害性。当然,由于中共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以及各级地方和地位的纪律检查委员会会与中央到地方的各级监察委员会发生机构的重叠和职能的重叠,冗员重重,争权夺利,根本上就是事倍功半。
毫无疑问,中共政权的腐败靠机构设置,靠人员增加,成立一个监察委员会,实际上就是一个全国上下从中央到地方的监察委员会庞大的体系,根本就是无济于事的,实质是治标不治本的饮鸠解渴之举,反而会使反腐败走入一个越反越腐的怪圈。中共当局成立对外宣称反腐败为目的的监察委员会体系,其真正的目的当然在于加强和完善共产党的一党专政的政治制度,因此,其最根本的目的在于中共政权在其强权和谎言的框架下的最长时间的延续的可能性最大化,这是中共政权成立所谓的监察委员会体系的这个葫芦里面卖的真正的药。毫无疑问,中共当局在成立监察委员会的时候,反腐败并不在其首要的目的的范围内,其首要的任务乃是对中共政权一党专政的加强和完善,这是其根本目的。因此,成立监察委员会只能是在中共政权的制度性和结构性腐败上面越走越远,越陷越深。中共当局对于中国的腐败的程度和危害性是最明白的,也就是说,中共政权的本身的腐败实际上中共自己最明白、最清楚的,只不过,一方面,中共当局在反腐败的时候,完全站在中共政权自身的安全和利益方面,只是考虑中共政权的大量的腐败存在对于其自身政权的危害性的问题,而不是以中共政权的腐败对于国家和人民的侵害、危害和毒害为考虑的出发点和根本,另一方面,如果反腐败对于中共政权本身有实质的危害,那么中共当局就不会进行真正意义上的反腐败,更有甚者,中共政权实际上是有非常明显的腐败导向的,或者,就是因为中共政权存在大量的腐败是中共当局得到好处的根本目的,或者中共政权就是赖以腐败而生的,这些腐败得到的好处恰恰是中共政权的掌权者全体,因此,反腐败就是反自己,就是放弃自己的权力和自己的利益。那么,反腐败根本就是不可能的事情,除非中共政权的腐败实在严重,严重到危害自己的政权的安全性,影响到全体人民也是再忍无可忍了,到了全体人民揭竿而起的程度,中共当局才进行所谓的反腐败。
中共政权要达到反腐败的实效,成为西方发达国家那样的清明廉洁和高效的政权,取得人民的由衷的支持,那只能是放弃一党专政的共产专制制度,建立民主自由和人权为基石的现代化的政治制度和社会制度。在民主自由和人权为基石的制度之下,一有多党制框架下的反对党的监督和批评,二有立法、行政和司法的监督和制衡,三有开放透明的舆论进行监督和制约,四有一部人民制定、人民监督和人民修正的宪法......,这样腐败就无疾而终,整个政权就会变得清明、廉洁和高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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