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何中国每次事故死亡人数都不超过35人
罗翔
朋友问我:中国发生大事情,为什么每次基本都是报35人死亡?你看看这些事件都是这样!
1993年4月,辽宁省大石桥市发生列车与大客车相撞事故,造成35人死亡。
1995年3月,辽宁省鞍山商场发生火灾,35人遇难。
1995年11月,山东省40多个县(市)遭受暴风袭击,导致35人死亡。
1996年6月,云南曲靖发生假酒案,35人因此丧生。
1997年5月,深圳黄田机场发生空难,35名乘客不幸遇难。
2001年8月,新骊一卧铺客车在新沙干渠桥坠入渠中,35人死亡。
2003年7月,河北省辛集市烟花厂发生爆炸,35人死亡。
2003年7月,山东省枣庄煤矿发生透水事故,35人遇难。
2003年8月,贵州省三穗县发生滑坡,35人死亡。
2003年2月,贵州六盘水发生瓦斯爆炸,35人死亡。
2003年12月,辽宁铁岭烟花厂发生爆炸,35人死亡。
2004年8月,山西临汾矿难,35人死亡。
我说:我们来看看中国的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
根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2007)》,事故分为特别重大事故、重大事故、较大事故和一般事故四个等级。
特别重大事故是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重大事故是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
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较大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
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
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一般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第四,关于事故报告的要求:
事故报告应当及时、准确、完整。
任何单位和个人对事故不得迟报、漏报、谎报或者瞒报。
第五,关于35人以上重大安全事故的说明:
35人以上的重大人为安全事故,根据规定,市委书记级别的人需要就地免职。
因此,死亡数字通常不会超过35人。这就是中共独裁之下,肮脏的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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