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谈中国的土地问题和“三农问题”
 
 
朱振和
 
 
不久前在网上读到这样的报道:中国农业农村部近期披露,农业农村部将按照中央的要求,指导地方在充分尊重农民意愿的基础上,明确退出承包地农户的主体资格,稳步探索建立农户承包地退出机制。舆论认为:中国改革开放四十年后,政府决定收回农户承包地,等同于“第四次土地改革”。
 
此报道认为中国将进行“第四次土地改革”,因此上文中所说的“政府决定收回农户承包地“应该是指收回全部承包地,结束农村的“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即“包产到户”)。我认为这是对中共中央决策的误解,中共中央的决策只是同意收回一小部分承包地,并非收回全部承包地,“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仍将延续下去,不会搞什么“第四次土地改革”。下面说明我的观点。
 
在中国第一个五年计划(1953至1957年)期间,中共向苏联学习,当时中共的经济政策是优先发展重工业。1958年中共提出“总路线”,发动“大跃进”,成立人民公社,在农村普遍建立公共食堂,实行“吃饭不要钱”,并大刮“共产风”、“浮夸风”,结果导致“三年大饥荒”,饿死了大约4000万人。中共当局不得不将经济政策改为“以农业为基础”,中共当局开始重视“三农(农业、农村、农民)问题”,从此以后中共当局一直重视“三农问题”,每年中央“一号文件”的主题都是“三农问题”。重视归重视,中国的“三农问题”一直存在,从来没有得到改善,发展到今天,中国的“三农问题”已经达到了空前严重的程度。
 
“三农问题”的核心问题是土地所有制问题,70多年来中国的土地所有制几经折腾,反复改变,对农业生产力造成了极大的损害,下面我们来简要地回顾一下中国土地所有制变迁的历史。
 
中国大部分地区是在1949年和1950年进行土地改革的;中国东北有些地区,早在1946年就进行了土地改革;在有些中共的统治区,在1947年、1948年进行了土地改革。全国在1950年基本上完成了土地改革,这时中国的土地所有制基本上是私有制,每个农户拥有属于本农户所有的一定数量的土地。
 
中国的农户拥有自己私有的土地才两三年,中共就开始推行农业合作化运动,把农户组成互助组,成立初级社,发展到高级社(农业合作社)。到1956年全国农业合作化运动(即农业的社会主义改造)基本完成,中国的土地所有制从私有制转变为集体所有制,土地归农业合作社集体所有。在1958年全国成立人民公社,中共大肆鼓吹人民公社“一大二公”的优越性,又刮起了“共产风”,土地所有制就虚化了,土地似乎属于人民公社所有。到1959年末中共又明文规定了“三级所有,队为基础”,农业生产资料属于生产队集体所有,土地是最重要的生产资料,当然也属于生产队集体所有。
 
1979、1980年以后,中共在全国农村推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即“包产到户”),中国的土地所有制又发生了改变。农户与村政府签订了土地承包合同,只是获得了承包地的使用权,并没有获得土地的所有权,土地的所有权属于村政府。而村政府是中共政权的基层政府,所以农村的土地实际上变成国有的了。这是一种非常糟糕的土地所有制,各农户由于只有土地的使用权,没有土地的所有权,在经营承包地的时候受到种种限制;而且有越来越多的农民进城去打工,农民们发现进城打工的收入比耕种承包地的收入高得多,所以农民经营承包地的积极性越来越低。
 
1999年中共取消了城市职工的“福利分房”待遇,中国的房地产业突飞猛进地膨胀起来。农村土地国有制使地方政府大搞“土地财政”有了可乘之机,地方政府的财政收入和行政开支(包括维稳经费)也随之迅猛地增长。当时中共提出了“十八亿亩耕地”这条红线,明文规定中国一定要保持耕地面积不少于十八亿亩。因此在农村地区搞“土地财政”就受到了限制,几年后,农村中允许出售的土地基本上都卖光了,出售农村土地的财政收入迅速地减少。可是地方财政的支出被刺激而膨胀起来后就再也降不下来了,结果导致各地地方政府发生“债务危机”,都欠了巨额的债。
 
中共在全国推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时候,曾有“30年不变”的说法,当时还规定了“增人不增(承包)地,减人不减地”的政策。此外,在农村有“传男不传女”的传统,虽然没有明文规定,却一直是这样执行的,女儿不能继承承包地。因此中共在农村不实施独生子女政策,而规定了另外一种计划生育政策,农村户口的夫妻如果第一胎生了女儿,则允许他们生第二胎。中共推行这种荒唐的、祸国殃民的“一国两制”计划生育政策30多年,导致中国发生了“人口危机”。欲知详情,请参阅以前我在《北京之春》发表的文章《谈谈中国的人口危机》。
 
