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迁徙自由:我们仍然在路上

 

子规

 

城里人为什么不能到乡下去?

    现在有人提出城里人要到乡下去,去乡下购房、养老等等,窃认为这提一提可以,但又是不现实的。

    事先声明一下,本人完全认同要实现人口的自由流动,乡下人可以到城里,城里人也可以到乡下,可以在那里创业,也可以在那里购房,这是人们的一种正常权利,也是经济社会正常发展所需要的。正是在人口的自由流动中,带动了其他资源的流动,实现了资源的优化配置,从而给经济社会发展带来了必要的活力。人是具有经济理性的,往往会选择一个更加适合自己的地方,与其他资源结合起来后就会产生更高的效率,从而在使自己得到更好发展的同时,也促进了当地的发展。这是社会的常态,我们在1950年代实行城乡二元的户籍制度以前,也大体是这样的。以前我们村很多人都到福州来谋生,其中不少都去当人力车夫。人力车夫通常被认为是一种很苦的职业,但这么多乡下人大老远的来到城里干这行,说明其中还是有吸引人的地方。这些人不但自己可以谋生,还有钱带回乡下养家。而实行城乡二元的户籍制度后,他们就不能再留在城市了,纷纷都回到乡下务农。这样实行城乡分割的结果,不仅乡下人失去了更好的出路,城里人也得不到这些乡下人所带来的好处了,城乡经济社会共同陷入了长期停滞的状态。

    改革开放后,这种严格的户籍制度也开始松动起来,先是允许乡下人进城打工、经商,后来又允许购房、落户,从而给城市经济社会的发展注入了很大的生机和活力。然而,这种人口流动却是单向的,即只是乡下人到城里,而没有城里人到乡下。现在城里人也有去乡下投资或者居住的,但还不成气候,还面临许多政策上的限制,到乡下投资还比较困难,购房更是没有放开。我也主张对人口流动的政策限制应当取消,不仅从农村到城市的政策限制要取消,从城市到农村的政策限制也要取消,这样才能真正回归于社会的常态。

    允许城里人去乡下,并不意味着很多城里人就会去乡下。有人寄希望于通过这一途径扭转乡村走向哀败的态势,即要让更多的城里人到乡下去,给乡村带来带来更多的资源,使乡村得到更好的振兴。然而,即使政策上放开了,估计也不会有多少人下去,就是下去了更多也只是去度度假,平时也还是要待在城里的。因为乡下许多方面都不如城市,交通不方便,生活设施不完善,工作以及创业的机会缺乏,即使山青水秀、空气清新,也无法弥补这些方面的不足。

    其实不仅我们,就是西方发达国家的乡村,也处在不断的衰败之中。我去欧洲旅游时,就看到很多乡村也已经空心化了,一座座的房子空在那里。这些房子富有传统的风格,就像一座座古堡似的,在树木的掩映下,乍一看十分美观,细一看却毫无人烟,屋顶都塌下来了。这种现象在从法国前往瑞士的途中尤其多。从大的趋势看,乡村的衰败乃是不可避免的,靠人为干预是无多大作用的。我们的政策放开之后,也许会有一部分城里人去乡下,但更多的都不会去,有一些乡村如靠近交通要道的乡村,也许还会振兴起来,但更多的仍然无法避免走向衰败的命运。

    从保护传统的角度看,这会显得十分可惜,但从历史发展的趋势看,也没什么可惜的,该衰败的就让它衰败吧,该消失的就让它消失吧。只要不是人为地进行干预和破坏,像这些年来各地在摊大饼式的城市建设中大量地征用效区的土地,实行强制性的“合村并居,农民上楼”,以及不允许城乡人口自由流动,不允许城里人到乡下购房置业,等等,就是对乡村最好的保护。每天都会有村庄消失掉,这是一个无可避免的命运。