中国农村实施“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已经有40年了,40年中各农户的情况发生了很大的变化,有的农户人口增加了,有的农户人口减少了,可是每个农户的承包地还是40年前那么多。这就出现了不公平的现象,有的农户承包地太少了,有的农户承包地太多了,“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必须作某种改变才能继续执行下去。40年以前中共在全国农村推行“包产到户”政策,能推动中国农业生产力的发展,所以我们支持“包产到户”政策;40年以后,如果仍然原封不动地执行当时的规定,那就会阻碍农业生产力的发展,所以40年以前的“包产到户”政策必须作某种改变了。
 
更重要、更主要的情况是:很多农民离开农村到城里去打工,尤其是年青人,大部分农村青年都去城里打工了,很多农村青年从刚成年时候起就一直在城里打工,从来就没有种过地,他们根本就不会种地了。这些年青的农民工即使在城里找不到工作,也不愿意回到农村去,一是因为他们不会种地务农;二是他们已经习惯了城市的生活;三是他们知道在城市打工比在农村种地挣钱更多而且更容易,所以他们即便在城市中失去了固定的工作,也不愿意回到农村去,而情愿留在城市里混。
 
所以目前在中国农村中,种承包地的绝大部分是中老年人,很少见到年青人。有的农户由老人种承包地,当老人太老了、无法再种地的时候,就只能把承包地撂荒了。虽然无力耕种承包地的农户可以把承包地转包给他人,但由于接受转包的人只是得到了土地的使用权,而不是土地的所有权,而且这还是“二手”的使用权,因此接受转包的积极性不高。所以无力耕种承包地的这些农户不可能把承包地都转包出去,总是有一些承包地不得不撂荒。撂荒承包地的农户当然不会继续向村政府每年缴纳承包费,村政府的收入就减少了。在全国各地农村中,被撂荒的耕地越来越多,这种现象逼迫中共当局必须拿出办法来处理这个问题。
 
目前执行的“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是40年以前的政策,到了今天必须作出某种改变,怎样改变呢?习近平拿不出办法来,他身边的军师、国师也想不出办法来。其实,解决中国“三农问题”最根本的办法是恢复土地私有制,真正实行“耕者有其田”。但是习近平反复强调“不忘初心”,“初心”是什么?就是《共产党宣言》的中心思想——消灭私有制。所以习近平绝不会实行土地私有制,除此以外习近平就拿不出办法来了。习近平拿不出办法来,就只能继续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
 
从中国农业农村部推出的政策来看,它只说了可以收回承包地,没有说怎么处理收回的承包地,由此也可以说明它并不是要收回全部承包地,而只是收回一小部分承包地。如果要收回全部承包地,那就必须说明怎么处理收回的承包地,承包地全部收回,那么谁来种地?难道让全国人民都不吃粮食?所以中国农业农村部作出收回一小部分承包地的决定,只是为了处理农村中出现的撂荒地而不得不采取的权宜之计。“第四次土地改革”是连影子都没有的事情。
 
中国农业农村部收回部分承包地的决定出台以后。中国各地农村都将把撂荒的承包地收回,接下来的问题是村政府怎样处理这些收回的承包地?唯一的可能性是把土地卖掉。如果把土地卖给农业大户,土地的耕地属性不变,那倒也罢了。但实际上不可能把收回的地全部卖给农业大户。一来是因为没有那么多农业大户愿意买地;二来是因为地方政府不愿意这么做。20年以前,地方政府开始大搞“土地财政”,在农村地区由于有“十八亿亩耕地”这条红线的限制,不允许出卖耕地,在农村地区“土地财政”的土地资源很快就枯竭了。20年以后,中国农业农村部的新政策使农村地区的“土地财政”又有了新的土地资源,地方政府绝不会放过这个大好时机,一定会命令村政府把一些收回的承包地卖给房地产开发商,可以卖个好价钱,地方政府可以获得大笔财政收入。也许习近平为了缓解中央政府的财政困境,也希望地方政府能搞新一轮的“土地财政”。这肯定将导致中国的耕地面积进一步大幅度地减少。
 