    倘若人口流动的障碍都消除了,我们的乡下人只会继续往城里跑,只有像发达国家那样城市化率达到80%以上了,才会稳定下来。到我们的城市化完成时,乡村的资源能够养活乡村人口了,城乡的差距基本上消除了,可以有更多的资源投入乡村的建设包括文化建设,乡村才能留住人才、吸引人才,才能真正走向振兴。那时很多乡村都消失了,留下来的都具备生存和发展的条件。那时还会生长出新的乡村文化,这种自然生长出来的乡村文化才是具有生命力的。

 

 

迁徙自由:我们仍然在路上

    其实,我们现在仍然面临的并非城里人能不能到乡下的问题,而是人口能不能自由流动,人们有没有迁徙自由的问题。不仅城里人无法到农村购房置业,就是乡下人到城市正常工作和居住的问题都没有完全解决,城乡二元的户籍制度仍然阻着乡下人进城,使他们无法享受与市民平等的待遇。

    农民对自己的宅基地和耕地即便没有所有权,也有使用权和产权吧。按照常理,产权是可以上市交易的,农民是可以把它们转让出去,从而得到一笔资金,到城里购房置业的。同时,农村的土地也可以通过正常的流转来到需要土地的人手中,使土地资产得到盘活和集约化的利用。但这一目标至今尚未实现,这样的土地市场至今尚未建立起来。尤其不允许城里人到农村购房置业,这样的市场更不会形成——乡下人都想往城里转移了,哪里还有这种需求,哪里还能拉高土地的价格。

    社会上普遍存在一种担忧,即认为实行土地私有化会导致土地兼并,从而使广大农民沦为在城市没有土地,在农村也没有土地的可悲下场,不允许土地上市交易,他们在农村好歹还有一块宅基地和耕地,在城里实在混不下去了,回到农村还有落脚的地方,还有耕地可供耕种。这看似为广大农民兄弟想得挺周到的,却经不起逻辑和事实的推敲。这样的观点隐含着一个前提,即农民是缺乏经济理性的,不懂得安排自己的生计,像一个心智未开的未成年人,需要政府这样的保姆为他们做出各种安排。然而,这样的前提恰恰是不成立的。没有谁比自己更了解自身的需求,更了解自身的条件,更懂得安排自己的生计。如果人们不懂得安排自己的生计,政府就更不懂得了。在实行严格的计划经济,一切都由政府包办的年代,人们反而长期处于一种什么都需要凭票证购买,而且品种十分单一、十分不符合自己需求的短缺经济之中。而在政府开始退出,让市场去发挥作用,让人们自己去安排生计之后,经济却开始搞活起来了,人们的需求得到了更好的满足,生活水平得到了很大的提高。政府退得越彻底,人们的自由度和幸福指数就越高。以农村土地来说,虽然名义上是农民集体所有,实际上却变成了国家所有,政府可以随意以极低的价格把它们征收上来,然后再高价转让出去,肥起来的是政府的财政,以及相互勾结的官商。

    还有一种担忧是,如果实行土地私有化,允许农村土地进入市场,会导致土地都集中到少数有权有势的人手中,产生新的土豪阶层。如果不进行政治体制改革,没有建立起使权力受到有效的制约和监督,政府真正对人民负责的民主政治,没有建立起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实现司法独立,政府首先要受法律约束的法治社会,那些有权力有势的人倒是极有可能在土地私有化过程中上下其手,把大片大片的土地都据为己有。但我们不能岀于这种担忧就裹足不前,不把土地的产权真正赋予农民。正因为有这样的担忧,我们更应该积极地进行政治体制改革,使土地的产权能够公平、公正、公开地赋予农民。许多实行土地私有制的国家并未出现大规模的土地兼并,原因无他,就是它们已经是一个民主与法治的社会了。

    我们还不允许土地私有,还不把土地的产权真正赋予农民,说到底就是因为我们还是一个专制的社会,执政党不但要控制权力,还要控制一切社会资源,首先是土地资源。这种状况也不是中共建政后才有,而是自古以来就有。都说战国时期“废井田,开阡陌”后,土地变成了私有财产,可以自由买卖了。但这更多只是一种表象,在这背后仍然是无所不在且不受制约的国家权力在操纵着,土地的最终所有权仍然属于国家而不是私人。战国时期实行授田制,后来又演化为均田制,总之土地都是国家的,国家把土地授于农民,农民在获得土地使用权的同时,必须对国家尽各种义务。在这种制度下,农民不是拥有对土地的支配权,而是连不接受国家所授土地的自由都没有,事实上已经沦为国家的农奴。说到底,这种土地制度是为维护统治阶级的利益,巩固专制政权的统治服务的。只是到宋朝以后,随着商品经济的发展,土地交易的现象开始多了起来。但再怎么变化,也改变不了土地最终属于国家所有这一格局。而中共建政后,由于政治上实行极权统治,经济上实行“一大二公”,这一格局变得更加牢不可破了。

    长期实行的城乡二元的户籍制度,更是阻碍了人口的自由流动,既阻碍了乡下人到城里,也阻碍了城里人到乡下。改革开放后,虽然农民可以到城市务工、经商了,也可以在城市购房落户了(在北京和上海这样的城市即使购房也无法落户),但户籍制度仍然没有取消,没有购房的进城农民仍然没有城市户籍,无法享受市民的各种待遇,社保医保还是农村的,与城市有着巨大的差别,子女也只能在城市寄读,高考时还得回到户籍所在地。落户的条件再怎么放宽,都是以保留户籍制度作为前提的,而这个前提是本身就是错的。既然宪法上明文规定公民拥有迁徒的自由,但就应该是在自己的国家之内愿意迁徒到哪里就迁徙到哪里,迁徒到哪里就自动成为哪里的居民,享受居民应有的各种待遇。我在纽约定居下来后,就去医疗保险机构办了一张白卡,然后去市政府指定的网点办了一张ID(即市民卡),就成了纽约的居民,可以享受市民的各种待遇,包括作为低收入人员的免费医疗待遇。而我还只是一个普通外国人的身份。活生生的现实让我知道了什么才叫迁徒的自由。因此,我们聚焦于如何改革户籍制度是没有意义的,而是要一位到位地废除这本来就不应该存在的制度(有人把它称为一种农奴制度,这也并不过分),把纸面上的宪法权利落实下来,对城乡居民实行统一的国民待遇,人们愿意到哪里生活和工作,就通过登记自动成为哪里的居民,社保医保也跟着人走。但我们的政府愿意让人口自由流动起来吗?愿意分出更多的财政让农民也能享受市民的待遇吗?

    就跟土地制度一样,户籍制度也往往被认为以前是不存在的,以前城乡人口是可以自由流动的,只是到1953年实行“三大改造”,建立起计划经济体制后,尤其是1958年发动大跃进,建立起人民公社制度后,才开始实行严格的城乡二元的户籍制度。其实这也是一种误解,也是只看到一种表象,我们自古以来都实行各种形式的户籍制度,政府都对人口的流动进行控制。早期实行编户齐民制度,到宋朝后实行保甲制度,直到民国的国民党政权时期也都还保留着这种制度。只是到宋朝以后,随着商品经济的发展,城乡人口有了更多的流动。但再怎么流动,也始终脱离不了政府的控制。1950年代城乡二元的户籍制度的建立,只不过是强化了政府的这种控制。

    我们没有迁徒的自由,说到底还是因为我们是一个专制的社会,政府要控制一切,不但要控制一切社会资源,还要控制人口的流动。而人们连迁徒的自由都没有,还有自由可言吗?还称得上现代公民吗?这样的社会还是一个现代社会吗?现在开口闭口都在提中国式的现代化,但这样的基础制度问题不解决,即使高楼大厦建得再多,物质生活再丰富,也谈不上真正的现代化。更何况,这样的基础制度问题不解决,会连物质生活的丰富都做不到。君不见,随着经济的日趋下行,人们在进行消费时已经越来越需要掂量掂量了。

    面对迁徒的自由,我们仍然在路上!

 

                                                     2023年9月3日写就

                                                  2026年10月23至25日重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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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 者 :子规
出 处 :北京之春
整 理 :2026年10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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