“十八亿亩耕地”这条红线是胡温时期提出来的,近年来已经没有人提这条红线了,大概这条红线早已被突破,中国的耕地面积已经少于18亿亩。农产品,尤其是粮食,已经不能完全自給自足了,必须依靠进口。中国农业农村部的新政策出台以后,不会导致什么“第四次土地改革”,而是一定会导致中国的“三农问题”更加严重,更加恶化。全国耕地面积进一步大幅度地减少;农产品,尤其是粮食的自給率进一步大幅度下降;导致中国发生严重的农业危机,说不定会出现全国性的粮荒。其实,现在中国已经出现了农业危机,今后农业危机会越来越严重。
 
最后顺便说一下“文革2.0”的问题。几年前,就有人在网上说习近平想要搞新的文化大革命。2021年9月13日中共官方媒体刊登了李光满的题为《每个人都能感受到,一场深刻的变革正在进行!》的文章,于是习近平将要或正在搞新文革(文革2.0)的说法又流行起来了。我认为这是对习近平政策的过度解读和误解。
 
发生在1966至1976年的文化大革命是毛泽东发动起来的,历时十年,全国几亿人被卷入其中,全国的成年人中有五分之一以上挨整,导致几千万人死亡,十年文革被称为“十年浩劫”。毛泽东能够发动文革,是因为中共把毛捧上了“神坛”,使毛拥有一呼百应、谁都不能违背毛的意志的绝对权威,毛被“神化”了,他才能发动这场文化大革命。今后除非中国又出现了另一个被“神化”的人物,否则是不会再发生文化大革命的。习近平是否想发动新文革,我们不得而知,即便习近平想发动新文革(文革2.0),他没有毛这样的权威,他也不可能发动新文革。习近平开历史的倒车,他推行的政策,有一些类同于文革中的政策,这是事实;但是说习近平要搞文革2.0,那是过分的解读,并非事实。此外,我们要谈“文革2.0”,就应该先搞清楚什么是文化大革命。毫不夸张地说,现在绝大多数中国人并不知道什么是文化大革命;在海外的民运人士中,也是绝大多数人不知道什么是文化大革命。我随便举两个例子来说明之。
 
(一)我在某网络杂志上读到一篇关于文化大革命的文章,其中说在文化大革命开始时有一个口号是“革命有理,造反无理”。凡是经历过文革的人都知道,在文革开始时有一句人人都在喊的口号:“革命无罪,造反有理”,其中“造反有理”四个字是从一条毛语录引用的。当时在大喇叭的广播中反复播放的一首歌,唱的就是“造反有理”。可是这篇文章的作者竟把“造反有理”改成了“造反无理”,真是让人哭笑不得。
 
(二)我还在网上读到这样一段话:“四人帮”把知识分子称为“臭老九”,邓小平搞整顿,就说“老九不能走”(引用京剧《智取威虎山》中的一句台词)。这段话所讲的“故事”完全不符合历史事实。
 
邓小平出任国务院副总理,搞整顿是在1973年,当时没有“四人帮”这个名称。那四个人中没有任何一个人首先提出知识分子是“臭老九”的说法。邓小平向毛泽东呈上认罪悔过书以后,毛才让邓小平复出,任国务院副总理,邓小平即使内心里反对文化大革命,但在表面上、口头上是坚决支持文化大革命,坚决拥护毛和中央文革小组的领导,如果真的是中央文革的某个人把知识分子称为“臭老九”,那么邓小平绝不会说出“老九不能走”这样的话来公开唱反调,借给邓小平一百个胆,邓小平也不敢那样说。邓小平内心里是厌恶江青的,也厌恶江青搞的“革命样板戏”,所以邓小平绝不会在讲话中引用样板戏《智取威虎山》中的台词。
 
所以上面这一段话完全不符合历史事实,历史事实是这样的:在1969、1970年,群众中流行知识分子是“臭老九”的说法,这是当时知识分子自我解嘲、自我调侃的说法,这里的“臭”是臭豆腐的“臭”,是“闻起来臭,吃起来香”的意思。“老九不能走”是毛泽东在1970年说的。上面这一段话是邓粉(邓小平的“粉丝”)们为了吹捧邓小平而歪曲历史,编造出来的谎言,目的是吹嘘邓小平早在1973年就反对“四人帮”,把邓小平打扮成反“四人帮”的大英雄。
 
诸如此类的例子还有很多,就不在此一一列举了。只是希望民运朋友们在谈论“文革2.0”的时候,最好花一点时间,费一点精力,搞清楚什么是文化大革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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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 者 :朱振和
出 处 :北京之春
整 理 :2021年10月6日1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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